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型大厦
Y型大厦(英语:Trident[1],简称“TR”),旧称三叉型大厦,是香港公共房屋的一种标准型大厦设计,分为Y1型、Y2型、Y3型及Y4型,于1984年至1992年期间落成的公共屋邨(尤其是纳入租者置其屋计划的公共屋邨,即可拆售公屋)及居者有其屋(居屋)最为常见。
介绍
编辑Y型大厦是香港房屋委员会(简称“房委会”)成立后首款非长型标准设计的出租公屋/居屋大厦,分别在1981年(Y1及Y2)[2][3]及1984年(Y3及Y4)发表。顾名思义,Y型楼宇的横切面呈“Y”字型,三条翼楼自中央电梯大堂放射而出。4款Y型大厦的外观和每层的单位布局都有明显分别。然而Y型楼宇及同期推出的新长型楼宇与传统长型公屋大厦相比,设计灵活性较低,不能随意修改楼宇层数,占地也较广,所以这两种楼宇设计经常用于新开拓土地、面积较大及不受高度限制的地盘,亦因此大多数Y型大厦落座于新市镇,部份位于港岛、鸭脷洲岛及新九龙的公共屋邨及/或居屋屋苑亦有Y型大厦,但多采用占地相对小的Y4型设计(当中港岛区域并无Y3型大厦;另外,Y1及Y3型大厦并无应用于徙置区重建项目,而Y2型亦仅有一座属重建项目)。另外,Y1及Y2型大厦经常搭配工字型大厦及旧长型大厦,而Y3及Y4型大厦经常搭配新长型大厦,但也有少数屋邨有例外的搭配。
由于1970至1980年代正值太空科幻主义的兴起及流行期,故此不少在该时期建造的公共房屋(连同Y型大厦)都会以富未来感的Eurostile字体,作为停车场、大厦外墙的文字标识系统。初期以中文楷体或宋体配搭,后来改用黑体[4]。
由于1980年代居屋需求殷切,令为数不少Y2型、Y3型及Y4型原出租公屋大厦在居屋供应不足(即每年供应未满10,000伙)时改装作居屋出售。直至1998年,房委会推行租者置其屋计划,让租户以合理价钱购买现居单位,而租者置其屋计划中出售的屋邨皆为1982至1992年或之前落成(东头邨其中三座,以及翠屏(北)邨翠樟楼除外),所以大部份纳入租者置其屋计划中出售的屋邨,都是由Y型大厦组成的公共屋邨。
另外,全港首座动工兴建的Y型大厦是美林邨美槐楼,首座落成的Y型大厦是祥华邨祥德楼,而首座入伙的则是美城苑逸城阁。
Y2型大厦最高的一层原本设有空中花园供住客享用;譬如祥华邨祥德楼35楼就设有一个,为当时香港公共房屋之中最高的花园,花园内除了种植植物外,更设置康乐设施予住户使用,例如氹氹转、乒乓球台等[5]。不过大部份屋邨因保安问题而封闭,最后不作开放而导致花园荒废;而在后来落成的Y3及Y4型大厦,天台更不再设计空中花园于顶层供住户使用。
而在屋宇设备标准方面,除李郑屋邨仅设4台升降机外,每座Y型大厦均设6台升降机,并以每2部升降机为一组。除李郑屋邨每隔1层设立层站外,其馀每隔3层设立层站;而升降机机房设于上层天台(而缓冲区则设于天台层),使升降机可直接服务最顶层。另外,绝大多数Y型大厦地下,均设有两个变压器房,以应付住户用电量的未来增长(有时其中一个是备用空间,仅充当储物室/清洁工人休息室之用;而在Y3及Y4型大厦,变压器房一般设于B翼,仅兴田邨因地理限制而设于A或C翼;然而,由于香港电灯的技术规格,并没有要求变压器房需采用冗馀设计,故此建于港岛的Y4型大厦只设有一个变压器房,而非九龙及新界的两个)。而所有输电管线槽,则置于三翼上楼梯对面的天井。而从1990年中起落成、采用新款设计的Y型大厦,均会增设紧急发电机房。与旧式出租公屋一样,Y型大厦曾大量采用俗称“三支香”的插筒式晾衣装置,后来才改用与和谐式大厦设计相容的不锈钢晾衣架。
