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桂馨

清末民初军政人物
(重定向自應夔丞

应桂馨(1864年—1914年1月),字夔丞辛亥革命元勋,民国军政人物,青帮大佬。应桂馨是陈其美亲信,也是宋教仁遇刺案的主要嫌疑人之一。曾任江苏巡查总长。宁波鄞县人。

生平 编辑

应桂馨生于富豪实业之家,父亲原为宁波石匠,赴上海包工发迹,成为上海地产、营造的巨商。应桂馨早年家境优渥,有才名,曾考中秀才,通英文,还曾教书授课。后加入青帮,为青帮大佬,属“大”字辈,与袁克文(袁世凯次子)、李征五同辈。

资助辛亥革命 编辑

应桂馨与陈其美有往来,陈其美的革命机关大多借住应家,并收留亡命党人。应家时有房屋三十多间,时众多革命党人曾在应家避难和商讨革命机要,包括陈其美、于右任李征五等革命元勋。陈其美联合应桂馨的青帮势力反清革命,借此打开长江中下游特别是上海的革命局面。应桂馨也是同盟会元老之一。

上海光复后,陈其美任沪军都督府都督,应桂馨随即受重用,被委任为沪军都督府谍报科科长,掌握机要。孙中山自海外归国至上海,,应桂馨也负责接待和保卫。孙中山自上海赴南京,保卫工作亦由应桂馨负责。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应桂馨被命为总统卫队司令,后改调任南京总统府庶务科长[1]

宋教仁遇刺案 编辑

1913年3月20日民国第一届国会召开前夕,宋教仁遇刺中弹就医,取出弹头。3月22日,宋教仁身亡。案发之后,上海县知事、上海地方检察厅悬赏缉捕,沪宁铁路局也出资悬赏,3月23日,古董字画商王阿法到英租界捕房报称:一周以前因卖字画曾去巡查长应桂馨家,应桂馨拿出一张照片,要他谋办照片上的人,愿出酬金1000元。王阿法当时不敢答应,宋遇刺后见各报刊登宋照片与他见照片相同,于是报案。应桂馨随即成为第一个被捕的真凶。英租界捕房进一步拘捕若干嫌疑人,经沪宁车站的外国职员辨认,认出凶手武士英(真名吴福铭)。搜查应桂馨家宅,又搜得手枪一柄,枪内余弹两枚,经检验与宋教仁体内取出的弹头匹配。从应桂馨家宅搜出的信件中以及从电报局取得应桂馨发往北京的电稿中,发现国务总理赵秉钧的秘书洪述祖致电应桂馨说过:“毁宋酬勋,相度机宜,妥筹办理。”3月14日,应桂馨回洪述祖的“寒电”电文是:“梁山匪魁四出扰乱,危险实甚,已发紧急命令,设法剿捕之,乞转呈,候示。”3月18日,洪述祖复应桂馨电:“寒电立即照办。”3月19日,洪述祖又电催应:“事速照行。”3月21日凌晨晨两点即宋教仁遇刺不久,应致洪电:“二十时四十分钟,所发急令已达到,请先呈报。”3月21日,应致洪电:“号电谅悉,匪魁已灭,我军一无伤亡,堪慰,望转呈。”等。由此,洪述祖、赵秉钧和袁世凯成为幕后凶嫌。赵秉钧极力否认与此案有关。3月26日,赵秉钧以国务院名义通电各省称:“据应夔丞二十三日函称,沪上发现一种监督政府、政党之裁判机关,宣告宋教仁、梁启超、袁世凯、赵秉钧、汪荣宝等之罪状,特先判决宋教仁之死刑,即时执行。”当时此通电不但没能将公众视线转移到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凶嫌“沪上裁判机关”上,反而暴露了赵秉钧的国务院和直接凶嫌应桂馨当时的信函往来[2]。5月1日,赵秉钧被迫辞去国务总理一职,改任直隶都督(驻天津)。

此时经和英法领事交涉,应桂馨、武士英从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堂转到上海地方(中国人的)当局的监狱。移交不久,武士英吃了应桂馨的朋友送的毒馒头,暴毙狱中。蔡东藩因此在《民国演义》中感叹:“可见中国监狱,不如西捕房的严密,徒令西人观笑,这正是令人可叹了。”

遇刺身亡 编辑

7月25日,应桂馨从狱中逃出[3],先到青岛躲避起来。国民党讨袁的二次革命失败后,应桂馨开始显露行迹,公开发出请“平反冤狱”的通电[4]。后又公然从青岛到北京向袁世凯索酬,要求袁实践“毁宋酬勋”的诺言,给他勋位和巨额现金。袁本来希望用赏钱叫他离开北京,不能公开授勋,应桂馨却坚持勋位金钱两大条件缺一不可,终于激怒袁,以至于袁派出四名大汉追杀。应桂馨得到风声后逃跑,1914年1月19日,在往天津的火车上被京畿军政执法处人员郝占一王双喜乱刀砍死[5]

宋教仁遇刺案发生后,总理赵秉钧引嫌辞职,不久调任为直隶都督(驻天津)。应桂馨在火车中被杀时,他正在直隶都督任上。他一获应桂馨的死讯,不请示袁就发出缉捕凶手的命令,并在长途电话中向袁抱怨:“应桂馨如此下场,以后谁还敢替总统办事呢[6]?!”一个月之内,赵秉钧在天津督署内中毒七窍流血而亡、或按赵家说法是突然中风而亡[来源请求]

注释  编辑

  1. ^ 宋案懸談. 时事新报 (上海). 1913-05-06. 应本青红帮头目……陈其美任沪都督时,委为谍报科长,孙中山任临时总统时,委为总统府庶务长兼下关兵站长…… 
  2. ^ 陶菊隐《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史话》第八章。
  3. ^ 南北軍劇戰警報(三). 申报 (上海). 1913-07-26. 地方检察厅所属之模范监狱,自制造局战事起后,因禁有宋案要犯应桂馨,外间有应党将图劫狱之说,故由陆军第六十一、三十七两团各派部兵两连,协同原有驻防之守卫队实行防护……二十四日夜一时……该监各犯大起扰乱……应桂馨首先出狱而去,维时目睹者甚多 
  4. ^ 應夔丞自請昭雪之原電. 盛京时报 (奉天). 1913-11-19. 宋案中应夔丞自逃赴青岛后,近见政府对待国民党情形,乘机自请昭雪,电达中央,该电悉云:……赣乱发生,宁省独立,宋教仁所预定之计划,一一实施,宋为主谋内乱之人,而竟死有余荣……兹夔丞栖身穷岛,骨肉分离……伏求迅颁明令,公道平反……不致沈冤,庶几是是非非,天下共晓 
  5. ^ 應夔丞被刺. 盛京时报 (奉天). 1914-01-24. 
  6. ^ 丁中江. 北洋军阀史话. 

参考资料 编辑

  • 唐德刚:《晚清七十年》
  • 唐德刚:《袁氏当国》
  • 李新:《中华民国史》
  • 陶菊隐:《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史话》
  • 丁中江:《北洋军阀史话》
  • 蔡东藩.   民國演義. 维基文库. 
  • 思公:《晚清尽头是民国︰近现代人物的不寻常命运》,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9月,ISBN:9787563389643。
  • 张耀杰:《悬案百年:宋教仁案与国民党》,台北:新锐文创(秀威代理),2010年12月,ISBN:978-986-868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