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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经济示范区
成立时间2013年8月
类型先行先试区
地址
服务地区实体园区 8 处,合计 16.5 平方公里;因应产业特性,另以指定试点方式推动,不限于实体区
机关刊物
国家发展委员会
目标法规松绑,制度创新
网站http://www.fepz.org.tw/

自由经济示范区,是台湾政策,属于自经区的一种,2014年立法院初审通过改名为中华民国策略经济发展区[1] ,2019年4月中改回原名[2],为中华民国政府于2012年提出的一种经济政策方案,属于马英九总统“黄金十年”政策的一部分[3]。当时政府认为中华民国制造业和服务业在全球化趋势下,再次面临挑战,因此规划进一步的自由开放,目标是吸引投资、接轨国际、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3]。自由经济示范区政策分两阶段实施,第一阶段推动计划已于2013年8月启动,第二阶段则需待主管法规《自由经济示范区特别条例》通过后再行实施[4]。由于自经区的建置会对台湾农业、医疗、教育、劳工与土地正义议题造成冲击,并造成税制、反洗钱与产地标记等层面上的困难,《条例》具极大争议性,迄今仍未通过[5]。《条例》最近一次重新启动立法程序是2019年,由中国国民党立法院党团提出[6]

政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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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自由经济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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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经济区是一种从更大范围的经济体中切出,并在贸易面(包括实体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投资面甚至金融面上实施较为开放、自由、便利之经济制度的地区[7][8]。“自由经济示范区”是经济自由化的先行区[4],意味着经济国际化与自由化[7][8]。在设计理念上,自经区可以大幅松绑货物进出、外籍专业人士聘用与外商投资等各项限制,打造更为优质的投资环境,并作为进一步扩大(或决定不扩大)推广至全国的参考[4][8]。学者认为,这有助于台湾整合全球资源与市场来发展自己[7][8]

根据台湾政治人物朱立伦(属于支持自经区的中国国民党)的说法,自经区代表的是台湾在税赋、资金、人才、法规、产业五个面向上的松绑:因为经自经区的进出口都免税,厂家的生产的成本可以降低,所以自经区可以提高货物的竞争力;因为全世界的资金可以自由进出自经区,所以自经区能吸引投资、带动成长;因为自经区开放国外白领人才的进入,所以自经区能创造更多本地的就业机会;因为自经区在法规上的松绑,台湾也能够在区内推动许多不能在现行法律下推行的行业别。[9]

see also 政策的正反争议

但是,有人认为,自经区在吸引更多境外投资的同时也有机会冲击国内厂商、人民与政府的利益。例如,货物贸易自由化会对岛内生产者带来竞争冲击;人才流动自由化会冲击到岛内一般民众的工作机会等[7][10]。另外,就台湾此揭的个别情况来说,可能只让部分经营海外与两岸的大型企业获利[10][11]、造成失业[11][12]、负面影响国际关系(尤其是台美[13]、台欧关系[14])、负面影响台湾制造(MIT)形象[15][16]、中共可能以让利交换对台经济影响力,达成统战目的[10][16][17]、威胁中华民国主权及经济自主性[16][17][18]等争议。

核心理念及示范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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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4年经建会/国发会的报告,中华民国政府实施自经区的核心理念及示范目的为(节录章节标题)[19]

核心理念
  1. 自由化、国际化
    • 大幅松绑对物流、人流、金流、资讯流及知识流的各项限制, 打造便利的经商环境。
    • .落实市场开放,区内外资由WTO迈向FTA/TPP;区内陆资由ECFA迈向WTO
  2. 前瞻性
    • 台湾未来的产业发展方向,必须选择具发展潜力、示范功能, 并能够充分利用台湾在人力、技术、ICT、区位与两岸的前瞻性优势产业,以掌握未来经济脉动,取得先机。
示范目的
  1. 示范产业自由化的效果
    • 在示范区内先行先试推动的各项制度与措施,最主要目的便 是为了评估可能的效益或冲击。
  2. 示范新型态经济活动
    • 示范区内可试行具有前瞻性,但目前尚未有效运作的经济活动,例如:将电子化的云端平台纳入现行自由贸易港区,推动智慧物流产业,以彰显前瞻效益等。现阶段排除涉及国家安全(电信业)及尚不宜松绑(如性产业、赌博)等的经济活动。

