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11年9月

沙田友在话题“人事任免投票资格”中的最新留言:13年前

分类命名规则是否应以利于使用优先?

Wikipedia:存废复核请求中Category:医学电视剧、Category:神话题材的作品与Category:宗教题材作品等,都以“因为google:"XXX"有XXX个结果,而google:"XXX"只有XX个结果。可见“XXX”是不常用的说法”的理由符合。但不难看出,这些种类各异的分类会在使用上会给编者造成不便,甚至导致分类的重复。

例如:①编者1看到了A条目里有“Category:医学电视剧”,在编辑B条目的时候发现没有“Category:神话电视剧”,于是他创建了,但实际上存在“Category:神话题材的作品”。②再者编者2看到了C条目里有“Category:神话题材的作品”,在编辑C条目的时候发现没有“Category:宗教题材的作品”,于是他创建了,但实际上存在“Category:宗教题材作品”。依次类推循环不断。

结果可想而知,各式各样的分类百花齐放。不但是条目编辑者不清楚属于该条目的分类名到底是什么样的,分类的管理者也不清楚到底有几个重复的分类。最终越分越乱。

而现在既然社群已经为主题类的分类制定了命名规则,而该规则也是普遍适用的。虽然在套用格式后在搜索引擎中的出现频率不如其他形式高,但规范的格式极利于编者的使用,只要按照格式即可快速的找到所属分类,免去寻找的麻烦,及重复分类的可能。再者,毕竟分类不是条目,条目名应利于搜索无可非议,但分类名更多是在维基百科内使用,应更优先选择利于使用。乌拉跨氪 2011年9月1日 (四) 15:03 (UTC)

(+)支持,分类本身的性质与条目不同,一般读者在一般情况下不会搜寻分类,而是在条目下方进入分类的,因此不管是否常用名称,发挥的作用是一样的。就方便添加分类而已,同一主题的分类应该有相同的准则,而不是百花齐放,这样容易导致用户误建分类,因此有必要统一。“以XXX为XXX的XXX”是一个值得推荐的做法,不管任何题材、背景、舞台和媒体都适用,而且是合乎语法的,现在相关分类大部分都不合乎语法,使用“的”的情况也各异。而且,原本的分类名称容易产生歧义,引M君的例子,难道垃圾电视剧就等于以垃圾为题材的电视剧吗?我想并不是这样的。—AT 2011年9月2日 (五) 01:00 (UTC)
我想应该不可能有任何电视剧是以垃圾为题材的吧。--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9月2日 (五) 13:04 (UTC)
Wikipedia:投票/各主题作品格式的标准即将开始,欢迎参与投票。--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9月2日 (五) 14:50 (UTC)

(!)意见:我严重质疑AT的说法,因为最近一波琐碎分类的起端,就是因为你而起。讲难听点,你这是这弊端的始作俑者。前几个月我就善意提醒你,别做无谓的分类,而你现在竟敢还在此大剌剌说“一般读者在一般情况下不会搜寻分类”。讲快点,你现在这说法,就是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烟的双重标准。现在要补救的,根本不是“统一”分类标准,而是要提醒编辑者(尤其是新用户)别为了冲编辑次数或其他因素,制定不必要的分类。我再重提一次,你上次针对人文历史的没必要及琐碎分类,不但让后续仿效造成现在此灾难,也不知因此造成多少潜在点阅者的流失--Winertai (留言) 2011年9月3日 (六) 02:38 (UTC)

琐碎与此主题讨论无关,现在只是针对名称而已。您可以就有关分类过于琐碎的问题,另行发起讨论。—AT 2011年9月3日 (六) 03:18 (UTC)

(※)注意,请各位友人针对标题内容提出建议,勿进行歪楼讨论。乌拉跨氪 2011年9月3日 (六) 05:00 (UTC)

(※)注意:根本没有脱题,我的看法是以前没有标题内容问题,会造成这样,是新用户为了编辑次数滥创琐碎分类导致。以此观点,“限定标题内容而没有禁止琐碎分类,根本无法解决现下问题”。如果真要治标,就是明定“非现存条目或相近名称的分类名称,不宜创设”。诸如没有神话电视剧条目,除非讨论有其共识,就不宜创设“Category:神话电视剧”。也请AT能够海纳我的意见,不管你执意主导的投票结果如何,都能够不要再滥创分类或使用不合适的分类名称来妨碍阅读。--Winertai (留言) 2011年9月3日 (六) 08:02 (UTC)

或许那个时候我不提出作品的主题的建议就不会这么麻烦了,虽然后来限制格式是AT提出的,还有各位有想过我提出的取消命名常规 (页面分类)作品的主题的部分的理由么。Stenvenhe (留言) 2011年9月3日 (六) 09:54 (UTC)

要求封禁USER:cobrachen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于2011年9月4日 (日) 00:00 (UTC)之前加入的。

人事任免投票资格

第一轮投票的结果反映社群认为需要修改参与人事任免投票的资格,但就如何修改,则未能达成共识。请参与后续表决的准备工作,谢谢。--Gakmo (留言) 2011年9月5日 (一) 06:15 (UTC)

作品的主题

关于为何我会提出取消命名常规 (页面分类)各主题作品的部分的理由是这样,我是在想,因为想要用自身认定遵循语法格式的人还有想要使用较常用格式的人以及尊重先到先得的人都还是有,我在想既然很多人认为自己的想法没错,就不要刻意只遵循一部分人的想法,不如让先来的人先决定自己想要的分类模式,不用刻意都照着同样的格式去走,先不要限制格式。Stenvenhe (留言) 2011年9月5日 (一) 11:37 (UTC)

另一方面,除了语法,常用性等等之外,也别忘记编者以及读者本身的感受。Stenvenhe (留言) 2011年9月5日 (一) 12:00 (UTC)
分类用途首要是为了方便阅读,如失去这层意义,就没必要。再来,除去这因素,其建置次要考量之名称,以准确性为主。至于您提到的编者感受等等,个人认为是旁枝末节。就上面相关议题讨论来看,管理员AT及其他用户与您意见相左之处在于“分类名称准确性”。唠叨点说就是:您认为:您执意编辑的分类命名够准确或者“准确性没有那么重要”,而其他用户并不这么认为。因为与您相左意见者众,为了避免编辑战或删核过程浪费资源,我建议阁下先冷静一下,关注其他条目或项目。至于我的立场,诚如我在相关讨论再三提及,我建议您在建置“作品的主题”的分类时,首先能以“条目名称”为考量首要(如您建置之Category:反乌托邦),再来以其他百科文献、字词典、网络网站已出现分类;如:其他网站已有的Category:天文主题(竹教学网站分类:自然地理-天文主题)就比您建置的Category:天文题材的作品更有依据及说服力。第三者,才是利用网络搜寻度来提供“常用性”的旁佐证据。
最后,我还是认为不当、过度且过细的分类会妨碍阅读,如我再三提的:把蒋中正列为Category:浙江人就够了,不必补上Category:奉溪人。--Winertai (留言) 2011年9月6日 (二) 02:42 (UTC)
是没错,分类并不是越多越好,所以最近我也很少再建立新的分类,另外天文主题比较难确定是作品,天文主题作品就能表达是作品,其实最初我只是想说是分类不一定都要完全照着一个格式走。Stenvenhe (留言) 2011年9月6日 (二) 11:30 (UTC)

