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重要度

我发现这篇文章最初是根据2005年8月的英文版本翻译的,其中有些内容已经起了变化(参见 http://en.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Importance ),但中文版本没有反映出来,所以我根据最新的英文版本修改了一些内容以保持同步。 Youssarin 03:12 2006年12月11日 (UTC)

关于重要性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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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常看到有人以“缺乏重要性”为由提出删除一些看起来很完整的条目。事实上目前的重要性方针已经是很宽松了,基本上只要条目超过一定长度,都不能被视为不重要。(所以很多因“不重要”提删的条目,根据该方针根本不应该提删)英文维基还把“重要性”这个方针取消,重新导向到知名度(所以重要性方针也应该跟着改吧)。理由不外乎“重要性”是很抽象的名词,由少部分“非专家”就可以决定一个条目重不重要,无疑是荒谬的。而且维基精神就在“海纳百川”,纵使只有少数人重视的条目,也不应该被其他人以“重要性不足”加以删除,个人以为这是多数暴力

Jimbo Wales在相关的讨论中就举了一个例子en:Qubit Field Theory,这个名词在他发言当时,Google上只能找到24个结果(最近倒是颇有进步,不过也不超过五百个),可是这是个不重要、不知名的理论吗?大部分科学家可能不会同意吧。Jimbo认为,对于一个条目,我们应只关注它的中立性可验证度,而非重要性与知名度。我个人认为,我们多少都是某──些领域的外行,没有评判条目重要度与知名度的权力,维基百科与传统百科不同,维基平均的深度可能不足,可是广度是绝对,也应该胜过传统百科的。目前许多提删动作针对“重要度”却很少针对更重要的“可验证度”,实在是本末倒置的事情。而且将其他人的辛苦结晶认为“不重要”加以删除,会吓跑不少新手。希望大家能严肃看待这件事,甚或彻底检讨重要性方针。

所以想在此请教大家的意见,大家认为为了让“重要性”有遵循的标准(而不是像现在让大家自己判断) 重要性方针是否应该成为共识?

或者像英文维基一样删除并重新导向到知名度?—User:Orion-留言 2007年11月4日 (日) 12:53 (UTC)回复

“知名度”其实也可以是很主观的。某件事可能只在现时的维基人社群当中不知名,例如现在的维基人通常较年轻,一些较旧的资料可能不认识。个人认为只要是真实、非虚构的都值得收纳。—水水 2007年11月5日 (一) 10:53 (UTC)回复
非常同意Orion和水水的意见。维基又不是传统用纸印刷的百科全书,浪费不了多少位。但已有一段长时间,大量社群中被个别人视为不重要或不知名而提删,而知道它意义的维基人未必赶及留意以救亡,结果流失了不少有价值资讯,造成伤害。现时的“夜神月”模式(我认为你重要性或知名度上不够格,要勾销你)与海纳百川实在是本末倒置。把“重要性”改为“知名度”是第一步,继而限制知名度的门槛,做到“只关注它的中立性可验证度,而非重要性与知名度”方为上策。可惜因为某一些维基人的强烈相反做法,这个如此重要的一点,面临很大阻力,在中文维基里,伤害仍继续,要改善实在举步为艰。--小狼 2007年11月5日 (一) 12:40 (UTC)回复
一直以来小狼兄都没搞清楚一个重点,那就是大部分被提出或真的被删除的条目,都是因为“写不出”知名度来而被提出的,真的因为知名度不足而被提删成功的条目,反而争议不多(因为真的很不知名,或一看就知是某种程度的自我推销、广告)。写不出知名度与知名度不足其实是两回事,但小狼兄却不知是蓄意还是不经意地把两个概念给搞混。若说什么叫本末倒置的话,我认为因为觉得事物本身重要,所以让不够水准的条目苟且留在维基百科上破坏总体品质,才是叫本末倒置吧?—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11月5日 (一) 14:07 (UTC)回复

个人的重点在第一句“近常看到有人以“缺乏重要性”为由提出删除一些看起来很完整的条目”,与没有内容的小作品是两回事。事实上,个人以为根据目前方针:

  1. 有证据表明,有相当一部分人在同一时间对这个条目感兴趣(或者曾经对它感兴趣);或者说:该条目至少在某个社群之内是为人熟知的。
  2. 条目具有一定基础,有潜力扩展成为一定的长度(而不只是停留于小作品阶段)。
  3. 讨论页内参考过本指引,公认条目主题的重要性。

符合以上这三条中任何一条,都不应该被视为“缺乏重要性”。至于条目是小小作品,那应该以小小作品为由提删,不应该以重要性提删。更别说英文维基连这条都不要了,只剩下知名度方针。这么做有个好处,依据知名度,所有条目都要有两个以上的参考来源,无形中增加了可验证度

至于因缺乏重要性被提删的,有一定长度的条目,这半个月的提删列表都有,每一两天至少都有一条,不能算不多,支持删除的人比例上还不少。

总之,重要性方针还是必须形成共识,是要照目前的版本形成共识呢?还是定个更严格的版本呢?还是依照英文维基,以知名度作为定夺呢?知名度的标准又何在?单纯以“写得出或写不出知名度”做判断,而没有客观的标准容易引起争议。把知名度里列出的规范形成共识,这样可以省去不少提删时的争论,让提删机制去专门处理真正“水准不够”的条目。—User:Orion-留言 2007年11月6日 (二) 04:51 (UTC)回复