推动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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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经济示范区政策分两阶段实施,第一阶段推动计划已于2013年8月6日启动;无论是中央指定规划或是地方申设的自由经济示范区,皆须待第二阶段主管法规《自由经济示范区特别条例》通过后,才能正式适用条例内的相关优惠政策与措施,为特定区域内,物流、人流、金流、资讯流及知识流等各项限制进行松绑[4]。截至2019年5月为止,该法尚未通过[5]

第一阶段:六海一空一农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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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士革
 
苏澳港
 
基隆港
 
台北港
 
台中港
 
安平港
 
高雄港
 
桃园航空自由贸易港区
 
屏东农业生物科技园区
 
彰滨工业区
六海一空一农技区及彰滨工业区位置图

根据自由经济示范区第一阶段推动计划,在区位选择上,国发会已规划“六海一空一农技区”作为“示范区”范围。此六海一空一农技区分别是:苏澳港、基隆港、台北港、台中港、安平港、高雄港、桃园航空自由贸易港区,及屏东农业生物科技园区。开放产业为智慧运筹国际医疗业农业加值金融服务业教育创新等五项[4]

以现阶段在区内松绑的法规来说,主要的改变则是[4]

  • 免除外籍专业人士 2 年工作经验及营业额限制;外国人并得以委任或承揽的方式提供服务。
  • 示范区得变更特定农业区之农业用地及提供示范区较大之土地使用弹性(都市规划中的土地使用变更采一级一审),且示范区涉及原核定开发计划内容之调整得采备查方式办理。
  • 放宽陆资投资规定。
  • 提供陆籍商务人士 3 年多次入出境许可。
  • 建置海运快递专区、协助示范区事业建立电子账册及远端稽核,委外加工之审核也由海关委托管理机关进行。
  • 放宽农产加工场所之申请资格、产业适用范围及区位限制。
  • 进口射频器材进行检测免经通传会核准。

另外,2014年9月30日,彰化县彰滨工业区仑尾区通过经济部审核,也纳入自经区示范区[20]

第二阶段:自由经济示范区特别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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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e also 政策的正反争议 2014年,立法院开始进行法案审查[21],并于2014年3至4月间召开5场公听会,就社会影响、国际健康、物流、教育、专业服务业、农业、土地等议题进行讨论[22]。2014年4月30日,立法院初审通过草案,并将采二名称改成《中华民国策略经济发展区设置管理特别条例》[23],但法案仅审完三条便嘎然而止[24]。2019年4月15日,立法院重审《自由贸易经济特区》条例草案,新草案主要内容包括(节录):

第六条 (明定主管机关——经济部的管理事项)
管理机关掌理下列事项:
二、依区内事业之需求,本于职权,担任单一窗口,办理区内事业与主管机关、目的事业主管机关以及其他中央及地方机关之联系协调事务。
六、示范区劳工行政、劳工安全卫生及劳动检查事务。
十、示范区外籍或侨居国外专门性或技术性人员聘雇许可之核发。
十三、示范区土地使用管制及建筑管理。
十四、示范区环境保护许可之审查。
第十六条 (中央机关得以审查土地审议、水土保持计划申请得平行进行)
……直辖市或县(市)政府受理前项[土地审议]申请后,应于十五日内完成基本资料之查核,未依限办理者,中央区域计划主管机关得迳为办理许可审议。……非都市土地示范区开发计划,依法应办理环境影响评估者,得采平行作业方式办理。……涉及应实施水土保持之处理及维护者,其水土保持计划并得与杂项执照或建造执照平行审查。……
第三十八条 (区内厂家免征关税和其他赋税)
经许可为第一类示范事业自国外输入示范区内供营运之货物及自用机器、设备,免征关税、货物税、营业税、推广贸易服务费及商港服务费。……
第四十七条及四十八条 (农业增值)
§47:自经区可以输出入、养殖、饲养、展览、买卖野生动物
§48:自经区厂商可于区外设置“卫星农场”,以提供农产品原物料
第五十条 (放宽非台湾医生在台湾的执业资格)
国际医疗机构得聘雇外国医事人员于机构内执行业务,其聘雇外国医事人员之人数或比率,由中央卫生福利主管机关公告之。前项外国医事人员,须经中央卫生福利主管机关核准,不受须领有我国医事专门职业证书之限制。……
第五十四条 (允许台湾之大学与外国大学合办分校)
大学经教育部评鉴办理完 善,绩效卓著,与外国优质大学合作, 引进外国教育资源者,得设立下列高等教育机构或单位:
一、分校、分部或外国大学之分校。
二、学院或外国大学之学院。
三、办理学位专班或专业学(课)程之单位。……
第七十三条 (法例实施十年后自动失效)
本条例自公布日施行,施行期间十年。

