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临(600年—659年),本德,唐代京兆长安人。

北周内史唐瑾之孙,先人从北海迁徙到关中。与兄唐皎有声名,义宁二年(618年)正月,世子李建成东征,唐临为直典坊,后授左卫率府铠曹参军。李建成死于玄武门之变后,被贬出为万泉县丞,每遇春暮,纵囚返家耕种,并约定归狱期限,“囚等皆感恩贷,至时毕集狱”。[1]侍御史,奉命出使岭南。升迁至黄门侍郎,加银青光禄大夫。

唐高宗即位时,任检校吏部侍郎;同年,迁任大理卿。为官清正,永徽元年(650年)为御史大夫。不久升迁至刑部尚书,加金紫光禄大夫,又历任兵部、度支、吏部三尚书。永徽三年(652年),参与《唐律疏议》的编修,次年颁行。永徽四年(653年),唐临被任命处理睦州女子陈硕真假佛教弥勒信仰以谋反案;同年完成《冥报记》二卷,大行于世。

显庆四年(659年),坐事贬为潮州刺史。卒于任上,年六十。

有子唐旦字晓明、唐晃字正明、唐景字广明、唐昇字高明。唐景之子唐绍字遵业,官至给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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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旧唐书·卷85》,出自刘昫旧唐书
 新唐书·卷113》,出自《新唐书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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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清人赵翼陔余丛考》卷十九曾罗列历代纵囚者名单及其后果凡26例。在唐朝共发生过4次。贞观六年,唐太宗纵囚是继唐临纵囚以来的第二次,很明显是受其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