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聚會/2007年香港新界北第一次聚會

Cullets在话题“對聚會的意見”中的最新留言:17年前
N/a

2007年香港新界北第一次聚會

未定

2007年新界北第一次聚會是香港維基社群首次舉行的地區聚會,目的是希望維基能深入社區,加強當區維基人的聯系,並促進彼此之間團結。是次聚會的目標是希望能接觸大埔、粉嶺、上水及元朗地區的維基人,但同時歡迎其他地區的維基人到來參與

是次聚會並不設既定主題或討論事項,在15分鐘的「破冰環節」,讓大家互相認識過後,各位可就香港維基社群的各類問題發表您的意見,並將之向有關方面反映,促請改善。

聲明

编辑

由於是次聚會引起過大爭議,故將押後舉行,各位暫時無須理會以下內容。--TYC 2007年8月2日 (四) 16:50 (UTC)回复

聚會詳情

编辑
 
太和邨麥當勞
日期:2007年8月3日(星期五)
時間:晚上8時30分至10時(UTC+8)
地點:太和邨麥當勞
籌辦人:TYC

太和邨鄰近太和火車站及太和巴士總站,除乘搭九廣東鐵外,各位亦可選乘以下巴士線前往。

  • 64K:元朗大馬路、錦田(錦上路)、錦上路西鐵站、八鄉、林村
  • 73、73A:天平邨、聯和墟、祥華邨、華明邨、大窩西支路沿線
  • 71K:廣福邨、富善邨、富亨邨、大埔中心(大元邨)
  • 廣福邨可選乘70、73或73A往上水方向之巴士前往;運頭塘邨可選乘70/74A或九廣東鐵到太和。

各位維基人在見字後,歡迎在下面報名處簽名參加,多謝各位!

報名

编辑

對聚會的意見

编辑

如各參加者對是次聚會的內容、形式等事項有任何意見,歡迎在此提出,謝謝!--TYC 2007年7月20日 (五) 04:21 (UTC)回复

地點問題

编辑
  1. 我覺得太和麥當勞會比大埔中心好。太和麥當勞就在太和火車站旁,但前往大埔中心的話,無論前往大埔墟站或太和站均需駁腳。Ccs 2007年7月30日 (一) 12:05 (UTC)回复

分區問題

编辑
  1. 「新界北」?我還以為是指上粉沙打區呢,原來是在大埔……元朗、北區和大埔是「新界北」,那麼沙田、屯門、葵青、荃灣、西貢是「新界南」嗎?—→NthgdTalk 2007年7月30日 (一) 06:15 (UTC)回复
  2. (-)反对 ︰按香港警察的分區法分區?!建議分為新界東和新界西,需知两地之間相隔一,交通頗為不便,而且就算係都唔好去太和啦,冇乜人識,建議去返市中心。屯門人Azurino唔係食嘢唔做嘢吹水唔抹咀 2007年7月30日 (一) 03:19 (UTC)回复
  3. 再加︰分區有問題。有乜理由跟警察分區用南北架?地理上屯門係北喎,但係屯門去大埔遠定係出九龍遠呀?
    我地係一架去大埔嘅巴士都冇囉我想講..係成個屯門..天水圍都係得一條線..時間完全唔岩!Azurino唔係食嘢唔做嘢吹水唔抹咀 2007年8月1日 (三) 04:35 (UTC)回复
  4. (-)反对,小弟也算是作為巴士迷之一,對香港交通(不僅是巴士)的知識也有涉獵吧;根據小弟的有限知識(當然不及User:TYC兄經如此深刻思考後決定在位於「新界北」的大埔舉行聚會如此博識香港交通)所推斷,真正新界北的居民,通常會在粉嶺上水等地聚腳,因為上粉沙打既有火車巴士(十分方便),又有粉嶺公路連接新界西的元朗天水圍,但是作為開辦是次聚會的發起人User:TYC卻選擇在位於大埔太和的麥當勞舉行聚會,依小弟愚見,這地方真可稱得上是「三頭唔到岸」:上粉沙打的維基人大部份只可靠東鐵到達(然而上粉沙打因為火車站通常位於該社區的邊緣興建,因此有時巴士更方便)、另類居住在市區的維基人卻又要花時間進入新界(因為本來的定聚一路都是在市區舉行)、而新界西(屯門元朗天水圍)的維基人呢?他們怎麼辦?元朗天水圍(新界西北)的維基人們只能是靠一條九巴64K號線才能進入大埔太和參加是次僅因靠近火車站、卻是「四不像」的地方所舉辦的聚會,要麼便是乘坐西鐵巴士進入市區後再轉車前往位於太和的聚會地點!User:TYC未免太以自我為中心、這也未免太不方便和太不確切顧慮居住在香港各地的維基人了吧?—dbslikacheung 2007年8月1日 (三) 08:09 (UTC)回复
  5. (!)意見:「新界北」原於20世紀初期理民府將新界分為南北兩約,「新界北約」大致等同於北區、大埔區、沙田區、元朗區及屯門區五區。現時政府已因應實際情況,棄用南北而改用新界東新界西來將新界分區。實際上,從交通的方便程度來看,新界東、新界西兩區內的聯繫,遠比新界南、新界北兩區為好。因此往後的區域性聚會(十八區定期聚會與全港性大型聚會之間),應考慮使用新界東、新界西的分類方式。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8月1日 (三) 09:37 (UTC)回复

