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桂馨

清末民初军政人物

應桂馨(1864年—1914年1月),字夔丞辛亥革命元勛,民國軍政人物,青幫大佬。應桂馨是陳其美親信,也是宋教仁遇刺案的主要嫌疑人之一。曾任江蘇巡查總長。寧波鄞縣人。

生平 編輯

應桂馨生於富豪實業之家,父親原為寧波石匠,赴上海包工發跡,成為上海地產、營造的巨商。應桂馨早年家境優渥,有才名,曾考中秀才,通英文,還曾教書授課。後加入青幫,為青幫大佬,屬「大」字輩,與袁克文(袁世凱次子)、李徵五同輩。

資助辛亥革命 編輯

應桂馨與陳其美有往來,陳其美的革命機關大多借住應家,並收留亡命黨人。應家時有房屋三十多間,時眾多革命黨人曾在應家避難和商討革命機要,包括陳其美、于右任李徵五等革命元勛。陳其美聯合應桂馨的青幫勢力反清革命,藉此打開長江中下游特別是上海的革命局面。應桂馨也是同盟會元老之一。

上海光復後,陳其美任滬軍都督府都督,應桂馨隨即受重用,被委任為滬軍都督府諜報科科長,掌握機要。孫中山自海外歸國至上海,,應桂馨也負責接待和保衛。孫中山自上海赴南京,保衛工作亦由應桂馨負責。孫中山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應桂馨被命為總統衛隊司令,後改調任南京總統府庶務科長[1]

宋教仁遇刺案 編輯

1913年3月20日民國第一屆國會召開前夕,宋教仁遇刺中彈就醫,取出彈頭。3月22日,宋教仁身亡。案發之後,上海縣知事、上海地方檢察廳懸賞緝捕,滬寧鐵路局也出資懸賞,3月23日,古董字畫商王阿法到英租界捕房報稱:一周以前因賣字畫曾去巡查長應桂馨家,應桂馨拿出一張照片,要他謀辦照片上的人,願出酬金1000元。王阿法當時不敢答應,宋遇刺後見各報刊登宋照片與他見照片相同,於是報案。應桂馨隨即成為第一個被捕的真兇。英租界捕房進一步拘捕若干嫌疑人,經滬寧車站的外國職員辨認,認出兇手武士英(真名吳福銘)。搜查應桂馨家宅,又搜得手槍一柄,槍內餘彈兩枚,經檢驗與宋教仁體內取出的彈頭匹配。從應桂馨家宅搜出的信件中以及從電報局取得應桂馨發往北京的電稿中,發現國務總理趙秉鈞的秘書洪述祖致電應桂馨說過:「毀宋酬勛,相度機宜,妥籌辦理。」3月14日,應桂馨回洪述祖的「寒電」電文是:「梁山匪魁四出擾亂,危險實甚,已發緊急命令,設法剿捕之,乞轉呈,候示。」3月18日,洪述祖復應桂馨電:「寒電立即照辦。」3月19日,洪述祖又電催應:「事速照行。」3月21日凌晨晨兩點即宋教仁遇刺不久,應致洪電:「二十時四十分鐘,所發急令已達到,請先呈報。」3月21日,應致洪電:「號電諒悉,匪魁已滅,我軍一無傷亡,堪慰,望轉呈。」等。由此,洪述祖、趙秉鈞和袁世凱成為幕後兇嫌。趙秉鈞極力否認與此案有關。3月26日,趙秉鈞以國務院名義通電各省稱:「據應夔丞二十三日函稱,滬上發現一種監督政府、政黨之裁判機關,宣告宋教仁、梁啓超、袁世凱、趙秉鈞、汪榮寶等之罪狀,特先判決宋教仁之死刑,即時執行。」當時此通電不但沒能將公眾視線轉移到這個突然冒出來的兇嫌「滬上裁判機關」上,反而暴露了趙秉鈞的國務院和直接兇嫌應桂馨當時的信函往來[2]。5月1日,趙秉鈞被迫辭去國務總理一職,改任直隸都督(駐天津)。

