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臨(600年—659年),本德,唐代京兆長安人。

北周內史唐瑾之孫,先人從北海遷徙到關中。與兄唐皎有聲名,義寧二年(618年)正月,世子李建成東征,唐臨為直典坊,後授左衛率府鎧曹參軍。李建成死於玄武門之變後,被貶出為萬泉縣丞,每遇春暮,縱囚返家耕種,並約定歸獄期限,「囚等皆感恩貸,至時畢集獄」。[1]侍御史,奉命出使嶺南。升遷至黃門侍郎,加銀青光祿大夫。

唐高宗即位時,任檢校吏部侍郎;同年,遷任大理卿。為官清正,永徽元年(650年)為御史大夫。不久升遷至刑部尚書,加金紫光祿大夫,又歷任兵部、度支、吏部三尚書。永徽三年(652年),參與《唐律疏議》的編修,次年頒行。永徽四年(653年),唐臨被任命處理睦州女子陳碩真假佛教彌勒信仰以謀反案;同年完成《冥報記》二卷,大行於世。

顯慶四年(659年),坐事貶為潮州刺史。卒於任上,年六十。

有子唐旦字曉明、唐晃字正明、唐景字廣明、唐昇字高明。唐景之子唐紹字遵業,官至給事中

延伸閱讀 編輯

[]

 維基文庫閱讀此作者作品
 舊唐書·卷85》,出自劉昫舊唐書
 新唐書·卷113》,出自《新唐書

注釋 編輯

  1. ^ 清人趙翼陔余叢考》卷十九曾羅列歷代縱囚者名單及其後果凡26例。在唐朝共發生過4次。貞觀六年,唐太宗縱囚是繼唐臨縱囚以來的第二次,很明顯是受其啓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