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7年议会(英语:Parliament of 1327)是1327年1月7日至3月9日期间在威斯敏斯特宫召开的英格兰议会,该议会促使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二世禅位,由儿子爱德华三世继位。

1327年议会
Parliament of 1327
模范议会 善良议会英语Good Parliament
中世纪晚期一幅推断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二世在1326年11月被捕时情景的画作,图右为王后伊莎贝拉。是次议会就是要处理爱德华二世退位。
概览
立法机关英格兰议会
管辖 英格兰王国
召开会议地点威斯敏斯特宫
任期1327年1月7日 (1327-01-07)-1327年3月9日 (1327-03-09)

爱德华二世宠信的大臣大行其道,又获升官进爵,令到被国王苛待的英格兰贵族逐渐不忿。1325年,伊莎贝拉王后偕同太子爱德华前赴家乡法国。王后因为不满国王,而与被流放的权贵罗杰·莫蒂默合作入侵英格兰,图谋废黜国王。与此同时,失去支持的国王被逼向西逃跑,或许尝试在爱尔兰或威尔士招兵买马、东山再起,但计谋未遂、终被扣押。

伊莎贝拉和莫蒂默及后召开议会,商榷新政权的合法性。会议在1月7日于威斯敏斯特开始,但国王没有亲临而令会议受制肘,年仅十四岁的太子成为“王国监护”但尚未为王。议会代表团觐见爱德华二世邀请他到议会但遭拒绝,议会继续进行。国王被控多项罪名,包括宠臣当道和破坏教会,以致违背对百姓的誓言,这些罪状被称为“控罪条文”。由于伦敦城特别激进反王,而且有市民可能曾经恫吓贵族要同意废黜爱德华二世,与会者最终在1月13日决定废君。

1月21日左右,国会代表团通知爱德华二世,对方已沦为废王,并发出最后通牒:若果不同意禅位予儿子的话,国会贵族会将王位拱手交给非王族的人。爱德华含泪答应让位后,代表团返回伦敦,爱德华三世马上被立为王,并在1327年2月1日正式登基。尔后,爱德华二世继续被囚、多次迁监以阻逃狱,直至他在同年9月疑被莫蒂默手下谋杀。摄政的莫蒂默因无穷贪念、管治失败及冷待新王,而日渐失势。1330年,爱德华三世发动政变,从莫蒂默手上重夺大权,开始专政。

背景 编辑

宠臣当道 编辑

 
爱德华二世(约十四世纪)

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二世在位时宠信多名不受贵族英语History of the British peerage欢迎的臣子,包括皮尔斯·加韦斯顿小迪潘晨英语Hugh Despenser the Younger。加韦斯顿在1312年贵族叛乱时被杀,小迪潘晨则被贵族憎恨[1]。爱德华亦因屡次要求百姓在苏格兰义务服兵役,而令他们不满[2]。爱德华的意旨无一成功,民意不断下滑,尤其是贵族的不快越发增加[3]。1322年,爱德华处决他的堂兄兰开斯特伯爵托马斯,又充公伯爵财产,使国王形象更为差劣[4]。当时贵族认为在此国王之下“没有地主会觉得安全”[5],甚至连王后伊莎贝拉也不信任爱德华[6][a],确信迪潘晨透过毒害国王思绪而对付她[9]。1324年9月,朝廷公开抨击伊莎贝拉为外族敌人[10],国王随之强制收回庄园[10](可能是因迪潘晨进言敦促而致[11]),又遣散王后的侍从[12]。爱德华早在1310年和1321年已两度被威胁废位[9],历史学家同意当时爱德华遭受各方敌视,邓咸和伍德氏归咎于爱德华的残酷和个人过失[13],“即使他的兄弟和儿子也不理睬这位该死的男人”[13],没有人会为他而战[13]。一名当代编年史家形容爱德华是“无用之王”[14]

王后赴法 编辑

 
伊莎贝拉和罗杰·莫蒂默(约十五世纪)

当法国入侵英格兰王家领地亚奎丹公国[11][9],国王派伊莎贝拉和十三岁王子爱德华到巴黎处理事件[9]。当时人们相信伊莎贝拉曾发誓,只要迪潘晨家族一日掌权,她一日也不会回去英格兰[11]。抵达法国后,夫妇以及二人与王后胞兄法王查理四世教宗若望二十二世的联络,向世人揭露夫妻不和[9]。编年史家提到伊莎贝拉和爱德华的关系转差[9],责骂对方时措辞日渐尖酸[15]。1325年12月,伊莎贝拉可能在巴黎与被流放异地的富有贵族罗杰·莫蒂默发生性行为[9],翌年3月被英格兰人所知[11],促使国王考虑与王后离婚[b]。他要求妻儿回国但被拒[9],王后史官约翰·柏晨士写道:“她让随从回国,但自己就用诸多借口而不回国”[11],而儿子决定陪同母后令爱德华更愤怒[15][c]。尔后,伊莎贝拉抨击朝廷的措辞更为强硬,尤其是王夫和迪潘晨的盟友——埃克塞特主教英语Bishop of Exeter库务大臣禾特·施地普敦英语Walter de Stapledon[17]。1326年1月,国王爱德华将太子庄园移交王室管理,2月下令当太子和王后归国时就即时逮捕[19]

流亡外地而又憎恨迪潘晨家族的英格兰人势力团结起来[20],当中包括莫蒂默、第二代博地托男爵、第一代万翠福男爵英语John Maltravers, 1st Baron Maltravers威廉·祝素英语William Trussell亨利·德保蒙英语Henry de Beaumont第一代肯特伯爵英语Edmund of Woodstock, 1st Earl of Kent,而身在巴黎的王后就成为反王势力领袖[21][22]。她形容国王和朝廷敌视她与太子,因而寻求查理四世的保护,不过对方不赞成入侵英格兰[23]。反王势力之后获得埃诺伯爵英语William I, Count of Hainaut支持,伊莎贝拉因而同意让儿子嫁给伯爵的女儿菲莉琶[21][24]。此次订婚无疑是羞辱爱德华二世,因为他盘算令太子成为对抗法兰西的筹码,可能是实现英西政治联姻,但现在计划却泡汤[25]

入侵行动 编辑

 
伊莎贝拉与莫蒂默在1326年入侵英格兰(绿色代表攻方的攻击路线,啡色代表国王的撤退路线)[26]

