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北平大學

國立北平大學,是民國時期將數所北平(今北京市)附近的高等學校合併而成的大學,並非北京大學

歷史 編輯

截止到1927年上半年,北京的國立大學有:北京大學北京師範大學北京法政大學北京農業大學北京女子師範大學北京醫科大學北京工業大學北京女子大學北京交通大學清華學校共十所。國立專門學校有:國立北京藝術專門學校、外交部的俄文法政專門學校以及類似專門學校性質的財政部辦的稅務學校、鹽務學校和內政部辦的警官高等學校共五所。私立大學有:中國大學朝陽大學私立民國大學平民大學華北大學中法大學燕京大學協和醫科大學輔仁大學九所。

1927年奉系軍閥張作霖的北洋政府因為連年軍閥混戰,國庫空虛,1927年8月4日教育部長劉哲以各大學科系重復設置,資源重復浪費為由,下令將北京九所國立大學(北京大學北京師範大學北京法政大學北京農業大學北京女子師範大學北京醫科大學北京工業大學北京女子大學國立北京藝術專門學校)合併為京師大學校。屬於交通部管理的北京交通大學,屬於外交部管理的清華學校,不在其列。

1928年二次北伐勝利。蔡元培、李石曾等國民黨元老計畫採取法國拿破崙時代之大學院制(拿破崙時代全法國只有一所帝國大學,該帝國大學除負責大學教育外,還身兼教育部功能,管理各級學校),將全國分為數個大學區,各設一所大學。1927年6月8日南京國民政府第70次會議決議,計劃將京師大學校改名為中華大學。1928年6月18日,南京國民政府正式決定改組北平國立九校組建的京師大學校變為中華大學;並決定在北方試行大學區制度,定名為北平大學區。1928年6月20日,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決定改「北京」為「北平」,設立北平特別市,直屬國民政府。1928年8月16日,為配合北平大學區制度,南京國民政府決定撤銷中華大學的名稱,改為北平大學李石曾任校長。北平大學區行使教育行政職能,範圍涵蓋北平特別市、河北省、天津市、熱河省。除在北平的九所國立大學外,天津北洋大學、工業專門學校、法政專門學校,河北保定河北大學亦在合併之列,預定組成國立中華大學,旋因北京大學抗議,改為組成國立北平大學,預定組織方式為:[1][2]

此方案遭到了北京大學師生持續反對與抗議。1929年6月17日,南京國民政府宣布廢除大學院,改為教育部,大學區制停止執行。北平大學區不復存在,同時北平大學也不再具有教育行政職能,河北、天津(熱河省本身沒有大學)的學校全部從北平大學中分離出來。國立北京大學有文、理、法三個學院。北京師範大學、北京女子師範大學另組國立北平師範大學、保定河北大學農科改為河北省立農學院、保定河北大學醫科改為河北省立醫學院、天津工業專門學校改為河北省立工學院、天津法政專門學校改為河北省立法商學院。國立北平大學至此剩下醫、農、工、法商、女子文理五個學院,以北平大學的名稱繼續存在。1935年時,在校生的規模已經達三千多人,這在全國都是數一數二的大學校。

抗戰爆發後,國立北平大學、國立北平師範大學國立北洋工學院三校內遷西安。1937年9月10日,教育部下令「以北平大學、北平師範大學、北洋工學院和北平研究院等院校為基幹,設立西安臨時大學」。1938年3月,西安臨時大學改稱為國立西北聯合大學,並遷往陝西城固。1938年7月,教育部指令西北聯大改組為西北大學西北工學院西北師範學院西北醫學院。1945年抗戰勝利後,北平大學並沒有復校,北平大學的大部分師生都留在了西北地區。

華北政務委員會在北平開設偽北京大學(有文、理、法三個學院)及北平大學(有醫、農、工三個學院),後將北京大學及北平大學合併為偽北京大學(有文、理、法、醫、農、工六個學院),勝利後偽北京大學被改組為北平臨時大學補習班,其中:

1946年國立北京大學復校,接收北平臨時大學補習班第一、二、三、四、六分班,第五分班改為國立北洋大學北平部,1947年國立北洋大學北平部亦併入國立北京大學。另外,1949年以後國立北平師範大學演變為北京師範大學河北省立農學院演變為河北農業大學河北省立醫學院演變為河北醫科大學(遷石家莊)、河北省立工學院演變為河北工業大學河北省立法商學院於1938年被廢。

參考文獻 編輯

  1. ^ 楊翠華. 蔣夢麟與北京大學,1930-1937 (PDF).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1988-12, (第十七期(下)): 266 [2021-09-29].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1-01-18). 簡明摘要. 
  2. ^ 三十年代的北京大学. 北京大學. [2021-09-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