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氏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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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氏璧是中国古代一块著名的璞玉石,相传为楚国卞和所发现。为古代礼器玉中之六器,祭祀天地四方之神的礼器,《周礼·春官·大宗伯》以苍璧礼天,以黄琮礼地,以青圭礼东方,以赤璋礼南方,以白琥礼西方,以玄璜礼北方。自古已有天圆地方之说,礼天之器乃采用中孔圆形之璧,天色苍,礼天之玉便采用苍色之璧。

自北魏的崔浩开始,传说和氏璧被雕琢后成为传国玉玺,也就是秦、汉、魏、晋、隋、唐等历代王朝传国玺,最后在五代十国的动乱中下落不明。

由于玉器在春秋战国时期礼法中占有的重要地位,和氏璧本身的价值亦被民间广泛传颂,因此其成为诸多中国文化中典故、成语的来源。和氏璧与随侯珠并称,始有成语随珠和璧、随珠荆玉的称号。

历史、传说与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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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氏献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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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氏璧最早见载东周末年著作《韩非子·和氏第十三》:楚国卞和在楚地的山中发现一块外裹岩石的美玉[1],他将这块玉献给当时的君主楚厉王,而楚国王室认为和氏贡献的只是一块石头欺骗了君王,于是楚厉王下令将和氏左脚砍去。尔后厉王被弑,楚武王即位,和氏再次将该玉献给他,武王命令玉工鉴定这块玉石,但仍认为和氏所献的是一块石头,结果和氏右脚也被砍掉。最后和氏带着玉石回到楚山,在那里他恸哭了三日三夜,泪尽而继之以血,新即位的楚国国君楚文王得知并派人询问事情的缘由,和氏说:“我并非为被砍去双脚而伤心,而是因宝玉被认定为石头、忠臣却被认为是骗子!这才是我所伤心啊。”于是楚文王派工匠除去裹在玉石上的岩石,这才看到了这块玉。于是楚文王将该玉璧命名为“和氏”。[2]

史记》记载和氏璧一直是国国宝,楚威王时期和氏璧被赐予攻灭越国有功的令尹昭阳,一次昭阳在设宴招待门客时将和氏璧取出供宾客参观,此时宾客中有人突发起哄,并趁乱偷走了摆在桌上的和氏璧,昭阳的门客称张仪是盗走和氏璧的人,张仪在经过昭阳拷打讯问后被放走,因此张仪在成为秦国相国后曾为此向楚国展开报复,而和氏璧依旧下落不明。之后和氏璧经人之手,辗转来到赵国;《东周列国志》记载其曾卖给赵国宦官令缪贤赵惠文王得知后从缪贤那里取得和氏璧,《史记》记载在公元前3世纪时期和氏璧为战国时期赵国君主赵惠文王所有。

完璧归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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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昭襄王在得知和氏璧归属同一时期的赵国君主赵惠文王的赵国王室后,于前283年向赵国派遣使者,希望以15座城池来换取和氏璧,这便是成语“价值连城”的由来。

赵国出于对秦国的不信任并未立即答应交换和氏璧,赵国政府在商议后派遣蔺相如为代表携和氏璧出使秦国。蔺相如经过两次对秦王的试探后认定秦国是想借其强大的国力为后盾,强取玉璧而拒绝向赵国割让城池。于是蔺相如派他的副手穿上平民的服饰,走小路带和氏璧回到赵国。而蔺相如本人凭借在秦朝朝廷上不卑不亢的表现也平安回到赵国。此即成语“完璧归赵”的来源。

受命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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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228年,秦国攻灭赵国,和氏璧最终为秦国所有。前221年,秦灭了周朝的六个最大的诸侯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朝代。由于天子九鼎失踪,据说和氏璧被雕琢成为传国玺,以象征秦国国威,由玉工孙寿刻上了由秦帝国丞相李斯写的“受命于天,既寿永昌”8个虫鸟篆字[3]自此和氏璧成了皇帝的宝印和天授皇权的象征。在秦朝之后的数百年间,拥有传国玺成为中国历史上被承认为正统帝国的条件之一,即使改朝换代时也不例外。从秦朝开始,共传了1000多年。一说传国玉玺是由蓝田玉所打造,不是和氏璧。[4]

玺上角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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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末年,王莽欲篡位,需要以玉玺的权威来证明自己的合法性。当时玉玺由王莽的姑姑,汉孝元太后王政君掌管着,王莽逼迫王太后交出玉玺。太后不愿交出玉玺,将其重重摔于地上,想借此毁坏传国玉玺,不料,玉玺只有一角被摔坏。后玉玺被王莽拾起,并命人用黄金将缺角给补上。《玉玺谱》:至汉平帝,王莽篡位,就元后求玺。乃出玺,投之于地,玺上螭壹角缺。

大魏受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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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朝末年王莽改制新政失败,并引发严重内战。当时身为汉朝宗室的汉景帝后裔刘秀乘势起兵,在绿林军的协助下推翻新莽而即位,史称汉光武帝。公元25年刘秀建立东汉后,传国玉玺在刘氏家族手中又流传了几百年。公元220年,曹丕汉献帝禅位,认为曹家的魏政权合该是传国玉玺的最终归宿,并命人在玉玺左肩部刻下隶字“大魏受汉传国玺”

衔玉出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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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元帝咸熙二年(265年),曹魏所篡,玉玺随即落入司马氏之手。但西晋国祚同样不长,后历经八王之乱永嘉之祸,建兴四年(316年)八月,汉赵刘曜率军围攻长安,长安城内外断绝联系。十月,长安城发生严重饥荒,米价一斗达到黄金二两,并出现人吃人的情况,长安城中一大半人饿死。十一月十一日,晋愍帝派侍中宋敞向刘曜送上降书,自己乘坐羊车,脱去上衣,口衔玉玺,由侍从抬着棺材,出城投降。

文学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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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和氏璧》,吴蔚著,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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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庾仲雍《荆州记》载:“西北三十里有清溪,溪北即荆山, 首曰景山,即卞和抱璞之处。”《湖北通志》载:“案《韩非子》云卞和得玉楚荆山,其地在今南漳县,盖《禹贡》之南条荆山也。”
  2. ^ 《韩非子·和氏第十三》
  3. ^ 《录异记》说:“岁月之精坠于荆山,化而为玉,卞和得之献其玉,后入赵、献秦、始皇统一天下琢为受命玺。”
  4. ^ 《明史·舆服志·皇帝宝玺》载,礼部尚书傅瀚之言:“自秦始皇得蓝田玉以为玺,汉以后传用之。自是巧争力取,谓得此乃足已受命,而不知受命以德,不以玺也。故求之不得,则伪造以欺人;得之则君臣色喜,以夸示于天下。是皆贻笑千载。”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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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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