反對沒有經過咨詢的聚會

编辑
  • (-)反对:直至今天,我仍沒有收到有關此聚會的邀請模板。是我不受歡迎籌辦人歡迎?或是大家已一早知我8月3日不在香港,所以索性不邀請了?我為此悶悶不樂。
    維基媒體是開放的,維基社群聚會亦是開放的。聚會的目標可以是某區的維基人,可以輪流在各區巡迴舉辦,亦可以是各區維基人小形式的簡單餐會或茶會,但絕對不會可以對參加者有任何先決條件,或者要『在以上的問題有任何一項答「有」的話』才能獲邀參加聚會。維基社群不能為單一人操控,亦不是意見相合才能加入、意見相左的就要排擠。維基社群需要的是多元化的聲音,不同階層的意見
    維基社群聚會不是籌辦人自己設酒席、宴親朋,日期、時間和地點私下定了。籌辦人的角色只是收集不同意見,再為意見中歸納出共識,之後是去訂場約期等,不是一開始就為聚會形式開出前提。因此,是次聚會不能算做維基聚會。—encyclopedist (對話頁) 2007年7月31日 (二) 18:54 (UTC)回复
  • (-)反对:理據大致同上,而且我對歡迎模版的初版排外的成分,深感不滿。也正是歡迎模版所示之非黑即白的狹隘思維,令雨頓生愚見,是次聚會不應冠以維基人聚會之名。--  D. G.    JéRRy    ~    雨雨   2007年7月31日 (二) 19:02 (UTC)回复
  • (-)反对:你的聚會看來只是你自己私人聚會,不是給全港的維基人。--W.F. Siu 2007年8月1日 (三) 04:11 (UTC)回复
  • 請問一下以前的聚會不深入社區嗎? 如你那樣說,似乎不只是新界北的人才有那樣的需要呢? ?_?— 2007年8月1日 (三) 04:19 (UTC)回复
  • (-)強烈反对:理據和上面的一樣,不過我更強調一件事,維基百科是大眾的,可是這次聚會的「主辦人」(正確點,任何聚會都是大家的事,沒有所謂「主辦人」)TYC居然提出對參與者有條件的聚會,而且在模版上更貼出些有文革意味,非黑即白的話;即使經修正後,仍有濃厚排外的意味。想問「主辦人」,假如我是一個完全不符合你模版所列條件的維基人,你會否接納我赴會? 而且,你這樣沒經咨詢的聚會,根本不是正當維基人的聚會,只是私人的小聚,如果「主辦人」想私下舉行,這是隨他的便;如果是要冠以香港維基人聚會之名,甚至用以繼承香港維基社群聚會的,那樣就非經社群咨詢不可。 
    回應的問題,『如你那樣說,似乎不只是新界北的人才有那樣的需要呢?』, 這是事實,也不是只有新界北才有需要的。「主辦人」的行為很易令人想到階級鬥爭,想到要把新界北維基人獨立於香港維基社群外。
    題外話,再回應深入社區的問題,「主辦人」的選址,有些「兩頭不到岸」的感覺,即使真正在新界北的維基人也不能方便的抵達;而這做法只會顯得「主辦人」無法深入社區,對加強新界北維基人的凝聚力完全沒有幫助。說穿了,這是沒有經社群咨詢的結果。總括而言「主辦人」沒經社群的行為是不能令人接受;難聽點說,「主辦人」只是為了滿足個人慾望而安排這個聚會,沒有誠意可言。 --黑武士仲尼 2007年8月1日 (三) 04:46 (UTC),在2007年8月1日 (三) 05:01 (UTC)補充回复
