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乐爵士,KtQCJP(Sir Henry Edward Pollock,1864年12月16日—1953年2月2日),英国香港御用大律师,曾在斐济香港出任及署任律政司,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曾长年担任香港立法局行政局首席非官守议员。普乐爵士亦有份与遮打爵士港督卢嘉爵士(后为勋爵)等人筹备创立香港大学

普乐爵士
Sir Henry Pollock
Kt QC JP
个人资料
出生1864年12月16日
 英国伦敦
逝世1953年2月2日(1953岁—02—02)(88岁)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悉尼
职业行政立法两局首席非官守议员御用大律师

生平 编辑

家族背景 编辑

普乐可谓生于一个法律家族,除了祖父腓特烈·普乐爵士(Sir Frederick Pollock,1783年9月23日-1870年8月28日)曾任英格兰及威尔士检察总长外,普乐其中一位堂兄腓特烈·普乐爵士(1845年12月10日-1937年1月18日)曾任牛津大学法学教授,另一位堂兄汉沃思子爵(Viscount Hanworth,1861年11月25日-1936年10月22日)则出任过英格兰上诉法院主事官

普乐的父亲为亚瑟·朱利叶·普乐医生(Dr. Arthur Julius Pollock,1835年2月7日-1890年5月11日),腓特烈·普乐爵士第二段婚姻中的长子,但是在所有24兄弟姊妹中排第13。朱利叶·普乐医生曾任伦敦芳德邻医院查令十字医院的讲师及医生,亦为英国伦敦皇家内科医学院会董。至于普乐的母亲则是埃伦·卑利(Ellen Bailey,?-1895年10月25日)。

在家中排行第三的普乐,有一名胞姐及胞兄,分别名卡罗琳(Caroline,1862年8月4日-?)及亚瑟·朱利叶(1863年8月21日-1914年5月28日),另有一名胞第,名叫查尔斯·腓特烈(Charles Frederick,1866年7月17日-1919年7月17日)。

早年生涯 编辑

普乐在1864年12月16日生于英国伦敦,他幼年在伦敦渡过,后来入读查特豪斯公学,但1882年18岁的时候就提早停止学业,旋即加入伦敦特鲁里街(Drury Lane)的一所银行工作。工作一年后,普乐共赚得50英镑,而且还重新继续学业,并于1883年进入伦敦内院读法律,1887年在该处取得执业大律师资格,翌年1888年4月前往英国殖民地香港寻找发展机会,很快就在香港取得执业资格,随即在港执业。

殖民地生涯 编辑

来港不久以后,普乐就渐受到殖民地外籍社区的重视。在1888年9月至1889年3月,他曾经有六个月的时间被政府委任为署巡理府(Police Magistrate);1891年获委为非官守太平绅士;后再于1892年被港府委任为署理副按察司(Puisne Judge),为期半年。在1894年,香港爆发严重鼠疫,期间普乐由于防疫抗灾有功,事后获英廷颁授抗疫纪念金章。

在1896年至1901年,普乐复获港府委任为署理律政司,同时因律政司身份而成为当然行政局立法局议员。在任律政司期间,普乐表现令人满意,结果在1900年获授女皇御用大律师名衔。卸任署理律政司后,普乐曾于1902年转到斐济正任律政司,但一年后返回香港,并自1903年3月至1906年2月出任洁净局绅

两局议员 编辑

 
普乐爵士(左)在1928年4月27日的圣士提反书院赤柱新校动土仪式上致辞,仪式由时任港督金文泰爵士(前排坐下)主礼。

在1903年,普乐获香港西商会推荐,临时出任立法局内的非官守西商会议席约一年。未几,他在1905年12月获非官守太平绅士推选,正式当选为立法局非官守议员,此后在立法局供职近四十年。在任立法局期间,普乐曾担任不少政府公职,当中包括有房屋委员会(Housing Commission)主席及常务法律委员会(Standing Law Committee)会员等等。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普乐亦曾获委任为拒服兵役上诉审裁处法官,战后曾任港府和平庆祝及战争纪念财政委员会主席,其后曾于1939年再任强制兵役服务审裁处法官。

