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重要度

我發現這篇文章最初是根據2005年8月的英文版本翻譯的,其中有些內容已經起了變化(參見 http://en.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Importance ),但中文版本沒有反映出來,所以我根據最新的英文版本修改了一些內容以保持同步。 Youssarin 03:12 2006年12月11日 (UTC)

關於重要性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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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常看到有人以「缺乏重要性」為由提出刪除一些看起來很完整的條目。事實上目前的重要性方針已經是很寬鬆了,基本上只要條目超過一定長度,都不能被視為不重要。(所以很多因「不重要」提刪的條目,根據該方針根本不應該提刪)英文維基還把「重要性」這個方針取消,重新導向到知名度(所以重要性方針也應該跟着改吧)。理由不外乎「重要性」是很抽象的名詞,由少部分「非專家」就可以決定一個條目重不重要,無疑是荒謬的。而且維基精神就在「海納百川」,縱使只有少數人重視的條目,也不應該被其他人以「重要性不足」加以刪除,個人以為這是多數暴力

Jimbo Wales在相關的討論中就舉了一個例子en:Qubit Field Theory,這個名詞在他發言當時,Google上只能找到24個結果(最近倒是頗有進步,不過也不超過五百個),可是這是個不重要、不知名的理論嗎?大部分科學家可能不會同意吧。Jimbo認為,對於一個條目,我們應只關注它的中立性可驗證度,而非重要性與知名度。我個人認為,我們多少都是某──些領域的外行,沒有評判條目重要度與知名度的權力,維基百科與傳統百科不同,維基平均的深度可能不足,可是廣度是絕對,也應該勝過傳統百科的。目前許多提刪動作針對「重要度」卻很少針對更重要的「可驗證度」,實在是本末倒置的事情。而且將其他人的辛苦結晶認為「不重要」加以刪除,會嚇跑不少新手。希望大家能嚴肅看待這件事,甚或徹底檢討重要性方針。

所以想在此請教大家的意見,大家認為為了讓「重要性」有遵循的標準(而不是像現在讓大家自己判斷) 重要性方針是否應該成為共識?

或者像英文維基一樣刪除並重新導向到知名度?—User:Orion-留言 2007年11月4日 (日) 12:53 (UTC)回覆

「知名度」其實也可以是很主觀的。某件事可能只在現時的維基人社群當中不知名,例如現在的維基人通常較年輕,一些較舊的資料可能不認識。個人認為只要是真實、非虛構的都值得收納。—水水 2007年11月5日 (一) 10:53 (UTC)回覆
非常同意Orion和水水的意見。維基又不是傳統用紙印刷的百科全書,浪費不了多少位。但已有一段長時間,大量社群中被個別人視為不重要或不知名而提刪,而知道它意義的維基人未必趕及留意以救亡,結果流失了不少有價值資訊,造成傷害。現時的「夜神月」模式(我認為你重要性或知名度上不夠格,要勾銷你)與海納百川實在是本末倒置。把「重要性」改為「知名度」是第一步,繼而限制知名度的門檻,做到「只關注它的中立性可驗證度,而非重要性與知名度」方為上策。可惜因為某一些維基人的強烈相反做法,這個如此重要的一點,面臨很大阻力,在中文維基裏,傷害仍繼續,要改善實在舉步為艱。--小狼 2007年11月5日 (一) 12:40 (UTC)回覆
一直以來小狼兄都沒搞清楚一個重點,那就是大部分被提出或真的被刪除的條目,都是因為「寫不出」知名度來而被提出的,真的因為知名度不足而被提刪成功的條目,反而爭議不多(因為真的很不知名,或一看就知是某種程度的自我推銷、廣告)。寫不出知名度與知名度不足其實是兩回事,但小狼兄卻不知是蓄意還是不經意地把兩個概念給搞混。若說什麼叫本末倒置的話,我認為因為覺得事物本身重要,所以讓不夠水準的條目苟且留在維基百科上破壞總體品質,才是叫本末倒置吧?—泅水大象 訐譙☎ 2007年11月5日 (一) 14:07 (UTC)回覆