废除unreferenced模板

以前我曾提过,{{unreferenced}}这个模板被大量滥用,许多人只要条目里没有参考来源一节便挂上该模板。然而,本来就并非每一字每一句都必须要有参考来源,如果认为某描述需要有参考来源,则应该使用{{fact}}模板来标示。从另一面来看,许多没挂上{{unreferenced}}的条目只是因为那些条目有参考来源一节,而那些参考来源鲜少被一一查证过。
为终止这种弊端,我提议废除{{unreferenced}}模板,全面改用{{fact}}模板替代。--百楽兎 2011年8月17日 (三) 04:36 (UTC)

不合适,滥用就直接废除,因噎废食吗。使用fact也一样会被滥用--Ben.MQ 2011年8月17日 (三) 07:12 (UTC)
unreferenced没有发挥原本的功能而且产生弊端,所以才提议用fact取代。与其用unreferenced标示不明所以的来源问题,不如用fact具体标示问题出来。这做法更清楚明白,为什么要反对?--百楽兎 2011年8月17日 (三) 08:38 (UTC)
没有任何参考来源的条目显然是不合适的,unreferenced和fact适用范围显然不同。你希望读到一篇通篇被“来源请求”干扰的文章吗--Ben.MQ 2011年8月17日 (三) 08:41 (UTC)
really?--Ben.MQ 2011年8月17日 (三) 08:51 (UTC)
照你这么请求来源,若将来源全补上,条目里就会一堆[1]、[2]、[3]符号,这是否就不干扰你的阅读?--百楽兎 2011年8月17日 (三) 09:01 (UTC)
“没有任何参考来源的条目显然是不合适的”这句话是错误的,本来就并非每一字每一句都必须要有参考来源。“来源请求”造不造成阅读干扰更不列入考虑,标示出有问题的地方才能让编者与读者知道问题所在。如果真不喜欢看到“来源请求”,一个CSS控制就解决了,毫无技术困难。请考虑unreferenced与fact的功能何者为佳,何者达到原来预期的目的。--百楽兎 2011年8月17日 (三) 08:56 (UTC)
请你收敛一下偷换概念的习惯。“没有任何参考来源的条目显然是不合适的”与“并非每一字每一句都必须要有参考来源”本质上是两回事来的,t:unreferenced针对的是一个可靠来源都没有的条目,Benq的例子只是想表明本来有需要表上unreferenced的条目在没有这个模板下编者会逼迫怎样处理这种情况。-- 同舟 (留言) 2011年8月17日 (三) 09:29 (UTC)
请你不要指我偷换概念,我并没有这么做。讨论一开始我就写了unreferenced的用途和其弊端,因此我建议用fact来替代以清楚标示何处需要来源。否则只挂上unreferenced,编者和读者只知道该条目没有来源一节,不知何处要来源。--百楽兎 2011年8月18日 (四) 04:22 (UTC)
很明显t:fact应该是条目已经有一定的Ref但部分重要句子又亟需补充嵌入ref才会用上。对于整条条目一个嵌入Ref或脚注参考都没有,t:unreferenced显然是最佳选择,这种条目不保留也罢。-- 同舟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8:31 (UTC)
根据理解,普通人认为如果条目内没有任何参考资料的话,挂上unreferenced是合理的,但根据百乐兔,如果不指出也不应该挂,不过除非有人更改模板性质,否则百乐兔的理论无效。--Flame 欢迎泡茶 2011年8月17日 (三) 14:45 (UTC)
并非每一字每一句都必须要有参考来源,只看有没有来源一节而不看内容便挂上unreferenced是不合理的。如果认为该条目要补上来源,请用fact标示具体文字。--百楽兎 2011年8月18日 (四) 04:22 (UTC)
  • 请问以上3位,为什么你们不愿意用fact清楚标示需要来源的文字,而只愿用unreferenced标示没有来源章节的条目呢?--百楽兎 2011年8月18日 (四) 04:33 (UTC)
  • 3位都没回答我的问题。我是问,因为fact可以更清楚标示何处需要来源,unreferenced只能表示条目没有来源章节。既然挂unreferenced的人认为该条目需要来源,用fact不是更清楚吗?既如此,为什么不直接用fact呢?请3位回答,我想了解3位的想法。--百楽兎 2011年8月18日 (四) 09:26 (UTC)
    • 上面已经回复了,unreferenced就标签一丁点来源都没有的条目。而且条目句子表示[1][2]的嵌入式ref已经是维基百科的标准提供来源格式,你不喜欢也只是你的个人问题。-- 同舟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10:01 (UTC)
      • 越是长条目,或是内容多的条目,逐个标记fact更为困难,如果看到相关的条目,自己改动一下即可。何必要废除unreferenced--Ben.MQ 2011年8月18日 (四) 10:40 (UTC)⋯⋯--Ben.MQ 2011年8月18日 (四) 10:44 (UTC)
        • 十有八九也是挂模板的人偷懒,就和遇到质量/排版差的条目直接丢个{{wikify}}或者{{cleanup}}之类的模板一样,算得上是你说的“滥用”--Ben.MQ 2011年8月18日 (四) 10:47 (UTC)
          • 前面理解有误--Ben.MQ 2011年8月18日 (四) 10:50 (UTC)
            • 我并没有要求逐个标记fact。我是说,使用unreferenced并不能让人知道何处要来源,所以如果觉得某处要来源,不如用fact,而非像现在一样许多人挂个unreferenced就走了,这种做法对改进内容没有帮助。--百楽兎 2011年8月18日 (四) 15:05 (UTC)
              • 你想怎样用fact是你的自由,我只是想表明unreferenced被某些人滥用是一会事,但WP没有理由让那些一丁点ref都没有的条目保留下来,这就是unreferenced发挥作用的场合,就正如提删或提报破坏机制本身也有别人滥用的场合,是否你也要废除这些机制呢?如果你的目标是废除unreferenced,我已经反驳了你的论点。本讨论到此为止。-- 同舟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15:15 (UTC)
                • 请不要片面宣布“本讨论到此为止”,此种行为已不符维基百科所期待的文明讨论。
                  我已再三强调过,只挂unreferenced并不能让人知道何处要来源,所以如果觉得某处要来源,不如用fact会更清楚。请问你觉得这做法不好吗?--百楽兎 2011年8月19日 (五) 03:34 (UTC)
                • 如果有多处都需要来源,难道不断无止境地挂Fact?unreferenced是用于全篇都没有任何参考资料的条目,如果有一个或以上的参考资料,这模板就应该移除。如果某段落缺乏来源,可以挂此章节缺乏来源,某一些具争议性或需要证实的句子可以挂Fact。我认为它们之间没有任何冲突。—AT 2011年8月19日 (五) 05:43 (UTC)
我并没有认为两个模板有冲突。只是认为只挂unreferenced并不能让人知道何处要来源,所以如果觉得某处要来源,不如用fact会更清楚。挂unreferenced的同时也能用fact标明问题点是最好的。请问你觉得这做法不好吗?--百楽兎 2011年8月19日 (五) 09:14 (UTC)
可是你自己说要全面废除unreferenced --Ben.MQ 2011年8月19日 (五) 13:48 (UTC)
因为我觉得如果留着unreferenced就很请大家同时使用fact。请问你觉得怎么做比较好呢?--百楽兎 2011年8月21日 (日) 14:38 (UTC)
没有人要求过每一句每一个字都要有来源,请重新详细阅读讨论后再发言。--百楽兎 2011年8月19日 (五) 09:14 (UTC)
人家认为误解意思,叫他重头再读,我不要“欲练神功,必先自宫”。--Flame 欢迎泡茶 2011年8月20日 (六) 08:55 (UTC)
“每一字每一句都必须要有参考来源”跟“全部都是抄”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前者是表示每一句都有所根据,非空穴来风,后者是单纯的复制贴上。大家都是知道百度有些条目是全都抄维基的,但百度有把每一句都标上来源是维基百科吗?--114.47.169.92 (留言) 2011年8月20日 (六) 05:09 (UTC)