1326年2月开始,英格兰人知悉王后与莫蒂默有意入侵国境[27]。虽然情报错误[d],但朝廷亦开始防御国土,大型船只被禁离开英格兰港口,部分被王室强制徴募英语Impressment[27]。7月,爱德华二世向法国宣战,伊莎贝拉与莫蒂默在同年9月24日登陆萨福克、入侵英格兰[27],期间王家海军司令倒戈协助叛军[29]。叛军不久发现获得英格兰政界大部分人支持,王弟第一代诺福克伯爵英语Thomas of Brotherton, 1st Earl of Norfolk第三代莱斯特伯爵英语Henry, 3rd Earl of Lancaster(兰开斯特伯爵胞弟)、简特伯里大主教英语John de Stratford赫里福德主教英语Adam Orleton[e]林肯主教英语Henry Burghersh先后加入他们[11]。国王的支持在一周内消失殆尽,历史学家毕维奇英语Michael Prestwich形容“如同地震震塌建筑物般”[21]。国王与迪潘晨逃离伦敦后一直向西[31][f],加速了王位衰落[32]。爱德华的统治本已摇摇欲坠,毕维奇称“早在准备被侵略时已有人恐慌,现在只有一片恐慌”[21]庵乐英语Mark Ormrod (historian)提到:“由于莫蒂默及其追随者已被判为叛国贼,因此任何与侵略者的交流会被视为公然造反。不过仍有不少大贵族在如此早的阶段就准备好冒着巨大风险,实是惊人。在此方面,至少王位继承人现身陪同王后可能具决定意义。”[33]

国王意图在南威尔士招兵对抗叛军最终徒劳无功,1326年11月16日他与迪潘晨在兰翠圣英语Llantrisant附近被掳获[9]。政权出乎意料地迅速倒塌,伊莎贝拉与莫蒂默惟有暂代权力,直至新王登基[34]。国王被莱斯特伯爵囚禁,至于被怀疑是迪潘晨的线人[35]和国王的支持者[9](尤其是同样积极支持王后的伦敦人[36])则被暴民所杀[9][g]

伊莎贝拉在1326年下旬留在西郡,其中在10月27日于碧仙桃亲眼见证小迪潘晨父亲温切斯特伯爵英语Hugh le Despenser, 1st Earl of Winchester被吊死,而小迪潘晨就在同月于赫里福德被抓及被处决[9]。而伊莎贝拉、莫蒂默与随从卿家则在碧仙桃商讨下一步行动[45][h]。10月26日,他们未取得大国玺英语Great Seal的情况下,宣称太子为王国监护[9],但尚未正式称王[47]

……王国整个社会的在场人士一致推举(爱德华)为前述王国的监护
……及以现已离开的父王之名义和权利而统治前述王国。
(爱德华)在同日以上述形式承担治理前述王国的责任,透过御玺开始履行正当事务。
由于他当时没有任何玉玺予以治国,御玺由他的文书罗拔·威科爵士代为保管……
1326年10月26日之官方卷轴[48]

此声明旨在重提西门·德孟福尔男爵阵营的改革运动,当时他们反对亨利三世时亦以王国社会自居[49]。不过华伦泰指出,实际上最常听到的不是“王国社会”,而是“兰开斯特伯爵的争吵”,意味所谓的改革运动只不过是遮掩男爵之间的不和[50]

11月20日,赫里福德主教从国王手上取得大国玺并传给太子,让他昭告自己为王位继承人[51][9],不过此时爱德华二世或许仍然是王[52]。伊莎贝拉的文告也证实了此推论:“伊莎贝拉蒙上帝恩典,英格兰王后,爱尔兰夫人,庞眺子爵夫人及我们,爱德华,高贵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之长子,加士高利公爵,切斯特、庞眺、蒙徐伯爵……”[34][53]

召开议会 编辑

1327年1月4日,伊莎贝拉、莫蒂默及众卿家抵达伦敦[51]。因应去年血流成河,伦敦人改为被禁持械,两日后所有公民要宣誓守护和平。1月7日,议会正式召开会议,商议王国形势[54]

会议延期 编辑

罗杰(莫蒂默)独自一人公然操纵议会……
可以声称某某决定获得百姓的议会的支持。
此永久改变了英格兰的王位。
伊恩·莫蒂默著《叛国贼之最:第一代边疆伯爵罗杰·莫蒂默爵士的一生》[55]

王后及太子原先在1326年10月28日以国王的名义召开会议,计划在12月14日进行首次会议。但就在12月3日,议会因应国王名义的令状,延迟至翌年初才开会[i]。令状暗示国王身处国外[9],因此议会需要王后和太子亲临才可开会[57]。《议会史册英语The History of Parliament》“高度质疑”令状的合法性[9],伍德氏形容会议是莫蒂默和第二代利杜的域克男爵英语Thomas Wake, 2nd Baron Wake of Liddell“背后操纵”“一场假扮国会如常的戏剧”[58][59][j]。对伊莎贝拉和莫蒂默而言,解决当前宪政问题的唯一即时方法,就只能透过议会治国,因为以他们的身份治国可能会被质疑合法性[51],所以他们无所不用其极执行此计划[57]

当时国民不肯定伊莎贝拉议会的合法性[13]。虽然爱德华二世仍然是国王,但他在官方文件中的名字旁会写有“爱妻英格兰王后伊莎贝拉”和“初生王子王国监护”[60],无疑是“虚位”君主[61]。被指身在海外的爱德华其实被囚根尼禾夫城堡,他寻求与卿家就“涉及他本人及他的王国形势的若干事宜”举行会议及咨政,亦即召开议会会议[60]。因此,国王延迟会议的决定可能是在王后和莫蒂默的命令下被逼作出[9]

新政权首要考虑的是如何处置爱德华二世。圣诞后,莫蒂默及众卿在王后的华宁福城堡英语Wallingford Castle议事。莫蒂默提议将国王送上法院审讯叛国罪,预料他会被定罪和处决。世俗贵族同意爱德华罪孽深重,只有死刑才可修补裂痕;列席的主教则认为不论爱德华所犯何罪,他乃是神选之王。与会各方未能达成共识,而此分歧令政权需面对两个问题:其一,百姓会理解主教的理据为弑君会触怒上帝;其二,公开审讯可能会出现预期之外的裁决,尤其公众质疑神选之王能否叛国,最终爱德华可能不被定罪之余,更能让他重返王位。莫蒂默和伊莎贝拉因此寻求绕过审讯而令爱德华终身被囚[62][k]。公众后来得悉国王被自己的儿子监禁,代表国王身在本国,自此伊莎贝拉和莫蒂默任命太子为王国监护的理据不再成立[63]

