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聚会/2007年香港新界北第一次聚会

Cullets在话题“对聚会的意见”中的最新留言:17年前
N/a

2007年香港新界北第一次聚会

未定

2007年新界北第一次聚会是香港维基社群首次举行的地区聚会,目的是希望维基能深入社区,加强当区维基人的联系,并促进彼此之间团结。是次聚会的目标是希望能接触大埔、粉岭、上水及元朗地区的维基人,但同时欢迎其他地区的维基人到来参与

是次聚会并不设既定主题或讨论事项,在15分钟的“破冰环节”,让大家互相认识过后,各位可就香港维基社群的各类问题发表您的意见,并将之向有关方面反映,促请改善。

声明

编辑

由于是次聚会引起过大争议,故将押后举行,各位暂时无须理会以下内容。--TYC 2007年8月2日 (四) 16:50 (UTC)回复

聚会详情

编辑
 
太和邨麦当劳
日期:2007年8月3日(星期五)
时间:晚上8时30分至10时(UTC+8)
地点:太和邨麦当劳
筹办人:TYC

太和邨邻近太和火车站及太和巴士总站,除乘搭九广东铁外,各位亦可选乘以下巴士线前往。

  • 64K:元朗大马路、锦田(锦上路)、锦上路西铁站、八乡、林村
  • 73、73A:天平邨、联和墟、祥华邨、华明邨、大窝西支路沿线
  • 71K:广福邨、富善邨、富亨邨、大埔中心(大元邨)
  • 广福邨可选乘70、73或73A往上水方向之巴士前往;运头塘邨可选乘70/74A或九广东铁到太和。

各位维基人在见字后,欢迎在下面报名处签名参加,多谢各位!

报名

编辑

对聚会的意见

编辑

如各参加者对是次聚会的内容、形式等事项有任何意见,欢迎在此提出,谢谢!--TYC 2007年7月20日 (五) 04:21 (UTC)回复

地点问题

编辑
  1. 我觉得太和麦当劳会比大埔中心好。太和麦当劳就在太和火车站旁,但前往大埔中心的话,无论前往大埔墟站或太和站均需驳脚。Ccs 2007年7月30日 (一) 12:05 (UTC)回复

分区问题

编辑
  1. “新界北”?我还以为是指上粉沙打区呢,原来是在大埔……元朗、北区和大埔是“新界北”,那么沙田、屯门、葵青、荃湾、西贡是“新界南”吗?—→NthgdTalk 2007年7月30日 (一) 06:15 (UTC)回复
  2. (-)反对 ︰按香港警察的分区法分区?!建议分为新界东和新界西,需知两地之间相隔一,交通颇为不便,而且就算系都唔好去太和啦,冇乜人识,建议去返市中心。屯门人Azurino唔系食嘢唔做嘢吹水唔抹咀 2007年7月30日 (一) 03:19 (UTC)回复
  3. 再加︰分区有问题。有乜理由跟警察分区用南北架?地理上屯门系北㖞,但系屯门去大埔远定系出九龙远呀?
    我地系一架去大埔嘅巴士都冇啰我想讲..系成个屯门..天水围都系得一条线..时间完全唔岩!Azurino唔系食嘢唔做嘢吹水唔抹咀 2007年8月1日 (三) 04:35 (UTC)回复
  4. (-)反对,小弟也算是作为巴士迷之一,对香港交通(不仅是巴士)的知识也有涉猎吧;根据小弟的有限知识(当然不及User:TYC兄经如此深刻思考后决定在位于“新界北”的大埔举行聚会如此博识香港交通)所推断,真正新界北的居民,通常会在粉岭上水等地聚脚,因为上粉沙打既有火车巴士(十分方便),又有粉岭公路连接新界西的元朗天水围,但是作为开办是次聚会的发起人User:TYC却选择在位于大埔太和的麦当劳举行聚会,依小弟愚见,这地方真可称得上是“三头唔到岸”:上粉沙打的维基人大部份只可靠东铁到达(然而上粉沙打因为火车站通常位于该社区的边缘兴建,因此有时巴士更方便)、另类居住在市区的维基人却又要花时间进入新界(因为本来的定聚一路都是在市区举行)、而新界西(屯门元朗天水围)的维基人呢?他们怎么办?元朗天水围(新界西北)的维基人们只能是靠一条九巴64K号线才能进入大埔太和参加是次仅因靠近火车站、却是“四不像”的地方所举办的聚会,要么便是乘坐西铁巴士进入市区后再转车前往位于太和的聚会地点!User:TYC未免太以自我为中心、这也未免太不方便和太不确切顾虑居住在香港各地的维基人了吧?—dbslikacheung 2007年8月1日 (三) 08:09 (UTC)回复
  5. (!)意见:“新界北”原于20世纪初期理民府将新界分为南北两约,“新界北约”大致等同于北区、大埔区、沙田区、元朗区及屯门区五区。现时政府已因应实际情况,弃用南北而改用新界东新界西来将新界分区。实际上,从交通的方便程度来看,新界东、新界西两区内的联系,远比新界南、新界北两区为好。因此往后的区域性聚会(十八区定期聚会与全港性大型聚会之间),应考虑使用新界东、新界西的分类方式。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8月1日 (三) 09:37 (UTC)回复