Πrate用“死缠烂打”的方式烦扰不同意其编辑的用户(例子见User talk:Shizhao),已经违反“今后在讨论的时候尊重礼仪和保持和睦”的承诺。--Mewaqua 2011年8月19日 (五) 11:20 (UTC)

请勿人身攻击。我礼貌地请人家回复问题与参与讨论以达成共识,合乎维基百科的期待。如果不愿意回复或参与讨论可以明言。--百楽兎 2011年8月21日 (日) 14:38 (UTC)
  • 经过以上讨论,整理本人论点如下:
挂上unreferenced的同时,建议同时使用fact具体标示出何处需要来源,可先略标数处等待改善。只挂unreferenced而无具体标示不足以让编者或读者清楚明白何处需要来源,对条目改善的功能不如fact。若此缺点难以克服,建议废除unreferenced并改用fact代替。

--百楽兎 2011年8月23日 (二) 02:45 (UTC)

如何执行?-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23日 (二) 02:54 (UTC)
可以透过规定或技术手段实现unreferenced与fact的必须并用。若嫌麻烦,仅使用fact亦可充分取代unreferenced的功能与目的,因此我建议可以考虑删除unreferenced。--百楽兔 (留言) 2011年8月23日 (二) 03:09 (UTC)
那你还是废话小说好一点,直接交给提删页面,让社群决定模板的去留。--Flame 欢迎泡茶 2011年8月23日 (二) 03:15 (UTC)
根本就没有那样的技术。只能够依靠机器人定期检查,在有fact模板的页面挂unreferenced,或者删除没有fact的unreferenced模板。可是谁去写这个机器人,你吗?如果有人写,我欢迎你与他合作,就此提出一个完完整整的方案;如果没有人写,我希望能尽快结束这个没有意义的讨论。—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23日 (二) 04:33 (UTC)
为什么你能这么斩钉截铁说“根本就没有”?我认为这个实现不需要机器人就能达成。现在还没有共识,有了共识之后再来谈实现方法。--百楽兎 2011年8月24日 (三) 06:31 (UTC)

一个好问题被大家弄得乌烟瘴气的,在我看来应该规定 {{unreferenced}}这个模板,要和{{fact}}模板一起使用,{{unreferenced}}挂在条目最上方,{{fact}}模板挂在问题所在,知道问题在哪才有办法去做改进,要不然{{unreferenced}}模板永远挂在那只有挂模版的人才知道问题在哪。一个问题不好好解决问题永远存在--Honmingjun--铭均 2011年8月23日 (二) 04:53 (UTC)

真金不怕红炉火,我可以替百乐兔进行提删。--Flame 欢迎泡茶 2011年8月25日 (四) 01:18 (UTC)
  • 逻辑上有问题, 即使一个条目上没有指明{{fact}}模板, 如它半点来源也没有, 那它亦是要改善的, 故挂{{unreferenced}}让别人有机会补充跟进是没有坏处的. 没有指出问题所在, 比完全当是没有问题(删除没有fact的unreferenced模板), 起码好上一点点. -Nivekin请留言 2011年8月23日 (二) 05:38 (UTC)
逻辑上并没有问题。fact可以替代unreferenced的全部目的,而且能让人更清楚待改善之处在哪里。最好的方式是挂上unreferenced的同时也使用fact具体标示出何处需要来源。--百楽兎 2011年8月24日 (三) 06:31 (UTC)
所以用fact标示具体需要来源之处不是更清楚明白。--百楽兎 2011年8月24日 (三) 06:31 (UTC)

百乐兔你信不信,现在开个投票你必定输。上面基本上没有对你的理论有共识的朋友,所以基本上可以确定你的要求不可能成为共识。-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24日 (三) 16:04 (UTC)

