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慎
杨慎(1488年12月8日—1559年8月8日),字用修,庵号升庵,别号博南山人、滇南戍史,四川新都县(今成都市新都区马家镇升庵村)人,祖籍江西庐陵,明朝官员、作家。为内阁首辅杨廷和之子,正德年间状元,官至翰林院修撰。大礼议事件中,因率领百官在左顺门求世宗改变皇考,而遭贬云南,终老于戍地,一生未获赦免。后追赠光禄少卿,谥号文宪。
杨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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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翰林院修撰 | |
籍贯 | 四川新都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用修,号昇庵,别号博南山人 |
谥号 | 文宪(天启年间追谥) |
出生 | 弘治元年十一月初六日 (1488年12月8日) 京师 |
逝世 | 嘉靖三十八年七月六日 (1559年8月8日 (70岁)) 云南永昌卫 |
配偶 | 黄峨 |
亲属 | 杨春(祖父) 杨廷和(父) 黄氏(母) 黄惠端(阿姨)[1] 余承勋、刘大昌(妹婿)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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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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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成都市新都区仍存有其私家园林升庵桂湖以及杨慎家族墓地,昆明城西山之麓、滇池之畔有升庵祠。杨慎与解缙、徐渭合称“明朝三才子”。
生平
编辑杨慎为湖广提学佥事杨春之孙、吏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杨廷和之子。弘治元年(1488年)生于京师。慎自幼聪颖,十一岁即能作诗。十二岁,写成《古战场文》、《过秦论》,众人皆惊。进京后,写《黄叶诗》,为李东阳所赞赏,让他在自己门下学习。正德二年(1507年)杨慎中式丁卯科四川乡试第三名举人。正德六年(1511年)高中辛未科殿试一甲第一名(状元),赐进士及第,授翰林院修撰,参与修撰《武宗实录》,得到蒋冕、费宏赞赏。
正德十二年(1517年)八月,武宗微行出居庸关,杨慎上疏抗谏,被迫称病还乡。[2][3]
明世宗即位,被召至京师,起用任经筵讲官,并经常讲述《舜典》。[4]嘉靖三年(1524年),“大礼议”爆发,杨慎与王元正等二百多人伏于左顺门,撼门大哭,自言“国家养士百五十年,仗节死义,正在今日。”世宗下令将众人下诏狱廷杖,当场杖死者十六人。十日后,杨慎及给事中刘济、安磐等七人又聚众当廷痛哭,再次遭到廷杖。杨慎、王元正、刘济都被谪戍。[5]
杨慎动身前往戍地云南永昌卫。从前其父廷和当国之时,曾经裁撤锦衣卫冗员,有怀恨在心者趁机埋伏在途中,伺机加害杨慎。杨慎有所准备,处处小心。驰骋万里,到达云南之后,几乎一病不起。[6]
两年后,杨廷和生病,杨慎得以短暂回家探视,其父病愈后又返回永昌。不久,率家奴协助平定寻甸安铨、武定凤朝文叛乱。嘉靖八年(1529年),杨廷和病逝,杨慎获准归葬其父。此后,或暂回四川,或在云南省城,或停留于永昌,在各地均得到地方官员善待。居云南三十馀年。[7]
世宗因大礼议之故,对杨廷和、杨慎父子极其愤恨,常问及杨慎近况,大臣则每每回答杨慎“老病”,世宗才稍觉宽慰。杨慎听闻此事,更加放浪形骸。[8]常纵酒自娱,游历名胜。《乐府纪闻》称他“暇时红粉傅面,作双丫髻插花,令诸妓扶觞游行,了不为愧。”终世宗一世,六次大赦,杨慎终不得还,按明律年满六十岁可以赎身返家,但无人敢受理。杨慎年近七旬时,曾返回泸州短住,不久又被巡抚派四个指挥押解回永昌[9]。