由于早年曾发生多宗居民从Y3及Y4型大厦天井不慎堕楼意外,房屋署于1993年11月斥资6,000万港元,将相关大厦的栏杆由1.2米加高至1.5米;此前,Y2型大厦梯间围栏亦于1991年陆续加高,以防止意外发生。
细分
编辑Y1型
编辑Y1型大厦楼高35层,标准单位设计划一为编配给2-3人家庭的小型单位,间隔与旧长型23平方米单位相似,但整体单位面积、露台及厕所面积均有加大。基于60至80年代初出租公屋的面积较为细小,小型单位数量已相当多,为加善居住空间,故仅提供小型单位的Y1型大厦全港只兴建14幢,亦是唯一没有改为居屋的Y型型号。
Y1型大厦有两款单位设计,大部份楼宇为第一款,即露台与厨房结合、露台开口配上了栏栅的设计;而长康邨康顺楼、山景邨及利东邨则采用了第二款设计,即不设露台并改用铁窗。采用第二款设计的Y1型楼宇于1985-1987年间落成。1985年1月落成的美林邨美槐楼是首座同款大厦,富善邨(善群楼、善邻楼)、长康邨(康祥楼、康顺楼)、美林邨也有同款楼宇,利东邨东茂楼和东兴楼(1987年6月入伙[6])是同类楼宇中最后两座,最多拥有Y1型大厦的屋邨为乐华邨,共建有4座。另外包括青衣长安邨及长发邨个别楼宇以及黄大仙竹园北邨梅园楼本来也计划采用Y1型,以便安置旧屋邨的一至二人住户,但适逢Y3型大厦(㓥房设计版本)及新长型大厦建筑设计发表,最终悉数改用新设计。
Y1型大厦通常每翼12伙,每层36伙,故此一座Y1楼宇一般有1224个单位,但部份Y1型大厦有超过1300个单位,原因是部份单位被一分为二,分配给一人家庭。
升降机大堂面积较大,呈Y字形设计。
尽管如此,部份屋邨的Y1型大厦及单位设计与其他相同款式的大厦有所不同:
- 长康邨同时拥有两款设计的Y1型楼宇。
- 富善邨的善群楼及善邻楼21-35楼其每个翼尾端(A翼:5、6室,B翼:15、16室,C翼:25、26室)设有经打通合并的大型单位,因此这些楼层的实际单位数目只有30个。
只有富善邨、山景邨、利东邨的Y1型大厦包括在租者置其屋计划之内出售,而乐华邨、美林邨及长康邨因时间不合或其他不明原因而悉数继续出租。
Y2型
编辑Y2型大厦标准楼高35层,每座标准Y2型大厦设有816个单位分布于3只翼之上,而每个标准翼设有8伙,每个标准楼层共24伙。其后大厦设计于1983年加以改良[7],楼宇的四分之三单位属中型单位(又称B型单位[8]),编配给4-6人家庭;只有占四分一的翼尾单位是供7人或以上家庭的大型单位(又称C型单位[8]),为房屋署首次引入“一屋多房”设计概念的标准设计大厦。栏栅式窗花全面改为铁窗设计,窗户位置配合房间间隔。
升降机大堂与Y1型一样面积较大,呈Y字形设计。
