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街大游行
臺灣社會運動
华西街大游行是台湾救援雏妓运动的一部分,第一次游行时间为1987年1月10日,第二次又称为救援雏妓再出击,发生时间为1988年1月9日。
华西街大游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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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中华民国华西街(台北市万华区) |
日期 | 1987年1月10日(第一次) 1988年1月9日(第二次) 中午12:20-下午4:40 |
外部图片链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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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1月华西街大游行——来自文化部国家文化记忆库 |
事件发生背景
编辑1980年代,台北市万华区华西街为台北市有名的风化区。台湾基督长老教会彩虹妇女事工中心主任廖碧英在实地调查后,发现了雏妓问题的严重性,因而在1986年成立“彩虹专案”,开始进行救援雏妓的相关工作。1987年1月10日,共有三十几个民间单位及机构齐聚艋舺龙山寺和华西街,为救援雏妓运动展开游行、静坐,以抗议政府纵容“贩卖人口及山地雏妓”之不良风气。虽然内政部警政署在1987年3月因各界压力而成立了“正风专案”,却不见大力取缔与改善。故而在一年后的1988年1月9日再走上街头,是为“华西街大游行”。
目的
编辑活动负责人
编辑位置 | 姓名 | 当时隶属单位与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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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人 | 廖碧英 | 台湾基督长老教会彩虹妇女事工中心主任 |
召集人 | 沈美真 | 台湾妇女救援协会会长 |
召集人 | 曹爱兰 | 妇女新知基金会秘书长 |
领队 | 陈金水(巴燕·达鲁) | 台湾原住民族权利促进会副会长 |
游行路线
编辑行动准则
编辑一、坚持“不回嘴、不回手”的和平原则。
二、服从纠察队指挥,行动一致。
三、保持队伍整齐,维持街道清洁。
口号
编辑- 嫖雏妓有罪、嫖雏妓无耻、嫖雏妓不道德。
- 正风不振,警察丢脸。
- 正风不振,局长下台。
- 正风不振,署长下台。
- 抗议警察包庇色情行业。
- 法院量刑太轻,修改刑法。
- 钻石歌厅不要脸。
- 人口贩子有罪。
- 镇暴部队到华西街去。
标语
编辑- 抗议老鸨及人口贩子逍遥法外。
- 反对双重道德,嫖客比妓女更可耻。
影响
编辑过去在解严后,台湾社会尚缺乏强而有力的社会运动组织,妇女团体等也常处于各诉求之边缘及活动之末端,大众媒体对社运及妇运也多抱持负面的报导,直到1987及1988年救援雏妓的活动,引起较大的回响,使媒体改以比较正面的态度及立场,愿意报导妇女团体的诉求,也因而成为群众有较深入了解妇女运动的开始,是妇女运动发展的重要转折关键。[1]
妇女团体也在此之后,加速对儿少的相关福利法案(《儿童福利法》、《少年福利法》及防治雏妓的《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之制定及通过。
相关歌曲
编辑- 华西街的一蕊花
- 我们都是一家人
- 雨夜花
参考文献
编辑- 李琼月,<救援雏妓再出击>,《妇女新知》第69期,1988-02[1988-02]。
- 邱万兴,纪念29年前 台湾史上首次 关怀雏妓街头运动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民报》,2016-01-08[2016-01-08] (中文(繁体))。
- ^ 王雅各. 臺灣婦女解放運動史. 台湾台北市: 巨流. 2001: 72. ISBN 9577321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