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毓坤
生平
編輯清朝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出生於盛京奉天府海龍廳西流水杏樹園(民初屬奉天省東邊道西安縣,今為吉林省遼源市東遼縣平崗鎮)。1910年底入奉天陸軍小學堂。1914年1月升入清河陸軍預備學校第二期,1915年12月畢業後下部隊任入伍生半年。1916年夏升入保定陸軍軍官學校第五期1925年1月所部擴編為暫編第1師(師長李景林)第2旅任旅長,7月9日北洋政府授陸軍少將。1925年9月第2旅改編為直隸陸軍第4混成旅任少將旅長。1927年5月19日張作霖升胡毓坤為第16軍軍長,並統一指揮榮臻第17軍組成第16、17聯合軍,負責衛輝防線。
1928年11月3日張學良裁撤胡毓坤的第16軍軍部。1928年12月29日東北易幟,胡毓坤任東北邊防軍司令長官公署中將軍事參議官。1929年8月,因張學良強行接收中東鐵路,奉系和蘇聯發生紛爭,8月15日張學良下達對蘇聯作戰動員令,派兵六萬進入北滿,胡毓坤出任西路軍上將總指揮,8月23日瀋陽軍事會議任命胡毓坤為防俄軍第2軍軍長,8月25日先行北上部署兵力。10月12日蘇聯紅軍向三江口的王樹常的東路軍發動攻擊。11月7日(十月革命節),蘇軍在西路越過國境,猛攻駐防扎賚諾爾的韓光第的第17旅和駐守滿洲里的梁忠甲第15旅。11月23日,蘇軍向胡毓坤集中三個旅固守的海拉爾發起進攻,胡毓坤部僅一天就潰散退往博克圖。[1][2]1930年1月20日防俄軍第2軍軍部撤消,胡毓坤改任上將軍事參議官。因在中東路事件立下的戰功,與張學良等六人成為青天白日勳章首批受獎者併名列第三,同時獲頒二等寶鼎章。[3]
1930年(民國19年),中原大戰後,胡毓坤參與張學良整編晉綏軍、西北軍等部,任河北省(河北省政府主席王樹常)官產總處處長。[1][2]1933年(民國22年)5月19日,任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北平分會委員。1935年(民國24年)4月8日,國民政府敘任胡毓坤為陸軍中將。1935年12月11日,任冀察政務委員會(委員長宋哲元)委員。1935年12月26日任新成立的冀察綏靖公署委員。[1]1936年7月9日被授予國民革命軍北伐誓師十周年紀勳章。西安事變爆發後,胡毓坤通電錶示支持張學良此舉。1937年2月東北軍瓦解後,胡毓坤辭去一切職務,在北平當寓公。
1939年(民國29年),在汪偽軍委會委員鮑文樾、楊毓珣的引誘下,胡毓坤開始參加汪精衛的投靠日本、反對蔣介石的活動,到河南開封組織「中央綏靖委員會委員長(吳佩孚,未就任)開封行轅主任公署」任主任。1939年12月6日《盛京時報》晚刊第1版發表的《吳佩孚逝世》報道中稱:「中國事變勃發後,(吳佩孚)見中央軍大敗,懷救國之念,受全國之重望,遂固出馬之決意。本年一月三十一日,高舉反共救國之口號,結成綏靖委員會,自為委員長,命心腹胡毓坤氏赴開封,結成綏靖軍」。[4]1940年(民國29年)3月30日,汪精衛政權建立,胡毓坤被任命為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1940年4月2日,所部改編為蘇豫邊區綏靖總司令部,胡毓坤任總司令,張嵐峰任副總司令,潘伯豪任參謀長,轄張嵐峰、劉啟雄、竇光電3個軍。1941年7月,胡毓坤總部從開封移駐商丘。1942年12月改任豫皖蘇魯邊區綏靖總司令。1943年10月5日,豫皖蘇魯邊區綏靖總司令部奉命裁撤改設第二集團軍(總司令張嵐峰),調任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特派駐華北委員。1943年10月10日獲授陸軍上將。1944年3月22日到任就職軍委會駐華北長官公署軍務長官。1945年(民國34年)4月26日調南京任軍事委員會參謀總長兼任軍委會駐華北長官公署軍務長官。5月3日兼任新成立的軍令部部長、「治安委員會」副委員長參與維持南京治安。[1][2][5]
抗日戰爭勝利後,1945年9月26日胡毓坤被蔣介石的國民政府軍統人員逮捕,羈押在寧海路25號看守所。1946年(民國35年)5月24日,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軍法執行總監部以漢奸罪判處死刑、剝奪公權終身、家產充公。6月25日在南京雨花台執行槍決,享年52歲。[1][2][6]
參考文獻
編輯 南京國民政府(汪精衛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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