此类大厦主要集中于1984-1989年间落成。最早落成的一座是粉岭祥华邨祥德楼,于1984年9月落成,翌年1月入伙[9][10],比Y1型更早落成,亦是首批广义Y型大厦;相比其他较后期落成的Y2型大厦,祥德楼单位内洗手间未设有额外淋浴空间,洗手间面积亦因此较其它Y2型大厦的为小[11]。其他例子还有博康邨博逸楼(1985年落成) , 长康邨康美楼(1986年落成)及翠屏邨翠榕楼(1986年落成 , 亦是九龙唯一一座Y2型) 。另外有三个居屋屋苑建有Y2型大厦,即青衣青盛苑及沙田的美城苑和丰盛苑,只供当期居屋绿表买家选购,是绿表置居计划概念的最早起源;而最后两座同类楼宇是元朗朗屏邨画屏楼和喜屏楼(1989年5月入伙)。此款楼宇的最大特征为每翼顶层(天台)的外墙都有圆形开口,而拥有最多Y2型大厦屋邨为利东邨,共建有6座。另外马鞍山恒安邨本来也计划兴建Y2型,大埔太和邨、青衣长安邨及长发邨则混合采用Y1及Y2型,但适逢Y3型大厦建筑设计发表,最终改用新设计。而黄大仙竹园北邨则混合采用Y1型、Y2型及Y3型,其中梅园楼为Y1型,榕园楼、橡园楼和桐园楼为Y2型,其馀为Y3型,但最终也将所有大厦也一律改为新设计。
另外,绝大多数同型大厦翼尾窗户均采用统一设计,但广福邨、利东邨、显径邨及朗屏邨的部份同款大厦除外:
- 广福邨两座Y2型大厦翼尾的两个窗户之间距离较大,窗户面积则维持不变;
- 显径邨显沛楼与显德楼、以及朗屏邨画屏楼与喜屏楼,由于两座楼宇之间的距离太近,故此两座大厦互相相邻的翼尾单位的互相对望位置窗户,改为两个相连的三角形向外窗台,确保该等单位景观不受遮挡。外观方面,显径邨仿佛每层单位向外推,后来Y3型大厦采用同类设计;而朗屏邨则仿佛整幅向外推,后来和谐式大厦采用同类设计[12][13]。
- 朗屏邨画屏楼其中一翼的2至12楼以及玉屏楼其中一翼的2楼,因与朗屏商场的建筑相连,故此有关楼层的翼尾不设窗户[12]。
- 利东邨东安楼及东逸楼的其中一翼部份楼层的翼尾单位,为腾出走廊位置以连接大厦外的行人天桥通道(只设于东安楼5楼及东逸楼7楼,两者实际上是同一层[14]),故此有关翼尾单位面积比标准的C型单位为少,而有关单位的翼尾窗户只得一个[15][16]。
除广福邨以及长康邨因时间不合或其他不明原因而没有出售外,其他屋邨的Y2型大厦皆已透过租者置其屋计划出售。
Y3型
编辑Y3型标准楼高35层,标准设计为每翼8伙,每个标准楼层共24伙,共有约800-1100个单位。Y3型是首款设置冷气机口的大厦类型,以及首款采用预制组件(从太和邨二、三期开始采用[17])的标准型出租公屋大厦,为其后出现的和谐式大厦奠定了设计的基础。Y3型占地较大,所以较常见于新市镇,例如马鞍山、大埔、屯门、天水围及将军澳、部份九龙市区新发展区,例如蓝田、黄大仙一带亦兴建了不少Y3型大厦(而拥有最多Y3型大厦屋邨为竹园北邨,共8座),以安置旧式徙置大厦居民。
此类多于1987年至1992年期间落成。马鞍山恒安邨恒山楼、恒峰楼和恒海楼是新界区以至全港首批同类建筑,于1987年2月16日入伙;跟较旧式类型出租公屋大厦一样,恒安邨的Y3型大厦在入伙初期,单位大门设有投信口,直到1990年代中旬由设于地下大堂的信箱取代[18]。在1992年4月天耀邨一期及德田邨(蓝田南一期部份)完工后,由于大埔运头塘邨二期(包括第6座 - 德雅苑)施工进度落后,要到同年12月23日才入伙,因此成为最后一批广义Y型大厦,较首批和谐式大厦迟一个月落成,亦较属于最后一份Y型大厦建筑合约的天耀邨一期迟半年以上完工。
部份公共屋邨及居屋亦曾计划兴建Y3型大厦但后来搁置,例如小西湾邨 (瑞喜楼及瑞乐楼)、香港仔华贵邨(华礼楼、华孝楼及华廉楼)、黄大仙下邨(龙裕楼及龙逸楼)、牛头角彩霞邨(彩日楼及彩月楼)、大埔颂雅苑(颂善阁及颂美阁)以及屯门兆畦苑(兆富阁),这些大厦也因搁置而兴建Y4型,也因此在香港岛并没有兴建Y3型大厦。而元朗朗屏邨喜屏楼本来也计划采用Y3型,但后来并改为兴建Y2型大厦。
