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权博物馆

中華民國設立的國家級人權博物館

国家人权博物馆(简称人权馆)为中华民国设立的国家级人权博物馆,下辖白色恐怖景美纪念园区白色恐怖绿岛纪念园区两座园区。2018年3月15日正式成立,业务包含解严前的相关人权档案、史料、文物之典藏、研究、展示及教育推广等,推展当代人权理念、实践推广,并与国内外相关博物馆交流合作[1]。人权馆自2019年9月同时成为国际人权博物馆联盟亚太分部,为此联盟首个位于亚洲的分会[2]。人权馆并未有独立的实体建筑,行政办公室目前设于景美园区之内。

国家人权博物馆
National Human Rights Museum
(英语)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政府机构
基本信息
所属部门 中华民国文化部
授权法源《国家人权博物馆组织法》
主要官员
馆长洪世芳
任命者文化部部长
任期无任期保障
成立沿革
成立日期2018年3月15日
联络信息

国家人权博物馆白色恐怖景美纪念园区,中间人权纪念碑刻有不同年代的政治受难者名录
地址 台湾
新北市新店区复兴路131号
白色恐怖景美纪念园区
电话+886 02 2218-2438
网站www.nhrm.gov.tw

历史 编辑

 
绿岛人权纪念碑:一道长约十来米的石墙上,刻满当年在白色恐怖下的牺牲者名单
 
国家人权博物馆筹备处与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历史学系签定合作协议书
  • 联合国大会于1948年通过《世界人权宣言》,1966年通过《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人权成为一种普世价值及国际间互动的基本准则。
  • 2000年11月,国防部绿岛感训监狱(绿洲山庄)由法务部移交交通部观光局接办;隔年2月,行政院核定绿洲山庄改名“绿岛人权纪念园区”,范围从绿洲山庄扩充至庄敬营区、国防部医务所、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岸巡及安检兵力驻用厅舍、人权纪念碑、公馆渔港及周边海岸地区,纳入整体规划。
  • 2002年5月19日,陈水扁政府台北市南海学园国立中央图书馆馆舍(台北市中正区南海路43号)成立“国家人权纪念馆筹备处[3]。2002年7月9日,中华民国总统府秘书长陈师孟“华总人一字第09110045670号令”,订定发布《国家人权纪念馆筹备处暂行组织规程》与《国家人权纪念馆筹备处编制表》,施行日期定为2002年5月19日[4];但两者并非基于法律授权所订定之行政命令,而且效力溯及既往,故遭批评违反不溯及既往原则、侵夺行政院职权而违反权力分立[5];由于《国家人权纪念馆组织法草案》未获立法院三读通过,立法院决议冻结相关预算约新台币一亿五千万元。总统府将国家人权纪念馆筹备处的运作经费转拨至总统府民国92年度预算作业科目之“一般行政”、“机要电讯”项目编列预算运作,随即遭审计部检讨。
  • 2002年10月,国立教育资料馆搬离原国立中央图书馆馆舍,移交国家人权纪念馆筹备处。12月10日世界人权日,绿岛人权纪念园区正式启用。
  • 2003年12月11日,立法院第5届第4会期第14次会议决议不予备查,通知废止《国家人权纪念馆筹备处暂行组织规程》与《国家人权纪念馆筹备处编制表》。
  • 2004年1月5日,行政院函送立法院的废止决议给总统府。2月24日,总统府公告相关法源于2004年2月13日失效。
  • 2005年,原台湾警备总司令部军法处看守所定名为“动员戡乱时期军法审判纪念园区”。
  • 2006年1月1日,绿岛人权纪念园区移交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今文化部)接管。10月,绿岛人权纪念园区更名为“绿岛文化园区”。8月,已无法源的国家人权纪念馆筹备处不再编列预算运作、人员归建总统府。
  • 2008年2月,动员戡乱时期军法审判纪念园区更名为“台湾人权景美园区”。
  • 2009年,中华民国通过《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之签署。2月,台湾人权景美园区更名为“景美文化园区”。6月,绿岛文化园区更名为“绿岛人权文化园区”,景美文化园区更名为“景美人权文化园区[6]
  • 2010年7月22日,马英九政府宣示将成立国家人权博物馆。
  • 2011年10月19日,“国家人权博物馆筹备处”成立,12月10日正式挂牌运作,为文建会所属三级机构,下辖景美人权文化园区与绿岛人权文化园区[7]
  • 2014年6月23日,国家人权博物馆筹备处与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历史学系签定合作协议书。
  • 2016年12月10日,时任文化部部长郑丽君表示行政院已于本年10月底核定国家人权博物馆筹备处提出的中程计划,为期四年推动成立国家人权博物馆[8]
  • 2017年3月1日,台北二二八纪念馆二二八国家纪念馆与国家人权博物馆筹备处宣布签定合作备忘录,三馆资源共享。郑丽君期许国家人权博物馆成立之后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是结合当代推广人权的组织与单位,处理威权统治时期的历史真相,以及维护各地不义遗产、遗址,以达到转型正义目标[9]。11月28日,立法院三读通过《国家人权博物馆组织法》[10],规定国家人权博物馆组织架构为2组、3中心:展示教育组、公共服务组、白色恐怖景美纪念园区管理中心、白色恐怖绿岛纪念园区管理中心、典藏研究暨档案中心[11]。12月13日,总统令公布《国家人权博物馆组织法》。
  • 2018年3月15日,国家人权博物馆成立。5月18日,国家人权博物馆揭牌。