個人的重點在第一句「近常看到有人以「缺乏重要性」為由提出刪除一些看起來很完整的條目」,與沒有內容的小作品是兩回事。事實上,個人以為根據目前方針:

  1. 有證據表明,有相當一部分人在同一時間對這個條目感興趣(或者曾經對它感興趣);或者說:該條目至少在某個社群之內是為人熟知的。
  2. 條目具有一定基礎,有潛力擴展成為一定的長度(而不只是停留於小作品階段)。
  3. 討論頁內參考過本指引,公認條目主題的重要性。

符合以上這三條中任何一條,都不應該被視為「缺乏重要性」。至於條目是小小作品,那應該以小小作品為由提刪,不應該以重要性提刪。更別說英文維基連這條都不要了,只剩下知名度方針。這麼做有個好處,依據知名度,所有條目都要有兩個以上的參考來源,無形中增加了可驗證度

至於因缺乏重要性被提刪的,有一定長度的條目,這半個月的提刪列表都有,每一兩天至少都有一條,不能算不多,支持刪除的人比例上還不少。

總之,重要性方針還是必須形成共識,是要照目前的版本形成共識呢?還是定個更嚴格的版本呢?還是依照英文維基,以知名度作為定奪呢?知名度的標準又何在?單純以「寫得出或寫不出知名度」做判斷,而沒有客觀的標準容易引起爭議。把知名度裏列出的規範形成共識,這樣可以省去不少提刪時的爭論,讓提刪機制去專門處理真正「水準不夠」的條目。—User:Orion-留言 2007年11月6日 (二) 04:51 (UTC)回覆

Orion把問題、應當的處理說得很清楚。不知為什麼象兄一直忽略其他人,或事件本身,卻只回應我。而,象兄上方的問題,我以前亦回應過,絕非「一直以來都沒搞清楚」或「不知是蓄意還是不經意地把兩個概念給搞混」。
我以前已說過,所謂「『寫出/寫不出』那事的重要性或知名度」,其實並不是客觀的標準,不同人帶着不同主觀度,看上來也會對條目『寫出』或『寫不出』的判斷帶有出入。例如以前爭議過的聲優或配音員的條目,有人認為寫出他配的主役就已寫出,有人覺得要寫到他配過名星拿到什麼成就才叫寫得出──若以後者,就只會導致兩個後果,要麼就是使條目的中立言詞變成誇張,故意『突顯』、『寫出』其知名度;要麼就如實寫,然後被刪。
這種所謂『寫不出』的要求,當不是針對言之無物、不知所云的亂東西,而是針對一些資料齊備有用的條目時,是並不見於任何方針或指引的。亦只是讓「夜神月」模式有機可乘。一條本身資料齊備有用的條目,要是真的看出條目表達得未夠完美,應做的是參與改善,或在討論裏提出改善方法,而不是像夜神月般,以自己視之為罪孽、污垢、「苟且」、「破壞品質」,然後要把它勾銷,才能創造維基版的美麗新世界。維基是個納百川的海,當知水清無魚,不可要求一開始只有最最清純的蒸餾水才能存在於維基內,必須要透過群體參與以改善。不然的話,這才是真正對維基世界的破壞──這一點Jimbo Wales必定同意,我也是基於此才參與維基。
至於條目到底是真的「言之無物、不知所云的亂東西」,還是「資料齊備有用的條目,只是表達得未夠完美,還可改善」,用Orion上方所說的那三條來判斷即可。這三條判斷清晰、客觀,遠勝主觀上的『寫出』或『寫不出』。--小狼 2007年11月10日 (六) 10:24 (UTC)回覆

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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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聯電訊都可以被標上缺乏重要性,還有什麼條目不行的?維基不是沒有「重要性方針」可以參考,為什麼長期都有人濫用重要性模版?這樣對維基就是有貢獻嗎?—User:Orion-留言 2007年11月23日 (五) 14:51 (UTC)回覆