目前还在讨论,为什么现在要开个投票对决呢?--百楽兎 2011年8月25日 (四) 10:02 (UTC)
+1,必竟是我提议的,除非各位有更好的条件。--Honmingjun--铭均 2011年8月25日 (四) 15:37 (UTC)
不要轻易拿投票来开玩笑说什么你必定输之类的话。那是对投票来说是种污辱--Honmingjun--铭均 2011年8月25日 (四) 15:42 (UTC)
技术啊技术,有没有可能通过技术或者制度实现你的设计?谁都知道这更好,但怎么实现啊。-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25日 (四) 15:58 (UTC)
请问我可以把“谁都知道这更好”当作是这个讨论的共识吗?如果可以,我们接下来讨论如何实现。--百楽兎 2011年8月26日 (五) 06:36 (UTC)
条件啊条件,知道这种条件更好那很好,那怎么不先明说,技术或者制度欠缺要说,问题在哪要点出来不要光是反对,要不然只有你知道,普罗大众(中文维基人)一定知道问题在哪吗?--Honmingjun--铭均 2011年8月25日 (四) 16:17 (UTC)
百乐兔兄不是提出废除unreferenced的吗?现在又说unreferenced应该跟fact并用。请慎重考虑后,再更动本讨论的标题,或另行开新段落。—AT 2011年8月26日 (五) 04:49 (UTC)
并非“现在又说”。在这个讨论中我考虑了发言者数人的意见后已修订了我的意见。请见讨论中段。--百楽兎 2011年8月26日 (五) 06:36 (UTC)
用fact是好, 但不能否定unreferenced的意义. 简单来说, 是不是巡查员没有放上fact便不容许放unreferenced? 换句话, 是不是不指出全部的缺点便不容说条目有缺点?--Nivekin请留言 2011年8月26日 (五) 12:02 (UTC)
  • 我不喜欢{{unreferenced}}模板,但是我不会提议废除这个;我不喜欢某些管理员的做法,但是我不会去设计一个专页去揭露管理员“个人主观的争议行为”或去提倡崩解管理员制度,希望百乐兔兄能了解这差别;因为不少东西不是因个人喜恶就可废除的。回到正题:个人以为两模板有所差异:{{unreferenced}}指的是全面性,{{fact}}指的是段落,{{unreferenced}}适合懒惰的编辑者,{{fact}}适合勤劳的。另外,我也不赞同两者一定要同时存在的逻辑。最后,请已承诺“和睦”为重的百乐兔兄稍加注意,若以我的标准,您在中文维基百科添加的:“...一些中文维基百科管理员越来越师心自用...”,就已经涉及人身攻击,因为就[1]解释,师心自用=“刚愎任性,自以为是”,也就是“一些中文维基百科管理员刚愎任性,自以为是”。我左看右看,上看下看,这种描述,并不只是单单挂请求来源那么简单,也不是您在讨论页面再三诘问书生:“需要什么文献”,那样单纯。--Winertai (留言) 2011年8月30日 (二) 13:21 (UTC)
  • 事实上一个条目本来内容就应该通通都有所本,每一个字句都应该被参考来源给涵盖(但这不是“抄书”,而是把书上有的话做同义的改写)。所以通篇都没有来源的,根本不需要用fact去注明何处需要来源,因为这种条目的内文部分每一处都需要补上来源。废掉{{unreferenced}}要求改用{{fact}},或是强制{{unreferenced}}要与{{fact}}并用的话,只好在内文每一段都加上{{fact}},浪费精力。--Reke (留言) 2011年8月31日 (三) 11:03 (UTC)
  • 其实现在有关缺乏参考来源的模板有好几个层级,这里应该考虑到这些模板之间的互补关系:
焦点又偏了,还是回到原来的诉求:我认为只挂unreferenced不能让人了解何处需要来源,而且每一句都要求来源是不合理的。使用unreferenced加fact是最好的方式,不要只挂unreferenced。--百楽兎 2011年9月6日 (二) 02:25 (UTC)
何以“每一句都要求来源是不合理的”?虽然不是在每一句后都要标来源,若有一段都是引自某个来源,可以在最后一句一次标注就好,但仍应该句句都有来源。如果一个页面半个来源都没有标注,不需要再加挂fact指出需要的部分,因为每一个部分都需要补上来源。--Reke (留言) 2011年9月6日 (二) 04:05 (UTC)
当然有一段都是引自某个来源可以在最后一句一次标注就好。但要求句句都有来源仍是不合理的,即使是标准最高的论文写作也没有这么要求。对于“是否句句都要有来源”的议题我建议另开段落讨论。--百楽兎 2011年9月6日 (二) 09:20 (UTC)
不应开另段讨论,因为这牵涉到本质的问题。如果如您所说不需要句句有所本,的确应该采用fact来逐一标注。但是若句句皆需来源,那么unreferenced的条目根本无需使用fact来浪费时间。维基百科与论文有所不同,论文的写作者为业内专家,看法较为可信;同时高品质的论文应有写作者新的发现与创见,所以不需要句句皆有来源。但维基百科的写作者专业能力无从考查,同时不容许原创研究,唯有句句皆有来源可查,才能确定条目内容是否正确可信。这样的要求不但合理,也是保证没有原创研究的唯一办法。--Reke (留言) 2011年9月6日 (二) 12:16 (UTC)
我也认为“是否句句都要有来源”的议题牵涉到维基百科编辑活动的根本问题,而且也是我一直以来想彻底讨论的大议题,因此我决定在下面另开一个新讨论串。--百楽兎 2011年9月7日 (三) 01:28 (UTC)

郭尔妮,郑可琳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于2011年9月9日 (五) 00:00 (UTC)之前加入的。

用别人网站上的资料制作的图表算不算侵权?

例如这个Cost of Hard Drive Space。--管闲事Inspector留言2011年9月10日 (六) 00:46 (UTC)

表格可以。这个请放到客栈/求助--Ben.MQ 2011年9月11日 (日) 17:44 (UTC)

参考英文维基,在页面加上评分,支持吗?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于2011年9月12日 (一) 00:00 (UTC)之前加入的。

再问:有没有适用于重定向的关注度标准?

上个月曾经问过这方面的问题[2],但没有得到多大关注,在这里再问一下是不是每一个和某某条目相关的事物都应建立重定向?还有一些外文名称(例如Pink panther)呢?--管闲事Inspector留言2011年9月10日 (六) 00:55 (UTC)

我觉得“和某某条目相关的事物都应建立重定向”肯定是不正确,这样就不叫做重定向了,应该叫内链。乌拉跨氪 2011年9月10日 (六) 02:30 (UTC)
还有化学式如NaClch4之类呢(看到英文维基百科建立的这类重定向非常多)?--管闲事Inspector留言2011年9月10日 (六) 02:52 (UTC)
化学式,英文名还是指这个东西,所以还是可以重定向的。乌拉跨氪 2011年9月10日 (六) 04:46 (UTC)
我把Ch4移动到CH4了。Liangent (留言) 2011年9月14日 (三) 15:31 (UTC)

咨询一个问题

比如在一个人物条目中,关于他的一个争议问题,有不同的说法,这些说法在条目中的排列顺序请问维基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可以参考?或者是谁先编辑就按照谁的顺序呢?--历史研究 (留言) 2011年9月17日 (六) 13:35 (UTC)

提议新条目候选应该增加未成年和色情内容审查

老实说,随着大量新编辑的加入,也出现了各式各样不同类型的词条。其中光是死、色情相关的内容,更是屡屡出现在推荐页上。我认为,应该对这些内容是否登上首页好好讨论。尽管维基百科的wikipedia:内容声明清楚表明不会审查内容,但上维基百科不是只有成年读者,也有不少青少年和未成年人甚至是“幼童”,如果他们不小心发现,是否造成身心灵的影响?维基百科是否会因此遭到儿福团体的投诉?为了避免纠纷,防患未然,就得要好好考虑才是。所以我提议最好在维基百科:新条目推荐/候选基本推荐资格,修订或增加下列标准:--侠刀行 (留言) 2011年8月31日 (三) 17:38 (UTC)

