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化

政府将国有和公有企业所有权转移给私人的过程

民营化,又称私有化[1],指的是一种将国有企业所有权转给私人的商业模式。

伊朗巴勒维王朝时代私有化国营工厂换取股份的标志,后来因处理不当、贫富差距和裁员问题导致巴勒维王朝覆亡。

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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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化一词有多种不同意思:

  • 最常见的是指将原本由公共部门来执行计划交给私营部门来做。
  • 当一个公司或行业受到的监管减少时,私有化也可以作为“放松管制”的同义词[2]
  • 同时,政府中的某一个机构也可以进行私有化,这时候叫做“特许经营”或“外包”,在这种情况下,私有化会提供以前在国营机构中享受不到的服务,符合市场效率,例如收税、执法、供水、供电和监狱管理[3]
  • 私有化的另一个定义是,将上市公司股份全部卖给同一个投资者,进而使一个公开公司(Public Company)转变为非公开公司(Private Company)[4][5]

词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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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英文中没有这个词。该词首次出现的时间是1923年4月,《纽约时报》的经济版面中首次出现该词,但是带有引号,因为这是一篇德文翻译。文章中提到,美国的一个私人公司要收购德国国有铁路[6]。而在德语中,“Privatisierung”这个词至少从19世纪就开始使用了[7],而德语的词源则是来自拉丁语,是从和拉丁语一样拼法法的法语“privatus(私人的)”传入德国的[8]

“再私有化”一词也是直接从德语“Reprivatisierung”中翻译过来的,于1930年代中期在美国被频繁使用,因为《经济学人》报导了纳粹德国在1931年的经济危机时大量出售自己的国有银行给私人股东,这种不寻常的行为让该词成为美国社会的日常口语[9]

由于英国首相玛格丽特·撒切尔(Margaret Thatcher)治下,众多国家企业转为民营企业,“私有化”一词在20世纪70~80年代在英国也变得普遍。撒切尔借鉴了强烈支持私有化的英国国会议员——戴维·豪厄尔(David Howell)的说法,而豪厄尔又是从奥地利管理学专家彼得·德鲁克(Peter Drucker)在1969年的著作《不连续的时代》(The Age of Discontinuity)那里看来的,而奥地利也属于德语区[9]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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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邮政私有化的方式

人们往往把“私有化”与工业企业或服务业(如采矿、制造业以及电力等)联系起来。然而,私有化可以被应用于任何资产,如土地公路乃至自来水等。近年来,一些以往由政府提供的服务如教育卫生事业等在许多国家成为私有化最热门的新对象。

理论上,私有化有利于建立自由市场,鼓励竞争;其支持者认为私有化的这一特点使公众以竞争性的价格获得更广泛的选择。与之相反,社会主义者反对私有化,认为政府将其对重要公共服务的控制权赋予私有企业会削弱公众对公共服务的控制,而这种行为将导致私有企业因追逐利润而过度压缩成本,并提高服务售价,造成公共服务品质低下,例如医疗自来水消防等部门的私有化。此外还有军事私有化形成的军工复合体和监狱私有化形成的监工复合体对和平和人身自由的侵蚀遭到广泛的批评。

一般而言,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一段时期,许多国家实行国有化,但在1980年代到1990年代,私有化成为趋势(特别是在英国美国)。这种私有化的趋势常被归纳为新自由主义政策“全球化浪潮”的一部分。观察家指出,撒切尔夫人里根的政策对私有化的兴起有重要影响。“私有化”作为术语在1948年被提出,1980年代,由于在《经济学人》中多次出现,而普及起来。

私有化的计划被世界许多国家采用,这些计划分成三类。第一类是1989年后东欧转型经济体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进行的私有化改造。第二类是发展中国家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金融机构的影响和压力下进行的私有化计划。第三类是发达国家进行的私有化计划,其中进行的最全面且广泛的当数新西兰和英国在1980年代、1990年代进行的私有计划,而其中最大规模之私营化计划是1991年元旦成立之德国邮政。

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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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化含多重意义,从广义来说,主要有:

  1. 资产的拥有权转移即私有化,例如香港将房屋委员会的商场及停车场售予领汇
  2. 利用私人市场的运营方式,无论目的是自负盈亏,还是为了谋取利润,即私营化,在香港的例子包括房屋委员会、医院管理局香港机场管理局
  3. 把一些演艺团体改以商业原则运作,如:香港芭蕾舞团和管弦乐团。

具体的方法包括:

  1. 把公营资产全部或局部卖给私人公司,又或是把股份上市出售。
  2. 把服务外包。这种方式的私有化虽然没有出售公产,但其控制或决策权则透过合同落入私人机构手中。合同用竞投获得,通常是价低者得。
  3. 对公营服务的种种监管加以撤销,特别是对那些已出售的垄断性企业会这样做。
  4. 公司化。这种方式不涉及买卖公产,但是按私人公司结构去重组公营服务,用私人机构的方法去运营。公司化也常是私有化之前的过渡措施,例如大多数国家的邮政电信服务私有化前会先从政府机构改组成公司。

反私有化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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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化是华盛顿共识的主项之一,G7以此来要求发展中国家(尤以中南美洲),世界银行的经援就以受援国的私有化为达成协议的主条件之一。台湾遭受此压力,1989年后多次被迫释放官股党股,也因此从事各种改革,2000年代以来更引发二次金改、油电双涨等争议。对诸如自来水电力等重要公共服务部门的私有化建议常常遭到民间组织和居民的强烈反对。反私有化运动以游行示威和政治途径实现,有时则演变成为严重暴力冲突。例如玻利维亚中西部城市科恰班巴2000年发生的骚乱秘鲁南部城市阿雷基帕2002年6月发生的骚动;2004年乌拉圭反自来水经营权私有化运动中,民间组织发起禁止自来水经营权私有化的全民公决,并于10月获得通过。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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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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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周义程; 李阳. 市场化、民营化、私有化的概念辨析. 天府新论. 2008, (03): 92–96. 市场化=民营化+借鉴企业管理方法;民营化=私有化 
  2. ^ Chowdhury, F. L. Corrupt Bureaucracy and Privatisation of Tax Enforcement, 2006: Pathak Samabesh, Dhaka.
  3. ^ Musselburgh Co-op in crisis as privatization bid fails.. Co-operative News. 2005-11-01 [2008-05-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3-10). 
  4. ^ Fernando, Jason. Going Private Definition. Investopedia. [2021-08-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9-09) (英语). 
  5. ^ Dumont, Marvin. Why Do Public Companies Go Private?. Investopedia. [2021-08-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07) (英语). 
  6. ^ Asserts Americans 'Plot' With French. The New York Times. 7 April 1923: 4 [2023-0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9-24). 
  7. ^ Kämmerer, Jörn Axel. Privatisierung. Tübingen: Mohr Siebeck. 2001. ISBN 978-3-16-147515-3 (德语). 
  8. ^ Privatisieren. Duden. [2023-0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9-25). 
  9. ^ 9.0 9.1 Bel, Germa. The Coining of "Privatization" and Germany's National Socialist Party.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 Summer 2006, 20 (3): 187–194 [2023-01-11]. S2CID 33815402. doi:10.1257/jep.20.3.18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1-11). 

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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