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氏璧是中國古代一塊著名的璞玉石,相傳為楚國卞和所發現。為古代禮器玉中之六器,祭祀天地四方之神的禮器,《周禮·春官·大宗伯》以蒼璧禮天,以黃琮禮地,以青圭禮東方,以赤璋禮南方,以白琥禮西方,以玄璜禮北方。自古已有天圓地方之說,禮天之器乃採用中孔圓形之璧,天色蒼,禮天之玉便採用蒼色之璧。

自北魏的崔浩開始,傳說和氏璧被雕琢後成為傳國玉璽,也就是秦、漢、魏、晉、隋、唐等歷代王朝傳國璽,最後在五代十國的動亂中下落不明。

由於玉器在春秋戰國時期禮法中占有的重要地位,和氏璧本身的價值亦被民間廣泛傳頌,因此其成為諸多中國文化中典故、成語的來源。和氏璧與隨侯珠並稱,始有成語隨珠和璧、隨珠荊玉的稱號。

歷史、傳說與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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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氏獻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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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氏璧最早見載東周末年著作《韓非子·和氏第十三》:楚國卞和在楚地的山中發現一塊外裹岩石的美玉[1],他將這塊玉獻給當時的君主楚厲王,而楚國王室認為和氏貢獻的只是一塊石頭欺騙了君王,於是楚厲王下令將和氏左腳砍去。爾後厲王被弒,楚武王即位,和氏再次將該玉獻給他,武王命令玉工鑑定這塊玉石,但仍認為和氏所獻的是一塊石頭,結果和氏右腳也被砍掉。最後和氏帶着玉石回到楚山,在那裡他慟哭了三日三夜,淚盡而繼之以血,新即位的楚國國君楚文王得知並派人詢問事情的緣由,和氏說:「我並非為被砍去雙腳而傷心,而是因寶玉被認定為石頭、忠臣卻被認為是騙子!這才是我所傷心啊。」於是楚文王派工匠除去裹在玉石上的岩石,這才看到了這塊玉。於是楚文王將該玉璧命名為「和氏」。[2]

史記》記載和氏璧一直是國國寶,楚威王時期和氏璧被賜予攻滅越國有功的令尹昭陽,一次昭陽在設宴招待門客時將和氏璧取出供賓客參觀,此時賓客中有人突發起鬨,並趁亂偷走了擺在桌上的和氏璧,昭陽的門客稱張儀是盜走和氏璧的人,張儀在經過昭陽拷打訊問後被放走,因此張儀在成為秦國相國後曾為此向楚國展開報復,而和氏璧依舊下落不明。之後和氏璧經人之手,輾轉來到趙國;《東周列國志》記載其曾賣給趙國宦官令繆賢趙惠文王得知後從繆賢那裡取得和氏璧,《史記》記載在公元前3世紀時期和氏璧為戰國時期趙國君主趙惠文王所有。

完璧歸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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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昭襄王在得知和氏璧歸屬同一時期的趙國君主趙惠文王的趙國王室後,於前283年向趙國派遣使者,希望以15座城池來換取和氏璧,這便是成語「價值連城」的由來。

趙國出於對秦國的不信任並未立即答應交換和氏璧,趙國政府在商議後派遣藺相如為代表攜和氏璧出使秦國。藺相如經過兩次對秦王的試探後認定秦國是想借其強大的國力為後盾,強取玉璧而拒絕向趙國割讓城池。於是藺相如派他的副手穿上平民的服飾,走小路帶和氏璧回到趙國。而藺相如本人憑藉在秦朝朝廷上不卑不亢的表現也平安回到趙國。此即成語「完璧歸趙」的來源。

受命於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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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228年,秦國攻滅趙國,和氏璧最終為秦國所有。前221年,秦滅了周朝的六個最大的諸侯國,建立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中央集權的朝代。由於天子九鼎失蹤,據說和氏璧被雕琢成為傳國璽,以象徵秦國國威,由玉工孫壽刻上了由秦帝國丞相李斯寫的「受命於天,既壽永昌」8個蟲鳥篆字[3]自此和氏璧成了皇帝的寶印和天授皇權的象徵。在秦朝之後的數百年間,擁有傳國璽成為中國歷史上被承認為正統帝國的條件之一,即使改朝換代時也不例外。從秦朝開始,共傳了1000多年。一說傳國玉璽是由藍田玉所打造,不是和氏璧。[4]

璽上角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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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漢末年,王莽欲篡位,需要以玉璽的權威來證明自己的合法性。當時玉璽由王莽的姑姑,漢孝元太后王政君掌管著,王莽逼迫王太后交出玉璽。太后不願交出玉璽,將其重重摔於地上,想藉此毀壞傳國玉璽,不料,玉璽只有一角被摔壞。後玉璽被王莽拾起,並命人用黃金將缺角給補上。《玉璽譜》:至漢平帝,王莽篡位,就元後求璽。乃出璽,投之於地,璽上螭壹角缺。

大魏受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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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朝末年王莽改制新政失敗,並引發嚴重內戰。當時身為漢朝宗室的漢景帝後裔劉秀乘勢起兵,在綠林軍的協助下推翻新莽而即位,史稱漢光武帝。西元25年劉秀建立東漢後,傳國玉璽在劉氏家族手中又流傳了幾百年。公元220年,曹丕漢獻帝禪位,認為曹家的魏政權合該是傳國玉璽的最終歸宿,並命人在玉璽左肩部刻下隸字「大魏受漢傳國璽」

銜玉出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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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元帝咸熙二年(265年),曹魏所篡,玉璽隨即落入司馬氏之手。但西晉國祚同樣不長,後歷經八王之亂永嘉之禍,建興四年(316年)八月,漢趙劉曜率軍圍攻長安,長安城內外斷絕聯繫。十月,長安城發生嚴重饑荒,米價一斗達到黃金二兩,並出現人吃人的情況,長安城中一大半人餓死。十一月十一日,晉愍帝派侍中宋敞向劉曜送上降書,自己乘坐羊車,脫去上衣,口銜玉璽,由侍從抬著棺材,出城投降。

文學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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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和氏璧》,吳蔚著,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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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庾仲雍《荊州記》載:「西北三十里有清溪,溪北即荊山, 首曰景山,即卞和抱璞之處。」《湖北通志》載:「案《韓非子》雲卞和得玉楚荊山,其地在今南漳縣,蓋《禹貢》之南條荊山也。」
  2. ^ 《韓非子·和氏第十三》
  3. ^ 《錄異記》說:「歲月之精墜於荊山,化而為玉,卞和得之獻其玉,後入趙、獻秦、始皇統一天下琢為受命璽。」
  4. ^ 《明史·輿服志·皇帝寶璽》載,禮部尚書傅瀚之言:「自秦始皇得藍田玉以為璽,漢以後傳用之。自是巧爭力取,謂得此乃足已受命,而不知受命以德,不以璽也。故求之不得,則偽造以欺人;得之則君臣色喜,以誇示於天下。是皆貽笑千載。」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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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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