背景及立法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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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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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为典型的小型开放经济体,贸易对国家经济而言至关重要。金融海啸后,台湾经济表现深受国际景气不佳拖累,外贸表现欠佳[4]。此外,再加上台湾因国际处境特殊,对外签署自由贸易协定(FTA)受阻,长期以来要求出台经济特区或自经区的声浪不断[25]

2003年,中华民国政府就提出了建立自由贸易港区的构想。该自由贸易港区允许货物自由流通,具备免除关税、货物税、营业税等能力。区内厂家可以在区内从事加工,并允许境外商务人士采取简便、权宜方式出入境。这是台湾首个具备“境内关外”特色的经济特别区,不但人员、货物可以自由流通,还准许中国农工产品流入区内,不受法令限制。依照当时规划,自由港区包括“四海一空”五大区域,但有中国大陆学者批评,其自2003年运营以来情况并不理想,台湾自由贸易港区海关作业也不够简化[26]

而台湾周边的经济以,例如中国大陆、韩国、日本均推出过类似自经区的政策。以中国大陆来说,设立了上海天津广东福建等四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如今已扩展到11个),韩国设立了仁川自由经济区等自由贸易园区。日本设立的综合特区的性质与一般自由贸易园区相比在国际物流开放作法等不尽相同,但其在特定区域内进行大幅度的投资开放政策、行政作业简化及在区域创新作为仍属于自由贸易园区的范畴[27]

马英九时代与台湾黄金十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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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时中华民国总统马英九于民国99年提出“台湾黄金十年”的主张,以四项及四大新型智能产业、六大新兴产业、十大重点务业,十大招商主轴,以及爱台十二项建设等具体做法为黄金十年的政策主轴,并以活力经济、公义社会、廉能政府、优质文教、永续环境、全面建设、和平两岸,以及友善国际等八大愿景,做为黄金十年所要完成的政策性目标。当时,建立自由经济示范区被规划为〈愿景一:活力经济〉中的策略之一[3]

2012年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国发会前身)在《2012年IMD世界竞争力评比分析报告》中指出,当时韩国总贸易额已是将近台湾2倍,且正与其他国家加速签署FTA。若此些FTA全数生效,至2025年时,韩国贸易额将会是台湾的3倍,不在区域经贸体系中的台湾则会面临加速被边缘化危机[25][28]。当时的经建会认为,台湾应该仿效韩国仁川推动自由经济示范区,并提出法规松绑及改善营运环境的5大推动策略,包含促进人员、商品与资金自由流动、开放市场接轨国际、打造友善租税环境、提供便捷土地取得,以及建置优质营运环境等。经建会称此模式为“境内关外”,亦即,业者除了可在示范区内建置厂房直接生产外,亦可透过“前店后厂、委外加工”的模式,吸引厂商加入产业链,透过免税优惠强化产品竞争力[5][28]

2013-2014年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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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中华民国行政院正式核定自由经济示范区规划方案,期望以主动松绑法规及进行制度革新为手段,提升台湾经济成长动能与国际商务参与机会。8月8日,经行政院院会讨论后,定案决议以“前店后厂”方式推动自经区[29];12月26日,行政院通过《自由经济示范区特别条例草案》,并提送立法院进行审议[30]

但是由于由于该条例草案涉及许多法令制度的松绑,且全部73条条文中,有33条是属于授权主管机关自行订定相关规范的“空白授权”条款,因而造成争议[30]。嗣经立法院朝野协商决定先开 5 场公听会再开始审查法案,公听会后行政院国家发展委员会参采学者专家及民间团体代表所提意见,并修正部分条文[30]

2014年4月28日,立法院开始进行实质审查[30], 因朝野两党间仍有许多争议,截至目前为止该条例草案尚未通过。

韩国瑜与2019年重新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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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e also 2019年立法审查

2019年的版本与2014年大月有95%相同[31]

2019年初,韩国瑜上任高雄市长后,抛出重启设置自经区构想。然而,遭到财政部及国发会反对[32]。2019年3月11日,财政部长苏建荣出席立法院备询时表示[33],政府立场改变的原因来自于2012年至2019年七年间国际对租税态度的改变。苏表示,2012年马政府首次提出自经区特别条例,当时反避税尚未成为国际间共识;但随着2013年BEPS行动方案(英语:BEPS Action Plan)出炉,之后数年间,各国运用租税工具的态度逐渐趋于保守。台湾当时不久前好不容易才从欧盟租税天堂“灰名单”除名,更需留心各项租税优惠的制定,特区租税优惠如认定有害租税竞争,恐遭国际制裁。苏表示,台湾应符合国际检视标准,以免构成有害租税惯例,遭国际组织列为税务不合作名单,届时设置自经区,反成为国家竞争力的绊脚石[25]

