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直播

在網際網路上公開播出即時影像的播出形式

網路直播(英文:Livestream,又稱推流)是指隨著線上影音平台的興起,在網際網路上公開播出即時影像的一種娛樂形式。網路直播現今仍最常應用於轉播娛樂相關內容,當中演出或主持網路直播的主持人一般稱之為直播主或直播主。直播與上傳自己錄影的最大差異在於觀眾可以透過留言和主播即時互動,而主播也可根據觀眾反應及時調整節目內容或取悅觀眾。

北京豐臺站開通首日,車站職工與《人民鐵道》記者在5號出站口進行直播,右側為手持雲台操縱人員
進行直播的軟體
個人架設的直播間
日本直播主在直播吃飯過程
一主播助理在抖音直播間進行後台操作

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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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寬頻網路日趨普及,電腦運算能力增加,原本只有電子媒體和企業才可進行的直播,擴展到一般網際網路的使用者、家庭。

Justin.tv於2007年開始探索個人網路直播相關科技的可行性,後轉型為Twitch以擷取玩家遊戲畫面即時直播為主,2014年被亞馬遜公司收購。2012年起,YouTube 不斷出現自稱「實況」的影片,亦有不少影片上傳者自稱為「實況主[來源請求],導致「實況」該詞造成大眾混淆。實際上有些「實況主」僅透過後製,而非線上直播、串流等即時性的方式來播送影片內容,僅能算為YouTuber(YouTube 影片上傳者)或遊戲玩家(Gamer),因而不能算作實況主(Streamer)。而目前YouTube也提供了直播服務,讓內容製作者有兩種管道。

2015年末起社群網站 Facebook 也開放線上直播功能,中國大陸的鬥魚TV熊貓TV等也同時崛起,初期使用者可從行動裝置(如: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直接進行實況轉播,後期亦能於電腦上進行轉播。此時亞洲地區開始流行各種直播軟體,行動裝置普及率很高,使用手機錄影與直播的方式逐漸演變成網路達人們表演風潮的聚集地,許多藝人與網路素人開始利用這類平台直接與觀眾產生互動。

網路直播的娛樂相關內容一般可以分為聊天唱歌舞蹈美食電商電競遊戲直播彈幕互動遊戲動漫美妝色情等類型,這些直播主透過觀眾數位轉帳的打賞與網站平台分成而獲利。一般實況主常透過直播平台網站轉播遊戲過程、生活瑣事與商業活動,並與觀眾即時互動。有不少直播主轉為素人派小眾明星,採用直播軟體來展現各種才藝或是其他表演。

網路直播現今還是最常應用於轉播遊戲內容,因此「實況主」一詞在一般語境下常特指遊戲實況主,遊戲實況主常透過如Twitch等的直播平台轉播遊戲過程、生活瑣事及商業活動,並與觀眾即時互動。

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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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直播吸取和延續了互聯網的優勢,利用視訊方式進行線上現場直播,可以將產品展示、會議召開、背景介紹、方案測評、網上調查、對話訪談、在線培訓等內容發布到互聯網上,利用互聯網的快速直觀、內容豐富、互動性強、地域不受限制、受眾可劃分等特點,發展出其傳播效果。現場直播完成後,還可以隨時為讀者繼續提供重播或點播,有效拓展直播的時間和空間。


類型(雙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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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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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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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個人直播的發展與衍生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於2016年11月4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互聯網直播服務管理規定》進行管理。其中前提條件就規定從事網路直播平台業者必須通過「工業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備案管理系統」的註冊,ICPIP、地址、域名和公司註冊等五項資訊必須全部一致吻合並通過線下實體審查,2018年8月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聯合下發《關於加強網絡直播服務管理工作的通知》強調上述規定必須嚴格執行。[1]

在此之前2016年4月13日,百度鬥魚搜狐等20餘家直播平台共同發布《北京網絡直播行業自律公約》屬於行業聯合自主管理規則。

2020年11月6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就《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發布徵求意見稿。[2]

2020年11月23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發布《關於加強網絡秀場直播和電商直播管理的通知》,要求直播平台對網絡主播和「打賞」用戶實行實名制管理,應通過實名認證、人臉識別、人工審核等措施確保實名制落實,封禁未成年用戶的打賞功能。並要求網絡秀場和電商直播平台「不為違法失德藝人提供公開出鏡發聲機會,防範遏制炫富拜金、低俗媚俗等不良風氣在直播領域滋生蔓延」。要求對節目內容及主播實行標籤分類管理及扶優罰劣措施。及其他管理要求。[3]

2021年5月25日,《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試行)》實施,規定只有16歲以上的人士才可以進行網絡直播[4]

2022年3月30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制定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網絡直播營利行為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要求網絡直播主不得通過造謠、虛假營銷宣傳、自我打賞等方式吸引流量、誘導消費者打賞和購買商品。[5]

2022年5月7日,中國官方部門禁止未成年人參與直播打賞。[6]

網路直播平台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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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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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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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網信辦-六部门联合部署大力加强网络直播行业基础管理. [2018-09-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0-26). 
  2. ^ 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网络交易将迎来强监管. 人民網. 2020-11-06 [2020-11-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18). 
  3. ^ 新華網. 广电总局加强网络直播管理 封禁未成年用户打赏功能. 人民網. 2020-11-23 [2020-11-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29). 
  4. ^ 中国正式实施 满16岁才能进行网路直播. [2021-05-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6-14). 
  5. ^ 三部门: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 不得通过虚假宣传、自我打赏等炒作热度. [2022-03-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6-24). 
  6. ^ 四部门联合发文: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 j.eastday.com. [2022-05-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