与会人士 编辑

1325年11月以后,英格兰议会再无召开会议[64]。至于原定在1326年12月举行的议会只有传召26位男爵,另有20人未能议政。而该26人亦在1327年1月再被召见,当中6人是爱德华二世登基后首次被召[65]。是次国会名义上由赫里福德主教、温切斯特主教、罗杰·莫蒂默和汤玛士·域克召开,但几乎肯定伊莎贝拉亦在暗中负责[66]。被召见的灵职贵族有:简特伯里大主教禾特·雷诺士英语Walter Reynolds、15名英格兰主教、4名威尔士主教、以及19名修道院院长。世俗贵族则由多名伯爵代表,分别来自诺福、肯特、兰开斯特、萨里英语John de Warenne, 7th Earl of Surrey牛津英语Robert de Vere, 6th Earl of Oxford渥皓英语John Campbell, Earl of Atholl赫里福德英语John de Bohun, 5th Earl of Hereford。来自各郡五港的47名男爵、23名王家法官英语royal justice、数名骑士自治市镇代表英语Burgess (title)亦被召至国会[9][51]马迪觉英语John Maddicott猜测他们可能只因有可观奖赏而赴会,当中各骑士一日能得四先令,各代表亦能得两先令[67][l]。包括莫蒂默三名儿子(爱德华、罗杰和约翰)在内的骑士开腔支持王后和太子[68]。威廉·祝素虽然非民选议员[58],却获任命为议会代理,更获赋权代表议会发言[69]。虽然代理一职并非新成立,但其权力则是宪制先例[70]。由于赴会贵族比起传统上应该召集的为少,平民议员的影响力因而增加[64][m]。此可能是王后和莫蒂默的策略,铎氏认为原因是二人十分清楚早年议会的混乱缘由,“议会内的问题几乎完全源于男爵们”[73]。另外曾被召往十二月议会的约克大主教发现自己不获邀出席一月的会议[74];部分威尔士议员亦因当局故意延迟发出请帖而无法赴会,因为南威尔士支持爱德华国王,而北威尔士则反对莫蒂默[51]。亦有部分人因忠于爱德华二世以及憎恨莫蒂默而拒绝赴会,就例如美龙利英语Meirionnydd治安官顾福·莱德英语Gruffudd Llwyd[75]

虽然是次议会继续如以往般由贵族主导并依靠平民辅助,但亦有很大差别,例如非议员的平民影响力更大,尤其是伦敦人;议会亦打破地域限制,有非民选代表是来自贝利圣爱文斯圣艾班斯,马迪觉形容“那些密谋废君的在议会与那些无权现身的交流”[76][n]。而铎氏则表示,叛军刻意令议会成为他们计谋的中心点[77]

议会过程 编辑

 
此画描绘了约1278年的议会:世俗和灵职贵族分别居国王的左和右边,法官和律政人员则坐在中间,没有平民议员出席此次会议

国王缺席 编辑

议会开会前,卿家派出赫里福德主教亚当·欧利敦英语Adam Orleton和威廉·祝素前往根尼禾夫觐见国王,说服他恭临国会。不过爱德华二世拒绝之外,更狠狠诅咒他们。代表团在1月12日返回威斯敏斯特,当时国会已开会五日。由于议会一直以来都需要君主亲临才可通过法规[51][78][9][o],因此议员们觉得现在无事可作[78]。反王派从代表团得悉爱德华的激烈反对后,不再愿意无了期等待[9]。国会最终在国王拒绝现身的情况下议事,是史上首次[80]

宪政危机 编辑

1326年下旬,当时太子爱德华在避忌称王的情况下,确立在朝廷里的特殊地位,但当时国民却关注此举反映了潜在的宪政危机。最关键也是史无前例的问题是:仍然在生的君主如何将王位传给另一人[p],华伦泰形容此问题“打乱已经广被接受的法则、威胁神圣不可侵犯的王权、缺乏清晰合法已有的程序”[81]。当时的人也不清楚爱德华二世究竟是已退位抑或被推翻。根据官方卷轴英语Close Roll记载,爱德华在10月26日已经“离开或放弃他的王国”[9][q],令伊莎贝拉和莫蒂默得以控制大局[84]。他们二人大可称国王未有按惯例任命摄政者,而提出应由太子暂代国王治国[49]。他们又声称国王指控议会是叛国集会,又侮辱与会者为叛徒[54],涉嫌藐视议会[84]。国王有否确实说出这些言论已经无从稽考[84],但若爱德华确实有谴责国会的话,他也许想不到这些会成为犯罪的罪证[52]。无论如何,国王不在场让王后与莫蒂默避免了废君现身的尴尬场面。菲腊士认为若国王在场的话,或者有机会能够扰乱他们的计划[54]

贵族思虑 编辑

大贵族和资深教职人员废黜了国王,
回应全体百姓的诉求,
而诉求带有浓厚的伦敦口音。
古荣·A·威廉士[85]

国会是时候决定下一步行动。赫里福德主教强调王后对国王的忧虑后,询问在座众卿家倾向由国王还是太子统治,但他们迟迟未有决定[78]。对大多人而言,废黜的提议来得太突然[86],国王并非罪无可恕[66],同时担心废君会带来不祥[87]。赫里福德主教宣布休会、明日复会,让贵族们在晚上深思熟虑[78]。同日,伦敦城长列治·德贝通爵士联同平民议会致函贵族,指控爱德华二世未有遵循加冕誓言及履行国王职责,呼吁废黜国王而加冕切斯特伯爵(即太子)为王[9]。备受伦敦人支持的莫蒂默可能在背后推动他们写信[86][r],以此影响贵族的取态[9]。伦敦议会请愿新王会同御前会议英语King's Council治国,直至他清晰理解加冕誓言和王室责任;另一则提出新王须每年在威斯敏斯特召开议会直至成年。贵族最终接受前者的请愿,但拒绝了后者[90]

陈辞回应 编辑

 
伦敦城政厅主厅

无论爱德华是自愿放弃抑或被逼交出王位[91][92],英格兰君主在1月13日获“全地所有男爵”的支持下正式易手[13][91]

议会在当日早上复会后自行休会[91],大批灵职和世俗贵族之后前往伦敦市政厅宣誓“拥护一切为共同利益而已被或应被钦点的事宜”[s][91][95],以及坚守《1311年条例英语Ordinances of 1311》的宪政限制[t][97]。此举意在告知那些反对废君而留在议会的人,一切已成定局[55]

中午时分,宣誓者返回威斯敏斯特,与会贵族正式确定爱德华二世不再是英格兰国王[91],并就此陈辞[98]。莫蒂默代表一众贵族宣布决定[99]:爱德华二世声明将会退位[98],爱德华爵士“应拥王国政府并加冕为王”[100]。法国编年史家尚·勒比英语Jean Le Bel称,贵族落笔记载爱德华二世的“不明智行为和举动”并宣告他“永久不宜头戴王冠或自称作王”[101],旨在向议会提交妥当的法律文件[99]。此罪状可能是赫里福德主教和简特伯里大主教自行撰写[100],后来被称为“控罪条文”[98][u]。赫里福德主教说教时讲述“愚昧国王会毁掉百姓”[104],引用了箴言“没有智谋,国家败落”[v][107]。邓咸和伍德氏描述主教一直谈及“国王愚昧不智而行为幼稚”[104],而伊恩·莫蒂默认为主教成功引用上帝话语去激励在席议员[86];至于简特伯里大主教则表示:民之声音乃神之声音英语Vox populi[108]