Orion把问题、应当的处理说得很清楚。不知为什么象兄一直忽略其他人,或事件本身,却只回应我。而,象兄上方的问题,我以前亦回应过,绝非“一直以来都没搞清楚”或“不知是蓄意还是不经意地把两个概念给搞混”。
我以前已说过,所谓“‘写出/写不出’那事的重要性或知名度”,其实并不是客观的标准,不同人带着不同主观度,看上来也会对条目‘写出’或‘写不出’的判断带有出入。例如以前争议过的声优或配音员的条目,有人认为写出他配的主役就已写出,有人觉得要写到他配过名星拿到什么成就才叫写得出──若以后者,就只会导致两个后果,要么就是使条目的中立言词变成夸张,故意‘突显’、‘写出’其知名度;要么就如实写,然后被删。
这种所谓‘写不出’的要求,当不是针对言之无物、不知所云的乱东西,而是针对一些资料齐备有用的条目时,是并不见于任何方针或指引的。亦只是让“夜神月”模式有机可乘。一条本身资料齐备有用的条目,要是真的看出条目表达得未够完美,应做的是参与改善,或在讨论里提出改善方法,而不是像夜神月般,以自己视之为罪孽、污垢、“苟且”、“破坏品质”,然后要把它勾销,才能创造维基版的美丽新世界。维基是个纳百川的海,当知水清无鱼,不可要求一开始只有最最清纯的蒸馏水才能存在于维基内,必须要透过群体参与以改善。不然的话,这才是真正对维基世界的破坏──这一点Jimbo Wales必定同意,我也是基于此才参与维基。
至于条目到底是真的“言之无物、不知所云的乱东西”,还是“资料齐备有用的条目,只是表达得未够完美,还可改善”,用Orion上方所说的那三条来判断即可。这三条判断清晰、客观,远胜主观上的‘写出’或‘写不出’。--小狼 2007年11月10日 (六) 10:24 (UTC)回复

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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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联电讯都可以被标上缺乏重要性,还有什么条目不行的?维基不是没有“重要性方针”可以参考,为什么长期都有人滥用重要性模版?这样对维基就是有贡献吗?—User:Orion-留言 2007年11月23日 (五) 14:51 (UTC)回复

一个条目的重要性与否,在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把尺。通常有些公司条目由于会有被拿来打广告的问题,最容易被标上缺乏重要性。就像敝人认为一系列香港的住宅条目缺乏重要性一样,若阁下认为该条目有其重要性,可在对话页详细说明后把该模板移掉。—Ellery (留言) 2007年11月28日 (三) 01:20 (UTC)回复

审视Wikipedia:重要度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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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提议是翻译自英文维基百科的,它现在已几乎成了方针,只欠一个共识以确立其方针之名。惟英文版的重要度方针已被废除,成为历史,亦把之移至Wikipedia:知名度名下,成其子页,以表明重要性方针的内容已包含于知名度方针中,再无必要独立成方针。既然此提议是引入自英文版维基百科,本人以为有必要对此提议的地位展开讨论,或确立为方针,或跟随英文维基百科把之废除,其已执行久矣,总不应再挂着提议之名,总应对其地位有一个表态。—J.Wong 2009年5月8日 (五) 15:28 (UTC)回复

  • 补充一点︰虽然这与上面的知名度比起来,因不满足重要度而提删的是较为少的,但也有不少条目因此而被提删、删除。既牵涉文章删除,其状态实有必要获得社群的注视。—J.Wong 2009年5月11日 (一) 11:03 (UTC)回复
比起上面提议中的Wikipedia:知名度Wikipedia:重要度的三个构成条件相对来得客观。如果一个条目连重要度也无法符合,难以保证其真实存在、普及以及可供查证的可能。—Baycrest (作客) 2009年5月9日 (六) 05:51 (UTC)回复

提议废除{{Importance}}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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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Wikipedia:重要度是遭否决的提议,因此应当停止使用{{Importance}}模版,用{{Notability}}代替或作重定向。—Wcam (留言) 2009年8月9日 (日) 04:01 (UTC)回复

请注意是英文维基百科已把之废除而非本地,本地并未就此提议作任何定论。本人建议先行讨论表决Wikipedia:重要性的“方针地位”,后再就此模板作讨论。—J.Wong 2009年8月9日 (日) 04:45 (UTC)回复
重要性的判断标准在客观程度上已远不及现时的关注度判断标准了。而且我以为中文维基百科不应该为“某一主题是否足以拥有独立条目”这一问题订立两套标准。因此,我反对将Wikipedia:重要性提升为指引或方针,并认为现在已经是适时废除的时候了。--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8月9日 (日) 07:11 (UTC)回复
(+)支持废除--FrankLSF95·动员令 2009年8月12日 (三) 08:31 (UTC)回复
(+)支持废除-苹果派.留言 2009年8月18日 (二) 23:15 (UTC)回复

有关注度但没有影响或影响很低热带低气压条目的存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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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B DashUser:AndyAndyAndyAlbertUser:林天蓬User:卡达User:ATUser:Wong128hkUser:MCC214User:SanmosaUser:Samson2005先前“有关注度但没有影响和没有研究价值的热带气旋条目保留与否”的话题中社群普遍反对以影响作为热带气旋的合并理由,但在热带低气压南度首次存废复核案当中,林天蓬君以无可靠来源证明与造成83人罹难的热带低气压有关系,此热低仅造成惊魂记,港澳发一号不算大,介于删除与保留间的三不管地带,故合并为最佳。作为合并的理由,B Dash君附和,同时Typhoon Destroyer君亦指出热带低气压不应开设独立主条目(然而未见共识)。反映虽然热带低气压热带气旋的一种,社群对热带低气压和其他热带气旋的收录标准可以有误,而林天蓬君在二〇一八年二月廿四日亦讲过“我认为影响程度和研究价值不是决定删除与否的依据。”故社群可能需要重新讨论热带低气压条目的存废问题。--M.Chan 2018年5月1日 (二) 15:5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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