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石立约泰雅语:'mbul btunux),是泰雅族等台湾原住民传统的和解仪式,有两种用途,一种是用在划定猎场界线的誓约,一种是用在野外结盟的誓约[1][2][3]

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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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致内容是两个部族之头目、壮丁,以及仲裁者相约于指定地点,先掘地埋下一块石头,有一方之头目拿一杯水,上指天,下指水发誓;另一头目则应答:“是”,尔后用少许水洒在石头上,剩余的则由两头目合饮。誓约之词大约是:“你我共同埋下石头,相和好,虽曾有争执,不过已将其埋入地下,将来双方应相和好,在此见日、见水,相互发誓。”仪式后,双方杀猪。如果双方日后反目,必将所埋之石挖出。[4]

台湾通史》也记载阿里山邹族有这种仪式[5]

噶玛兰族撒奇莱雅族在当年加礼宛事件发生地“加礼宛大社纪念碑”前,也曾举行埋石立约仪式,代表两族的盟约如磐石坚定[6]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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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埋石立約 司馬庫斯捍衛森林. [2012-1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30). 
  2. ^ Gaga - 國家公園數位典藏 (PDF). [2012-11-09].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3-06-10). 
  3. ^ 南山神木慘案 尖石明殺豬致歉. [2012-1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7-26). 
  4. ^ 台湾历史辞典 - 十画 - 埋石仪式[永久失效链接]
  5. ^ 台湾通史·卷31》:“各社举一长老,匍匐至家,跪祷曰:“公灵在上,吾族从今不敢杀汉人。杀则灭!”埋石为誓。自是乃安。
  6. ^ 新闻:杨宜中,《加礼宛130年 撒奇莱雅、噶玛兰族立约纪念 Archive.is存档,存档日期2012-09-09》,自由时报,2009.6.7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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