  1. 对于涉及性和色情的内容,应该谨慎的审查。太过裸露的图片、性交过程或是太过情色的文字影像,最好不要提交候选,特别是未成年人不应阅读的内容。
  2. 在图像规定增加首页展示的图像不应该使用色情图片(例如裸露第三点、性生殖器),但有遮蔽的部位不在此限。
  3. 分类:未成年人不宜的条目基本上不宜列入候选,除非内容没有太过情色,或是仅仅没有性爱细节的文字描述等等(例如单纯的介绍某一性产业)。
  • (~)补充:这边一并附上近期可能有争议性的新条目候选:
    • 日本成人游戏,这篇刚参选完但是已经有一些不同意见。有人认为展示的是色情图片(已经换成别张),而我看了看里面也有做爱等等的色情图像。似乎不适合首页展示。
    • 讨论:裙底风光─这篇也是有部分反对,反对方认为引起不适。
  • 以上是我大致建议的,如果有人认为定义不够完整,可以讨论怎样修正。希望这样子的提议能获得重视。--侠刀行 (留言) 2011年8月31日 (三) 17:38 (UTC)

(+)支持,难得和你有点共通点。我支持这样的内容留在维基百科,但反对上首页。—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9月1日 (四) 01:29 (UTC)

“反对:恶心、偷窥狂、色情狂。文明社会的人类道义与基本价值毫无存在。--侠刀行 (留言) 2011年5月16日 (一) 07:50 (UTC)”。。人家通篇都介绍这种现实存在的事物、现象、相关国家法律、起源。偷拍的那些人不道德,而不是写条目的这些人。还有体外射精与色情何干?跟性有关系的都是色情了?让爸爸妈妈们情何以堪。-治愈 (留言) 2011年9月1日 (四) 02:36 (UTC)
(:)回应,对读者来说,本来就是色情依然被看做是色情,这无关偏差。--侠刀行 (留言) 2011年9月1日 (四) 04:22 (UTC)
(:)回应,所以你上面说的体外射精也是色情?我不管别的,只管跟我有关系的,我还打算继续写颜射、内射呢,我可不想写完不能进DYK。-治愈 (留言) 2011年9月1日 (四) 08:32 (UTC)

(×)抗议治愈的故意误读。我没有说过这些条目不能上若干评选,只反对上首页。而且侠刀行的个人部分观点并不影响这些内容为未成年人带来的负面影响。请治愈中立地看问题。—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9月1日 (四) 04:08 (UTC)

  • (:)回应:无语。。我都没在回应你你抗议毛。。侠刀行在上面自己说的“不宜列入候选”。我的反对是反对楼主的提议,什么不能参选什么的。。跟上不上首页木有关系。-治愈 (留言) 2011年9月1日 (四) 07:45 (UTC)
 
一张呈现女上位姿势的CG图片
此外,我不认为治愈会愿意让他/她自己的未成年孩子看这种图片,如果有的话,这是我的个人见解。而这张图片恰好就是放在这条目里面。我不认为需要移走这张照片,但我反对这种内容放在极为容易让未成年人接触到的首页上。-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9月1日 (四) 04:12 (UTC)
最后,治愈强调是因为DYK等的奖励具有激励性而导致作者写这个类别的条目,这仅为个人猜测而不是事实。同时,不上首页不能等同于不能参与评选或获得奖励和评级。

这里我也希望侠刀行朋友,站在中立的基础上,将讨论核心集中在“能否上首页”之上。—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9月1日 (四) 04:19 (UTC)

嗯,那请问怎么做才能让你的孩子从首页进到这个条目看不到此图片,这个条目又能上首页?假如不可以,不如不准上首页好了。-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9月1日 (四) 06:34 (UTC)
是啊,的确。快龙说的剥夺上首页的机会跟保护不让幼童看到有什么关系?欠缺说服力。说到底讨论的只有色情跟性内容,其他的可以在首页展示。连国家都有对电视节目做出分级限制保障儿童及青少年了,为什么维基百科就得照单全收?传递知识跟散播色情讯息不能混为一谈的。即便内容有知识性,但是有关色情和性爱过程的描述和细节,就不该放上首页。--侠刀行 (留言) 2011年9月1日 (四) 07:04 (UTC)

之前有关成人图片登上首页的争议:Talk:乳房#首页照片的选取(2006年)、Wikipedia_talk:每日图片#今天的每日图片(2011年),仅供参考。 -- Kevinhksouth (Talk) 2011年9月1日 (四) 07:41 (UTC)

  • 我想问那些条目适合(不适合)放上首页? 阴道自慰同性恋还是人兽交?是谁去决定?什么年纪以上才可以认识同性恋的正确资讯? 要多大才可以知道人兽交是什么? 裸露第三点、性生殖器[3] = 色情图片? 把知识与色情文字混为一谈是百科的立场? 有没有听过新人的丑闻??? 我没发现维基百科有用色情小说那种充满幻想及挑逗性形容词写成的条目, 如有发现可让我开一开眼界--Nivekin请留言 2011年9月1日 (四) 08:32 (UTC)
我觉得不是应该从年龄去定,而是这些信息应该在我们心目中的“少年”这个概念范围以下的内容,都不应该在首页上出现。意思就是不是针对年龄段去分级,而是针对内容是否适合少年本身阅读去阻止上首页。但至于什么内容,还是有待商榷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9月1日 (四) 08:47 (UTC)
  • 个人觉得不放上首页只是一个掩耳盗铃的做法. 未成年人士会否看到条目内容跟是否在首页没有必然关系. 是否要定有成人内容的条目链接不能放在首页; 甚至有内链到成人内容条目的都不要放在首页? 即〈你们认为〉有问题的东西不放在门口便可, 他们走入门后自己找到与我无关?--Nivekin请留言 2011年9月1日 (四) 10:00 (UTC)
不能上首页真是太掩耳盗铃了。不是准备有自定义隐藏图片的工具了嘛,到时候推广使用就可以了。要是开某类型的条目不能上首页的先例,那以后恐怕就会有其他各种理由不让各种条目上首页等等。乌拉跨氪 2011年9月2日 (五) 10:41 (UTC)
  • (-)反对
  1. 如果我花了将近半个月的时间编辑一个100,000多位元的情色条目,结果跟一个一天之内就可以搞定的4,000多位元的条目相比,后者可以上新条目推荐然后前者不行,这样是合理的待遇吗??维基百科的确并非是“色情百科”,但并不代表它就不能接受色情条目出现在首页上。
  2. 新条目推荐的图片是要能够给予辨识或者提起浏览者的兴趣,在规定中有提到“不过附图的条目会较易被接受”一语。这样一来色情条目在参与新条目推荐时,为何不能够放上相对应的好图片??就如同将条目提到DYK是编辑者的自由一样,何必要限制主要编辑者其预定放在首页的图片。
  3. 告诉未成年者什么是色情有错吗??如果年轻人知道维基百科内有这些条目,他们会因此被勾起性趣吗??既然一开始就将维基百科定义成为充满知识的百科全书,那么别人将维基百科想成色情百科那就是他们自己的问题