  • (-)反对:首先,我很多謝TYC兄邀請我這個新界南的維基人出席是次聚會。不過,籌備聚會的過程真的要那麼倉促嗎?這次聚會顯然是沒有經過充份的咨詢,事前根本沒有太多維基人(即使是新界北的維基人)支持,這樣的聚會相信只會有極少人(甚至只有TYC兄一位)出席。那麼這種小圈子聚會還能夠深化維基人彼此間的關係嗎?再者,有部份維基人在8月3日應該身處台灣參加Wikimania 2007,在這天舉辦聚會是否剝削了他們出席是次聚會的權利呢?
    至於選址方面,為何不選擇交通更方便的上水呢?雖然天水圍和大埔同屬新界北,但據我所知從天水圍前往大埔的直接路線就只有繁忙時間的265S線。至於上水,大埔居民可乘東鐵前往,粉嶺居民可步行前往,元朗(包括錦田八鄉、青山公路沿線、天水圍)往上水的交通公具更是非常多元化,包括多條巴士和小巴路線。傳統來說,屯門也算是新界北的,可是屯門並沒有任何巴士、小巴路線直接前往大埔,但是有前往上水的小巴線44和巴士線261。如果這次聚會要顧及新界東北和西北的維基人,上水比大埔更能達到這個目的。拉叔(留言~) 2007年8月1日 (三) 04:48 (UTC)回复
  • (-)反对,同意以上幾位,而且直至今時今日,小弟我從來沒有收到過任何有關的歡迎訊息,我想請問,是不是小弟我不受是次聚會歡迎呢?還是因為小弟是居住在市區之過?況且就這聚會舉辦地點方面,小弟已在上面表達了不同意的意見。再者,小弟翻查歷次本港聚會的籌辦或總結頁面中,沒有一個像是這次特別的「新界北地區聚會」這般,特別表明「籌辦人TYC」,這不就好像是在說這次聚會是屬於「『您』」TYC一個人的?這樣未經廣泛在港維基人的諮詢而草率舉辦的地區聚會,小弟對此表示不滿。另外,看來「籌辦人TYC」一直想趕快在8月3日便舉行是次區聚,不知原因何在?我完全不相信TYC會不知道該天為2007年維基媒體國際會議的日子吧?就正如拉叔兄所言,「在這天舉辦聚會是否剝削了他們出席是次聚會的權利呢?」;究竟該次聚會之「籌辦人TYC」在籌備舉辦是次聚會前有否經過深思熟慮?更甚者…會否是TYC特意知道當天舉行2007年維基媒體國際會議、部份香港維基人會離開香港參加出席在台北的會議,而因此特地選擇趕快在那天籌辦聚會?這次的聚會籌辦,漏洞與疏忽之地方眾多,確實令人想入非非。—dbslikacheung 2007年8月1日 (三) 09:37 (UTC)回复
    • 還有個問題,就是籌辦人TYC在弄那個「歡迎模板」開始的時候,竟然說出這一些字句來 (4749740)

* 自已居於新界,沒空/沒錢/沒心機/沒精神參與在九龍(甚至台灣)舉行的香港維基人聚會?

還要被邀請的人回答「有」才「誠邀其出席」。小弟在此表示極大的質疑:究竟那些將到台灣去出席mania'07的人有甚麼錯了,要被是次地區聚會籌辦人用如此字句侮辱褻瀆參加人對維基媒體國際會議的熱誠?這就好像是台北舉辦mania'07的會議是妨礙了新界北重大的區聚一樣?況且還要選擇如此巧合的時間舉辦聚會,和台北的會議(及其從香港有能力出席的維基人出席者)「分兩邊廂」?這真是耐人尋味呢。—dbslikacheung 2007年8月1日 (三) 10:11 (UTC)回复

