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章麟(1908年10月31日—1988年11月1日),別號麟書台灣台北萬華人,台灣法律學者,中華民國司法院大法官、前監察委員

蔡章麟
個人資料
性別
出生1908年10月31日
日治臺灣臺北廳艋舺區艋舺
逝世1988年11月1日(1988歲—11—01)(80歲)
臺灣
國籍 大日本帝國(1908年–1945年)
 中華民國(1945年–1991年)
學歷
經歷
擔任地方裁判所判事(法官)時期的蔡章麟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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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章麟是於台灣日治時期台北州立台北第二中學校臺北高等學校文科畢業,赴日本入東京帝國大學法學部法律學科,1932年獲法學碩士學位,同年通過文官高等試驗行政科,1934年亦通過司法科,1935年後,歷任日本青森神戶大阪地方裁判所判事(法官)、大阪地方裁判所所長。他是日治時期極少數能到日本就讀法律,並在日本本土擔任法官的臺灣人[1]

二次大戰後的1946年4月,蔡章麟退職返臺,1947年起任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法制委員會委員、臺灣省政府法制室參議,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教授民事訴訟法。1948年任臺大法學院訓導分處主任。

1952年原第一任司法院大法官多人轉任、辭職或去世,僅餘二人在職,因此被提名為大法官以補缺額,同年監察院同意任命,始出任大法官,蔡章麟因此成為臺籍第一位大法官,1958年卸任。亦兼任司法行政部法規整理檢討委員會委員20餘年。1969年再被選任為監察委員。1971年曾擔任公務員甲等特考典試委員。1988年去世。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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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劉宗榮. 法律/論文 誠信原則 警鐘長鳴. 載於聯合報A12版民意論壇. 2022-12-06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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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法院編,司法院史實紀要,司法院,1985年
  • 司法院編,大法官釋憲史料,司法院,19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