以上是我不成熟(?)的看法-- KOKUYO (留言) 2011年9月12日 (一) 10:20 (UTC)

色情内容或类似的不当内容的定义

现在有以下几点可以定义为类似内容:

  • 直接的性交图片 完成
  • 描述性交的文字
  • 描述类似的性活动的文字,如自慰

何种不适合出现于首页,欢迎各位研究讨论。-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9月1日 (四) 08:47 (UTC)

  • (:)回应
  1. “性交是指雄性的阴茎进入雌性的阴道并射精”是描述性交的文字, 算不算色情文字-
  2. “手淫,通常指用手或者其他物体刺激性器官而获得类似性交的快感”是描述自慰的文字, 算不算色情文字?-Nivekin请留言 2011年9月1日 (四) 09:02 (UTC)
你不应该问“算不算”,而是应该说“这个不算”然后说出理由。类似的疑问句会让讨论陷入困局。—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9月1日 (四) 09:11 (UTC)
在我的立场完全不能接受这被界定为色情内容. 理由是纯粹知识的描述, 并无引人幻想的意图. 有反对者请表达观点--Nivekin请留言 2011年9月1日 (四) 09:15 (UTC)
  • (:)回应:我提议“直接的性交图片”定义是色情片的截图,有性挑逗和人类插入式行为的直接呈现(如女上位的图片),或是同时有精液和性交行为的图片,特殊性癖好的图片(如粪便性爱的一张图[4]很恶心不敢看就别看),以及其他引起成年读者不适的色情图片(如果要够明确10个人有9个说反感就是)。--侠刀行 (留言) 2011年9月1日 (四) 15:28 (UTC)
  • (:)回应:至于描述“性交的文字”不够清楚但定义可以是,明显有性虐待的内容清楚写上如何性虐待的详细过程和方法(如龟甲缚很清楚写到怎样对性对象绑缚,在虐乳一节提到各种凌虐乳房的手段和方法)。或者是露骨的含有色情成分的文字叙述图文并茂的说明性器官和内部构造(如性刺激的生理变化章把整个性器官都呈现出来,而且清晰可见),充斥异常、变态和特殊性癖的性内容等等(例如喝尿癖、粪便性爱、恋尸癖的内容不光是会使成人读者普遍性反感,更何况对青少年及儿童?)。--侠刀行 (留言) 2011年9月1日 (四) 23:05 (UTC)
  • (!)意见:就Nivekin所举的例子,我个人是觉得不算色情文字。而就上面的讨论来看,比较大的问题点应该是在图片上,因为介绍色情方面的条目很可能会放入相关的色情图片来举例,虽然编者的目的是学术性的,但这些被引用的图片本身仍是色情的。最近元维基那边举办过一个自定义图片隐藏功能的投票,不晓得这个功能对此议题有无帮助?--祥龙 (留言) 2011年9月1日 (四) 09:34 (UTC)
  • (!)意见wikipedia:不要模棱两可,色情内容怎样说就是色情。应该讨论的是怎样去定义色情吧?用一些似是而非的悬问或特例,试图推翻整个论述的架构没有帮助。不如直说因何反对?不赞同的理由是什么?当然其中的建议还是具有重大意义,在首页不该展示色情图像是根本上的无庸质疑,完全不存在被否定的可行性。--侠刀行 (留言) 2011年9月1日 (四) 13:53 (UTC)
    • 色情与否不应该作为标准,而应当取决于是否有百科性价值(教育意义)。什么样的内容有教育意义,永远是一个主观而充满争议的判断,凡是涉及到性的内容,人人都可以用“色情”来作为标准,各人标准不同。--Ben.MQ 2011年9月1日 (四) 14:33 (UTC)
既然这样,所有跟性有关的东西都不是色情了。因为管它色不色情,有人认为是,就有人会认定它不是。那你能告诉我什么是孩童可以看的内容?什么是不可以看的内容?如果只要有人觉得可以看就能看,那还需要分18禁干么?那所谓的成人影片只要心智成熟的未满18岁人就可以玩吗?我得承认中文这东西太容易有转弯的空间,一字一句都能引发不同联想。--侠刀行 (留言) 2011年9月1日 (四) 14:57 (UTC)
  • (:)回应没有模棱两可,我的尺度很明显,色情文字/图像只会是指意图引发性冲动及性幻想的项目。我一直在谈的是知识性的条目文字;图像方面方面大家已见到上面举出的特例,条目内文是那一条你觉得是儿童不可看到的色情文字(描述性交的文字)?请举例以说明之--Nivekin请留言 2011年9月1日 (四) 15:56 (UTC)
  • 回Nivekin(:)回应:不知道这样的内容你觉得怎样?恋尸癖有一段记载行为者观看奸尸、抚摸尸体会兴奋,看着尸体自慰...。这样内容我一看到就开始不寒而栗,后面更详细的就不说了。充斥病态、变态的性记载很清楚地不能让年幼读者观看。--侠刀行 (留言) 2011年9月1日 (四) 23:05 (UTC)
      • 这已经不是色情与否、教育与否的层次问题,这根本是现实法律问题好吗...上面列的三项通通不行,既然维基百科使用者没有年龄限制,放的东西就必须要是未满限制级的,这是已是最底线的要求。 除非未来维基百科用户认证有加上年龄注记,达到规定年龄者才能浏览某些页面,否则我个人是认为凡是要入选DYK、优良、特色这些条目就必须是0~99岁都能看的,所以某些太过的条目,先天就不能入选;另外,许多超越18禁的条目,像是侠刀行提出的那一个,基本上里面图片可以提删了,维基百科是完全公开的地方,举个例子好了,如果把维基内的图片或文字印在衣服上作为图样穿出去,不会被依妨害风化论处,那就能留着。Varian (留言) 2011年9月1日 (四) 20:48 (UTC)
  • 如果内容违反法律(读者、编者所在地以及服务器所在地)、缺乏百科性质的教育意义以及有违人类共有的道德底线,则不应该存在,否则就应当可以。维基百科的内容首先是具有教育意义,如果纯粹的色情而没有教育意义,那么就不应该是维基百科收录的范围,图片亦如是。--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9月2日 (五) 01:18 (UTC)