控罪条文 编辑

条文指控国王——律法之源——犯下一连串危害国家的重罪。
他宠信佞臣,而非良法善政;他滥杀贵族,而非依法行事;
他失去苏格兰和加士高利,践踏压逼英格兰。
简而言之,他违反了加冕誓言,违反对百姓和国家的庄严诺言,他因此必须付上代价。
施德奇著《王与国:从历代君主窥探英格兰历史》[109]

有议员在议事期间提交控罪条文,但对比起指控迪潘晨时的详细行文时,是次控罪内容相对简单[108]。国王被指控:治国偏私、纵容佞臣、追名逐利、不顾善政、忽视英伦、失苏格兰、破坏教会英语Catholic Church in England and Wales、囚禁神职、违反誓言[47]。叛军形容国王罪证确凿,无从抵赖[110]。罪状未有直接指控国王施行暴政,而是归咎于他的宠臣[110],对国王的批评只停留于“一成不变、改革无望”[111]。而英格兰先后在苏格兰和法兰西败阵,令贵族怨愤不已,因为国王没有凯旋归来,却征收大量税款声称用在战争上[112]。不过这些指控对爱德华而言实非全然公平,例如苏格兰在1307年几乎被打败[110]。菲腊士认为先王爱德华一世宣战后未能大幅领先敌军就中途崩殂,给了儿子“一个不可能任务”。1318年的爱尔兰霍克战役英语Battle of Faughart是爱德华二世仅有的胜仗之一[110],成功粉碎罗拔·布斯爱尔兰计划英语Bruce campaign in Ireland以及杀害了他的胞弟英语Edward Bruce[113][w]。不过世人只记得国王败仗连连,亦成为众罪行中责难得最苛刻的一条[x]:“简特伯里大主教宣布,所有人都同意,善良国王爱德华驾崩时留给王子的英格兰、爱尔兰、威尔士、加士高利和苏格兰都是安居乐业,却因佞臣和错判[y]而丢失加士高利和苏格兰。”[118]

废黜国王 编辑

1月13日会议上发言的议员多次重申控罪条文,总结陈辞时都一致提议太子爱德华在获得百姓下应该为王[119]。汤玛士·域克在每人发言完毕后,都起身询问全院是否同意该议员:“您是否同意?国民是否同意?”[55][z]。华伦泰表示,这令到议会外人群(包括一大班难以控制的伦敦人)瞬间兴高采烈起来,在域克“致辞时的恰当时刻激动呐喊”[120]。柏维奇形容域克致辞时展开双臂、高声敦促“对我而言,他不应再统治了”[34],人群呼喊“把它搞定!把它搞定!”[55]。麦基锡认为此显示新政权获得一定程度的公众支持[36],而伦敦人则令到余下的爱德华二世支持者不敢出声[9]

爱德华三世之后正式被立为王[121][122]。当日会议,总结陈词的简特伯里大主教表示“贵族们的推举获得百姓的呼喊支持,完成!”,又以《荣耀赞美与尊贵英语Gloria, laus et honor》的副歌作结[120],而贵族可能出席臣服仪式英语Homage (feudal),效忠新王。与会者并非一致支持新政权,伦敦英语Stephen Gravesend罗切斯特卡赖尔英语John Ross (bishop of Carlisle)主教就缺席会议以示抗议[120][aa],其中罗切斯特主教就因此被伦敦暴民殴打[86]

废君回应 编辑

废黜国王的最后一步,就是通知身在根尼禾夫的废王,他的臣民已不再效忠于他。代表议会和王国负责传递信息的代表团由伊利英语John Hotham (bishop)、赫里福德、伦敦主教及约三十名信徒组成[9][124][76],后者包括代表贵族的萨里伯爵以及代表郡骑士的祝素[9][ab]。虽然代表团并非所有人都是议员,但已有足够代表性[77],其人数规模也更能做到集体负责[124][127]。他们在1月15日离开伦敦,同月21或22日抵达根尼禾夫[128],祝素及后以议会名义下令押解废王到伦敦[128]

兰开斯特伯爵押送身穿黑袍的爱德华到伦敦城政厅主厅[82]利比嘉英语Geoffrey the Baker的编年史描述了整个过程,议会代表先是含糊其词、“在真相混杂假话”[13]。爱德华有两个选项,其一是禅让王位予太子、其二是被废黜[129]。贵族强调第二个选项将令王位交给没有留着王室血脉的资深政治人物[128][82],其实就是指莫蒂默[82][ac]。国王不忿抗议流泪后更晕倒[128][82]。据赫里福德主教记载,爱德华重申一直按照卿家而行事,但对于他所造成的任何伤害感到懊悔[107]。废王最终选择了让位,而代表团与废王之间的共识记载在一备忘录上,但之后已失传[128]。利比嘉表示,爱德华二世的宫内总管英语Steward (office)汤玛士·布伦之后将权杖折断为二,遣散爱德华的内廷英语Royal Household[ad]

1月22日,国会代表团启程返回伦敦[132]。1月24日,太子爱德华在圣保罗座堂已被称王并宣告社会安宁英语Peace (law)。1月25日,代表团返抵威斯敏斯特,公布废王的决定,新王可以正式对外宣告为王[133],因此爱德华三世在位的首日为1327年1月25日[132]。由于议会和法院都未颁下任何针对废王的裁决[134],因此其他人开始暗中讨论如何处置他[135]

后续事件 编辑

议会复会 编辑

爱德华三世称王后,柏古拿的威廉英语William of Pagula华特·德米美英语Walter de Milemete等的导师加快教授新王政治知识[136]。1327年2月1日,仍为未成年人的爱德华三世在威斯敏斯特修道院加冕[137][138][ae],不过行政大权继续由太后伊莎贝拉和莫蒂默把持[140][af]。1328年10月,莫蒂默进爵为边疆伯爵[134],但只获一小笔封地和金钱。至于伊莎贝拉则在同月成功取回被废王充公的亡夫遗产英语dower,而且金额大幅增加,让她年收入二万马克(折合超过一万英镑[ag][143]。莫蒂默形容伊莎贝拉所得的是“英格兰史上个人收入最多之一”[139][144]。根据往例,国会应在新王登基继位后召集,但今次要到爱德华三世加冕后才复会,代表是次逊位是前所未见[128][61]。另外,虽然今届国会横跨两朝国王,但官方记录的日期为爱德华三世元年,而非爱德华二世末年[145]

 
英国国家档案馆第SC 8/157/7819号文件:第三代兰开斯特伯爵亨利在1327年请愿继承胞兄的爵位和封邑[ah][146]