5月5日,行政院长苏贞昌表示,台湾要对自己有信心,台商一直回流,投资数字一再超乎预期,连先前公布的2千亿元再度被刷新成过期数字,可见外资、台商都对台湾非常有信心,应该大家一起加油,不要再想当年国民党立委多数时代都不敢通过的自经区。[34]

自经区政策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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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设计特色[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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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低限制:自经区第一阶段修订13项法规,松绑解除境外专业人士、商品、资金与资讯流动上的限制,主要以放宽境外专业人士到台工作及短期进出限制、放宽自由港区经营主体委外加工的关务限制等为主。其它推动做法计112 项,包括建立共享云平台、扩大自由港区范围、加强跨境医疗多元营销等。
  2. 单窗口:示范区管理机关设立单一窗口,由专业经理人提供企业有关工商登记、土管、建管、环保、劳工、税务等服务,通过大幅简化行政流程,提高服务效能,为企业打造便捷的经营环境。
  3. 两阶段:第一阶段于2013年8月8日开始实施,优先发展智慧运筹、跨境医疗、农业加值、产业合作四大产业。第二阶段拟于2013 年底通过《自由经济示范区特别条例》后实施。除统一规划的示范​​区外,各地方亦可申请设置。
  4. 三理念:自由化,大幅松绑人流、物流、金流及资讯流;国际化,落实市场开放,放宽投资限制;前瞻性:自经区具台湾经济发展规划中的示范功能,能创造更多具经济效益的产业活动。
  5. 4+N产业:一是智慧运筹,通过创新关务机制及云平台,提供物流服务,增加商品流通自由及附加价值;二是跨境医疗,吸引境外人士到台接受健康检查、医疗美容或重症治疗等医疗服务,并结合观光等扩大效益;三是农业加值,将农业从“农产品”扩大为“价值链”,利用境内农业技术,实施跨境营销;四是产业合作,借助示范区良好环境,鼓励企业引进先进经济体的关键技术或资金,促成跨境合作。另加入新增产业《条例》通过前, 均为示范区第一阶段,经确认具有发展潜力的产业,可随时纳入,不限前述四类产业活动。示范区已规划将金融服务业纳入。
  6. 五目标:促进人员、商品与资金自由移动;开放市场接轨国际;打造友善租税环境;提供便捷土地取得;建设优质营运环境。

智慧运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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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e also 争议 原产地标示

自经区的智慧运筹产业属于“4+N”产业之一,旨在透过创新关务机制及云平台等资讯服务,提供最佳物流服务,增加商品流通自由及附加价值[35]。自经区的目标是整合供应链物流、金流与资讯流,加强运用云端或相关技术串接跨国、跨产业的价值链,提供企业适当物流方案;另外,智运筹若反映在实现便捷、效率的创新关务机制,则可扩大“前店后厂”的产业活动范围,使货品得以于区外进行重整、加工、制造或组装等后其处理,提升商品附加价值产品[36]

国际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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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e also 争议 医疗 全民健保

由于台湾的全民健保陷入财务困境,国发会计划透过自经区松绑医事人才流动限制,推动医疗服务产业化。如国际医疗可提供美容医学、健康检查等相关产业的服务外,吸引海外人士来台进行国际医疗[36][37]。根据财团法人中华经济研究院副所长王健全所言,国际医疗产业一方面可以增加外人来台观光的吸引力,另一方面则可促进医院摆脱对全民健保的依赖,有助缩减健保的亏损[37]。除了医务产业本身外,国际医疗产业的发展也被规划为能促进观光、生技医材、保险法务等产业的发展[36]

而卫生署/卫福部具体的推动措施包括:推动营利型医疗公司、允许医疗广告与行销、放宽外资投资限制、允许延揽20%的外籍医事人员,未来并可能以《条例》取代台湾既存医疗法规[29]

农业加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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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e also 争议 农业 原产地标示

农业加值是指将过去以“产品”为主的概念扩大为“产业价值链”,目的是为创新加值,开拓农业的市场版图[38]。农业加值项目由农业委员会配合行政院推动,计划透过运用国外充足、低价之原料,结合契作台湾资源、制程,促进整合性发展。根据王健全所言,农业加值可以绕开台湾过去农产品直接出口、缺乏附加价值的困境;而在自经区内加工的作物,若打上台湾制造品牌,将可提升利润,使农业合作可以具体落实[37]