一個條目的重要性與否,在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把尺。通常有些公司條目由於會有被拿來打廣告的問題,最容易被標上缺乏重要性。就像敝人認為一系列香港的住宅條目缺乏重要性一樣,若閣下認為該條目有其重要性,可在對話頁詳細說明後把該模板移掉。—Ellery (留言) 2007年11月28日 (三) 01:20 (UTC)回覆

審視Wikipedia:重要度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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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提議是翻譯自英文維基百科的,它現在已幾乎成了方針,只欠一個共識以確立其方針之名。惟英文版的重要度方針已被廢除,成為歷史,亦把之移至Wikipedia:知名度名下,成其子頁,以表明重要性方針的內容已包含於知名度方針中,再無必要獨立成方針。既然此提議是引入自英文版維基百科,本人以為有必要對此提議的地位展開討論,或確立為方針,或跟隨英文維基百科把之廢除,其已執行久矣,總不應再掛着提議之名,總應對其地位有一個表態。—J.Wong 2009年5月8日 (五) 15:28 (UTC)回覆

  • 補充一點︰雖然這與上面的知名度比起來,因不滿足重要度而提刪的是較為少的,但也有不少條目因此而被提刪、刪除。既牽涉文章刪除,其狀態實有必要獲得社群的注視。—J.Wong 2009年5月11日 (一) 11:03 (UTC)回覆
比起上面提議中的Wikipedia:知名度Wikipedia:重要度的三個構成條件相對來得客觀。如果一個條目連重要度也無法符合,難以保證其真實存在、普及以及可供查證的可能。—Baycrest (作客) 2009年5月9日 (六) 05:51 (UTC)回覆

提議廢除{{Importance}}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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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Wikipedia:重要度是遭否決的提議,因此應當停止使用{{Importance}}模版,用{{Notability}}代替或作重定向。—Wcam (留言) 2009年8月9日 (日) 04:01 (UTC)回覆

請注意是英文維基百科已把之廢除而非本地,本地並未就此提議作任何定論。本人建議先行討論表決Wikipedia:重要性的「方針地位」,後再就此模板作討論。—J.Wong 2009年8月9日 (日) 04:45 (UTC)回覆
重要性的判斷標準在客觀程度上已遠不及現時的關注度判斷標準了。而且我以為中文維基百科不應該為「某一主題是否足以擁有獨立條目」這一問題訂立兩套標準。因此,我反對將Wikipedia:重要性提升為指引或方針,並認為現在已經是適時廢除的時候了。--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8月9日 (日) 07:11 (UTC)回覆
(+)支持廢除--FrankLSF95·動員令 2009年8月12日 (三) 08:31 (UTC)回覆
(+)支持廢除-蘋果派.留言 2009年8月18日 (二) 23:15 (UTC)回覆

有關注度但沒有影響或影響很低熱帶低氣壓條目的存廢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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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B DashUser:AndyAndyAndyAlbertUser:林天蓬User:卡達User:ATUser:Wong128hkUser:MCC214User:SanmosaUser:Samson2005先前「有關注度但沒有影響和沒有研究價值的熱帶氣旋條目保留與否」的話題中社群普遍反對以影響作為熱帶氣旋的合併理由,但在熱帶低氣壓南度首次存廢覆核案當中,林天蓬君以無可靠來源證明與造成83人罹難的熱帶低氣壓有關係,此熱低僅造成驚魂記,港澳發一號不算大,介於刪除與保留間的三不管地帶,故合併為最佳。作為合併的理由,B Dash君附和,同時Typhoon Destroyer君亦指出熱帶低氣壓不應開設獨立主條目(然而未見共識)。反映雖然熱帶低氣壓熱帶氣旋的一種,社群對熱帶低氣壓和其他熱帶氣旋的收錄標準可以有誤,而林天蓬君在二〇一八年二月廿四日亦講過「我認為影響程度和研究價值不是決定刪除與否的依據。」故社群可能需要重新討論熱帶低氣壓條目的存廢問題。--M.Chan 2018年5月1日 (二) 15:56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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