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廷桂
黄廷桂(1691年—1759年),莆阳黄氏,字丹崖。汉军镶红旗人,清朝重臣。官至正一品太保、武英殿大学士兼陕甘总督,又因征准噶尔时调集粮草马匹得当,为清军后勤做好足够的保障,因功被乾隆帝封为三等忠勤伯,并赏与“四团龙补服”、“红宝石帽顶”、“赏戴双眼孔雀翎”等。乾隆四十四年时又获赐“图形紫光阁”殊荣,乾隆在写作怀旧诗时,将其列为“五督臣之首”,在其过世后被给予谥号“文襄”,并入祀贤良祠。
忠勤文襄伯 黄廷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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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三等忠勤文襄伯爵 | |||||
大清太保、武英殿大学士、陕甘总督 | |||||
国家 | 清朝 | ||||
时代 | 清代前中期 | ||||
主君 | 清圣祖→清世宗→清高宗 | ||||
氏 | 江夏莆阳黄氏 | ||||
姓 | 黄姓 | ||||
名 | 廷桂 | ||||
字 | 丹崖 | ||||
封爵 | 袭云骑尉(1710年,20岁) 骑都尉(1756年,66岁) 三等忠勤伯(1758年,68岁) | ||||
封号 | 乾隆朝“五督臣之首” | ||||
族裔 | 汉族 | ||||
旗籍 | 汉军镶红旗 | ||||
出生 | 清朝圣祖康熙三十年(1691年) | ||||
逝世 | 清朝高宗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 69岁 | ||||
谥号 | 文襄 | ||||
祠庙 | 京师贤良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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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平步青云
编辑黄廷桂为监生出身。
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年方弱冠的黄廷桂,承袭了来自于其曾祖黄宪章所传下的正五品云骑尉世职。
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23岁的黄廷桂被授予任正五品侍卫处三等侍卫。
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30岁的黄廷桂升任正三品镶红旗参领。
雍正三年(1725年)十二月十八日,35岁的黄廷桂升任正二品的直隶省宣化镇总兵。[1]
镇守四川
编辑雍正五年(1727年)二月十二日,升任从一品的四川提督。[2]
同年七月,时任川陕总督、三等威信公岳锺琪上奏道,在四川成都府,有一个名叫卢宗汉的男子沿街叫喊,说岳锺琪即将带领川陕的兵马起兵反清,而后卢宗汉就被身为四川提督的黄廷桂给抓获,但应事关本人,所以上奏雍正帝请求裁断。于是雍正便下旨道,数年以来有许多人在他身边诽谤岳锺琪,甚至说岳锺琪乃是南宋名将、鄂忠武王岳飞之后,所以要为宋金之事报仇雪恨,真乃荒谬之极。岳锺琪功勋卓著,所以雍正才让其镇守西陲要地,并予以其重兵,因此那些诋毁大臣者都是当诛之人。而这次谣言的起因绝非是偶然形成的,其背后必有原因,正如之前的蔡珽、程如丝等人一般。此次也未必不是有人挟怨报复,并暗中指使,因此雍正下令刑部左侍郎黄炳和四川提督黄廷桂,会同严加审问该案。[3]
雍正九年,四川总督。乾隆十三年,两江总督;十六年,陕甘总督;十八年,回任四川总督;二十六年,又任陕甘总督[4]。
而后历任天津镇总兵、甘肃巡抚等职。乾隆十二年(1747年)升陕甘总督,次年改两江总督。十五年(1750年)加太子少保,次年复任陕甘总督。乾隆十八年(1753年)任吏部尚书,次年加太子太保。乾隆二十年(1755年)升武英殿大学士兼吏部尚书。次年晋骑都尉。卒谥文襄。
家族
编辑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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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编辑- 《清史列传》. 卷16,页18-24
- 《四川通志·武英殿大学士总督四川军务文襄黄公传》.《碑传集》.册5卷70,页92-94.
- ^ 《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之三十九》:“辛巳。升镶红旗参领黄廷桂、为直隶宣化总兵官。”
- ^ 《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之五十三》:“陞直隶宣化总兵官黄廷桂、为四川提督。直隶山永副将李如柏、为直隶宣化总兵官。”
- ^ 《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之五十九》:“丁巳。谕内阁。顷岳锺琪奏称、四川成都府城中。有一男子、沿街叫喊。说岳锺琪带领川陕兵马。欲行造反。其人已被提督黄廷桂拏获。臣不便檄讯。又不敢隐匿等语。数年以来。在朕前谗谮岳锺琪者甚多。不但谤书一箧而已。甚至有谓岳锺琪系岳飞之后。伊意欲修宋金之报复者。其荒唐悖谬。至于此极。岳锺琪懋著功勋。朕故任以西陲要地。付以川陕重兵。而憸险奸邪之徒。造作蜚语。煽惑人心。谗毁大臣。其罪可胜诛乎。此成都造言之人。断非出于无因。或蔡珽、程如丝辈。怀挟私怨。暗中指使。或再有播弄之人。均未可定。著交与黄炳、黄廷桂、会同严审。此事关系诬谤国家大臣重案。非民间诬告比也。至于川陕兵民。向来淳良忠厚。……”
- ^ 载《钦定八旗通志:总督》卷339。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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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孙嘉淦 |
吏部汉尚书 乾隆十八年十二月庚寅-乾隆二十年五月辛卯 (1754年1月2日-1755年6月27日) |
继任: 王安国 |
前任: 来保 |
武英殿大学士 乾隆二十年六月壬子-乾隆二十四年正月己亥 (1755年7月18日-1759年2月14日) |
继任: 阿尔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