  • (-)反对,雖然不是新界維基人,請容我說句話。怎麼不先好好諮詢一下,來決定時間及地點? 如今讓將出席mania的維基人沒法出席,另一方面,新界北其他地區的維基人又要舟車勞頓到大埔。這次聚會應該喊停,讓更多新界區維基人好好商量後,才再舉行吧!—Matthaeus 2007年8月1日 (三) 13:00 (UTC)回复
  • (-)反对隨便的便開一個聚會。沒錯,有合適的聚會給各維基人參加、作聯誼之用是一件好是。但也不是要一個有勇無謀的人突然說要弄一個聚會。日期、時間、地點,這幾項東西由誰選出的?是沒有人選出的。也不是,是從來沒有選舉,只是所謂的籌辦人私自定了的。根本沒有問過其他維基人(甚至是香港新界北的維基人)。我相信其他有去過聚會的維基人也知道聚會不是一個無中生有的魔術,能突然變出一個聚會的;聚會是一眾維基人大家互相討論好而一步一步的實現,不是有人站出來說要在某在某地舉行「聚會」的。 --Βικέντιος×Vincent×瘟神×やくびょうがみ 2007年8月1日 (三) 13:12 (UTC)回复
  • (!)意見,我覺得TYC君所安排的時間不合適,因為8月3日應該有不少香港維基人去了台灣,這樣的做法會對身在台灣的朋友不公平。再者是這次的聚會沒有經過任何咨詢就直接開始接受報名,這樣的安排不太恰當,而這次是否為香港維基媒體的正式的聚會亦是一個疑問,眼看上來好像是私人聚會。所以我覺得這次「香港新界北第一次聚會」不應該使用維基媒體資源邀請,應用talk page或私人的形式進行。另外本頁亦應該刪除或移動,怎樣說亦不應該用維基媒體資源公器私用。--すぐる@武蔵×桂言葉 2007年8月2日 (四) 03:18 (UTC)回复

對是次聚會持中立意見

编辑
  • (=)中立,聚會應該是經過討論去決定時間地點,而不是先決定時間地點才討論...^^" 維基本身希望做到的是得到社群的共識,如果可以,先討論出有共識的時間地點再舉行也不遲丫—妙詩人 Happy Musician(來聊聊天~) 2007年8月1日 (三) 09:06 (UTC)回复
  • (=)中立,TYC或者用詞上出現一些問題,但事實上TYC是否有如此意思?我更不認同部分人引入「階級鬥爭」等用詞。地點方面,我不反對再討論,事實上整個新界也太大了。上面部分主導派人士也不見得很有誠意去「深入社區」吧?如果籌辦人有心排外,他大可以寫「只限新界地區」等字眼。我認為他只是過份以自己的地區為中心,但有些人說「只是為了滿足個人慾望而安排這個聚會,沒有誠意可言。」,則令我不禁感覺有點偷換概念,令人心寒。仁心文術 2007年8月1日 (三) 09:28 (UTC)回复
  • (=)中立,意見大致同妙詩人。我不全盤否定活動發起者的心思,但作為一個各位維基人可以參予的活動,時間地點應是由討論得出來的共識而非一個人的決定。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8月1日 (三) 09:30 (UTC)回复
  • (=)中立,其實聚會原意是好的。只是時間錯誤而已--Mungs 2007年8月1日 (三) 09:43 (UTC)回复
  • (=)中立討論是好,但是甚麼也要有了結,否則我們就像土庫曼人沒有首腦,大家也不願服從對方,這就是無意識的糾纏了。其實聚會與討論沒甚麼不好,只是不好讓人獨厚某族群的感覺。USER:哲里
  • (=)中立:先不論主辦者的居心,但他面對一連串的質詢,到今天連一句回應都沒有。而安排上的失當,亦令不少人失望。很明顯在危機管理上要好好改善一下。—華德禹@職場新手我會做好呢份工? 2007年8月1日 (三) 14:17 (UTC)回复
  • (=)中立:我的想法和仁心文術差不多。上面一些人的言論似乎太過偏激,用「小圈子聚會」、「排外」等字眼不禁令人覺得有些人對TYC的言論過份聯想。P.S. 剛剛看不見TYC已有回應,抱歉—#hikari 2007年8月3日 (五) 06:35 (UTC)回复