普乐早于1911年及1912年已先后两次获港府委为行政局非官守临时议员;但在1915年11月,适逢行政局有非官守议席出缺,普乐遂于立法局会议质询港督梅含理爵士,会否透过非委任的方法填补有关议席,惟梅含理爵士给予否定的答案。及后在1916年1月,普乐曾发起宪制改革运动,收集签名,并去信殖民地大臣伯纳尔·劳,请愿要求透过增加非官守议席的方法,由西商会及太平绅士互选产生两局议员,让他们有更多的代表声音,此外,普乐亦支持增加两局的华人议席,惟有关建议悉数被伯纳尔·劳所反对。至于普乐在这次是件中,失却成为行政局非官守议员的机会,而一直到梅含理爵士卸任后,普乐才于1921年获另一港督司徒拔爵士任命为行政局非官守议员,期后更于1924年的英皇寿辰荣誉名单中获册封爵士

在任两局议员期间,普乐分别在1919年、1925年及1928年三次署任律政司,以代替不在香港的金培源爵士,而署任律政司期间,普乐都以当然官守议员的身份出席两局会议,而他的非官守议席则由太平绅士临时互选产生。早于1917年,普乐已接替退出立法局的韦玉爵士,成为立法局首席非官守议员;后在1926年,行政局首席非官守议员遮打爵士逝世,并由普乐接任,他遂成为了行政、立法两局首席非官守议员。不过在1928年9月16日,普乐于山顶367号寓所中不慎绊倒,以致大腿骨折,而且无法出席两局的会议,结果要由另一两局议员周寿臣爵士临时署任两局首席非官守议员之位。普乐后来在同年12月康复,才重新复职。

 
普乐爵士有份筹建香港大学,是该校的终身校董。

除了两局外,普乐亦曾是海军联盟香港分会、香港国际象棋会、香港爱护动物协会及宪制改革协会的会长;另外还出任过皇家香港游艇会会长、香港散本学会(Odd Volumes Society)秘书、以及皇家殖民地研究院(Royal Colonial Institute)之联络秘书等等。

普乐也是香港大学的创校人之。普乐原为香港西医书院之校董,在1908年3月的时候,他与遮打爵士、何启爵士爱建臣、漆咸、胡礼谭臣等人,一同获港督卢嘉爵士(后为勋爵)委到新成立的香港大学筹备委员会,并由遮打爵士出任主席。香港大学在1911年创立后,普乐即获聘为终身校董。据了解,普乐十分热心于港大的发展,而且也是最常出席校董会的校董之一,为答谢他对港大创校的贡献,港大在1925年1月5日特地向他颁授荣誉法学博士学位。

值得一提的是,普乐与圣士提反书院也有渊源,因为他曾在1928年参与赤柱的新校舍动土仪式;后在1933年,在得到他及罗旭龢爵士的协助下,该校在筹款活动中,打破当时中国传统的禁忌,成功争取让男、女同学在某话剧中同台演出。

晚年 编辑

在1940年1月17日及1941年年初,普乐曾先后获港府续任立法及行政两局议员,任期分别为四年及五年。但在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突然爆发,香港遭日军入侵后不久便告沦陷。普乐与夫人由于在战争爆发前到了澳洲休养身体,因此他们于日军入侵时并不在港,侥幸地没有成为战俘。

尽管香港沦陷期间,殖民地的行政、立法两局停止运作,但名义上,普乐仍然是立法及行政两局首席非官守议员,因此他在立法及行政两局的正式任期分别到1944年及1946年3月8日才算正式结束。但实际上,尽管其行政局任期横跨日治时期,至1945年香港重光后才告届满,但他自香港沦陷后已再没有出席过两局会议,而港府则在1946年5月才于《宪报》补发告示,对普乐的贡献表示致意。

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使普乐在香港的生活及公职服务划上突然的休止符,虽然他在战后曾经返回过香港,但事实上,自大战爆发及完结后,普乐一家一直定居于澳洲悉尼,普乐在1953年2月2日于澳洲悉尼逝世,终年88岁。