农业加值产业的争议点其中之一在于中国大陆可能会利用台湾自经区当跳板,并借此获得台湾制造认证的机会[39][40]

产业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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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e also 争议 有效性

自经区四个重点产业中的产业合作,指的是利用整合基础研究、产品创新及关键技术、知识产权与资金、市场营销等产业价值链,促成产业合作,使台湾产业升级的构想[36]。示范区内规划推动不限产业别的跨国产业合作,利用国外资金及高端技术,结合台湾产业链优势及商品化能力,开拓中国大陆及其他新兴市场[41]

政策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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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本身的空白授权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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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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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支持自经区的中国国民党说法,在中美贸易战的背景下,自经区不但不是威胁,反而会是台湾的机会之窗;他认为,自经区的免税特性可以有效吸引台商回流、加大台商投资力度[42]。而2019年上任、重新提倡自经区的高雄市长韩国瑜也认为自经区可以吸引人才及资金,在“高雄的财政困窘到已经‘没有办法’”的环境下,成功提振经济[43][39]

反对自经区的民进党方面则持反对立场,认为自经区并不是现阶段整治台湾经济的适当方法[39]。2019年3月12日,立法院民进党团团干事长管碧玲批评,自经区将会造成台湾“三输”:没有税收,国家产业输;本土农渔工产业敌不过进口低价产品、敌不过免税出口产品,产业输;进口外劳加重低薪,劳工输;以及放弃产业升级、掏空本土产业、加重低薪危机、重伤台湾制造国际形象等经济四大永久伤害[31]。4月16日,民进党立委周江杰进一步发言,认为自经区内排除如环评法、土地法、城市规划法、区域计划法等相关管制法令适用,有便利特权圈地之嫌疑。周江杰同时引用2008、2017年世界银行报告及2015年经济学人文章指出,经济特区的设置,并不能催化特区所在国的经济发展,反而易对所在国的薪资福利、劳工权利、工作环境等造成冲击[10][31]

另外,针对国民党希望引入中国大陆资本,协助台湾经济方面,台湾媒体自由时报则于2019年5月1日发表报导,引用中华民国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数据,认为中国大陆资本对于台湾经济效益不高,投资能力也有局限,并借此反驳马英九立场。该报导指出,中资在台湾的平均投资金额仅为侨外资的82%,同时投资效益也仅为外资的63%[44]

4月1日,蓝委曾铭宗1日指出,财政部不应故步自封,像科学园区、自贸港区以有类似的租税优惠,也未看到县市差异。而MIC变MIT情况,现行自贸港区也可能发生,加上金流方面财政部研拟的海外资金汇回草案也可能有洗防疑虑。另外,曾铭宗强调,海关人力方面若采用电子封条RFID即可解决。而有害租税竞争方面,现行的自由贸易港区法规也有类似规范,只要是在我国境内从事准备或辅助性质之活动、并限定在特区内,经审查核准就能免营所[45]

4月2日,国民党立委曾铭宗表示,已经把很多争议都拿掉了,因应国际租税竞争,既然短时间内进不了区域经贸组织,不如划定特区,以租税优惠拼经济。林祖嘉表示,政府对自经区的关税优惠有不公平的疑虑,但全球有五千多个贸易组织,几乎都以关税、所得税优惠,作为经济发展的手段,这样的借口不合理,很多问题可以透过管理来解决。台湾大学国家发展研究所副教授杜震华认为,从亚太营运中心到自经区,这次恐怕是台湾掌握经贸开放最后一次机会,民进党不愿推动是担心绩效让国民党赚去,建议执政党多点智慧,不如纳入前瞻建设,让自经区成为前瞻计划的亮点之一。[46]

政治与原产地标示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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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经区政治方面的争议,主要聚焦于自经区特别条例通过后,中资登台,可能会使台湾经济上依赖中国大陆更深,妨碍国家经济及主权独立性上[10][16][17][18]。泛绿阵营认为,国民党推动的自经区会将把台湾经济命脉与中国绑在一起,中国大陆经济统战,伤害台湾经济发展[16]。举例来说,2019年5月1日,民进党籍立委李俊俋便曾表示:“经济问题最重要还是‘对等’”,并质疑国民党利用经济糖衣包装中国统战话术、随中共口令起舞。相似的,时代力量党团方面则曾表示,国民党立委配合高雄市长韩国瑜提出的自经区条例,是“披着‘拼经济’的外衣、实以‘拼政治’为目的,透过制造舆论,让台湾人陷入经济飞涨的梦境”,也认为自经区条例会对台湾经济与主权不利[47]

