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

购买并使用商品或服务

消费,有时俗称花钱买东西等,是人类社会特有,指人类通过货币购买有形或无形财货服务,并从中得到个人欲望满足。人类消费活动或许是心血来潮(例如人们路过餐厅,挑起食欲),也可能对某些消费习以为常(例如一些家庭每天都买报纸),然而消费或者购买牵涉到非常复杂的决策过程,消费者根据他的收入、个人喜好、社会习俗、甚至身边朋友家人购买行为对消费者本人产生影响。有些消费本身具有无可避免的性质,例如购买食物解决温饱;有些消费则具可选性,例如购买金银首饰和私人汽车。如果被购买的是昂贵货品,还会驱使消费者做出货品和替代品之间的比较,才会出现消费的行为。

经济学中的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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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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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中指对财货服务的获取和使用。消费源于人们对各种财货的欲望,当人们拥有支付能力的时候,欲望转化成对财货的需求,于是产生交易

经济学上,有一条公式表示个人收入和开支的关系:可支配收入(disposable income)= 消费 + 储蓄[1]

换言之,可支配收入减去储蓄,余下的必然用于消费的用途。然而人们如何处理获取收入的消费行为,便取决于个人的消费倾向

按照凯恩斯学派的定义,消费由两部分组成:自发性消费(autonomous consumption)和诱发性消费(induced consumption)。

自发性消费必然存在于任何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个人,因为人们需要透过消费获取各式各样生活所需的财货。如果有一个人生活在社会内,不论那个人的消费开支来自继承一笔遗产,来自政府的转移性支付,还是毫无收入,他还是要进行消费活动。自发性消费的动机不受任何经济问题所影响,影响的是开支占个人总收入的百分比。如果一个人毫无收入仍然消费,他的消费开支便是负储蓄[2](negative saving/dis-saving)。

诱发性消费与自发性消费完全不同,诱发性消费的多少取决于边际消费倾向。如果一个人的边际消费倾向是0.5,每当他的可支配收入多1元,他便多消费0.5元。诱发性消费较少诱因,因为它并非一项固定的开支,往往需要人为增加可支配收入(例如:政府实施退税)才能够实现诱发性消费的增加。

两部分的消费形成一条消费曲线(consumption curve,数学形式被称为消费函数英语consumption function),消费曲线表达个人可支配收入和消费开支的关系。

消费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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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倾向包含了两个概念,分别是平均消费倾向(average propensity to consume,APC)和边际消费倾向(marginal propensity to consume,MPC)。两个概念名称上接近,但是实质上的意义却完全不同。

平均消费倾向表达了个人消费支出和可支配收入的比例[3],例如有一个人的收入为$1000,他的每月消费开支是$800,那么消费开支除去可支配收入收入的结果就是平均消费倾向,以上例子的平均消费倾向便是0.8。然而这个概念本身带有对历史数据的分析,牵涉对某一特定时期的消费开支和可支配收入的统计,所以平均消费倾向较少应用在经济分析上。尽管如此,平均消费倾向能够解释不同收入的人的贫富差距:

假设有两个人,A的可支配收入共有$1000,B的可支配收入共有$500。又假设两人每月的生活开支相同,每月两人各消费$400。

于是A的平均消费倾向为0.4,B的平均消费倾向为0.8。

如果A的消费开支增加$200,他的平均消费倾向便是0.6。虽然最后A的消费开支比B多,但是他的平均消费倾向仍然低于B。日常生活中,穷人的收入大部分用于生活开支,富人的收入却只有小部分用于生活上[4],穷人的收入倘若有所减少,“贫者越贫,富者越富”的现象便会加剧,社会的财富分布变得不平均。平均消费倾向是经常变动的,尽管可支配收入稳定,但是物价的改变也会导致消费开支有所变动。

平均消费倾向公式: 

C为消费开支,Yd为可支配收入。

边际消费倾向相对平均消费倾向重要得多,它是对可支配收入增加的分析,它说明每一定数量的收入增加便会带动一固定百分比的消费开支增加。如果一个人的边际消费倾向是0.5,每当他的可支配收入多1元,他便多消费0.5元。为方便经济理论分析,边际消费倾向经常被假设保持固定不变[4],这假设能够有助预测诱发性消费增加的数值,于是GDP的增加也变得稳定。实际上,边际消费倾向当然不可能保持不变,一般情况来说,随着可支配收入增加,个人的消费倾向应该是递减的,因为消费数量更多而相同的经济物品组合,只会造成个人的边际效用递减[5]。所以人们会保持原有的消费开支,份额逐渐下降。

边际消费倾向公式: 

由于平均消费倾向和边际消费倾向都是一种支出比例的表达,所以平均消费倾向和平均储蓄倾向之和等于1;边际消费倾向和边际储蓄倾向之和等于1[4]

消费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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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曲线是表达GDP消费部分在不同GDP数值下的总额。消费曲线也可应用于个人的情况,只不过把Y轴的GDP替换成可支配收入。

消费由两部分组成,数学形式即是消费公式: 