部份居屋亦拥有Y3型大厦,例如大埔宝雅苑为首个采用此款大厦的屋苑(同时亦是首个采用预制组件的居屋屋苑)、青衣青雅苑及最后一个Y3型居屋屋苑大埔德雅苑等,一般于1989-1992年间由邻近公共屋邨选出个别座数发售。
此款楼宇最大特征为每层电梯大堂面积不一,每三层一组由上至下、由小至大排列,呈三角形设计。此外,早期型Y3大厦上层天台升降机房两侧设有大型吊运门,方便安装及更换升降机机器;在1990年及以后落成的21座后期型Y3大厦,升降机机房两侧改为机房排气口,而机房吊运门改为设于后方抽风口下方,地下则加设了紧急发电机房,并将走廊及紧急出口设计更改;另外,有13座该等大厦亦另加向A、C两翼略作延伸、容量达11万公升的花洒水缸。首座采用后期型设计、并附有延伸水缸的Y3型大厦为景林邨景桃楼,1990年10月入伙;而最后一座采用早期型设计大厦则为凤德邨碧凤楼,1991年4月完工(上述两条屋邨亦是全港仅有两条兼具两款设计Y3型大厦的屋邨)。另外,Y3型每翼翼尾单位均具备突出的三角形窗台,绝大部份Y3型大厦翼尾单位的三角形窗台均采用向外开口设计;不过太和邨喜和楼其中一翼翼尾极低层单位因过于贴近太和广场建筑物,以及景林邨景棉楼全部翼尾单位,则采用了同向开口设计。
至于单位方面,每标准翼设8个单位、每个标准楼层24个单位,但部份楼宇(尤其是1988年及以后落成的Y3型大厦,但不包括抽起改作居屋出售楼宇)的A、B及C翼(其中一至三翼)尾端一至两户被分间成合共3至6伙一人单位(而该等单位俗称“㓥房”),使一层可以有多于24伙。由1990年起建成的部份Y3型大厦,最低数层单位辟作长者住屋,当中每个单位㓥成三个房间,供三名长者同时入住,并共用厨厕(但基于管理方便及“通用设计”的原则,房委会现正将已腾空的相关单位还原为一般单位;若相关“还原单位”位于租置屋邨,新租户或2021年及以后资助房屋计划申请人可购入相关单位)。
除长亨邨以及天耀邨因同邨设有和谐式大厦而没有出售外,其他屋邨的Y3型大厦皆已透过租者置其屋计划出售;跟Y2型一样,出售比率较高。另外,4座Y3型大厦不作出售当中,只有1座Y3型大厦是早期型设计,其馀3座Y3型大厦是后期型设计。
Y4型
编辑Y4型是最后一款Y型大厦,基本上跟Y3型同期兴建。单位间隔设计以Y3型作蓝本,但占地较各款Y型大厦为小,故此较适合用于市区占地较小的地盘,而大、中、小型单位比例亦较其馀3型平均,部份大型单位更可以间三间睡房,适合各类家庭人数的需要,并且较Y3型有更大互换性,方便随时改作居屋出售。大部份Y4型大厦楼高35层,但有小部份位于市区的Y4大厦只兴建了24-34层,以应对当时启德机场飞机航道而设立的高度限制,即东头邨、翠湾邨、小西湾邨及李郑屋邨;当中,东头邨同款大厦的机房设于顶楼,而水缸高度亦相应降低,以尽取发展潜力。每座单位数量较少,只有约414-850个单位,每翼6至9伙,每层18至25伙不等。而李郑屋邨的孝廉楼和孝慈楼亦是所有Y型楼宇中层数最少的两座(只有24层 , 比其他Y4型少11层)。所有Y4型大厦均采用预制组件技术兴建。
