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台湾食用油油品事件
2013年台湾食用油油品事件(又称食用油风暴[1]、黑心油事件[2]),是台湾自2013年10月起发生的一系列食品业者被查获以造假方式生产食用油的事件,因牵连大统长基、富味乡、顶新制油、兴霖食品等多家台湾食品大厂而引发台湾社会大众关注。
日期 | 2013年10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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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中华民国(台湾) |
事件经过
编辑大统首先遭查
编辑- 1970年代,高振利从小油行开始就一直以低价棉籽油混充高级油牟利。[3]
- 大统长基食品厂股份有限公司[4]推出的“大统长基特级橄榄油”,被爆其橄榄油含量不到50%、添加“铜叶绿素”调色、添加低成本葵花油(从葵花籽中提取)及棉籽油(棉花籽提取)混充,却标榜百分之百西班牙进口特级冷压橄榄油制成,强调100%特级橄榄油、“特级初榨橄榄油(Extra virgin olive oil)”等对外销售。彰化县卫生局查扣厂房,发现膏状不明添加物,业者辩称是叶绿素,却提不出证明,彰化地检署与彰化县卫生局食品卫生科,认为业者恐触犯《食品卫生管理法》、《刑法》诈欺罪以及掺伪罪(可处3年徒刑),已要求业者将特级橄榄油等相关产品下架,工厂内负责生产特级橄榄油的生产线也暂停。[5][6]
- 2013年10月16日,董事长高振利因“大统长基特级橄榄油”遭检举不纯于以100万元交保。17日高振利出面向消费者致歉,坦承内部控管不严,但强调添加“铜叶绿素”对人体无害。大统涉嫌欺骗消费者,所谓的特级橄榄油是用部分的橄榄油加上廉价的棉花籽油,再加入铜叶绿素调色,且已经卖了7年之久。彰化卫生局技士许婉贞说,“铜叶绿素是规定只能放在泡泡糖还有食品,油脂是不能使用的。”[7][8]
- 2013年10月25日,离职员工爆料大统的沙茶酱以垃圾食材当原料再加工而成,大统用来自越南和泰国的湿蚕豆代替花生;香菇则用向农民收购丢弃的香菇太空包,用当中的香菇残根代替新鲜香菇;鱼则是使用过期长达20年的冷冻腐鱼[9]。
- 2013年10月25日,彰化地检署起诉大统长基公司依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及涉及刑法诈欺取财等罪嫌起诉董事长高振利,彰化县政府则在隔日开出18亿5千万的行政裁处书[10]。
- 2013年10月28日,彰化县府财政局追查大统关系企业大联制酒厂产品,旗下11品项都以食用酒精配制,标示不实开罚新台币550万元,并要求下架回收[11]。
- 2013年11月1日,大统长基公司以帐户现金1230万元及12笔土地市价约10多亿元提出赔偿计画,彰化县府进一步展开监管及解冻作业[12]。
多家厂商牵连
编辑顶新对大统混油不知情却遭牵连
编辑- 2013年11月3日,顶新国际集团旗下的顶新制油屏东厂因查出含有大统长基问题油品而下架21项橄榄油、葡萄籽油等调合油产品,并拟处罚最高新台币1500万元[13]。由于针对近来发生食品安全风暴,魏应交及魏应充曾多次出面指出,食品绝对是个“良心”事业,呼吁业界要秉持“修合无人见、存心有天知”理念,而顶新(非屏东厂)先前都向卫生福利部切结保证油品,但3日起顶新却陷入食油风暴,被质疑自大统被踢爆掺加铜叶绿素等假油事件后,隐瞒全民19天,因而重创企业形象[14]。
- 2013年11月4日,顶新国际集团旗下的德克士炸鸡店被揭发使用顶新油品[15]。
- 2013年11月5日,针对产品使用到大统长基问题油品原料,味全董事长魏应充开记者会道歉,并成立新台币5,000万元的消费者准备金信托帐户,以及请辞台湾食品良好作业规范发展协会(食品GMP协会)理事长一职[16][17]。
- 2019年6月28日 二审智财法院认定被告顶新屏东厂厂长曾启明及课长陈聪笔等人,并不是知悉原料油有问题仍购买,改判无罪定谳[18]。
- 2019年11月27日,彰化地院判决,认为顶新对大统长基所出售油品混油并不知情,大统长基应赔偿顶新7725万馀元,赔偿味全公司6659万多元。对此顶新公司表示,本案真相虽已还原,但许多误解已难以澄清。[19]。
富味乡表示24支调合油产品中含有精炼棉籽油
编辑- 2013年11月19日富味乡油品事件开庭,负责人承认24支调合油品含有精炼棉籽油。
- 2014年6月6日 富味乡生产的调合芝麻香油中加入产品标签上没写的棉籽油,检方认为富味乡所为属于标示不实,未涉诈欺罪,不起诉处分。 [20][21]
撤销公文事件
编辑2013年10月30日,卫生福利部召开食安小组会议。10月30日傍晚,卫生福利部发出公文,要求各地方政府将37项脂肪酸检验不完全符合的油品全数下架。但当日稍晚卫福部又撤销该公文,表示是要地方卫生局再查源头和工厂,而不是要求将油品下架。10月31日,行政院长江宜桦称此为“误发公函”。同日卫福部将食药署区管中心主任潘志宽和北区副主任许景鑫调离原主管职做为惩处。[22]
11月4日,立法委员林淑芬爆料,10月30日卫福部长邱文达指示下架,后来有油厂老板打电话给卫福部次长许铭能施压,才撤销下架的公文,并将此定调为乌龙事件,潘志宽与许景鑫两人仅是代罪羔羊,对此邱文达否认。11月5日林淑芬再爆料,是卫福部一位“高主任”向卫福部高层献策撤销原公文,并将事件定调为误缮公文。11月5日卫福部次长许铭能否认卫福部有“高主任”,但11月6日许铭能承认的确是有一位“高参事”(高宗贤)建议撤销公文。[23]
结果
编辑2014年6月6日,台湾彰化地方法院检察署对于富味乡棉籽油调合油品事件,认定富味乡未构成诈欺、虚伪标示产品品质,亦无搀伪假冒之嫌,对富味乡行不起诉处分。 富味乡考量台湾民众对含有精炼棉籽油产品的疑虑,尽管棉籽油食用安全性无虞,富味乡已在2013年10月底承诺不在台湾市场贩售含有精炼棉籽油之产品。案内下架回收之含有精炼棉籽油产品,以及厂内库存之棉籽油,全数销往海外,或贩售给合法之废弃食用油回收厂商,并提供相关出口证明文件予新北市卫生局。
彰化检方侦办此案时,财政部中区国税局同步清查大统的逃漏税行为;已查出大统逃漏营业税新台币2200万元、逃漏营利事业所得税约新台币1亿多元,加上罚锾后共计新台币1亿5700百多万元[24]。
