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炎辉

中華民國第4任司法院院長・大法官・臺灣身分法、法制史學者

戴炎辉(1908年11月28日—1992年7月3日),日治台湾阿缑厅阿缑街(今屏东县屏东市)人,日治时代皇民化运动时期曾改用日本姓名田井辉雄。近代著名法律学者,法律史学家,曾任司法院院长司法院大法官。他所命名且整理的淡新档案,为目前最完整的清朝县级行政档案。

戴炎辉
 中华民国第5任司法院院长
任期
1977年4月14日—1979年6月14日
总统严家淦
蒋经国
前任田炯锦
继任黄少谷
 中华民国第5任司法院副院长
任期
1972年7月13日—1977年4月14日
司法院院长田炯锦
前任谢瀛洲
继任韩忠谟
 中华民国第3届司法院大法官
任期
1971年7月16日—1972年7月13日
提名蒋中正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08年11月28日
日治台湾阿缑厅港西中里阿猴街(今屏东县屏东市
逝世1992年7月3日(1992岁—07—03)(82岁)
国籍 大日本帝国(1909年-1945年)
 中华民国(1945年-1992年)
政党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学历
经历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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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戴连宗(1859-1937)本籍福建泉州,于光绪年间迁台[1],为阿猴当地仕绅、地主。父亲戴凤倚(1888-1959)为家中么男,育有三男,长子早夭,次子即为戴炎辉[2]:240

1908年出生于日治台湾阿缑厅港西中里阿猴街(今屏东县屏东市),父祖皆曾任保正,为当地望族。幼时在父亲栽培下,进入私塾读了许多年间的汉文,使得他国学素养深厚[3]。自高雄州立高雄中学校(今高雄中学)毕业,保送台湾总督府台北高等学校,后赴日东京帝国大学(今东京大学)攻读法律,师从日本法制史泰斗中田薫。毕业后成家,并参加日本高等文官司法科考试,高分通过笔试后,于口试时因种族因素遭刁难,因而落榜[4]。经中田薫教授以书面方式进行抗议后,于翌年(1935)顺利通过,旋即返台于今高雄市担任执业律师。日本战败后,短暂担任高雄县潮州郡守,但与其志趣不合。数月后转任高雄地方法院法官,隔年自荐进入国立台湾大学法学院担任副教授。

民国四十四年(1955),台大法学院开设法律研究所,诸教授建议开设“唐律”,宪法权威林纪东请戴炎辉主讲授课[1]。后蒙同事洪逊欣教授告知,将研究著作整理成《唐律总论》送至东京大学,由日本法制史专家仁井田陞教授召开审查会,决议授予戴炎辉东京大学法学博士之学位[1]。此后也出版了《唐律通论》、《唐律各论》,奠定戴氏在法律学上的地位。

台大法学院任教的戴炎辉,以十数年的时间,将台湾淡水厅(掌管北台湾),台北府新竹县三衙门的资料加以编纂,并将其资料命名淡新档案。他除了将档案命名为“淡新档案”外,也将该之文件分为行政民事刑事三门;每门项下再分类、款、案等。经整理后,该档案已成为世界有名的传统中国县级档案。

民国六十五年(1976)创立的中国法制史协会,其理事长即由戴式出任直到民国七十九年(1990)。后因其法律学的素养与成就,1977年4月至1979年7月,担任司法院长,为第一位担任司法院长的台湾人。卸任院长后,戴炎辉仍与其次子戴东雄共同发表相关法律著作。另外,他也曾担任总统府资政,直至1992年去世为止。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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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唐律通论》
  • 《清代台湾之乡治》
  • 《中国法制史》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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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妻子张缎为首任屏东县县长张山钟长女,前台北市长内政部长张丰绪为戴炎辉小舅子。
  • 育有五男二女。
    • 长子戴东生曾任台北银行(今台北富邦银行)副总经理。
    • 次子戴东雄曾任国立台湾大学法律系教授、系主任、法学院院长,为台湾知名民法学者,1994年至2003年亦为司法院大法官。
    • 三子戴东原系日本国立新潟大学医学博士,为新陈代谢疾病权威,曾任国立台湾大学医学院教授兼台大医院院长。
    • 四子戴怡德则是美国北卡州立大学化工博士,现任国立台湾大学化学工程系教授。
    • 五子戴怡安则是美国纽约州立大学资讯硕士。
    • 另两女戴寿美、戴喜美。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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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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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戴东雄, 戴炎辉先生《 唐律通论 》在学术史上的意义 http://nccur.lib.nccu.edu.tw/bitstream/140.119/80044/1/1.pdf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 ^ 苏全福。(1997)。屏东县乡贤传略。
  3. ^ 台湾法界耆宿口述历史第六辑- 戴东雄先生访谈纪录
  4. ^ 存档副本 (PDF). [2020-12-08].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22-02-06). 
司法职务
司法院
前任:
田炯锦
司法院院长
第四任
1977年4月14日-1979年6月14日
继任:
黄少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