议会复会时恢复处理往常事务,包括全国的42个请愿[9][ai],是平民议员史上最多的一次[64],当中有来自教会神职人员的,有来自伦敦城的,有来自各郡要求取消个人或城镇罚金或财产刑英语amercement的;另有类近数目的是直接牵涉退位的长篇政治请愿[148],当中要求处置迪潘晨家族[9][aj],也有支持恢复第二代兰开斯特伯爵的名誉,以及再次确定大宪章。其他包括请求国王施恩,推翻被认为是错误的地方法院裁决,维护法纪[9]。由于爱德华二世的政权不稳源于无法坚守法纪[150],因此法纪成为新政权的首要事项[40],同时纠正废王所犯的过失[151]。其中一个请愿要求授权平民议员带同获得手写确认的请愿及回答到他们的地区[152],另一个则抗议地方王室成员贪污。这些请愿导致官方在1330年起,改为要求申诉或要求赔偿的人需要亲临国会[153]

平民议员亦对恢复法纪深表关注,并有请愿呼吁当局马上任命太平绅士,维持地区和平,御前会议及后批准请愿[154]。随着议会议事回复如常,全国期望新政权能合法治国,纠正前朝的不义[9]。朝廷亦接纳大部分请愿,并制定通过17条法规,可见伊莎贝拉和莫蒂默竭力安抚平民[149]。1327年3月9日,为期71日的议会宣告解散,成为该世纪第二长的国会[64][ak],亦是中古末期唯一目睹国王卸位和新王即位的议会[77]

至于已逝的兰开斯特伯爵爵位及庄园则由其胞弟接收[4],而在1323年流放莫蒂默的判决亦被推翻[156]。为了平息爱尔兰局势,议会在2月23日颁布多条条例,特赦所有支持布斯入侵爱尔兰的人,而入侵者亦重获各自的庄园[87]。另外,官方提述废王时的遣词亦变得含糊,例如“曾为国王的爱德华父亲”[128]、“当今国王之父爱德华”[157]、又或者年少时的称谓“卡那封的爱德华”[130]。伊莎贝拉和莫蒂默为避免废君一事毁坏名誉,他们取得和公开爱德华二世同意追溯其被废黜的协定[158][al],不过此将涉及改写发生在两周前且有大批国民目睹的历史[159]

伦敦城亦因新国王而得益。爱德华二世在1321年决定剥夺伦敦人的选举权,王室成员“抢走城内的一分一毫”又罢免市长,爱德华及后透过多名监督官统治伦敦[156]古荣·威廉士英语Gwyn A. Williams形容此情此景为“合法性被质疑的紧急政权”把权[160]。1327年,伦敦城民请愿议会复会,让他们重获自由[161]。同年3月7日,朝廷考虑到伦敦人是废君的重要推手后,决定答应请愿之余,更加给予他们前所未有特权[161][am]

余波未了 编辑

虽然爱德华二世在1327年后不再是治国的国王,
但故事未有因此结束。
有骇人的报导声称爱德华二世死状恐怖,
反令其他人对他更感兴趣,
同时亦盛传他没有逝世兼且成功越狱,开展新生。
这些传闻得以让后世作更深入研究和猜测。
西摩·菲腊士著《从新角度看爱德华二世之治》[162]

至于爱德华二世则继续被囚[163],相信余生都要在根尼禾夫渡过[104][an]。由于有人试图救走废王,因此他在1327年4月初被转移至更高设防的贝克利城堡[163]。但越狱计谋仍然未止,废王遂经常转监[166]。9月21日,爱德华二世在贝克利城堡死亡。庵乐几乎肯定爱德华是被谋杀,形容“时机巧合得有疑点”,怀疑是莫蒂默要铲除对手和灭掉对方复辟后路[167]

传统上,议会的议事内容会由秘书同步记录在议会卷宗英语Rolls of Parliament。不过根据《议会史册》,“即使1327年1月政治形势剧变,(1327年卷宗)并无提及爱德华二世不再为王的过程”[9],该卷宗一开始记载的是:爱德华三世父亲被废后,议会在二月重新召集[9]。菲腊士提出“爱德华二世在纪录中被抹去”可能是因为废黜国王的法律基础并不稳固,涉及此事的人认为不应过于仔细描述,因此没被载入官方记录[161]。其他合理的解释包括:当时的议会显然非法;又或者爱德华三世后来觉得官方记录废黜国王如同承认立下先例,继而自行销毁有关内容[145]

纵然爱德华登基加冕,但莫蒂默依然是王国的实际掌权人[168]。莫蒂默安排朝廷封他三位最年长的儿子为爵士后,又觉得封爵典礼的礼袍不足显露身份,决定让他们身穿伯爵服装出席典礼,可见莫蒂默位高权重得可以只手遮天[141]。不过,莫蒂默只顾自己致富和离间不同人,而英军在同年史丹鹤公园战役英语Battle of Stanhope Park中败给苏格兰时的战果亦不比爱德华二世为佳[134],加上翌年的《爱丁堡-北安普顿条约》,都促成莫蒂默开始失势[168]。不过他无意改正情况,亦继续不尊重国王[169]。爱德华虽然原先支持母后反对父王,但不一定支持莫蒂默[19][ao]。 毕维奇形容莫蒂默是“狂妄自大以为高高在上的典型例子”,又称他的贪念多如迪潘晨、政治敏感度却少如加韦斯顿[144]。1328年,爱德华与菲莉琶成婚,1330年6月诞下王子[169][170]。同年10月19日,爱德华三世与盟友发动政变,成功在诺丁汉城堡逮捕莫蒂默,将其逐出朝廷。11月29日,莫蒂默在泰伯恩被吊死[171]。自此,爱德华三世开始他的个人统治[172]

学术研究 编辑

爱德华二世被废黜说明了
自征服后已延续两世纪的封建制度下的忠诚。
即是假如一名贵族不断拒绝为臣民伸张正义的话,
此段关系就会破裂,
该臣民会公开反抗他的贵族,甚至向其宣战。
艾福·奥拉希利英语Alfred O'Rahilly[173]

历史学家研究1327年议会时主要分为长短期影响,即此议会在英格兰议会发展的角色和废黜爱德华二世的过程。就前者而言,铎氏描述此议会是英格兰议会史的里程碑[174],烈察顺及佘礼士英语G. O. Sayles称此开展国会长达半世纪的发展和磨砺[175]夏利士英语G. L. Harriss提出本届议会限制王权的幅度,类同大宪章限制约翰和德孟福尔限制亨利三世[176]。马迪觉同意此议会推进英格兰改行两院制,因为这些请愿首次展示,平民议员能够自行制定全面的法规回应请愿[177]祈嘉英语Maude Clarke表示“共同意愿”首次取代“封建反叛”成为排斥国王的主要因素,“国王是被臣民而非封臣所排斥”,因此更显此届议会的重要[178]

