九卿
(重定向自十二卿)
九卿是秦汉时期的中央政府九个主要的官职,通常也以此来表示整个朝廷。分别是:奉常(汉景帝改太常)、郎中令(汉武帝时改称光禄勋,东汉时复旧)、卫尉、太仆、廷尉、典客(汉改大行令、武帝时又改大鸿胪)、宗正、治粟内史(汉武帝时改大司农)、少府。
魏晋起,九卿职任转轻,政务转由尚书台诸曹办理。梁武帝在天监七年(508年)改置十二卿[1]:
- 春卿:太常卿、宗正卿、司农卿
- 夏卿:太府卿、少府卿、太仆卿
- 秋卿:卫尉卿、廷尉卿、大匠卿
- 冬卿:光禄卿、鸿胪卿、太舟卿
南朝陈基本沿袭梁制,隋朝恢复九卿制度。隋唐五代迄于宋,九卿基本上为迁转之官,位秩很高但没有实际职务。唯宗正一职迄清而不废。
明朝,以六部尚书、都察院都御史、大理寺卿、通政使为“大九卿”;太常寺卿、太仆寺卿、光禄寺卿、詹事、翰林学士、鸿胪寺卿、国子监祭酒、上林苑卿、尚宝司卿为“小九卿”。
清朝,九卿泛指六部尚书之外的独立官署的长官,但没有明确的范围;另称宗人府府丞、詹事、太常寺卿、太仆寺卿、光禄寺卿、鸿胪寺卿、国子监祭酒、顺天府府尹、左右春坊庶子为“小九卿”。《日下旧闻考·官署》:“其同班序产,翰林七品有小九卿六品之上,宫坊六品在小九卿五品之上,宫坊五品在大九卿五品之上,讲读学士在大九卿四品之上。”
九卿(寺)之演变
编辑(周官) | 秦 | 前汉 | 后汉 | 魏 | 晋 | 隋(炀帝) | 唐(玄宗) | 宋 | 元 | 明 | 清 | 主要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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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伯) | 奉常 | 太常 | 太常 | 太常 | 太常 | 太常寺卿 | 太常寺卿 | 太常寺卿 | 太常寺卿 | 太常寺卿 | 太常寺卿 | 宗庙、礼式、祭祀。 |
(膳夫) | 郎中令 | 光禄勋 | 光禄勋 | 光禄勋 | 光禄勋 | 光禄寺卿 | 光禄寺卿 | 光禄寺卿 | 光禄寺卿 | 光禄寺卿 | 光禄寺卿 | 宫殿之内务。 |
卫尉 | 卫尉 | 卫尉 | 卫尉 | 卫尉 | 卫尉寺卿 | 卫尉寺卿 | 卫尉寺卿 | 卫尉寺卿 | (锦衣卫) | 宫庭之警卫。 | ||
(太仆) | 太仆 | 太仆 | 太仆 | 太仆 | 太仆 | 太仆寺卿 | 太仆寺卿 | 太仆寺卿 | 太仆寺卿 | 太仆寺卿 | 太仆寺卿 | 车马、御行之行列。 |
(大理) | 廷尉(大理) | 廷尉(大理) | 廷尉 | 廷尉 | 廷尉 | 大理寺卿 | 大理寺卿 | 大理寺卿 | 大理寺卿 | 大理寺卿 | 大理寺卿 | 刑罚、典狱。 |
(大行人) | 典客 | 大鸿胪 (典属国) |
大鸿胪 | 大鸿胪 | 大鸿胪 | 鸿胪寺卿 | 鸿胪寺卿 | 鸿胪寺卿 | 宣政院使 | 鸿胪寺卿 | (理藩院尚书) | 宾客之接待、官方仪式。 |
(小宗伯) | 宗正 | 宗正 | 宗正 | 宗正 | 宗正 | 宗正寺卿 | 宗正寺卿 | 宗正寺卿 | 大宗正 | 宗人令 | 宗令 | 皇族宗亲。 |
治粟内史 | 大司农 | 大司农 | 大司农 | 大司农 | 司农寺卿 | 司农寺卿 | 司农寺卿 | 大司农 | (户部尚书) | (户部尚书) | 货币、谷物管理。 | |
(宫正) (宫伯) (内宰) |
少府 | 少府 | 少府卿 | 少府 | 少府 | 太府寺卿 | 太府寺卿 | 太府寺卿 | 太府寺卿 | (十二监) | (管理三库大臣) | 饮食、器物、院庭园芸。 |
参见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隋书 卷二十六 志第二十一》
九卿九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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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者为明清五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