see also 中美贸易战

政治方面的另一个争议点在于自经区会使台湾受中美贸易战波及的可能性。由于台湾法例规定只要产品自台湾出口时,若与进口时相比附加价值增加超过35%,即便货品税则种类相同也可以获得台湾的原产地证明书(C/O)[48]。对此,中华民国财政部、国发会、农委会据此在书面报告中反对自经区,并认为推动自经区,可能会使台湾沦为“中美贸易战下,中国产品‘洗产地’的温床”,成为“洗白加工岛”。此外,特区法规松绑也可能使进驻业者大增,对于海关也不容易管控物流及产地标记[40]。中华民国经济部长沈荣津2019年4月15日便认为,应注意美方对于“洗产地”疑虑的态度,“毕竟产品终归要进入美国市场”[49]。民进党籍立委郭正亮也持相同意见,同月29日认为,自经区会使大量中货在经济战的情况下涌入台湾,连带影响台湾被美国抵制;倘若通过,本土厂家及为躲避贸易战回流台湾的台商的“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投资信心”也会受影响[39][40]

国民党则不认同此说法。持反对意见的国民党籍立委曾铭宗则在5月1日指出,从FTA覆盖率来看,台湾只有9.7%,低于如日本23%、韩国64%、新加坡77%等亚洲国家,显示台湾经贸被边缘化。曾铭宗认为,自经区是台湾日后加入CTPPT(跨太平洋伙伴全面进步协定)、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协定)等组织必经的途经,他更进一步认为民进党及泛绿阵营的媒体在刻意“抹黑、抹红”自经区[50]。2019年5月5日,国民党籍立委童惠珍也对民进党立场持批评意见。她认为,自经区不是新构想,是民进党一直把意识形态放入,抹红抹黑,操作两岸议题[51]

同一场记者会中,曾铭宗提出经济部内部数据表示,现在(2019年)北中南三个科学园区、六港一空的自贸港区、全国各地十个加工出口区,对中国大陆的原物产品99.9%已经可以进口,只有涉及国防机密及科技掌控的产品才没办法进口。因此自经区并不会打击台湾品质在世界上的认同度[51]

另外,针对中美贸易战中具中国后门、木马程式货品是否可能经自经区“漂白”问题。高雄市副市长叶匡时则认为“我们可以在这样的地方设置‘生产安全区’,里面可以让欧美相信,产品是绝对安全,没有中国的后门、木马等问题,但可惜目前台湾的法规条件很难做到这点”,指资安方面自经区应不成问题。对此,台南国立成功大学教授李忠宪表示,“按照高雄韩国瑜当局现在的形象,没有机密性、没有完整性、甚至连可用性都有很大的问题,资安是非常高级的品质保证服务,韩市府是不能做或拓展这样子的产品和服务[的]”[52]

租税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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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1日,苏揆提出,由于欧盟每年都在检视、调整“税务不合作名单”,特别提醒相关部会,在取得良好成绩后,更要加倍谨慎小心。推动政策时要特别留意,不能构成有害性租税措施。他说例如,过去我们就因为自贸区租税优惠,让欧盟产生疑虑,未来若再有涉及单独给予外国厂商或外销业者租税优惠的措施,像最近很多人在讨论的“自由经济示范区”,涉及区内、区外课税不公平,同样可能会碰触欧盟租税公平的红线,让我们长期的努力,付诸流水,还影响国家竞争力,请大家持续努力。[14]

2019年5月5日,曾铭宗表示,科学园区、自贸港区一样都有租税优惠,假设有人质疑这问题,那就要解释科学园区和自贸港区的优惠是否有问题。[51]

农业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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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至立委陈亭妃认为开放2,000多项农产品进入自经区,包括过去台湾禁止进口830项,台湾农产市场可能会被吃光光,[39]

5月5日苏表示,自经区如果大量开放中国农产品进来,造成台湾区内区外不公平[34]

2019年5月5日,曾铭宗表示,马政府时期的条文有缺失,这次他的提案已经作修正,如果自贸区农产品加工要销到国内,必须经农业主管机关核准,农业原物料在自贸区进行制造加工,也必须经过农委会核准。[51]