至于后者而言,学者主要争论爱德华二世是被议会制度废黜,抑或是在议会开会期间被废黜[92]。虽然大部分主要程序都是在议会之内发生,但亦有重要性相若的事件发生在其他地方,就好似市政厅的宣誓仪式[92]维多利亚时代宪制史学家认为,爱德华废位让平民院初次履行类似议会制的权力[82]。二十世纪史学家未能就此议题达成共识,一方认为爱德华是被大贵族而非议会“废黜”[81];另一方(如夏利士)则认为是“退位/逊位”,因为“废黜并无法律程序……如爱德华二世等的国王都是被劝喻放弃王位”[179]。因此,爱德华二世的情况可被总结为“可选择让位予儿子爱德华或强行废黜予他的卿家推举新王”[180]。菲腊士则提出另一论点,称“大贵族及其门客和伦敦人共同决定”爱德华应该离开王位[92]

虽然废黜爱德华二世并没有破坏王位本身,
但合法的神选之王被废黜牵涉不可行的举动,
而该举动在一个合法性至少受到质疑的议会
之期间、之内、之边缘及之外发生。
J·R·S·菲腊士英语J. R. S. Phillips[92]

拜恩表示无法判断这些事件是由议会驱动而致,抑或只是议会之内发生;不过他亦指出伊莎贝拉和莫蒂默认同必须得到国会的支持[121]。华伦泰称“废君非革命,亦无攻击王位本身”[135],事件不是“必然非法及在‘宪法’界限之外”,即便历史学家经常认定是这样[135]。她又提及编年史家对议会的描述不一致,例如称之为御前会议、国王缺席的议会、王后主持的议会、王后及太子召开的议会,令个中情况更难厘清[135][181]。她在总结时提出,大贵族获得骑士和平民的支持下,得以决定政策[182]

要准确判断爱德华二世如何失去王位,
究竟是逊位、废位、罗马法学、放弃臣服、还是议会决议,
其实无补于事。
最重要的是确保废黜国王时的所有手法都合乎情理,
程序都是有先例可循。
米高·毕维奇[183]

邓咸及伍德氏认为废黜爱德华主要牵涉政治而非法律因素[104],另一问题是何方废君:究竟是“大贵族独自废黜,大贵族和百姓一同废黜,议会自行废黜”[84]。伊恩·莫蒂默形容“王国社会的代表们被要求行使高于王权的权力”,“统一王国里的所有阶层去反对君主”,当中并不涉及民主的发展[51]。马迪觉形容事件之初是男爵叛变,最终演变为“全国公投”[66],即使平民也成为激进改革的一分子[184]。本届国会亦确立编纂和立法规范请愿以及公布法规的程序,并逐渐成为常态[149]

叛党领袖们在爱德华二世卸位后,随之将整件事塑造为爱德华退位而非被废,因为当时废黜仍是一不被接纳和难以理解的概念[185]。马修士称,少部分当代人公开抨击废黜爱德华,“但废君本已带来极度不安”[186],更是英格兰历史中前所未见[34][ap]。菲腊士评论道“以暴虐统治为由罢免合法的神选之王太具争议”[136],因此爱德华被废黜的理由不涉暴政而是不能胜任国王[136][aq]。《砵氏编年志英语Brut Chronicle》甚至写道爱德华被废不涉人间,而是要实现梅林的预言[132]

 
《爱德华二世》初版剧本的首页

是次废君也为未来立下先例[47],例如在1386年理查二世兴讼贵族英语Lords Appellant僵持不下之时,理查拒绝恭临议会英语Wonderful Parliament。当时格洛斯特公爵简特伯里大主教英语William Courtenay前赴埃尔特姆宫觐见国王时提醒他[190],根据“宣判爱德华(二世)的法规”[191],国王没有出席国会的话,可被卿家废黜[192]。此事发生后两年,理查重新独揽大权,有指他可能在此时下令烧毁1327年议会卷宗[193][ar]。基云伟信形容理查视爱德华被废是王室历史的“眼中钉”,寻求将其封圣而除掉后患[196]。不过理查二世最终在1399年被亨利·保灵博废黜,成为超过七十年后第二名废君,而爱德华被废的过程在当时被视为判决先例和旧时惯例[197]亚当英语Adam of Usk编汇的亨利篡权编年史也写道,两位国王的情况非常相似[198]

1620年代,龙体虚弱的詹士一世在朝廷逐渐被边缘,宠臣白金汉公爵佐治·维利亚斯反之越来越权倾朝野。司法大臣亨利·尤华顿英语Henry Yelverton (attorney-general)公开斥责维利亚斯授勋予亲信,偏私情况如同小迪潘晨,令爱德华二世的废黜成为政治宣传[199],有当代人借此批评公爵是佞臣,亦有抨击尤华顿之流是难以控制的反王派[200]

1327年议会是最后一个依据《1535年及1542年威尔士法律法令英语Laws in Wales Acts 1535 and 1542》召集威尔士议员的议会,但该些议员因反王派的阻挠而未能与会[121][51]。而此届议会与之后五年的议会的出席名单也大致相同[65]

文艺作品 编辑

基斯杜夫·马洛所写的《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二世荆棘满途之统治及难堪可悲之宾天、伟人莫蒂默惨烈哀痛之失势英语Edward II (play)》在1592年首次上演,是首出戏剧化爱德华二世生平的作品。马洛着墨爱德华在位期间议会的重要性,横跨加冕宣誓(第一场第一幕)至废黜下台(第一场第五幕)[201]

