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章麟(1908年10月31日—1988年11月1日),别号麟书台湾台北万华人,台湾法律学者,中华民国司法院大法官、前监察委员

蔡章麟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08年10月31日
日治台湾台北厅艋舺区艋舺
逝世1988年11月1日(1988岁—11—01)(80岁)
台湾
国籍 大日本帝国(1908年–1945年)
 中华民国(1945年–1991年)
学历
经历
担任地方裁判所判事(法官)时期的蔡章麟

生平 编辑

蔡章麟是于台湾日治时期台北州立台北第二中学校台北高等学校文科毕业,赴日本入东京帝国大学法学部法律学科,1932年获法学硕士学位,同年通过文官高等试验行政科,1934年亦通过司法科,1935年后,历任日本青森神户大阪地方裁判所判事(法官)、大阪地方裁判所所长。他是日治时期极少数能到日本就读法律,并在日本本土担任法官的台湾人[1]

二次大战后的1946年4月,蔡章麟退职返台,1947年起任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法制委员会委员、台湾省政府法制室参议,台湾大学法律系教授,教授民事诉讼法。1948年任台大法学院训导分处主任。

1952年原第一任司法院大法官多人转任、辞职或去世,仅余二人在职,因此被提名为大法官以补缺额,同年监察院同意任命,始出任大法官,蔡章麟因此成为台籍第一位大法官,1958年卸任。亦兼任司法行政部法规整理检讨委员会委员20余年。1969年再被选任为监察委员。1971年曾担任公务员甲等特考典试委员。1988年去世。

注释 编辑

  1. ^ 刘宗荣. 法律/论文 诚信原则 警钟长鸣. 载于联合报A12版民意论坛. 2022-12-06

参考文献 编辑

  • 司法院编,司法院史实纪要,司法院,1985年
  • 司法院编,大法官释宪史料,司法院,19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