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街大游行

臺灣社會運動

华西街大游行是台湾救援雏妓运动的一部分,第一次游行时间为1987年1月10日,第二次又称为救援雏妓再出击,发生时间为1988年1月9日。

华西街大游行
位置 中华民国华西街台北市万华区
日期1987年1月10日(第一次)
1988年1月9日(第二次)
中午12:20-下午4:40
外部图片链接
image icon 1988年1月华西街大游行——来自文化部国家文化记忆库

事件发生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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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代,台北市万华区华西街为台北市有名的风化区台湾基督长老教会彩虹妇女事工中心主任廖碧英在实地调查后,发现了雏妓问题的严重性,因而在1986年成立“彩虹专案”,开始进行救援雏妓的相关工作。1987年1月10日,共有三十几个民间单位及机构齐聚艋舺龙山寺和华西街,为救援雏妓运动展开游行、静坐,以抗议政府纵容“贩卖人口及山地雏妓”之不良风气。虽然内政部警政署在1987年3月因各界压力而成立了“正风专案”,却不见大力取缔与改善。故而在一年后的1988年1月9日再走上街头,是为“华西街大游行”。

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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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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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姓名 当时隶属单位与职称
召集人 廖碧英 台湾基督长老教会彩虹妇女事工中心主任
召集人 沈美真 台湾妇女救援协会会长
召集人 曹爱兰 妇女新知基金会秘书长
领队 陈金水(巴燕·达鲁 台湾原住民族权利促进会副会长

游行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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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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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不回嘴、不回手”的和平原则。

二、服从纠察队指挥,行动一致。

三、保持队伍整齐,维持街道清洁。

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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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嫖雏妓有罪、嫖雏妓无耻、嫖雏妓不道德。
  • 正风不振,警察丢脸。
  • 正风不振,局长下台。
  • 正风不振,署长下台。
  • 抗议警察包庇色情行业。
  • 法院量刑太轻,修改刑法。
  • 钻石歌厅不要脸。
  • 人口贩子有罪。
  • 镇暴部队到华西街去。

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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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抗议老鸨及人口贩子逍遥法外。
  • 反对双重道德,嫖客比妓女更可耻。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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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在解严后,台湾社会尚缺乏强而有力的社会运动组织,妇女团体等也常处于各诉求之边缘及活动之末端,大众媒体对社运及妇运也多抱持负面的报导,直到1987及1988年救援雏妓的活动,引起较大的回响,使媒体改以比较正面的态度及立场,愿意报导妇女团体的诉求,也因而成为群众有较深入了解妇女运动的开始,是妇女运动发展的重要转折关键。[1]

妇女团体也在此之后,加速对儿少的相关福利法案(《儿童福利法》、《少年福利法》及防治雏妓的《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之制定及通过。

相关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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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西街的一蕊花
  • 我们都是一家人
  • 雨夜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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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李琼月,<救援雏妓再出击>,《妇女新知》第69期,1988-02[1988-02]。
  2. 邱万兴,纪念29年前 台湾史上首次 关怀雏妓街头运动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民报》,2016-01-08[2016-01-08] (中文(繁体))。
  1. ^ 王雅各. 臺灣婦女解放運動史. 台湾台北市: 巨流. 2001: 72. ISBN 957732108-9.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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