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怀琪事件,发生于1959年,《自由中国》杂志登刊了一位署名为“陈怀琪”读者的两篇投书。但之后,遭到台南陆军工兵基地中校陈怀琪在《中央日报》刊登启示,认为《自由中国》伪造文书、毁损他的名誉,批评《自由中国》毁损中华民国总统蒋介石名誉,向法院控告《自由中国》主编雷震

《自由中国》编辑事后比对陈怀琪投书与诉状的笔迹,发现是同一人所写,怀疑这事件是由情治与政战单位发动。胡适在此事件后,要求《自由中国》只能登刊实名发表的文章,写作《自由与容忍》。在胡适居中调解后,此事件并没有扩大,但随后发生雷震事件;此事件因而被视为蒋介石政府整肃《自由中国》的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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