家庭 编辑

普乐在1906年,即42岁时,于香港娶宝林·奥克利(Pauline Oakley)为妻,两人并没有任何子女。普乐爵士夫人长年居于香港,以热心公益著称,并主要活跃于露宿者之家圣约翰座堂妇女互助协会及香港爱护动物协会等等。

自中国八年抗战以后,由于本港难民人数愈来愈多,故普乐爵士夫人亦十心关注香港的难民营情况;在1940年,她更与宋霭龄等人在香港发起“工合单位”,于港、两地设立合作社,以便让上6,000名难民可以恢复生产。为答谢其公益贡献,普乐爵士夫人在1941年的元旦荣誉名单中曾获授OBE勋衔

部分著作 编辑

  • Bill of Lading Exceptions, London: Stevens and Sons, 1894.
  • Regulations for Preventing Collisions at Sea
主要公职
  • 署巡理府
    (1888年-1889年)
  • 署理副按察司
    (1892年)
  • 署理律政司
    (1896年-1901年)
  • 斐济律政司
    (1902年)
  • 洁净局绅
    (1903年-1906年)
  • 立法局临时非官守议员(香港西商会代表)
    (1903年)
  • 立法局非官守议员(太平绅士代表)
    (1905年-1917年)
  • 行政局临时非官守议员
    (1911年)
  • 香港大学终身校董
    (1911年-1953年)
  • 行政局临时非官守议员
    (1912年)
  • 拒服兵役上诉审裁处法官
    (1914年-1918年)
  • 立法局首席非官守议员(太平绅士代表)
    (1917年-1944年)
  • 署理律政司
    (1919年)
  • 行政局非官守议员
    (1921年-1926年)
  • 署理律政司
    (1925年)
  • 行政局首席非官守议员
    (1926年-1946年)
  • 署理律政司
    (1928年)
  • 香港国际象棋会会长
    (1928年)
  • 强制兵役服务审裁处法官
    (1939年-1941年)

荣誉 编辑

头衔 编辑

  • 普乐,Esq(1864年-1891年)
  • 普乐,JP(1891年-1900年)
  • 普乐,QC,JP(1900年-1901年)
  • 普乐,KC,JP(1901年-1903年)
  • 普乐议员,KC,JP(1903年-1924年)
  • 普乐爵士议员,KC,JP(1924年-1925年)
  • 普乐爵士议员,KC,JP,Hon. LLD(1925年-1946年)
  • 普乐爵士,KC,JP,Hon. LLD(1946年-1952年)
  • 普乐爵士,QC,JP,Hon. LLD(1952年-1953年)

勋衔 编辑

  • J.P.(1891年4月24日[1]
  • 抗疫纪念金章(1894年)
  • Q.C.(1900年)
  • Kt.(1924年英皇寿辰荣誉)

荣誉学位 编辑

以他命名的事物 编辑

相关条目 编辑

参考资料 编辑

英文资料 编辑

中文资料 编辑

  • 张莲兴,《香港二十八总督》,朝华出版社,1997年。
  • 《普乐夫人等发起香港工合单位》,《大公报》第二张第六版,1940年4月13日。
  • 《孔祥熙夫人普乐夫人等发起香港工合单位》,《香港华字日报》第二张第三页,1940年4月13日。
  • 《非官议员普乐离职》,《大公报》第二张第六版,1940年9月22日。
  • 《普乐返港》,《大公报》第二张第六版,1940年11月28日。
  • 《港府昨正式发表行政局议员名单》,《工商日报》第四页,1946年5月8日。

外部链接 编辑

官衔
前任者:
约翰·尤德尔
斐济律政司
1902年
继任者:
艾伯特·艾尔哈德特
前任者:
韦玉爵士
立法局首席非官守议员
1917年-1944年
继任者:
悬缺
前任者:
遮打爵士
行政局首席非官守议员
1926年-1946年
继任者:
悬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