反对没有经过咨询的聚会

编辑
  • (-)反对:直至今天,我仍没有收到有关此聚会的邀请模板。是我不受欢迎筹办人欢迎?或是大家已一早知我8月3日不在香港,所以索性不邀请了?我为此闷闷不乐。
    维基媒体是开放的,维基社群聚会亦是开放的。聚会的目标可以是某区的维基人,可以轮流在各区巡回举办,亦可以是各区维基人小形式的简单餐会或茶会,但绝对不会可以对参加者有任何先决条件,或者要‘在以上的问题有任何一项答“有”的话’才能获邀参加聚会。维基社群不能为单一人操控,亦不是意见相合才能加入、意见相左的就要排挤。维基社群需要的是多元化的声音,不同阶层的意见
    维基社群聚会不是筹办人自己设酒席、宴亲朋,日期、时间和地点私下定了。筹办人的角色只是收集不同意见,再为意见中归纳出共识,之后是去订场约期等,不是一开始就为聚会形式开出前提。因此,是次聚会不能算做维基聚会。—encyclopedist (对话页) 2007年7月31日 (二) 18:54 (UTC)回复
  • (-)反对:理据大致同上,而且我对欢迎模版的初版排外的成分,深感不满。也正是欢迎模版所示之非黑即白的狭隘思维,令雨顿生愚见,是次聚会不应冠以维基人聚会之名。--  D. G.    JéRRy    ~    雨雨   2007年7月31日 (二) 19:02 (UTC)回复
  • (-)反对:你的聚会看来只是你自己私人聚会,不是给全港的维基人。--W.F. Siu 2007年8月1日 (三) 04:11 (UTC)回复
  • 请问一下以前的聚会不深入社区吗? 如你那样说,似乎不只是新界北的人才有那样的需要呢? ?_?— 2007年8月1日 (三) 04:19 (UTC)回复
  • (-)强烈反对:理据和上面的一样,不过我更强调一件事,维基百科是大众的,可是这次聚会的“主办人”(正确点,任何聚会都是大家的事,没有所谓“主办人”)TYC居然提出对参与者有条件的聚会,而且在模版上更贴出些有文革意味,非黑即白的话;即使经修正后,仍有浓厚排外的意味。想问“主办人”,假如我是一个完全不符合你模版所列条件的维基人,你会否接纳我赴会? 而且,你这样没经咨询的聚会,根本不是正当维基人的聚会,只是私人的小聚,如果“主办人”想私下举行,这是随他的便;如果是要冠以香港维基人聚会之名,甚至用以继承香港维基社群聚会的,那样就非经社群咨询不可。 
    回应的问题,‘如你那样说,似乎不只是新界北的人才有那样的需要呢?’, 这是事实,也不是只有新界北才有需要的。“主办人”的行为很易令人想到阶级斗争,想到要把新界北维基人独立于香港维基社群外。
    题外话,再回应深入社区的问题,“主办人”的选址,有些“两头不到岸”的感觉,即使真正在新界北的维基人也不能方便的抵达;而这做法只会显得“主办人”无法深入社区,对加强新界北维基人的凝聚力完全没有帮助。说穿了,这是没有经社群咨询的结果。总括而言“主办人”没经社群的行为是不能令人接受;难听点说,“主办人”只是为了满足个人欲望而安排这个聚会,没有诚意可言。 --黑武士仲尼 2007年8月1日 (三) 04:46 (UTC),在2007年8月1日 (三) 05:01 (UTC)补充回复