医疗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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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经区松绑外籍人士在台从事医疗相关产业的规划,公共电视台指出,台湾医疗界就成立“国际健康产业园区”、接纳外籍病患就医等议题看法两极。在2014年4月2日,自经区第一阶段公听会时,就有与会医生指出自经区可能会导致台湾的医疗人力更加缺乏[53]

根据国立台湾大学公共卫生学系郑雅文教授的说法,自经区在医疗方面论述的争议点主要为[29]

  1. 人才方面:自经区政策指出,若不开放国际医疗,台湾优秀的医事人才将面临流失,尤其将流至对岸,弱化台湾实力;但是郑雅文表示,现下并无数据显示自中国当局开放台资医院设立、或开始发展医疗特区以来,台湾有面临医事人力外流的情况。
  2. 全民健保财政面:自经区政策指出,自经区内的国际医疗盈余可挹注健保,改善健保财务负担;但是但是郑雅文表示,为了在自经区内推动国际医疗、提供租税减免,政府同样需要倾注大量财政资源,不一定可改善财政。
  3. 医事人员工作环境与报酬面:自经区政策指出,推动国际医疗可提升医事人员薪资并改善工作负荷过重问题;但是但是郑雅文表示,只有商业医疗部门从业者的薪资福利有所提升,非商业医疗部门还有可能因自经区出现人力更加短缺之问题。
  4. 资本面:自经区政策指出,由于健保总额的限制,若不开放外资投资,医院对于新型科技设的投资将会怯步,有机会弱化医疗产业的活力;但是郑雅文表示,如果医院投资转型为医疗旅游型态,将会促成“医武竞赛”,导致一般医疗服务费用提升。
  5. 应急面:自经区政策指出,国际医疗所增加的医疗资源,在重大疫情或灾难发生时可转调为紧急医疗资源;但是郑雅文表示,自经区内的医疗将以医美、整形为主,在台湾面临重大自然灾害时应付能力有限。

台湾医美市场消费力惊人,根据统计,2011年全台医美产值约新台币800亿元,而为了提升台湾的医疗特色,卫福部打算在自由经济示范区,成立“国际健康产业园区”,也就是可同时提供医疗跟健康服务。医疗界对于自经示范区计划开放国际医疗、成立“国际健康产业园区”、接纳外籍病患就医,看法两极。在2014年4月2日的第一阶段公听会时,就有担心造成台湾医疗人力更加缺乏,但也有医师认为、只有进一步开放、才有可能把人才留下来。初步规划,全台将从两处园区试办,而且以中小型医院为主,每家医院约两百床,除了可提供外籍病患疾病治疗,也有健康检查、美容医学、生技制药,甚至银发族及养生等产业进驻,达到全球行销、在地服务的目的。不过有民间团体质疑,这恐怕让国内医疗人力五大皆空情况,更雪上加霜。 ==督保盟发言人 滕西华== 关于国际医疗机构的开放 是一个只有产值 而没有价值的政策 是一个只为经营者着想 而没有为消费者着想的政策 卫福部强调,这个园区的医疗费用全部自费,不会使用到健保资源,而且专区外的医师支援有时数限制,可避免名医一窝蜂抢进,排挤到国人就医权益,同时也绝对不会采认中国医事人员学历。 记者综合报导 [53] 推动“国际健康产业园区”,设立国际医疗专办机构(以医学美容、健康检查、重症治疗手术为主要项目)及生技研发机构(生技、药品、复健、养生)。

正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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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劫富济贫:自经区医疗皆为自费看诊,部分收入将会回馈健保。
  • 把医疗需求引来台湾。
  • 引进外国医疗技术与高薪资环境,解决台湾医疗人才外移问题。
  • Ÿ发展观光医疗,带动周边产业,带来产值。




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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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位大陆病人随行可携带四位移民进入台湾就医(2亲属+2医护人员),是否会有假移民的问题?
  • Ÿ区内为自费,医师待遇较好吸引优秀医师,区内、区外医疗品质不一,造成其他地区医疗资源短缺。
  • 政府解释:有限制每位医师在自经区的看诊时数限制,不影响国人看诊权益。
  • 医疗机构营利化将会造成医疗环境与医疗公共性下降。
  • 区内的外国医事人员聘雇只需主管机关认可便可执业,审核标准为何?
  • 区外的本国医事人员,真的会因为得利问题进入区内吗?台湾医疗人才外移问题真的可以解决?
  • 医疗市场极度资讯不对称,在医界(主要是医学中心)要出头是“背景>>实力”,这造成自经区门槛的特权问题。
  • 松绑现行医疗法相关规定,如:法人得为医疗社团法人之社员、具医事资格之董事比例、外国人充任董事长。[54]


