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朝要典》,共二十四卷,初名《從信鴻編》,又稱《三大政紀》,內閣大學士顧秉謙黃立極馮銓等編撰。

天啟六年(1626年)四月初十,給事中霍維華上疏數千字,抨擊劉一璟韓爌孫慎行張問達周嘉謨王之寀楊漣左光斗周朝瑞袁化中魏大中顧大章等人,全盤推翻「梃擊案」、「紅丸案」、「移宮案」的結論。魏忠賢看了說:「這本條議一字不差!」時人論說:「此疏乃一部三朝要典也」。

魏忠賢為了加速陷害東林黨人,開館纂修《三朝要典》,在霍維華的基礎上,派遣顧秉謙黃立極馮銓等三人為總裁,禮部侍郎施鳳來楊景辰,以及詹事府詹事姜逢元等任副總裁,纂輯萬曆泰昌、天啟三朝有關三大案的檔案資料,加上案語而成,王鐸黃錦鄭之玄等人則拒絕參與。《三朝要典》剛成書不久,熹宗駕崩,崇禎即位,清除閹黨倪元璐上疏求毀《要典》[1]孫之獬霍維華等力言不可[2],至五月上旬,下詔毀《三朝要典》,曰:「自今以後,官方不以此事定臧否,人材不以此書定進退,惟是三朝原無遺議,紹明前烈,注意編摩。諸臣各宜捐去成心,勿滋異論,務衷朕清平之治。」南明弘光時,阮大鋮等人打算重修《三朝要典》,不久清兵渡江,遂作罷。清代修《四庫全書》,《三朝要典》曾被列入禁毀書目。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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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倪元璐,《公議自存私書當毀》奏疏曰:「楊漣(彈劾魏忠賢)二十四罪之疏發,魏廣微之輩門戶之說興,於是逆黨殺人則借『三案』,群小求富貴又借『三案』,經此二借,而『三案』之面目全非。」
  2. ^ 烈皇小識、卷一》載「奉旨:要典著即行焚毀。侍講孫之獬詣東閣力爭不可毀,繼以痛哭,聲徹內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