  • (-)反对:首先,我很多谢TYC兄邀请我这个新界南的维基人出席是次聚会。不过,筹备聚会的过程真的要那么仓促吗?这次聚会显然是没有经过充份的咨询,事前根本没有太多维基人(即使是新界北的维基人)支持,这样的聚会相信只会有极少人(甚至只有TYC兄一位)出席。那么这种小圈子聚会还能够深化维基人彼此间的关系吗?再者,有部份维基人在8月3日应该身处台湾参加Wikimania 2007,在这天举办聚会是否剥削了他们出席是次聚会的权利呢?
    至于选址方面,为何不选择交通更方便的上水呢?虽然天水围和大埔同属新界北,但据我所知从天水围前往大埔的直接路线就只有繁忙时间的265S线。至于上水,大埔居民可乘东铁前往,粉岭居民可步行前往,元朗(包括锦田八乡、青山公路沿线、天水围)往上水的交通公具更是非常多元化,包括多条巴士和小巴路线。传统来说,屯门也算是新界北的,可是屯门并没有任何巴士、小巴路线直接前往大埔,但是有前往上水的小巴线44和巴士线261。如果这次聚会要顾及新界东北和西北的维基人,上水比大埔更能达到这个目的。拉叔(留言~) 2007年8月1日 (三) 04:48 (UTC)回复
  • (-)反对,同意以上几位,而且直至今时今日,小弟我从来没有收到过任何有关的欢迎讯息,我想请问,是不是小弟我不受是次聚会欢迎呢?还是因为小弟是居住在市区之过?况且就这聚会举办地点方面,小弟已在上面表达了不同意的意见。再者,小弟翻查历次本港聚会的筹办或总结页面中,没有一个像是这次特别的“新界北地区聚会”这般,特别表明“筹办人TYC”,这不就好像是在说这次聚会是属于“‘您’”TYC一个人的?这样未经广泛在港维基人的谘询而草率举办的地区聚会,小弟对此表示不满。另外,看来“筹办人TYC”一直想赶快在8月3日便举行是次区聚,不知原因何在?我完全不相信TYC会不知道该天为2007年维基媒体国际会议的日子吧?就正如拉叔兄所言,“在这天举办聚会是否剥削了他们出席是次聚会的权利呢?”;究竟该次聚会之“筹办人TYC”在筹备举办是次聚会前有否经过深思熟虑?更甚者…会否是TYC特意知道当天举行2007年维基媒体国际会议、部份香港维基人会离开香港参加出席在台北的会议,而因此特地选择赶快在那天筹办聚会?这次的聚会筹办,漏洞与疏忽之地方众多,确实令人想入非非。—dbslikacheung 2007年8月1日 (三) 09:37 (UTC)回复
    • 还有个问题,就是筹办人TYC在弄那个“欢迎模板”开始的时候,竟然说出这一些字句来 (4749740)

* 自已居于新界,没空/没钱/没心机/没精神参与在九龙(甚至台湾)举行的香港维基人聚会?

还要被邀请的人回答“有”才“诚邀其出席”。小弟在此表示极大的质疑:究竟那些将到台湾去出席mania'07的人有甚么错了,要被是次地区聚会筹办人用如此字句侮辱亵渎参加人对维基媒体国际会议的热诚?这就好像是台北举办mania'07的会议是妨碍了新界北重大的区聚一样?况且还要选择如此巧合的时间举办聚会,和台北的会议(及其从香港有能力出席的维基人出席者)“分两边厢”?这真是耐人寻味呢。—dbslikacheung 2007年8月1日 (三) 10:11 (UTC)回复