参见 编辑

注释 编辑

  1. ^ 据文献记载,伊莎贝拉其实在大部分时间都是爱德华的贤妻,育有四名儿女。王后亦伍德跃朝廷,同样憎恨兰开斯特伯爵,又在英法关系扮演关键角色[7]。上述的记载与伊莎贝拉和莫蒂默在位期间(1327年至1330年)的编年史学家文献有出入,例如丽莎·圣约翰就曾写道“感觉伊莎贝拉与爱德华的关系由一开始已失常”[8]
  2. ^ 国王被指打算在袜中藏匕首弑妻,更表示若无武器就会用牙齿弄死她[9]
  3. ^ 国王威胁要惩一儆百,让其他王子知道违抗父王和贵族的后果[16]。历史学家庵乐英语Mark Ormrod (historian)写道,太子爱德华到此时才感受到母后之强[17]。对太子而言,父王的陋习而且出言威胁,加上缺乏父爱,令太子已无意忠于父王[18]
  4. ^ 小迪潘晨在加莱的莫蒂默宅邸安插了一名线人,他不仅汇报莫蒂默的登陆地点,而且警告小迪潘晨对方会声东击西[28]
  5. ^ 赫里福德主教亚当·欧利敦被誉为当代出色的政治家,“有能力、懂得取巧、敢于把握机遇”。虽然欧利敦是王后的忠实支持者,但废君之后的三年,欧利敦变为将自己利益置于莫蒂默的之前,可见他不太可信[30]
  6. ^ 国王一行人可能前赴莫蒂默大部分庄园所在的西郡[9],又或者在威尔士边疆英语Welsh Marches招兵买马,密谋重演1322年流放莫蒂默时的情景。另一方面,大部分王家禁军都是来自威尔士,因此国王若要东山再起的话,就需要再获他们的支持[31]
  7. ^ 王后伊莎贝拉写信给伦敦城长夏武·德戚威请求帮助,被视为煽动群众[37]。及后的一场公众论坛上,市长被告知“施地普敦是王后的敌人,所有敌视伊莎贝拉的人都应被处死”[38]。 朝廷方面,只有部分大臣及时逃离而避过一劫[39],而那些被爱德华二世遗下在伦敦的就成为伦敦暴民追捕的目标[40],当中包括施地普敦及大法官罗拔·波托英语Robert Baldock,其中后者被囚新门监狱[41][42]辉德英语Natalie Fryde称市内出现“大肆暴动、谋杀和抢掠”的场面[43]。《宝莲编年志英语Annales Paulini》写道,“国王的Chancellor of the Exchequer施地普敦主教(曾以诏书将爱德华二世的政敌逐出教会)在伦敦的物业遭到暴民攻入和洗劫,逼使他逃往圣保罗。施地普敦头部被打后,被拖到市场街斩首,首级被送往碧仙桃给予王后”[36][44]。同年10月,另一派暴民闯入伦敦塔并逼使伦敦塔塔长英语Constable of the Tower约翰·德韦斯顿释放所有囚犯,之后在市政厅宣告效忠王后[39]
  8. ^ 庵乐记载随从卿家有:都柏林大主教英语Alexander de Bicknor(庵乐写道简特伯里大主教因犹疑自己的忠诚而未有主席[46])、温切斯特主教、伊利主教、林肯主教、赫里福德主教、诺里奇主教、诺福伯爵、肯特伯爵、莱斯特伯爵、汤玛士·域克、亨利·德保蒙、威廉·德拉苏池英语William de la Zouche等人[45]
  9. ^ 令状虽然不是以国会名义发出,却是在门下省英语Chancery (medieval office)封蜡,可被理解为国王的命令。这其实是莫蒂默和王后伪造的,他们先后在伍德士笃和华宁福向文书处发出命令。庵乐形容“没有当权者清楚知道王室权力的来源”[56]
  10. ^ 庵乐曾经提到索尔兹伯里主教罗杰·马岱华英语Roger Martival对于滥用御玺确认他的议会召见主教令状“感到反感”,此意味当代人的确留意到令状的合法性有问题[57]
  11. ^ 伊恩·莫蒂默提及立场最强硬的是兰开斯特家族,皆因爱德华二世摧毁了汤玛士的一切,连带影响整个家族。他亦提及,罗杰·莫蒂默曾有许多年对爱德华二世忠心耿耿,而他亦因国王的介入而毋须在1322年被处决。而到现在,他亦希望得到太子爱德华的尊重,因此他必不可沾上杀死爱德华二世的鲜血[62]
  12. ^ 马迪觉表示这些金额比起当时人工为高,而金额亦在之后的半个世纪被定为出席国会会议时的薪金[67]
  13. ^ 烈察顺和佘礼士英语G. O. Sayles称,自1327年议会起,骑士和自治市镇代表开始被恒常召到议会[71]。以往平民到议会议事仅因国王迁就,现在成为“权利,或者应该说是职责”[72]。纵使“背后动机无疑涉及政治”,此仍是贵族与平民议员权力平衡的重大改动[71]
  14. ^ 马迪觉就此方面将1327年议会对比1311年议会(会上公布限制爱德华二世权利和流放加韦斯顿的1311年法例英语Ordinances of 1311)和1321年议会(会上流放迪潘晨家族)[76]
  15. ^ 另一方面,爱德华二世在位期间恒常缺席议会,甚或整个会期都没有出席,例如身在王国其他地方(1311年8月至10月)、以外交使节身份到海外(1313年7月)、龙体抱恙(1313年3月至4月)、处理重要但无提供详情的事务(1314年9月),甚至没有说明缘由(1311年11月至12月)[79]
  16. ^ 爱德华二世是诺曼征服英格兰后首位被废黜的国王,即使1215年男爵叛变邀请法兰西入侵英格兰,也未曾正式废掉在位国王约翰;而西门·德孟福尔反对儿子亨利三世时,更似乎未曾提过要废黜他[81]。另外,虽然日耳曼一个细小亲王国在十四世纪初推翻了亲王,但爱德华二世依然是首位被废的欧洲国家君主[82]
  17. ^ 菲腊士英语J. R. S. Phillips表示,国王被逮捕时正尝试逃往爱尔兰。若果他成功前赴当地的话,那么放弃王国的指控就不会成立,因为当时爱尔兰是王家的自治领[83]
  18. ^ 市长德贝通爵士是莫蒂默其中一位忠实支持者[51]。当莫蒂默在1323年被囚在伦敦塔时,德贝通与前市长约翰·德志苏似乎协助莫蒂默越狱逃往法国[88][89]麦基锡英语May McKisack依据傅华萨的编年史提出,邀请王后和莫蒂默入侵英格兰的是伦敦的文人领袖,又告知他们伦敦和其他城镇准备好支援他们[37]
  19. ^ 前往宣誓的有24名男爵、2名大主教、12名主教、7名修道院正副院长、12名民选郡骑士、1名非民选郡骑士、30名五港代表、13名贝利圣爱文斯代表、5名圣艾班斯代表。部分人虽然无出席议会会议,但因为是当权者的密切支持者(例如伊莎贝拉的王家骑士),或者因政事而无法如期出席会议(例如兰开斯特伯爵要看守被囚国王而未能前赴伦敦),而同样能宣誓[93][94]
  20. ^ 1311年条例英语Ordinances of 1311》阻止国王依靠任何被视为“佞臣”的大臣(例如加韦斯顿)以及限制王权,国王只能根据律师的建议和获得男爵及议会的同意后任命大臣。而男爵们亦能在对外国宣战上有话语权,议会亦须每年召开会议[96]
