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克让(522年—595年5月5日),表字弘道。平原郡鬲县(今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人。南梁隐士明僧韶之孙,侍中明山宾之子,梁朝隋朝儒学学者、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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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时有志于学,博览经书史书,善于谈论,精研《三礼》、《论语》,通晓龟策历象。十四岁时,起为湘东王萧绎属下法曹参军。曾在听仪贤堂朱异讲《老子》。仪贤堂旁边有竹子、朱异让明克让以此赋诗。“明克让作诗,最后一句是“非君多爱赏,谁贵此贞心”,朱异非常称赞明克让,把女儿嫁给了他。明克让在梁朝历任司徒祭酒、尚书都官郎中、散骑侍郎,兼国子博士、中书侍郎。557年,梁朝灭亡,明克让入长安北周明帝任命他为麟趾殿学士。随后受位著作上士,转任外史下大夫。调任卫王宇文直友,历任汉东郡太守、南陈郡太守560年周武帝即位,召为露门学士,与太史官参与制定新历。受位仪同三司,累进司调大夫、受爵历城县伯。

581年、隋朝建立,担任太子内舍人,转任率更令,进爵为侯。太子杨勇以老师之礼待他。他和太常牛弘修定礼乐,王朝典故多所裁正。594年,以病退休、加位通直散骑常侍。开皇十四年四月十日(594年5月5日)去世,虚岁七十三,岁在甲寅十月癸亥朔廿三日甲申(594年11月11日)葬于雍州大兴县义善乡洪原里[1]。著有《孝经义疏》1部、《古今帝代记》1卷、《文类》4卷、《续名僧记》卷、文集20卷。

其子明余庆官至司门郎,越王杨侗属下担任国子祭酒。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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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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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震

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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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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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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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史/卷083》,出自李延寿北史
 隋书·卷58》,出自魏徵隋书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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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隋书》卷五十八 列传第二十三
  • 北史》卷八十三 列传第七十一
  1. ^ 1.0 1.1 刘文编著. 《陕西新见隋朝墓志》. 西安: 三秦出版社. 2018.01: 43–45. ISBN 978-7-5518-17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