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徵祥

中華民國第二任國務總理
(重定向自陆征祥

陆徵祥(1871年6月12日—1949年1月15日),子欣上海人,原籍江苏省太仓县(今江苏太仓)人。中国外交家天主教本笃会修士神父

陆徵祥
性别
出生1871年6月12日
 大清江苏省松江府上海县
逝世1949年1月15日(1949岁—01—15)(77岁)
 比利时布鲁日圣芳济医院
国籍 大清(1871年-1911年)
 中华民国(1912年-1928年)
 中华民国(1928年-1949年)
教育程度上海广方言馆
同文馆俄文科
职业政治人物
活跃时期20世纪
政党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信仰罗马天主教
配偶培德女士(Berthe-Françoise-Eugénie Bovy)[1]
1899年结婚—1926年丧偶)
奖项御赐双龙宝星
经历
代表作

生平 编辑

陆徵祥1871年生,上海人,原籍江苏太仓。1884年就读于上海广方言馆,后入北京同文馆习外文,尤精俄文。1893年奉派担任中国驻俄罗斯公使馆翻译官。八国联军之役,其长官许景澄慈禧处死,遂心生不满。日俄战争事件后,在俄国愤而剪去发辫。陆徵祥在俄结识比利时外交官的女儿培德 (Berthe Bovy 1855 - 1926)[2],不顾使馆反对,于1899年结婚。由于陆徵祥能力出色,表现优异,仍在1906年升任中国驻荷兰使臣武昌起义后,1912年1月3日陆徵祥联合一些驻外使臣,电请清帝退位

1912年中华民国建立,应总统袁世凯电命,从驻俄公使任所返国出任外交总长,并推动中国现代外交机构之改革,将清代“外务部”改为外交部。6月任国务总理,9月辞职。1912年底出任驻瑞士公使,1914年底归国。

1915年初复任外交部长,与外交次长曹汝霖,于2月-5月与日本谈判《二十一条》。1915年10月到1916年3月袁世凯称帝其间,因国务卿徐世昌请假,曾短暂出任政事堂代理国务卿和正式国务卿职务。 1919年任外交总长,率领中华民国代表团参加巴黎和会,最后拒绝签字。

 
陆徵祥晚年题赠张若谷的照片

巴黎和会后,由于陆徵祥夫人病况,陆徵祥即辞去职务滞留比利时,照料病妻。培德女士1926年病逝后,陆徵祥参加天主教本笃会,经过教会观察培训,成为修士,专心教会事务,1935年6月25日晋铎为神父。二战期间,帮助受纳粹迫害之比利时地方群众,并曾推动抵制日货之运动,为中华民国盟国战胜而祈祷。

1945年曾有中国记者至比利时采访陆徵祥,陆徵祥一方面对于曾替袁世凯签署“二十一条”向国人表示忏悔,另一方面对中国取得抗日战争的胜利表示异常兴奋感慨终于“在有生之年得见祖国一雪前耻”。同时,陆徵祥对未来国情提出简短而著名之警语:“弱国无外交[3]

1945年陆徵祥回忆录《Souvenirs et Pensées》正式出版。

1946年春季,中华首任枢机主教田耕莘到比利时圣安德鲁修道院拜访陆徵祥,并讨论中国教务发展方针,6月2日教宗庇护十二世(Pius XII)任其为比利时根特本笃会圣伯多禄修道院(Abbétitulaire de Saint-Pierrede Gand)名誉院长并颁予任命状,8月10日教廷驻比公使沈德总主教为其升院长举行祝福典礼,参加典礼者包含驻比大使金问泗、驻教廷公使谢寿康、比利时王室等人,此外,亦收到来自各地的祝贺电文,8月26日于根特修道院举行到任典礼,市长及修道院保管委员会会长分别致欢迎词并赠古砖一块作为纪念。