部份公共屋邨及居屋亦曾计划兴建Y4型大厦但后来搁置,例如蓝田德田邨(德瑞楼及德盛楼)、蓝田康盈苑、马鞍山耀安邨(耀谦楼及耀逊楼)、将军澳浩明苑、青衣长亨邨(亨丽楼)及天水围天耀邨(耀民楼、耀富楼及耀逸楼)后来亦均采用Y3型,而元朗朗屏邨画屏楼后来并采用Y2型。
首批Y4型大厦于1988年初在柴湾翠湾邨落成,同年9月至1989年2月入伙,也是港岛区最后一个采用旧式插筒式晾衣装置的出租公屋;至于首座入伙的则是屯门良景邨良杰楼,稍迟于翠湾邨落成,但于1988年5月入伙。1992年5月最后两座同类大厦于天水围天耀邨入伙。其他例子还有深水埗李郑屋邨孝廉楼(1989年落成)、牛头角彩霞邨彩日楼(1990年落成)及香港仔华贵邨华孝楼(1990年落成)。此款大厦的特点是其中两翼夹角处有一横向翼,为其中两个大型单位所在,从外面来看此夹角有三面而非两面。部份Y4型楼宇划作居屋大厦出售(于1989-1991年间从邻近公共屋邨抽出出售),包括首个Y4型居屋屋苑沙田广林苑、大埔颂雅苑及最后一个Y4型居屋屋苑钻石山凤钻苑等。
相比起Y3型,除1990年及以后建成的同款大厦设有紧急发电机房外,Y4型大厦机电配置改变不大。而升降机大堂面积较小,呈梯形设计。而其中一组的两部升降机间隔较远。
为增加一人单位供应,Y4型亦有进行将翼尾大型单位分拆的“㓥房”工程,如翠湾邨翠康楼及翠宁楼、华贵邨华善楼及华贤楼、黄大仙下邨龙丰楼及龙达楼,以及景林邨景楠楼及景榕楼等20座楼宇;部份Y4型翼中的小型单位被分拆为两个一人单位,以及翼尾的大型单位被分拆为两个单位,主要集中于峰华邨及景林邨景榕楼。
除了小西湾邨、翠屏南邨、长亨邨、天耀邨的Y4型出租公屋大厦因为同邨内设有和谐式大厦而导致整条屋邨的所有大厦没有出售之外,其馀大部份Y4型出租公屋大厦均已透过租者置其屋计划出售,而拥有最多Y4型大厦屋邨为港岛南区的华贵邨,华贵邨共有5座楼宇采用Y4型设计。
Y3及Y4型大厦的㓥房
编辑自1985年26座问题公屋丑闻曝光后,加上政府于1987年起,在《长远房屋策略》下推展“整体重建计划”及安置临时房屋区居民,部份临屋区、徙置屋邨及政府廉租屋需于短期内清拆。为了安置上述屋邨的一至二人住户,以及小型家庭的住屋需求增加,房委会在1988年起将部份Y3型大厦(尤其是指定安置屋邨)的部份或全部位于翼尾的大型单位(C型单位),分拆为若干个拥有独立厨厕、面积可低至150平方尺的小单位(俗称“㓥房”),具体改装方法如下:
- 将一个标准C型单位分间成三个一人单位(厨房改为一个单位,另起居室及主人房位置各被改为一个单位);
- 将一个标准C型单位分间成两个二人单位(单位在起居室中央一分为二)。
以上形式的“㓥房”可按当区房屋需求灵活配合,由最少半翼尾端[19]到全部三翼尾端改装均可,而且两边单位可以有不同的改装方式[20]。首批设有“㓥房”的Y3型大厦为良景邨良伟楼及良俊楼,1988年6月完工;最后一批则为天耀邨耀富楼及耀民楼,以及德田邨德盛楼,1992年4月完工。在此期间,一共有24幢(原订为25幢,后来凤德邨朱凤楼因安置户反对而未有加建)设㓥房的Y3型大厦落成。
此外,其中20幢1989-1992年间完工的Y4型大厦,亦设有类似形式的“㓥房”,但改装方法略有不同:
- 将大厦的全部三翼翼尾的可间三房单位(D1型单位)的客/饭厅位置分拆为一个小型单位,剩馀部份则成为一个标准规格的翼尾的可间两房单位(B1型单位)[21][22];