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七月六日,杨慎在戍所逝世,年七十二岁。临终云:“临利不敢先人,见义不敢后身”。慎去世后,当时云南巡抚、右副都御史游居敬命人为其殡殓入棺,还葬故乡新都。[10]明穆宗隆庆初年,追赠光禄寺少卿,明熹宗天启时追谥文宪。[11]
著作
编辑杨慎投荒多暇,书无所不览,“奋志诵读,不出户外”。《明史》称其:“明世记诵之博,著作之富,推慎为第一。诗文外,杂著至一百余种,并行于世。”又善弹琵琶。其最具盛名的长篇弹唱叙史之作为《二十一史弹词》,第三段“说秦汉开场词”的《临江仙》成为《三国演义》第一回开篇词:
“ |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
” |
杨慎主要著作有《滇程记》、《丹铅总录》、《丹铅杂录》、《南诏野史》、《古音猎要》、《全蜀艺文志》、《春秋地名考》[12]及《异鱼图赞》[13]等。
注释
编辑- ^ 《黄淑人墓志铭》:“淑人讳惠端,字庄闺。”
- ^ 《明史·卷一百九十二》:杨慎,字用修,新都人,少师廷和子也。年二十四,举正德六年殿试第一,授翰林修撰。丁继母忧,服阕起故官。十二年八月,武宗微行,始出居庸关,慎抗疏切谏。寻移疾归。
- ^ 《明史·卷一百九十二》:慎幼警敏,十一岁能诗。十二拟作《古战场文》、《过秦论》,长老惊异。入京,赋《黄叶诗》,李东阳见而嗟赏,令受业门下。在翰林时,武宗问钦天监及翰林:“星有注张,又作汪张,是何星也?”众不能对。慎曰:“柳星也。”历举《周礼》、《史记》、《汉书》以复。预修《武宗实录》,事必直书。总裁蒋冕、费宏尽付稿草,俾削定。
- ^ 《明史·卷一百九十二》:世宗嗣位,起充经筵讲官。常讲《舜典》,言:“圣人设赎刑,乃施于小过,俾民自新。若元恶大奸,无可赎之理。”时大榼张锐、于经论死,或言进金银获宥,故及之。
- ^ 《明史·卷一百九十二》:嘉靖三年,帝纳桂萼、张璁言,召为翰林学士。慎偕同列三十六人上言:“臣等与萼辈学术不同,议论亦异。臣等所执者,程颐、朱熹之说也。萼等所执者,冷褒、段犹之余也。今陛下既超擢萼辈,不以臣等言为是,臣等不能与同列,愿赐罢斥。”帝怒,切责,停俸有差。逾月,又偕学士丰熙等疏谏。不得命,偕廷臣伏左顺门力谏。帝震怒,命执首事八人下诏狱。于是慎及检讨王元正等撼门大哭,声彻殿庭。帝益怒,悉下诏狱,廷杖之。阅十日,有言前此朝罢,群臣已散,慎、元正及给事中刘济、安磐、张汉卿、张原,御史王时柯实纠众伏哭。乃再杖七人于廷。慎、元正、济并谪戍,余削籍。慎得云南永昌卫。
- ^ 《明史·卷一百九十二》:先是,廷和当国,尽斥锦衣冒滥官。及是伺诸途,将害慎。慎知而谨备之。至临清始散去。扶病驰万里,惫甚。抵戍所,几不起。
- ^ 《明史·卷一百九十二》:五年闻廷和疾,驰至家。廷和喜,疾愈。还永昌,闻寻甸安铨、武定凤朝文作乱,率僮奴及步卒百余,驰赴木密所与守臣击败贼。八年闻廷和讣,奔告巡抚欧阳重请于朝,获归葬,葬讫复还。自是,或归蜀,或居云南会城,或留戍所,大吏咸善视之。
- ^ 《明史·卷一百九十二》:世宗以议礼故,恶其父子特甚。每问慎作何状,阁臣以老病对,乃稍解。慎闻之,益纵酒自放。
- ^ 《明史·卷一百九十二》:及年七十,还蜀,巡抚遣四指挥逮之还。
- ^ 《明史·卷一百九十二》:嘉靖三十八年七月卒,年七十有二。
- ^ 《明史·卷一百九十二》:隆庆初,赠光禄少卿。天启中,追谥文宪。
- ^ 《明史·卷一百九十二》:明世记诵之博,著作之富,推慎为第一。诗文外,杂著至一百余种,并行于世。……
尝奉使过镇江,谒杨一清,阅所藏书。叩以疑义,一清皆成诵。慎惊异,益肆力古学。既投荒多暇,书无所不览。尝语人曰:“资性不足恃。日新德业,当自学问中来。”故好学穷理,老而弥笃。 - ^ 中华典藏:异鱼图赞. [2021-1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28).
参考文献
编辑- (清)张廷玉,《明史》,中华书局点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