1948年12月病重而住进比利时布鲁日的圣芳济医院。

1949年1月15日陆徵祥病逝于比利时,1月19日在比利时布鲁日圣安德鲁修道院中,由教廷驻比利时公使钱铎(Fernando Cento)总主教主持丧礼,南文院长(Dom Theodore Neve)主持追思弥撒,随后安葬于修道院墓园中。

评价 编辑

陆徵祥贡献卓著的是中华民国现代外交体制的建设。1912年10月8日国会通过的“外交部官则”,即是出自陆徵祥手笔。外交部内设“一处一室一厅四司”:秘书处、参事室、总务厅、外政司、通商司、交际司、庶政司,部长下新设一次长,四秘书,分管英、日、法、德相关业务,参事则负责法规与条约之研究草拟。

陆徵祥主掌外交其间,说服袁世凯同意废除清代外务人员“保举制”(由高官推荐外交人员)任用办法,禁止他部向外交部“疏通”人事,坚持选拔“不闹笑话之外交官”。陆就职后另订《外交官领事官任用暂行章程》,先将所有部内留任人员免职,再重新依照专业考核,凡无外语外事专业者不予授职,袁世凯之侄儿也因此离任,顾维钧则甫自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毕业返国即被延揽入部。至于外馆,陆徵祥废止了清代由公使统筹包办使馆人事与财政权的旧规,外馆预算改由中央每年核拨决算,外馆正式人员皆须经中央政府考核任命。

总括而言,民国初年军阀混战,中央各部专业化程度甚低,唯有外交部一枝独秀,培养了不少杰出的外交官,为中国这一“弱国”争取到较多利权,奠定了中华民国外交现代化的基础,陆徵祥居功甚大。

陆徵祥最为熟知者是中日《二十一条》与《凡尔赛条约》的签订,因此导致的负面评价往往归罪于他。但实际的情况可能更为复杂。

  1. 据较为严谨的研究和报导[需明示出处]指出,中日“二十一条”的签订,主事者是外交部次长曹汝霖。总统袁世凯直接施压曹尽速签约,而参与谈判的陆徵祥则帮助取消了最为不利的第五条条款(关于二十一条,也有意见认为是日本施压宣战,袁世凯被迫接受部分条款)。
  2. 1919年率顾维钧(驻美公使)、王正廷广州政府代表)、施肇基(驻英公使)、魏宸组(驻比公使)等人赴巴黎出席第一次世界大战和会(巴黎和会)。由于山东问题爆发,日本坚持继承战败的德国之权益,中国发生五四运动。战胜列强不顾中国反对,接受日本要求。在中国国内巨大抗议声浪与政府训令下,中华民国代表团最终未能签署和约,成为战胜国中唯一未签字者。目前坊间流传之认识是,陆徵祥在和会后期并未主持中国使团工作,因此抗拒签署的正义表现多被归功于顾维钧

1912年陆徵祥内阁 编辑

1912年7月成立,仅维持三个月。总理陆徵祥兼任外交总长、内务总长赵秉钧、陆军总长段祺瑞、海军总长刘冠雄、财政总长周学熙,司法总长许世英,教育总长范源濂,农林总长陈振先,交通总长朱启钤,工商总长刘揆一(8月补任),

1915年陆徵祥内阁 编辑

1915年12月,陆徵祥由代理国务总理真除组阁,当时国务总理改称国务卿,也仅维持三个月。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北洋政府外長簽"二十一條"後的下場 [The foreign minister of the Beiyang government signed the "Twenty-one"]. Sing Tao Global Network. 15 August 2007 [19 December 2018]. (原始内容存档于14 March 2008) (中文). 
  2. ^ 高拜石 正中书局版 <新编古春风楼琐记>(十) P2起
  3. ^ 《北洋政府总理出家比利时》,中国《环球时报》2007年1月5日第1327期13版

外部链接 编辑

参见 编辑

前任:
唐绍仪
中华民国国务总理
1912年7月-1912年9月
继任:
赵秉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