经过上面的讨论,起码我们有这样一个共识:

  • 裸露的图片因可能在非自愿的情况下,在打开无关页面时出现,而对读者在内的任何人产生不良后果(比如说在办公室打开首页发现性交图片,后面还站着个刚对维基百科有兴趣的女同事.....)。

这个观点大家是否存在异议?-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9月2日 (五) 01:32 (UTC)

在不影响表达条目意思的情况下,尽可能避免使用裸露图片,如果不使用该图片,便难以反映条目内容的话,在这种情况下,我不认为裸露图片的使用应该受到限制。例如大卫像,我认为完全有必要使用裸露图片,因为该作品本身就是裸体。另外,例如阴茎,就算不使用真实的图片,最起码在首页上也应该使用电脑制作的图片,这样在表达意思上也可以达到一致。假设,胸部条目登上首页,使用男性胸部图片就可能比女性胸部来得要好(虽然这并非必然)。总括而言,首页图片应该以能否表达意思为主,如果必须通过裸露图片才能表达意思的话,也就不应该禁止这类图片。而且,保护儿童的方法有很多,如果说色情对儿童有害,那么纳粹主义可能对其害处更深,沉迷于色情的祸害严重,还是希特勒的祸害严重?有害的东西实在太多,不是有可能有害就要予以限制,否到炸弹手枪等等也恐怕难以立足。简单而言,“我们不应该自我审查。”—AT 2011年9月2日 (五) 01:48 (UTC)
  • (:)回应

AT君,作为一个未成年的管理员,姑且先不论你心智是否成熟。不断的扩大解释,把什么炸弹、刀、手枪、纳粹主义、希特勒都扯上了,这些条目没有争议完全可以展示,没说不可以。可是AT君却拿有害的东西(连这些是否有害都要被怀疑)这种荒谬的理由不应该限制,标题完完整整写着未成年内容和色情内容,主题也就围绕在这层面上。可是AT却强词夺理地把色情对儿童有害延伸到炸弹、刀、手枪也有害。

AT,如果你是一名未成年人不能正确的判断什么是色情?什么有害没害?那就不要主观随便扯不相干东西。--侠刀行 (留言) 2011年9月2日 (五) 13:10 (UTC)

不好意思。我已经是成年人。既然您认为纳粹主义没有争议,那为何色情就有争议?就是因为保护儿童?如果我提出保护儿童不受纳粹主义影响,那么是否就能够禁止纳粹标志出现在首页?如果不能够,那为什么色情就要受到限制?如果能够,不能上首页的图片标准又怎样衡量?—AT 2011年9月2日 (五) 15:12 (UTC)


  • 同意Edouardlicn的归纳。在性相关的条目看到性相关的图片是可预期的,但在非性相关的条目(如首页)看到性相关的图片却是不可预期的。这已经不是年龄限制的问题了,而是性相关的图片出现在不应该出现的地方可能会引起他人的惊吓、不安和尴尬。--Hargau (留言) 2011年9月2日 (五) 02:13 (UTC)
  • 我明白某些朋友对恋尸癖(及其他相关条目)的疑虑, 可是在这种疑虑下, 无论用任何方法文字去写, 也不可能消除, 因种种“不寒而栗”, 基本上是对恋尸癖的本体而发出的. 但正如上面所谈及, 首页与否在儿童浏览上只是掩耳盗铃的做法; 另一方面“病态、变态的性记载”的自我审查界线可大可小, 我肯定有人会认为同性恋、甚至自慰都榜上有名。另性刺激的文字不会有大问题吧? 只不过是纯粹的生理描写, 图也是单纯的呈现, 没有意图引起性幻想及挑逗的性描述:

“乳房变大; 阴道湿润; 阴道壁充血; 阴蒂肿胀或勃起; 乳房上的静脉血管看见得更多; 子宫上移,阴道拉长; 大阴唇和小阴唇大小和形状发生变化” -Nivekin请留言 2011年9月2日 (五) 02:32 (UTC)

先别岔开话题,AT,Nivekin,你觉得我上面说的这个情况是否存在,是否合理?—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9月2日 (五) 07:12 (UTC)

总有“可能”,如果登上首页的图片是血,难道又因为“可能”产生不良效果,而不给它上首页?那太多“可能”了。—AT 2011年9月2日 (五) 07:24 (UTC)
现在谈的不是血,不是6+4,不是文字,不是有鬼怪的灵异图片,而是“有某些裸露的人体器官的照片”和“有性交行为的照片”。还请你不要无限制地岔开话题。-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9月2日 (五) 11:51 (UTC)
请问裸露照片有什么问题?—AT 2011年9月2日 (五) 13:19 (UTC)
"人类的裸露的图片因可能在非自愿的情况下,在打开无关页面时出现,而对读者在内的任何人产生不良后果(比如说在办公室打开首页发现性交图片,后面还站着个刚对维基百科有兴趣的女同事.....)。"—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9月2日 (五) 13:38 (UTC)
所以我才说一切以当地法律为主,最没有争议,毕竟法律已经是最底线的道德了,如果有编者可以把性交或其他行为以人类繁殖、娱乐、舒压、交际等以学术方式撰写,并以普遍级或辅导级的字汇描述,这当然是乐见的,(补充一下:因为法律在色情、暴力等内容之规范都以年龄做区隔,所以年龄才是核心问题,别乱解读…),维基百科自己若不先行做一些最基本的约束,等被外力介入作规范,我想这绝对不是大家所乐见的。Varian (留言) 2011年9月2日 (五) 13:40 (UTC)
朋友,你提早放弃吧。年龄分级是无法在维基百科通过,也无法利用技术手段实现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9月2日 (五) 13:50 (UTC)
我本来就没有期待会实现阿(笑),因为我这两段话的重点本来就不是针对维基分级,只是把有关这区块的法律条文规范稍稍作说明而已。不好意思造成误解。Varian (留言) 2011年9月2日 (五) 19:39 (UTC)

对于色情内容,有一个很妙的定义:在一个“正常”的家庭中(具体上大致包括男主人、女主人,他们的一子一女,或者加上爷爷奶奶),男主人能够在晚饭后,当着全体家庭成员前展示或阅读的材料,就不算色情内容。这可以作为一个参看标准。—Snorri (留言) 2011年9月2日 (五) 14:44 (UTC)