主題

编辑

聚會形式

编辑

其他意見

编辑

似乎日子方面大家那天都不行,建議先討論日期。另提議先對住在新界北及附近地區的維基人進行邀請,印象中Chanueting費兒Henry W. Y. SiuUser:石添小草幾位都居於新界。此外可查看Category:北區維基人Category:元朗區維基人Category:大埔區維基人這些分類。Stewart~惡龍 2007年7月25日 (三) 13:51 (UTC)回复

未能出席,預祝成功

编辑
  1. 未能出席,預祝成功!-- Billy 香港人的討論貢獻 2007年7月21日 (六) 01:29 (UTC)回复
  2. 屆時應該身在台灣出席年會活動,故未能出席,請見諒。Stewart~惡龍 2007年7月21日 (六) 03:45 (UTC)回复
  3. 我那時不在香港了—華德禹@部落格作者(接待處) 2007年7月21日 (六) 14:03 (UTC)回复
  4. 未能出席,預祝成功。—J.Wong 2007年7月29日 (日) 09:15 (UTC)回复
  5. 工作在身,未能出席,預祝聚會成功。—Victor 2007年7月29日 (日) 15:35 (UTC)回复
  6. 未能出席,地點同日期再加時間唔夾。—Ronnyroy 2007年7月29日 (日) 17:22 (UTC)回复
  7. 雖然很近,但那時應該還未下班。預祝聚會成功! —#hikari 2007年7月30日 (一) 01:12 (UTC)回复
  8. 我家住屯門,出九龍好似快過去大埔...Azurino唔係食嘢唔做嘢吹水唔抹咀 2007年7月30日 (一) 03:16 (UTC)回复
  9. 有事在身,未能出席,預祝活動成功!—→NthgdTalk 2007年7月30日 (一) 06:15 (UTC)回复
  10. 沒錢出街=_="" 拉叔(留言~) 2007年8月1日 (三) 05:31 (UTC)回复
  11. 我會在台灣了 :(仁心文術 2007年8月1日 (三) 09:38 (UTC)回复
  12. 有分身才算吧--Mungs 2007年8月1日 (三) 09:42 (UTC)回复
  13. 既然籌辦人User:TYC要這麼緊急草率在8月3日舉辦聚會,真是好巧合的,小弟將參加mania'07,非常對不起,未克出席,這樣就預祝你會成功舉辦,不會太少人出席吧。—dbslikacheung 2007年8月1日 (三) 09:45 (UTC)回复
  14. 祝賀成立,立場(=)中立。-我愛黑澀會上課啦! (美眉來找我吧!) 2007年8月1日 (三) 12:35 (UTC)回复
  15. 預算不足,未能達此地,惟預祝成功--維基軍隊63749號隊員--劉參陽驟雨預備準士官 (考文垂支隊) 2007年8月2日 (四) 17:14 (UTC)回复

邀請用模板

编辑

名稱:{{2007 NT North Meetup 1 Invite}}

聚會/2007年香港新界北第一次聚會

相信各位已參與了維基一段日子,在這一段時間中,「您」的心裏有否曾遇到以下的問題:

  • 要隔著電腦來跟其他維基人溝通,但又有感虛無縹緲,有如「隔山買牛」?
  • 自己居於新界,沒空/沒錢/沒心機/沒精神參與在多於九龍舉行的香港維基人聚會?
  • 自已很想認識其他住在新界的維基人?
  • 自己很想把維基百科推廣出去,但又從來沒有勇氣說:「自己有份參與這一有意義的工作」?


如果你在以上的問題有任何一項答「有」的話,在此誠邀閣下報名參與一個屬於「」的維基聚會:

 
  • 日期:2007年8月3日(星期五)
  • 時間:晚上8時20分
  • 地點:大埔太和邨麥當勞(見圖)

在會上,你可以跟同住新界北的「隔離鄰舍」以及其他來自不同地區的維基人見面,又可表達「」對維基的心得和意見,論盡天下事。歡迎住在新界北及其他香港各區,甚至外地的維基人踴躍支持、積極參與,為維基各項計劃給些意見!多謝各位!

籌辦人:維基人TYC

邀請你的維基人是:~~~敬約
~~~~~


使用方法

编辑

參見

编辑
返回到项目页面“聚會/2007年香港新界北第一次聚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