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行政委员会
(重定向自西南大行政区)
西南行政委员会是1953年至1954年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在西南地区的代表机关。
主要领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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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 刘伯承 |
副主席 | 贺龙、邓小平、熊克武、龙云、刘文辉、王维舟、宋任穷、卢汉、邓锡侯 |
机构概况 | |
上级机构 | 中央人民政府 |
机构类型 | 大区行政委员会 |
本级中共组织 | 中共中央西南局 |
联络方式 | |
驻地 | |
实际地址 | 重庆市 |
机构沿革 | |
1950.6—1953.3 | 西南军政委员会 |
1953.3—1954.11 | 西南行政委员会 |
历史
编辑1952年11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并颁布《改变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机构与任务的决定》。根据这一决定,1953年1月14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批准任命西南行政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同年3月1日,西南行政委员会正式成立,由原西南军政委员会改建而成。辖区包括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康省、西藏地方、昌都地区。
1954年6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并颁布《关于撤销大区一级机构和合并若干省市建制的决定》。据此决定,西南行政委员会于11月1日宣布撤销,原所属各省、地方、地区改为中央直辖,重庆市则改为四川省辖市。[1][2]
领导机构
编辑- 主席:刘伯承
- 副主席:贺龙、邓小平、熊克武、龙云、刘文辉、王维舟、宋任穷、卢汉、邓锡侯
- 委员:丁道衡、于江震、文藻青、王家烈、王新亭、白小松、安恩溥、朱家璧、但懋辛、何鲁、李大章、李井泉、李侠公、李根源、李紫翔、李达、李筱亭、邦达多吉、周太玄、周林、周保中、周素园、周钦岳、周兴、胡子昂、夏仲实、夏克刀登、夏康农、徐孝刚、徐崇林、徐嘉瑞、桑吉悦希、张子意、张冲、张为炯、张国华、张际春、张曙时、曹荻秋、梁华、郭天民、陈筑山、陈曾固、陈离、陈铁、程子健、彭涛、贺炳炎、黄汲清、楚图南、廖井丹、廖志高、廖苏华、裴昌会、赵林、刘岱峰、欧伯川、潘朔端、蔡树藩、郑伯克、凭错旺阶、阎红彦、谢富治、钟休干、鲜英、苏振华、龚自知、龚逢春
工作机构
编辑- 秘书长
- 副秘书长
- 办公厅
- 人事局
- 政治法律委员会
- 参事室
- 公安局
- 人民监察委员会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财政经济委员会
- 水利局
- 农林局
- 地方工业局
- 建筑工程局
- 劳动局
- 文化教育委员会
- 高等教育局
- 局长:韩明
- 教育局
- 局长:徐方庭
- 文化局
- 局长:李长路
- 卫生局
- 新闻出版局
- 局长:常芝青
- 扫盲工作委员会
- 体育运动委员会
- 统计局
- 局长:李超白
- 最高人民法院西南分院
- 最高人民检察署西南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