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樂
岳樂(滿語:ᠶᠣᠯᠣ,轉寫:Yolo;[1]1625年—1689年),一名岳洛。清太祖之孫,饒餘郡王阿巴泰第四子。清初正藍旗宗室、親王。
岳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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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親王 | |||||||||||||||||
姓 | 愛新覺羅 | ||||||||||||||||
名 | 岳樂 | ||||||||||||||||
封爵 | 鎮國公→貝勒→安郡王→安親王 | ||||||||||||||||
出生 | 天命十年乙丑九月十九日午時生 | ||||||||||||||||
逝世 | 康熙二十八年己巳二月二十四日戌時薨 | ||||||||||||||||
諡號 | 安和親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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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
編輯初封奉恩輔國公,順治五年襲奉恩鎮國公。六年(1649年),晉封多羅貝勒。八年(1651年),晉封多羅安郡王,掌理工部事務,入議政王大臣會議。十年(1653年),授宣威大將軍,駐軍歸化城,進討喀爾喀部土謝圖汗、車臣汗,隨後喀爾喀投降入貢,班師。十二年(1655年)授宗人府左宗正,掌宗人府事。十四年(1657年)晉封和碩安親王。
康熙十三年(1674年)三藩之亂起,耿精忠進犯江西,康熙帝授岳樂為定遠平寇大將軍率軍南下平亂。十八年(1679年)十一月,被召回京師,移交大將軍印綬予彰泰。十九年(1680年)正月,康熙帝下詔褒獎岳樂大功。抵達京師時,康熙帝至蘆溝橋南二十里迎接,行郊勞禮。二十年(1681年),仍掌宗人府事。二十七年(1688年)偕同簡親王雅布前往蘇尼特統籌防禦噶爾丹。
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二月病逝,諡和。三十九年(1700年)貝勒諾尼攻訐岳樂掌管宗人府時,聽信讒言,冤枉諾尼不孝罪成,岳樂被取消諡號、降爵為安郡王。
根據《湯若望傳》記載,順治帝發覺自己身染天花後,一度想把皇位傳給安親王岳樂,徵求湯若望意見。湯若望認為,幼主臨朝固然要影響政局,但帝系的轉移也會引發新的危機,於是力勸順治帝把儲君之位仍然留給順治帝自己的兒子。[2]
家庭
編輯- 父饒餘郡王阿巴泰。
- 嫡福晉博爾濟吉特氏 (父扎薩克貝勒董戴淸)
- 繼福晉納喇氏 (輕車都尉達爾呼他之女)
- 三繼福晉赫舍里氏 (輔政大臣、一等公索尼之女)
參考文獻
編輯- 《清史稿》卷二百十七·列傳四·諸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