  21. ^ 赫里福德主教称呼罪状为“协同”,而“控罪条文”要到十九世纪才出现,由历史学家佐治·贝敦·亚当斯英语George Burton AdamsH·摩斯·史提芬斯英语H. Morse Stephens在著作《英格兰宪制史节录文件》中首次使用[102][103]
  22. ^ 该段经文出自箴言11章14节,和合本译为“无智谋,民就败落”。此段经文有时会被用在牵涉政治的演说之中,索尔兹伯里的约翰在十二世纪解读时表示,好事坏事的发生取决于统治者的品格,“当人被自己的过犯所陷害时,他不可能有效统治其他人”[105];到十四世纪时,奥卡姆的威廉亦提到,若果统治者没有足够权力的话,将会出现箴言11章14节的情况[106]
  23. ^ 正如庵乐所言,“无论卡那封的爱德华有何缺失,他都倾向维护他的应有权益”[114]
  24. ^ 宝域奇表示,其实1327年议会的与会者中,有不少都直接牵涉1322年的灾难性败仗,尤其是各郡骑士。他写道“由三十七个郡社区组成的各郡骑士阶层几乎囊括全国所有司法和行政的领导”,因此普通士兵更为支持本地骑士而非伯爵或男爵[115]
  25. ^ “错判”的原文为“evil ward”,而此处的“ward”可能被理解为“司法决定、判决或裁定,又或者类近的权威性裁决”[116],又或者是指那些做事失败的国王监护人[117]
  26. ^ 菲腊士估计,因为兰开斯特伯爵缺席议会会议,所以作为伯爵女婿的域克是在伯爵的指示下以他的身份发言,并代表他的利益[68]
  27. ^ 华伦泰表示,议员可能仍未正式撤回对爱德华二世的臣服和效忠之礼时,就宣誓效忠新王[123]
  28. ^ 兰雅高编年志英语Lanercost Chronicle》对代表团人数有最详尽的描述。24名代表为:2名主教(温切斯特及赫里福德)、2名伯爵(兰开斯特及萨里)、2名男爵(罗斯的威廉及晓·德歌特利)、2名修道院院长、2名修道院副院长、2名法官、2名道明会成员、2名迦密会成员、4名骑士(特伦特河以北和以南各二)、2名伦敦城民、2名五港市民[9]。编年志提到,王后特别不让她最爱的修会方济各会派人前赴,以免他们要承受苦差,告知她一些坏消息[125]。不过,编年志全文没有提及过祝素(已知他曾往当地)、伊利或伦敦主教[9],其中祝素曾在去年11月赫里福德的小迪潘晨案中担任法官[126]
  29. ^ 菲腊士认为,代表团威胁将王位交给非王族的说话“纯属恫吓”,因为太子爱德华无法继位的话,将令百姓感到不满,更甚会引爆内战[130]。而且要让此发生的话,爱德华二世的王弟们(诺福克伯爵汤玛士英语Thomas of Brotherton, 1st Earl of Norfolk肯特伯爵爱德蒙英语Edmund of Woodstock, 1st Earl of Kent),爱德华二世的儿子们(爱德华和约翰英语John of Eltham, Earl of Cornwall)都不在人世,因此菲腊士认定“无理由会斟酌此方案”[131]
  30. ^ 传统上权杖只会在已驾崩的国王墓前被折断,因此在此时作出如此行径意义深远[104]
  31. ^ 曾被暴民殴打的罗切斯特主教有出席加冕典礼,当时他“仍在疗伤”[139]
  32. ^ 伊莎贝拉和莫蒂默不仅批准何人能觐见国王,更以新王名义建议并任命朝廷大臣,甚至自行保管新王御玺[141]
  33. ^ 一马克等于三分二英镑,即13先令4便士,或160便士[142]。因此三万马克等于13333 13英镑,等同现代的逾五百万英镑。
  34. ^ 档案馆的注释提到,鉴于当时的大法官曾签发令状收回已逝兰开斯特伯爵汤玛士的土地予国王,而大法官不会再签发,因此伯爵请求取得令状作为理据。
  35. ^ 中世纪的请愿即是告御状,让那些不满法院裁决或盼求国王施怜悯的直接寻求国王的圣旨,而请愿的可以是个人、群体甚至是城镇。请愿者亲身递交请愿后,会交由议会检视英语Legal tests。若事宜简单的话,就可即时转交议事厅处理,否则就会转交御前会议作讨论[147]
  36. ^ 莫蒂默及伊莎贝拉在位期间,有140个请愿都是针对迪潘晨家族[149]
  37. ^ 烈察顺及佘礼士表示,1327年之前的议会只需很少时间处理司法以外的事宜[155]
  38. ^ 华伦泰表示,伊莎贝拉和莫蒂默急于取回该协定,是因为爱德华三世登基与其父默许之间的一段短时间内,朝廷近乎没有作出任何正式的决策,也没有以新王名义发出任何国王制诰密诏英语Letters close[158]
  39. ^ 据说新王“决定与伦敦城长合作而非对抗他们”,决定任命伦敦城长为新门英语Newgate王家法官和官承房产英语Escheat官,又颁布王家特许状,承诺伦敦城民的自由不能单凭一名官员的决定而被褫夺[156]
  40. ^ 爱德华二世似乎没被差劣对待,据贝克利城堡记录所载,爱德华三世送父亲两英语English wine cask units德国葡萄酒之外,又给了“酒、蜡、香料、蛋、芝士、阉鸡、牛”[164]。另一方面,辉德认为国会被囚西南部揭露新政权的软弱。北部而言,当地男爵不值信赖,而且有利那些同情他的苏格兰贵族(如马伯爵英语Domhnall II, Earl of Mar)入侵英北;至于南部则因伦敦情势不稳且伦敦人容易叛变,不宜将国王囚在伦敦塔[165]
  41. ^ 庵乐表示,爱德华三世似乎将父王母后不和归咎于莫蒂默而非迪潘晨[19]
  42. ^ 毕维奇提到英格兰没有切实可行的废君先例,但蒙茅斯的谢菲所著的传说编年史故事中提到亚瑟时代可能有国王被废黜,但无描述详情[34]
  43. ^ 当代学者对国王施行暴政的看法并不明确。虽然索尔兹伯里的约翰亨利·德毕顿都明确指出如何为暴政,前者曾述“暴君……毁掉全部法律”[187],后者则谓“违反伸张正义的职责的国王……不再是王,而是暴君”[188],但二人都对如何对抗暴君含糊其词,毕顿只表明拒绝借此合理化弑杀暴君英语tyrannicide[189]
  44. ^ 1397年,有传理查二世牵涉一场针对冈特的约翰的计谋。由于约翰透过妻子白兰慈英语Blanche of Lancaster而持有兰开斯特头衔和财产,因此国王被指计划废除1327年一条归还财产予第三代兰开斯特伯爵亨利(白兰慈的祖父)的议会法令,继而重新确立1322年爱德华二世充公财产的决定[194][195]。这样一来,唯一的输家只会是兰开斯特家族[196]。这相信是理查二世和爱德华二世的仅有已知关联[194]

引用 编辑

  1. ^ Le Baker 2012,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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