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士军人的职衔,士官的一种,在大多数国家的军衔制度中,中士之下的阶级为下士,中士之上的阶级为上士

二战时参加冲绳岛战役的一名美国海军陆战队中士
2011年,美国陆军第25步兵师的一名中士

军队编制上多以士官长上士担任副长,中士担任班长下士担任副班长,下辖三到四个,各有三到四个伍长,此职务可由年资较深的一等兵上等兵代替,中士阶级可以用军阶较低的人员担任高阶职务,称为“占缺”。

中华民国国军的士官(包含士兵)共分九级,中士相当于美国陆军Sergeant、空军的Staff Sergeant、或海军的Petty Officer 2nd Class

195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实行军衔制,在军士一等设立了上士、中士、下士三级军衔。 [1]

1988年7月1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 ,军士设置为:上士、中士、下士。服现役第三年的班长、第四年的副班长,可晋升为中士军衔。 [1]

1998年12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取消军士和士官军衔,新的士官军衔改为一级至六级士官。[1]

2009年7月13日,中央军委颁发《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全军和武警部队年底前将全面施行新的士官制度。士官军衔从原先一级至六级士官的6个衔级调整为7个衔级。分为初级士官、中级士官、高级士官三个等级,称谓由低至高为,初级士官:下士、中士;中级士官:上士、四级军士长;高级士官: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1]

朝鲜半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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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人民军中此一级的对应汉字为“上级兵士(상급병사 Sanggŭp-pyŏngsa)”,大韩民国国军则为“兵长(병장 Pyongjang)”。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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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徐平主编. 中国百年军服. 北京: 金城出版社. 2005 [2017-08-22]. ISBN 9787800846793 (中文(中国大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