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十一年式轻机枪

大正十一式轻机枪(日语:十一年式軽機関銃)是日本帝国陆军在1920年代战间期开始配发的轻机枪,亦称“11年式轻机枪”,在1922年(大正十一年)定型成为制式装备而得名。因其枪托为便于贴腮瞄准而向右弯曲,故在中国俗称“歪把子”机枪。

大正十一式轻机枪
十一年式軽機関銃
现藏于北京军事博物馆的日本大正十一年式轻机枪
类型轻机枪
原产地 大日本帝国
服役记录
服役期间1922年—1950年代
参与战争/冲突雾社事件
第二次中日战争
日苏国界战争
第二次世界大战
太平洋战争
日苏战争
印度支那战争
国共内战
韩战
越战
生产历史
研发者南部麒次郎
南部铳器制造所(中央工业)
研发日期1921—1922年
生产日期1922—1941年
制造数量29,000挺
衍生型九一式车装机枪
八九式防御机枪日语八九式旋回機関銃
基本规格
重量22.49磅 (10.2公斤)
长度43.3寸 (1,100毫米)
枪管长度17.44寸 (443毫米)

子弹6.5×50mm有坂子弹
口径6.5毫米
枪机气动式
发射模式全自动
射速500发/分钟(理论射速)
120发/分钟(实际射速)
枪口初速730米/秒
供弹方式30发弹斗
瞄具机械瞄具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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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进入上海的日军装备的大正十一式轻机枪。
 
大正十一式轻机枪及弹夹。

在日俄战争,日军以惨重的代价理解机关枪步兵的威胁,尤以在攻击前进与冲锋时制造的杀伤圈足以封锁当时所有步兵战术;日本很快地便引进自制机枪,虽然日军希望有一种机枪可以伴随步兵前进支援火力[1],但1910年代以前的机枪体积仍无法单人携行。从1908年起,日军便长期投入开发手持机枪,主要枪机结构则效仿霍奇克斯机关枪英语Hotchkiss machine gun设计;1908年时尝试让三八式重机枪小型化、1915-1916试图将三年式重机枪轻量化,成品称轻量型机枪(重11公斤)、1918年,日本开发出等同三年式重机枪的原型轻机枪、1919年以前年的研究成果继续精进轻量化成8公斤的枪枝、1920年,设计使用旋转弹舱的甲号轻机枪、1921年,十一年式的原型乙号轻机枪诞生,经过南部麒次郎继续改良后,成品于1922年通过验收开始量产。

大正十一年式轻机枪采用气动式设计,枪管上有螺纹状散热片,使用与三八式步枪相同的6.5×50毫米步枪子弹以及标准5发弹夹,使用双脚架。由于枪口没有设计卡榫,大正十一式轻机枪并不能插上日军常用的三十年式刺刀作为近战锐器运用,产生这种错觉的原因是把大正十一式与日军同期装备的九六式轻机枪九九式轻机枪混淆了。

十一年式轻机枪最为独特的特征是使用弹斗供弹原理,在1920年代各国机枪主流进弹设计不外乎弹夹、弹带、弹链、保弹板等单独供弹方式,十一年式机枪为了和步枪共用供弹后勤规格设计了称为“压弹机”(装填架)的弹斗。在手动枪机步枪时代,步枪弹舱是利用弹夹条固定子弹;十一年式的开放式弹斗可以容纳6个三八式步枪配备的5发装弹夹条(30发),弹斗上方的盖子向下施加压力使最底层弹夹打完后弹夹条自压弹机底部排除,叠在上面弹夹会因重力下降进入输弹位置。弹斗底部的推弹装置将弹夹中的枪弹推向给弹口推弹入膛,依次反复。因为使用弹斗设计,步兵只要携带一种规格的子弹就可以在两种枪枝上互通,日军当时设计的著眼点主要在此,类似的架构在义大利Fiat–Revelli Modello 1914机枪上已首先使用。

机枪上配有油壶,子弹需要经过油刷给弹壳涂润滑油否则容易造成退壳不畅(在东南亚地区高温高湿的条件退壳更不畅,甚至涂润滑油也无济于事)。理论上只要不断向弹斗中装填弹夹即可持续射击,但是由于弹药装填繁琐,实际射速不能达到理论中的每分钟500发。在实战中亦存在枪管过热(枪管固定,不能更换)、人机工程恶劣、对气象环境变化敏感、结构复杂易出故障,枪托歪使得射击时会偏向等缺点。它的最大优点是精度高,90米上射出的30发子弹的八成都集中在30公厘边长的范围内。[2]

机载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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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枪也被改成7.7毫米口径后供飞机安装为固定或枪架机枪使用,共有两或三种不同的机枪被称为八九式机枪,十一式的改型就是其中一种。一种改型方案是双联后用于放在枪架上向后射击,它们有更大的四方形弹仓。还有一种改型是固定安装向机头方向的用弹盘供弹的单联机枪,目前尚不清楚后一种是叫八九式,十一式还是另起了型号。[3]

实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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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会战中使用十一式轻机枪向日军开火射击的中国八路军士兵

十一年式轻机枪在使用中暴露出的问题不能适应作战需要,之后以昭和十一年(1936年)定型的九六式轻机枪替代。但是由于日本持续扩军的原因因此十一式轻机枪并未就此退役,而是转用于各扩编师团以及各地伪军;除了日本以及其附庸政权以外,中华民国奉天军械厂以及山西兵工厂由于抗战前的亲日立场因此也自行仿制十一年式轻机枪配备部队,抗日战争期间,侵华日军装备的十一式轻机枪也曾被各地敌后游击队缴获大量使用(例如:八路军新四军),但正规军早已缴解回库,只有在1945年决号作战动员时才从军火库内供应给动员单位操作。

日军的操作经验中,对排除十一年式轻机枪的故障已经是写入步兵操典内从连长到射手都要熟习的重大问题。压弹机为开放式结构,无法隔绝沙尘污物入侵枪机,原厂虽然声称让子弹涂油可以改善枪机顺畅,但是润滑油本身也是容易沾黏沙尘的介质,结果是更多杂质干扰枪机运作。同时,枪机因生产工艺问题无法完整负荷6.5公厘步枪弹的膛压,如果使用反倒会使射击不顺,日本陆军为此制造6.5公厘减装弹,补给时还会在弹药盒外打上G的印记(“减装(Gensou)”)特别注记避免混用。且压弹机并没有阻止弹药跳脱的安全设计,在机枪射手作战时,一旦装满弹药的桥夹飞出触发底火,极其容易误杀友军;因此机枪排排长在下令射击姿势和前进时,需特别确定作战环境状态。

因为十一年式轻机枪具有太多问题,从军校、测考单位、实战单位从未给过十一年式轻机枪正面评价,而是在教范中多度修订战术要领及故障排除的各种问题;当1931年日军对下一代轻机枪进行概念探讨时,直接决定以弹夹进弹排除其它选项,显而易见这把机枪为日军基层带来的麻烦远大过枪械工程师的巧思。

使用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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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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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雾社事件交战过程中,日方曾被起事者掳获枪身编号1418及4801的大正十一式轻机枪两挺。[4]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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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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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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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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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Meyer, The Rise and Fall of Imperial Japan. pg.53
  2. ^ 存档副本. [2013-09-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6-13). 
  3. ^ TM-E 30-480 (1945). [2014-02-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1-02). 
  4. ^ 霧社事件誌. 台湾总督府警察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