立法过程与立法过程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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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4年立法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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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初,立院开始进行《自由经济示范区特别条例》审查,但因此一立法将牵扯到大量产业及现有法案,加上草案73条中有33条,是属于授权主管机关自行订定相关规范的空白授权条款,因此遭到在野党杯葛,经朝野协商决定先开5场公听会再开始审查[55],而在5场公听会过程中,也有更多如土地征收、环评、野生动物保育、医疗、教育等相关争议问题被提出。

2013年4月28日,《条例》开始进行实质审查,但由于国发会主委管中闵在公听会后,曾经承诺会依照公听会意见对进行修正,实质审查时却仍是原本之草案条文,在野党认为应送回行政院会重新提出,执政党则认为审查时再修正即可,双方意见不同,因此造成审查进度停摆[56]。而在休息期间,委员会主席黄昭顺在下午2:27突然宣布延长会议至夜间12点后,又在正常休会时间的下午5:30前回到委员会,宣布会议继续进行,并与在场的国民党籍立委赖士葆费鸿泰共同通过前3条条文后宣布散会,而引发了所谓的“黄三条”争议事件,此一事件引发在野党极大反弹,造成后续审查更加困难[57]

香港文汇报讯 据中通社报道,鉴于高雄气爆灾情严重,“立法院”国民党团决议今日(2014-08-04日)暂缓审议“自由经济示范区特别条例草案”,打算周三再排案审查。[58]

2019年立法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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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瑜上任高雄市长后,抛出重启设置自经区构想,国民党立委曾铭宗、赖士葆、费鸿泰等人也将马政府时期的自经区特别条例修正,提出“自由经济特区特别条例草案”2.0版,并要求财政部长苏建荣针对自经区议题进行专案报告。[5]

苏建荣从贸易、租税、海关层面,提出自经区5大“不可行”。首先,自经区将造成区内区外不公平竞争,且全国性课题不宜区域性处理;其次是推动自经区,台湾恐沦为美中贸易战下陆资洗产地转运站,即中国制产品为了避开美国祭出的高关税等限制,利用自经区洗成台湾制。

第三,特区内自由金流配套不足部分,恐产生洗钱疑虑。

第四,特区租税优惠如认定有害租税竞争,恐遭国际制裁。

第五,特区业者大增,海关不容易管控货物流及产地标记。财政部表示,近年国际反避税浪潮兴起,为防止各国企业利用税制差异进行利润移转等租税规划,破坏各国税制公平性和完整性,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OECD)2013年发布税基侵蚀与利润移转报告(BEPS),并于2015年公布15项行动计划,对相关国家租税优惠制度进行检视。[5]

韩国瑜接受3日黄捷质询时

苏贞昌反对,认为将促使大量中国农产品、半成品进来,造成台湾区域与产业不利,也认为韩对自己政策没进入状况,才被地方议员抓包。国民党再提自由经济示范区,连高雄市长韩国瑜在议会质询时,都以此不断跳针喊“发大财”,对此,行政院长苏贞昌反对,认为将促使大量中国农产品、半成品进来,造成台湾区域与产业不利,也认为韩对自己政策没进入状况,才被地方议员抓包[34]

2019年5月5日,对于韩国瑜在议会回应议员质询时跳针,曾铭宗指出,有把条例送给各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也有提出回馈意见,高雄市政府的相关幕僚可能没有把条例给韩看,另一方面该条例非常复杂,韩不是很清楚,不熟也是正常现象。毕竟黄捷可能也不熟,是故意要找碴。[51]

政策对台湾以外地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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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唐永红副教授在《中国评论》月刊5月号发表专文《台湾“自由经济示范区”规划及其影响》,认为“海峡两岸在毗邻的局部区域单方面推行经贸活动自由化政策措施,虽然长期上看有助于推进两岸整体层面的经贸活动正常化与自由化进程,但对于两岸临近的这些局部区域而言,毫无疑问首先将会在一些相同领域形成一定程度的竞争性态势。竞争性态势具体如何,要看两岸在这些区域实行的自由化政策措施的相似性而定。台湾自由经济示范区在经济腹地方面虽然明显逊于厦门经济特区与平潭综合实验区,但从目前这些区域的自由化领域与程度来看,厦门经济特区、平潭综合实验区的自由化领域不宽,程度不高,不利于与台湾自由经济示范区的竞争。因此,厦门经济特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宜考虑进一步推进经贸活动自由化的领域与程度。”[7]

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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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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