此時經和英法領事交涉,應桂馨、武士英從上海公共租界會審公堂轉到上海地方(中國人的)當局的監獄。移交不久,武士英吃了應桂馨的朋友送的毒饅頭,暴斃獄中。蔡東藩因此在《民國演義》中感嘆:「可見中國監獄,不如西捕房的嚴密,徒令西人觀笑,這正是令人可嘆了。」

遇刺身亡 編輯

7月25日,應桂馨從獄中逃出[3],先到青島躲避起來。國民黨討袁的二次革命失敗後,應桂馨開始顯露行跡,公開發出請「平反冤獄」的通電[4]。後又公然從青島到北京向袁世凱索酬,要求袁實踐「毀宋酬勛」的諾言,給他勛位和巨額現金。袁本來希望用賞錢叫他離開北京,不能公開授勳,應桂馨卻堅持勛位金錢兩大條件缺一不可,終於激怒袁,以至於袁派出四名大漢追殺。應桂馨得到風聲後逃跑,1914年1月19日,在往天津的火車上被京畿軍政執法處人員郝佔一王雙喜亂刀砍死[5]

宋教仁遇刺案發生後,總理趙秉鈞引嫌辭職,不久調任為直隸都督(駐天津)。應桂馨在火車中被殺時,他正在直隸都督任上。他一獲應桂馨的死訊,不請示袁就發出緝捕兇手的命令,並在長途電話中向袁抱怨:「應桂馨如此下場,以後誰還敢替總統辦事呢[6]?!」一個月之內,趙秉鈞在天津督署內中毒七竅流血而亡、或按趙家說法是突然中風而亡[來源請求]

註釋  編輯

  1. ^ 宋案懸談. 時事新報 (上海). 1913-05-06. 應本青紅幫頭目……陳其美任滬都督時,委爲諜報科長,孫中山任臨時總統時,委爲總統府庶務長兼下關兵站長…… 
  2. ^ 陶菊隱《北洋軍閥統治時期史話》第八章。
  3. ^ 南北軍劇戰警報(三). 申報 (上海). 1913-07-26. 地方檢察廳所屬之模範監獄,自製造局戰事起後,因禁有宋案要犯應桂馨,外間有應黨將圖刦獄之說,故由陸軍第六十一、三十七兩團各派部兵兩連,協同原有駐防之守衛隊實行防護……二十四日夜一時……該監各犯大起擾亂……應桂馨首先出獄而去,維時目睹者甚多 
  4. ^ 應夔丞自請昭雪之原電. 盛京時報 (奉天). 1913-11-19. 宋案中應夔丞自逃赴青島後,近見政府對待國民黨情形,乘機自請昭雪,電達中央,該電悉云:……贛亂發生,寧省獨立,宋教仁所預定之計劃,一一實施,宋爲主謀內亂之人,而竟死有餘榮……茲夔丞棲身窮島,骨肉分離……伏求迅頒明令,公道平反……不致沈冤,庶幾是是非非,天下共曉 
  5. ^ 應夔丞被刺. 盛京時報 (奉天). 1914-01-24. 
  6. ^ 丁中江. 北洋军阀史话. 

參考資料 編輯

  • 唐德剛:《晚清七十年》
  • 唐德剛:《袁氏當國》
  • 李新:《中華民國史》
  • 陶菊隱:《北洋軍閥統治時期史話》
  • 丁中江:《北洋軍閥史話》
  • 蔡東藩.   民國演義. 維基文庫. 
  • 思公:《晚清盡頭是民國︰近現代人物的不尋常命運》,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9年9月,ISBN:9787563389643。
  • 張耀傑:《懸案百年:宋教仁案與國民黨》,台北:新銳文創(秀威代理),2010年12月,ISBN:978-986-868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