- 采用方法1,但只应用于大厦的A及B翼的翼尾D1型单位(东头邨振东楼及贵东楼专用);
- 将大厦的其中一个可间一房单位(A型单位),于单位在起居室中央一分为二,分间成两个小型单位(峰华邨晓峰楼及秀峰楼专用)[23];
- 采用方法1之馀,同时亦于B及C翼的所有A型单位采用方法3(景林邨景榕楼专用)[24]。
上述设有“㓥房”的Y3及Y4型大厦,除翠屏南邨、天耀邨及长亨邨外均已按租者置其屋计划出售。
更特别的是,由1990年尾至1992年落成的Y3及Y4型大厦,每个单位的窗户下方都会加设一条横梁,但作用不明;而Y3型大厦的㓥房窗户(即一个二至三人单位的睡房及另一同款单位的厨厕,或可分成三个一人单位的B室)则有四种不同铺设横梁的方式:
- 所有位置不作铺设(包括于1987至1990年中的大厦,以及德田邨德盛楼、景林邨景桃楼等);
- 只限窗户下方铺设(包括天耀邨及运头塘邨);
- 填补窗与窗之间的空隙(包括富亨邨亨耀楼);及
- 所有位置都会铺设(包括德田邨德瑞楼、凤德邨碧凤楼)。
由于为方便管理,以及遵循“通用设计”原则等原因,房委会陆续将部分已腾空的“㓥房”单位还原为一般单位;有关“还原单位”如若是属于租置屋邨,新租户或2021年及以后资助房屋计划申请人可购入这些单位。
相片集
编辑拥有Y型大厦的公共屋邨、租置屋邨及居屋屋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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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1):6+3+5=14
- (Y2):7+31+11=49
- (Y3):21+38+21=80
- (Y4):32+30+16=78
- 合计:14+49+80+78=221
斜体字显示的为并没有纳入租者置其屋或居者有其屋计划的公共屋邨/屋苑
已规划但没有兴建的Y型大厦
编辑所属地区 | 屋邨名称 | 数量 | 现址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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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 | 耀东邨、兴东邨 | 16 | (同一屋邨) 改为兴建和谐一型大厦,部份分拆为居屋 |
小西湾邨[25] | 4 | (同一屋邨) 改为兴建和谐一型大厦(瑞泰楼、瑞明楼及瑞隆楼),部份分拆为佳翠苑 | |
黄大仙区 | 彩辉邨[26] | 2 | (同一屋邨) 改为兴建和谐一型大厦 |
观塘区 | 广田邨、康柏苑 | (不详)[27] | (同一屋邨) 改为兴建和谐三型及新十字型大厦 |
葵青区 | 长亨邨 | 2 | (同一屋邨) 改为兴建和谐二型大厦(亨俊楼及亨怡楼) |
安荫邨[26] | 7 | (同一屋邨) 改为兴建和谐一型大厦 | |
合共:>29座 |
参见
编辑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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