殖产兴业(日语:殖産興業しょくさんこうぎょう shokusan kōgyō */?)是日本明治维新时期提出的三大政策之一。因彼时的明治政府欲与西方列强抗衡,便以"促进产业资本主义的发展"作为推动国家近代化的政策。明治政府实行殖产兴业政策的具体内容是:运用国家政权之力量以及国库资金,以各种政策为杠杆,来加速资本原始积累过程,并以国营军工企业为主导,以西方国家推动近代化进程的过程为样板,大力扶植日本资本主义的成长。

历史背景 编辑

1851年,当岛津齐彬成为萨摩藩的藩主时,他就开始筹划日本第一个现代西式工厂--集成馆事业日语集成館事業[1][2][3]

1867年,日本第一家纺纱厂--鹿儿岛纺绩所日语鹿児島紡績所在萨摩藩成立。[4]

江户时代后期,日本的采行锁国政策演变为开国政策,日本政府意识到其国力与西方列强差距悬殊,从王政复古成立的明治政府,便以富国强兵为口号,实行积极强化自身产业的政策,藉地租改正秩禄处分,实行了税制改革。

具体措施 编辑

明治政府殖产兴业的具体措施,主要有以下7个方面:

(1)废除各地关卡,培育和发展全国统一市场;建设铁路,发展航运邮政电报电话等近代交通、通讯事业。

(2)接管幕府和各藩的工矿企业,加以改造和扩充,以形成国有的企业体系;大力创办各种称为“模范工厂”的新式近代企业。

(3)引进西方先进技术和设备,改造原有技术和工具;注重发展民用企业。

(4)采用奖励、保护等多种方式,鼓励优质新产品和发明创新;举办交流会、博览会以推广先进技术。

(5)推行“劝农”政策,引进西方农业技术、农牧业品种和经营管理制度;结合“士族授产”的“劝业”,使大批原封建武士从事农垦。

(6)扶植与保护私人资本,促进私人企业发展。 为加速工业化进程,政府在1880年发布“官业下放令”,从1880年11月起,决定将军工铸币、通讯、铁道印刷等特殊部门以外的官营企业廉价出售给三井三菱川崎古河等特权大资本家。这标志着日本的“殖产兴业”政策的根本性转变,它放弃了以国营企业为主导的资本主义工业化方针,转而实行大力扶持和保护私人资本主义的方针。

(7)奖励国产,鼓励国货出口。明治政府自19世纪80年代起,立足本国实际,认为引进必须结合国情,西方经验不能照搬。明治时代,日本在发展近代资本主义、大力引进外国先进技术的同时,广为延聘外国各行各业专家,注重人才的引进,当时外国专家的薪金,可以高出日本领导人数倍;随着本国人才的培育成长,明治政府逐步减少以致停止了这种人才引进。派遣留学生与岩仓使节团出国,致力学习西方的产业技术,同时也很注重学习内容的实用性以及学习成本的实惠性,摈弃了盲目性的学习。

殖产兴业的推行机构 编辑

明治3年(1870年),设置工部省(日本语:こうぶしょう),下设工学、劝工、矿山铁路土木建筑灯塔造船、电讯、制铁和制造等工商业部门,作为全面负责推行殖产兴业政策的领导机关。工部省首先接管了幕府和各藩经营的矿山和工场,创办了官营企业(即国有企业),引进西方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设备,并且兴建铁路。

1872年,官营铁路及汽船开始运作,日本国内的交通开始发达起来。矿业事业开始运作,在群马县更开设富冈制丝埸的官营模范工场。

1873年,设立了统筹官营事业的内务省(日本语:ないむしょう),纠正了过去工部省偏重发展重工业的状况,以发展农业、产品加工、海运业等为主。与工部省配合,共同推行殖产兴业政策。内务省利用国家资金,创办了千住呢绒厂、新町纺纱厂和爱知纺纱厂等近代化的“模范工厂”,以此起示范作用进而推动私人资本主义工业的发展。

除工部、内务两省外,1869年在北海道设置“开拓使”(日本语:かいたくし)。它作为开发北海道的机构,积极推动北海道开发事业,如测量地形、调查矿产、开采煤矿、发展交通运输等。直到1882年2月,开拓使才被撤消,其间经营了39个工厂,如札幌炼铁厂、机械厂、啤酒厂,函馆煤气厂,厚岸罐头厂,纹鳖制糖厂等。这些工厂对北海道近代工业的发展起了很大作用。

金融改革 编辑

1871年颁布了新的货币条例;

1872年,涩泽荣一等颁行了国立银行条例。

1880年,为了舒缓国家的财政赤字,政府以低于市值的价钱向民营企业三井三菱卖出非军事的产业。

1885年,废除工务省。1882年,设立了大阪贸易会社纺织业得到确立。经过了甲午战争日俄战争,更大大地推进了日本的产业革命

在民间,岩崎弥太郎所创设的三菱商会及三井,受到政府的保护,并成为政商。这个情况,更促进了财阀的形成。

关连项目 编辑

  1. ^ 殖産興業. コトバンク. [2021-09-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24). 
  2. ^ 島津斉彬. コトバンク. [2021-09-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9-12). 
  3. ^ 集成館. コトバンク. [2021-09-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22). 
  4. ^ 鹿児島紡績所跡. 鹿児岛市. [2017-07-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