2014年7月24日,智慧财产法院判决:高振利触犯《中华民国刑法》“商品虚伪标示罪”、“诈欺取财罪”等罪,同时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应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2年;另外,大统应缴纳罚金新台币3800万元定谳[25]。
2014年9月22日,环保署长魏国彦表示,大统长基公司2013年10月因食用油品混搀棉籽油及违法添加铜叶绿素,引爆国内油安问题,当时共有约140万瓶油品遭没入销毁;大统长基公司问题油品共有2680公吨作为生质柴油(B2合成燃料)、39公吨作为马路标线用料及机械润滑油。[26]
影响
编辑中国大陆
编辑福建厦门口岸在2013年曾经进口大统长基食品公司食用植物油3批共40363公斤,包括大统金橄榄葡萄籽油、大统金调和特级胡麻油、大统金橄榄葵花油、大统金初榨橄榄油和大统胡麻油。进口后的食用油在厦门市进行销售。福建检验检疫局督促进口商将这批食用油召回封存。截至10月31日召回20吨。[27]大统公司食用油的中国经销商在食用油事件中蒙受了库存压力和经济、名誉损失,向大统长基食品公司索赔526万元新台币[28]。
针对食用油可能会导致健康伤害问题。台湾记者陈立宏在电视谈话节目中提出,应该将其全部销往中国,帮中国人节育[29]。
美国
编辑纽约法拉盛华人超市将所进的相关食用油下架。相关负责人士表示,由于受波及的产品销量并不好,进货不多。加上此前台湾品牌的方便面和瓜子曾经出现过问题。食用油事件可能让纽约华人对相关品牌再度失去信心[30]。
政府官方资讯
编辑判刑定谳
编辑2013年10月16日,大统混油事件爆发。2014年7月24日刑事部分二审定谳,大统公司负责人高振利判刑12年。[31]2017年4月27日,智慧财产法院审理味全油品案,二审宣判味全公司负责人魏应充判刑2年定谳。[32]
参考资料
编辑- ^ 彭慧明. 食品業的歪風 - 新聞極短評 - udn城市. city.udn.com. 联合报(收录于联合新闻网). 2013-11-06 [2019-04-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9) (中文(繁体)).
- ^ 综合报导. 黑心油毀信譽 頂新魏家空前危機. 华视新闻. 2013-11-06 [2013-11-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09) (中文(繁体)).
- ^ 起底小店起家 一路“混”到油王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苹果日报,201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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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橄榄油疑不纯 扣千瓶大统油品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吴哲豪,中央通讯社 CNA NEWS,2013-10-16
- ^ 大统橄榄油出包!掺铜叶绿素染色剂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钜亨网,2013-10-17
- ^ 橄榄油加“铜叶绿素” 大统董座高振利卖7年才道歉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东森新闻ETtoday,2013-10-17
- ^ “铜”叶绿素遇高温恐伤肝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壹电视,2013-11-7
- ^ 许依晨. 大統再爆 霉菇、腐魚製沙茶醬. 台北: 联合晚报. 2013-10-25 [2014-10-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0-16) (中文(繁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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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联11款酒不实 开罚550万元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央社,2013年10月28日
- ^ 大统提赔偿 现金土地10多亿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央社,201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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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混油损商誉 考验顶新危机处理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央社,2013年11月4日
- ^ TVBS直擊! 德克士用頂新「屏東廠」炸油. [2013-11-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1-05).
- ^ 魏应充:设5千万消费者准备金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央社,2013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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