  • (-)反对,虽然不是新界维基人,请容我说句话。怎么不先好好谘询一下,来决定时间及地点? 如今让将出席mania的维基人没法出席,另一方面,新界北其他地区的维基人又要舟车劳顿到大埔。这次聚会应该喊停,让更多新界区维基人好好商量后,才再举行吧!—Matthaeus 2007年8月1日 (三) 13:00 (UTC)回复
  • (-)反对随便的便开一个聚会。没错,有合适的聚会给各维基人参加、作联谊之用是一件好是。但也不是要一个有勇无谋的人突然说要弄一个聚会。日期、时间、地点,这几项东西由谁选出的?是没有人选出的。也不是,是从来没有选举,只是所谓的筹办人私自定了的。根本没有问过其他维基人(甚至是香港新界北的维基人)。我相信其他有去过聚会的维基人也知道聚会不是一个无中生有的魔术,能突然变出一个聚会的;聚会是一众维基人大家互相讨论好而一步一步的实现,不是有人站出来说要在某在某地举行“聚会”的。 --Βικέντιος×Vincent×瘟神×やくびょうがみ 2007年8月1日 (三) 13:12 (UTC)回复
  • (!)意见,我觉得TYC君所安排的时间不合适,因为8月3日应该有不少香港维基人去了台湾,这样的做法会对身在台湾的朋友不公平。再者是这次的聚会没有经过任何咨询就直接开始接受报名,这样的安排不太恰当,而这次是否为香港维基媒体的正式的聚会亦是一个疑问,眼看上来好像是私人聚会。所以我觉得这次“香港新界北第一次聚会”不应该使用维基媒体资源邀请,应用talk page或私人的形式进行。另外本页亦应该删除或移动,怎样说亦不应该用维基媒体资源公器私用。--すぐる@武蔵×桂言葉 2007年8月2日 (四) 03:18 (UTC)回复

对是次聚会持中立意见

编辑
  • (=)中立,聚会应该是经过讨论去决定时间地点,而不是先决定时间地点才讨论...^^" 维基本身希望做到的是得到社群的共识,如果可以,先讨论出有共识的时间地点再举行也不迟丫—妙诗人 Happy Musician(来聊聊天~) 2007年8月1日 (三) 09:06 (UTC)回复
  • (=)中立,TYC或者用词上出现一些问题,但事实上TYC是否有如此意思?我更不认同部分人引入“阶级斗争”等用词。地点方面,我不反对再讨论,事实上整个新界也太大了。上面部分主导派人士也不见得很有诚意去“深入社区”吧?如果筹办人有心排外,他大可以写“只限新界地区”等字眼。我认为他只是过份以自己的地区为中心,但有些人说“只是为了满足个人欲望而安排这个聚会,没有诚意可言。”,则令我不禁感觉有点偷换概念,令人心寒。仁心文术 2007年8月1日 (三) 09:28 (UTC)回复
  • (=)中立,意见大致同妙诗人。我不全盘否定活动发起者的心思,但作为一个各位维基人可以参予的活动,时间地点应是由讨论得出来的共识而非一个人的决定。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8月1日 (三) 09:30 (UTC)回复
  • (=)中立,其实聚会原意是好的。只是时间错误而已--Mungs 2007年8月1日 (三) 09:43 (UTC)回复
  • (=)中立讨论是好,但是甚么也要有了结,否则我们就像土库曼人没有首脑,大家也不愿服从对方,这就是无意识的纠缠了。其实聚会与讨论没甚么不好,只是不好让人独厚某族群的感觉。USER:哲里
  • (=)中立:先不论主办者的居心,但他面对一连串的质询,到今天连一句回应都没有。而安排上的失当,亦令不少人失望。很明显在危机管理上要好好改善一下。—华德禹@职场新手我会做好呢份工? 2007年8月1日 (三) 14:17 (UTC)回复
  • (=)中立:我的想法和仁心文术差不多。上面一些人的言论似乎太过偏激,用“小圈子聚会”、“排外”等字眼不禁令人觉得有些人对TYC的言论过份联想。P.S. 刚刚看不见TYC已有回应,抱歉—#hikari 2007年8月3日 (五) 06:35 (UTC)回复

