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中的法律相关内容
仅供参考,并
不能视作专业意见。如需获取法律相关的帮助或意见,请咨询所在
司法管辖区的法律从业人士。详见
法律声明。
法官法是中华民国的一部法律,目的在于规范法官和检察官的职权行使与伦理监督。
法官法 Judges Act |
---|
|
施行日期 | 2012年7月6日 |
---|
修正次数 | 3 |
---|
最新修正 | 2021年1月20日 |
---|
|
类 | 司法 |
---|
部 | 院本部 |
---|
目 | 司法行政目 |
---|
|
所有条文 | 法官法 |
---|
沿革 | 法规沿革 |
---|
|
- 2010年10月1日由司法院、行政院、考试院及民进党党团等提案,经立法院程序委员会审议后送交相关委员会讨论
- 2011年6月14日通过二读,送交三读
- 2011年6月14日通过三读,送交总统签署
- 2011年7月6日由总统马英九签署总统令公布后,自2012年7月6日起施行
|
|
本法共有11个章次、计有103条条文,用以规范司法官的任用、司法伦理、法官会议、身份保障、职务法庭、给予和考察、进修等事项,并导入外部评鉴机制监督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