C是社会消费开支总额,a是自发性消费,b是边际消费倾向,Y是可支配收入。

如前所述,因为经济理论大多数假设边际消费倾向不变,所以消费曲线的斜率是固定的,也就是说它是一条直线,这个斜率就是边际消费倾向。

消费曲线是宏观经济学的基础之一,因为消费,投资,政府购买的产品和服务,出口入口构成社会的总需求。当中入口和消费是属于诱发性,这两部分能够透过乘数效应令实质GDP倍增。也正因为消费是诱发性,它的增量必须依据边际消费倾向,边际消费倾向也会影响总需求曲线的斜率。消费曲线通常会和45°线相交,相交点代表整个经济达到均衡产出,均衡产出代表社会的收入和消费相等[6]

消费者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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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主权(consumer sovereignty)即是说在完全竞争市场的环境之下,市场内的产品价格消费者决定。因为企业只会按照边际收入等于边际成本(MC=MR)的条件生产某一数量的产品,所以市场的均衡价格完全由消费者的需求所决定。消费者能够掌握决定价格的权力,被称为消费者主权。

消费者剩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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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剩余(consumer surplus)是指买者的愿意支付的价格减去买者的实际支付量[7]消费者剩余衡量了买者自己感觉到所获得的额外利益。比如一场电影的票价为20元,如果消费者认为它值50元,那么消费者剩余则是30元。

消费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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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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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行为通常是市场学的研究范围,但是有某些经济学家在市场学理论出现之前,已经透过日常观察进行对消费者行为的研究。1899年,美国制度主义经济学家托斯丹·范伯伦发表了《有闲阶级论》。他透过不同社会阶级的生活习惯解释消费者行为。

他认为社会阶级的消费是个人自尊的表现。他区分出有闲阶级和下层阶级[8],他认为这两种阶级有着完全不同的消费行为,有闲阶级的消费是为了满足自尊和虚荣感的需要,所以造成明显浪费,他们消费下层劳动阶级生产的东西,因为他们认为不事生产而从事消费是光荣的表现[8],而且由于早期社会男性从事保家卫国的工作,这种工作被认为是勇武和光荣的表现。早期的下层阶级(例如妇女,奴仆)由于在社会阶级处于从属地位,凡勃伦说:

至于归妇女享有的消费,只是因其工作关系而附及的;这是使她们得以继续劳动的一个手段,并不是为了她们自己生活上的享受和充实。[8]

早期的有闲阶级能进行最低限度生活需要以外的消费,到了后期财产私有制改变了原来的生产制度,那些超过生活需要的消费行为演变成有闲阶级的身份象征。有闲阶级为了保持自己的荣誉,对所有的消费不论饮食、住所、衣着等等都要精心挑选[9],每种消费都是消费者富裕的象征:

不能按照适当的数量和适当的品质来进行消费,意味着屈服和卑贱。[9]

凡勃伦认为随着财富积累,有闲阶级之间出现了分化,同一阶级内的群体由于因财富和门第的继承[10],彼此出现了金钱力量的差异,也就是贫富差距扩大了。

有些高门望族有充分的力量把有闲生活遗传给后代,但遗留下来的财富也许不足以使后代维持尊严的有闲生活。流传给后代的也许只是高贵的门第,却没有足够的遗产使后代可以在安富尊荣的情况下任情消费。[10]

于是这些“贫寒的绅士”以投靠或效忠的方式被逼依附在较为富有的“大绅士”门下。“大绅士”乐于供养这些没落贵族,因为广罗门客于自己旗下也是金钱力量和荣誉的体现,凡勃伦称那些“贫寒的绅士”的消费活动为“代理消费”[11],他们为其主人进行消费,一如主人家庭的女性成员,让主人的高级有闲阶级身份得以彰显[11]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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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香港管理专业发展中心 编. 《管理人經濟學》. : 第168页. 
  2. ^ 香港管理专业发展中心 编. 《管理人經濟學》. : 第169页. 
  3. ^ 香港管理专业发展中心编. 《管理人經濟學》. : 第170页. 
  4. ^ 4.0 4.1 4.2 香港管理专业发展中心 编. 《管理人經濟學》. : 第171页. 
  5. ^ 香港管理专业发展中心编. 《管理人經濟學》. : 第12页. 
  6. ^ 香港管理专业发展中心编. 《管理人經濟學》. : 第173页. 
  7. ^ 马歇尔. 《經濟學原理》. : 第142页. 
  8. ^ 8.0 8.1 8.2 凡勃伦著. 《有閒階級論》. : 第56页. 
  9. ^ 9.0 9.1 凡勃伦著. 《有閒階級論》. : 第59页. 
  10. ^ 10.0 10.1 凡勃伦著. 《有閒階級論》. : 第61页. 
  11. ^ 11.0 11.1 凡勃伦著. 《有閒階級論》. : 第62页.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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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香港管理专业发展中心编. 《管理人經濟學》. 中文大学出版社. 2004. ISBN 962-996-226-8. 
  • 马歇尔著 朱志泰译. 《經濟學原理 上卷》. 商务印书馆. 2005. ISBN 7-100-01157-4. 
  • 凡勃伦著 蔡受百译. 《有閒階級論》. 商务印书馆. 2007. ISBN 7-100-02362-9.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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