主题

编辑

聚会形式

编辑

其他意见

编辑

似乎日子方面大家那天都不行,建议先讨论日期。另提议先对住在新界北及附近地区的维基人进行邀请,印象中Chanueting费儿Henry W. Y. SiuUser:石添小草几位都居于新界。此外可查看Category:北区维基人Category:元朗区维基人Category:大埔区维基人这些分类。Stewart~恶龙 2007年7月25日 (三) 13:51 (UTC)回复

未能出席,预祝成功

编辑
  1. 未能出席,预祝成功!-- Billy 香港人的讨论贡献 2007年7月21日 (六) 01:29 (UTC)回复
  2. 届时应该身在台湾出席年会活动,故未能出席,请见谅。Stewart~恶龙 2007年7月21日 (六) 03:45 (UTC)回复
  3. 我那时不在香港了—华德禹@部落格作者(接待处) 2007年7月21日 (六) 14:03 (UTC)回复
  4. 未能出席,预祝成功。—J.Wong 2007年7月29日 (日) 09:15 (UTC)回复
  5. 工作在身,未能出席,预祝聚会成功。—Victor 2007年7月29日 (日) 15:35 (UTC)回复
  6. 未能出席,地点同日期再加时间唔夹。—Ronnyroy 2007年7月29日 (日) 17:22 (UTC)回复
  7. 虽然很近,但那时应该还未下班。预祝聚会成功! —#hikari 2007年7月30日 (一) 01:12 (UTC)回复
  8. 我家住屯门,出九龙好似快过去大埔...Azurino唔系食嘢唔做嘢吹水唔抹咀 2007年7月30日 (一) 03:16 (UTC)回复
  9. 有事在身,未能出席,预祝活动成功!—→NthgdTalk 2007年7月30日 (一) 06:15 (UTC)回复
  10. 没钱出街=_="" 拉叔(留言~) 2007年8月1日 (三) 05:31 (UTC)回复
  11. 我会在台湾了 :(仁心文术 2007年8月1日 (三) 09:38 (UTC)回复
  12. 有分身才算吧--Mungs 2007年8月1日 (三) 09:42 (UTC)回复
  13. 既然筹办人User:TYC要这么紧急草率在8月3日举办聚会,真是好巧合的,小弟将参加mania'07,非常对不起,未克出席,这样就预祝你会成功举办,不会太少人出席吧。—dbslikacheung 2007年8月1日 (三) 09:45 (UTC)回复
  14. 祝贺成立,立场(=)中立。-我爱黑涩会上课啦! (美眉来找我吧!) 2007年8月1日 (三) 12:35 (UTC)回复
  15. 预算不足,未能达此地,惟预祝成功--维基军队63749号队员--刘参阳骤雨预备准士官 (考文垂支队) 2007年8月2日 (四) 17:14 (UTC)回复

邀请用模板

编辑

名称:{{2007 NT North Meetup 1 Invite}}

聚会/2007年香港新界北第一次聚会

相信各位已参与了维基一段日子,在这一段时间中,“您”的心里有否曾遇到以下的问题:

  • 要隔著电脑来跟其他维基人沟通,但又有感虚无缥缈,有如“隔山买牛”?
  • 自己居于新界,没空/没钱/没心机/没精神参与在多于九龙举行的香港维基人聚会?
  • 自已很想认识其他住在新界的维基人?
  • 自己很想把维基百科推广出去,但又从来没有勇气说:“自己有份参与这一有意义的工作”?


如果你在以上的问题有任何一项答“有”的话,在此诚邀阁下报名参与一个属于“”的维基聚会:

 
  • 日期:2007年8月3日(星期五)
  • 时间:晚上8时20分
  • 地点:大埔太和邨麦当劳(见图)

在会上,你可以跟同住新界北的“隔离邻舍”以及其他来自不同地区的维基人见面,又可表达“”对维基的心得和意见,论尽天下事。欢迎住在新界北及其他香港各区,甚至外地的维基人踊跃支持、积极参与,为维基各项计划给些意见!多谢各位!

筹办人:维基人TYC

邀请你的维基人是:~~~敬约
~~~~~


使用方法

编辑

参见

编辑
返回到项目页面“聚會/2007年香港新界北第一次聚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