历任首长 编辑

国家人权纪念馆筹备处主任
国家人权博物馆筹备处主任
任别 姓名 就任时间 卸任时间
代理 陈善报 2011年12月10日 2012年4月4日
代理 林永发 2012年4月5日 2012年4月15日
1 王逸群 2012年4月16日 2017年7月31日
2 陈俊宏 2017年8月1日 2018年3月15日
馆长
任别 姓名 就任时间 卸任时间
1 陈俊宏 2018年3月15日 2021年7月31日
代理 张婵娟 2021年8月1日 2022年7月6日
2 洪世芳 2022年7月7日 现在

组织架构 编辑

 
白色恐怖景美纪念园区
 
白色恐怖绿岛纪念园区
本馆
  • 馆长(1人)
    • 副馆长(1人)
行政单位
  • 综合规划组
  • 展示教育组
  • 典藏研究及档案中心
  • 白色恐怖绿岛纪念园区管理中心
  • 白色恐怖景美纪念园区管理中心
  • 主计室
  • 人事室
所属园区

[12]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成立沿革. 国家人权博物馆. [2014-04-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3-21). 
  2. ^ 人權館9月將成國際人權博物館聯盟亞太分部. 中央社. 2019-06-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10). 
  3. ^ 新闻稿. 總統參加「國家人權紀念館籌備處」成立典禮. 中华民国总统府. 2002-05-19 [2018-07-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14). 陈总统水扁先生今天下午前往南海学园参加“国家人权纪念馆筹备处”成立典礼,并致词。总统致词内容为:今天在南海学园这个曾经是中央图书馆的地方,参加国家人权纪念馆筹备处的成立典礼,个人感到十分荣幸。……李永炽教授不只是杰出的历史学者,同时也是承续党外精神传统的著名自由主义者;由他来筹备人权纪念馆,真是最适当不过。 
  4. ^ 中华民国总统府. 訂定國家人權紀念館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暨編制表. 《总统府公报》第6472号. 2002-07-12 [2017-04-03] (中文(台湾)). 
  5. ^ 何展旭. 「國家人權紀念館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合法性分析. 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 2002-12-04 [2017-04-03] (中文(台湾)). 今(九十一)年五月成立的“国家人权纪念馆筹备处”,系由总统府依据《国家人权纪念馆筹备处暂行组织规程》而设。……“人权、法治与宪政教育普及化”事务,自当属行政院之职权,并应交由法务部及教育部等相关部会具体执行此一工作。……以“国家人权纪念馆筹备处”为例,其于民国九十一年五月十九日成立之时,并无任何法源依据;至同年七月九日,总统府始发布《国家人权纪念馆筹备处暂行组织规程》,以作为其“形式上”存立之依据(因该组织规程之合法性实有疑问,故仅称“形式上”),并抹除其近两个月非法存在的事实。 
  6. ^ 文建會「人權文化園區」名稱更迭聲明. 中央社讯息服务. 2010-03-20 [2017-08-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12) (中文(台湾)). 
  7. ^ 殷侦维. 打造國家人權博物館 籌備處揭牌. 中国时报. 2011-12-11 [2021-12-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18) (中文(台湾)). 
  8. ^ 新闻稿. 2016世界人權日活動 受難地景美園區隆重舉行 蔡總統宣示轉型正義決心 還原真相阻止國家暴力再次發生. 国家人权博物馆筹备处. 2016-12-10 [2017-04-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4-04) (中文(台湾)). 
  9. ^ 陈家祥. 中央、地方合作!人權三館合簽備忘錄 釐清228真相. ETtoday 东森新闻云. 2017-03-01 [2017-04-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4-03) (中文(台湾)). 
  10. ^ 苏龙麒. 立院三讀 國家人權博物館將正式成立. 中央通讯社. 2017-11-28 [2017-11-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01). 
  11. ^ 新闻稿. 臺灣人權邁大步 立法院三讀通過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 国家人权博物馆筹备处. 2017-11-28 [2017-12-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09). 
  12. ^ 组织架构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国家人权博物馆

外部链接 编辑

参见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