完全(+)同意User:Snorri的标准,可以根据这个标准来判断内容算不算色情。--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9月2日 (五) 15:07 (UTC)
(!)意见:由Symplectopedia主持将Snorri的意见经讨论纳入方针之中。-- Mountainninja (留言) 2011年9月3日 (六) 01:23 (UTC)
  • 除了Snorri标准之外(这个我是认同的),也可以考虑日后当“自定义图片隐藏功能”启用后,将所有被维基共享资源那边归类为可选择隐藏的图片一律不得上首页。这样便可将审核图片是否会令部分人士反感的责任交到更多人参与的维基共享资源,而不需要中文维基百科社群花大量时间讨论具体标准。--Hargau (留言) 2011年9月3日 (六) 02:10 (UTC)
    • 这逻辑从何来?既然可以被过滤,更不需要被担心了。何况不要把责任推给别人,真当Commons有多少活跃用户?--Ben.MQ 2011年9月3日 (六) 13:05 (UTC)
      • 过滤功能预设是不开启的,未登入用户也未能进行过滤,因此把可过滤的图片放上首页不代表所有不想看的人都不会看到。而且据我理解,哪些图片被纳入“自定义图片隐藏功能”是由维基共享资源而不是每个语言版本的维基百科来决定(如有错误请指正)。--Hargau (留言) 2011年9月4日 (日) 15:59 (UTC)
        • 没有地方说过不允许IP用户使用,也没有地方说过由commons定,照这样说本地的图片怎么办?不知道您这些信息是从哪里了解来的--Ben.MQ 2011年9月4日 (日) 20:08 (UTC)

我想请问一句,自动隐藏图片的功能可以用在thumb上吗?如果不行的话,首页的图片就无法自动隐藏了。—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9月4日 (日) 01:47 (UTC)

有没有想过用折叠表格这样的形式。乌拉跨氪 2011年9月4日 (日) 16:09 (UTC)
其实,禁制色情图片上首页的目的是什么?—AT 2011年9月4日 (日) 10:03 (UTC)
上面的讨论不是很清楚吗?色情条目看到色情图片当然没有问题,但应该没有人会预料首页也会看到色情图片。可能有些人独自在家中上网时才上维基百科,首页上有色情图片是完全没有问题,但不要忽略很多人上网时身边或附近都会有其他人的。--Hargau (留言) 2011年9月4日 (日) 15:59 (UTC)
我想上维基百科首页,预料不到的地方很多吧。而且,要怎样定义色情图片?电脑模拟的又算不算是?简单来说,如果色情条目获选登上首页,大家要怎样保证图片能表达原意之余,又同时能够避免可能造成的尴尬?—AT 2011年9月5日 (一) 00:59 (UTC)
定义是可以讨论的,可以先将范围缩小至争议最少的一个小圈圈,再看是否有扩大的可能。我会等大家再多谈谈再归纳。-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9月5日 (一) 01:17 (UTC)

关于未来可能的图片过滤方式,可以看这里元维基的方案以及公投结果。——♠白布¤飘扬§§ 2011年9月6日 (二) 18:11 (UTC)

以节目名命名的用户,是不是要封禁或被逼改名?

以节目名命名的用户,是不是要封禁或被逼改名?我在这里提供一个存在的用户名为参考。如:

希望猴子(管理员)们把以上我所说的这个用户封禁或改名。

百谷虎山寨人 (留言) (编辑历史) 2011年9月22日 (四) 12:03 (UTC)

我一直以为,如果一个机构的用户名,如果在维基百科不是专门用来做本机构相关的宣传,则不必封禁。网络营销现在是很多企业,尤其是互联网企业非常看重的,很多互联网企业都会在各大知名网站注册自己机构的名字,一方面作为一个本机构的形象,另一方面防止竞争对手恶意注册,然后利用这个账户做一些损害企业利益的事情。因此我认为如果机构账户在维基百科不是只发spam,添加宣传内容,刻意美化自己机构相关的条目,不应该封禁他们--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9月23日 (五) 01:31 (UTC)

我倒是从另一观点来看,若这用户不代表“用户名”机构,不封禁会不会产生问题?比方,有人用“维基解密”,“台北市政府”,“鸿海企业”为用户名,即使没有宣传,美化该机构,都会有某程度的弊端。如果可以,我想建议若该用户名称于Google网络搜寻有一定知名度,那该用户要使用此公司机构的名称,就必须提供某些验证的程序;例如于官方页面公告周知“已以原名称于维基注册”。--Winertai (留言) 2011年9月23日 (五) 17:23 (UTC)
或许通过OTRS来进行确认或许会好一些?这些用户可以发送确认函email到OTRS,然后在用户页挂上相应OTRS模板,表示该用户已经经过确认,是该机构自己注册的。就像新浪微博的加V,以及google+的实名认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9月24日 (六) 04:27 (UTC)
但回到主题上,请问“今日报道”对应的是哪个节目呢?又或者今日报道会是一个日本人的名字?是否需要作出处理,这个界定必须谨慎。—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9月24日 (六) 04:28 (UTC)
根据其贡献来看,我认得这个节目,是广州电视台的一个新闻类节目,的确其用户名容易触犯这里的某些规则,建议其改名,毕竟这里没有实名认证这样的东西--Cwek (留言) 2011年9月26日 (一) 12:53 (UTC)

LU君

是否应将LU君之丰功伟业记载于?-- John Chen (讨论-贡献) RA 2011年9月24日 (六) 13:46 (UTC)

参见:WP:RBI。--Jimmy Xu  ·  · 2011年9月24日 (六) 17:41 (UTC)
还有en:WP:DNFTT。--CHEM.is.TRY 2011年9月24日 (六) 19:13 (UTC)

但仍觉得不列不行...-- John Chen (讨论-贡献) RA 2011年9月25日 (日) 13:46 (UTC)

不是方针方面的议题请自行移动至适合版面。—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9月25日 (日) 14:45 (UTC)
谁说扰乱客栈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9月26日 (一) 08:12 (UTC)
我没写清楚,我是想问Wikipedia:当前的破坏/存档/持续出没的破坏者/Luke7956中写“扰乱互助客栈”是指什么事。--百楽兎 2011年9月26日 (一) 08:35 (UTC)
例如单一用户在互助客栈“因为某条目的编辑争议而不断发起相近议题的讨论,劝告停止无效”,陆续用多个账号“就同一件事或相关争议留言,制造多人发言假象”,有人认为这样不是扰乱互助客栈吗?--Mewaqua 2011年9月26日 (一) 09:29 (UTC)
还是那句,不是方针方面的议题请自行移动至适合版面。-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9月27日 (二) 09:08 (UTC)

管理员解任投票重大漏洞?

人事任免投票资格

请就人事任免投票资格的最后表决作讨论,谢谢。--Gakmo (留言) 2011年9月22日 (四) 10:20 (UTC)

有关表决已开始,请各位到Wikipedia:人事任免投票资格/最后表决‎投票,谢谢。--沙田友 (留言) 2011年9月28日 (三) 14:3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