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鏘(469年—494年),字宣韶南齊宗室南蘭陵蘭陵人。齊高帝蕭道成第七子。

鄱陽王
南朝齊政治人物
姓名蕭鏘
宣韶
封爵鄱陽郡王
出生南朝宋泰始五年(469年)
逝世南朝齊延興元年(494年)
楊州丹楊郡建康縣
  • 479年-482年
    鄱陽王
  • 482年-484年
    使持節、督雍梁南北秦四州郢州之竟陵司州之隋郡諸軍事、北中郎將、寧蠻校尉、雍州刺史、鄱陽王
  • 484年-486年
    使持節、督雍梁南北秦四州郢州之竟陵司州之隋郡諸軍事、征虜將軍、寧蠻校尉、雍州刺史、鄱陽王
  • 486年-
    左衛將軍、鄱陽王
  • -489年
    侍中、領步兵校尉、鄱陽王
  • 489年
    征虜將軍、丹楊尹、鄱陽王
  • 489年-490年
    散騎常侍、撫軍將軍、丹楊尹、鄱陽王
  • 490年-491年
    散騎常侍、江州刺史、鄱陽王
  • 491年-493年
    使持節、散騎常侍、督江州諸軍事、安南將軍、江州刺史、鄱陽王
  • 493年-494年
    散騎常侍、領軍將軍、鄱陽王
  • 494年
    散騎常侍、尚書右僕射、鄱陽王
  • 494年
    侍中、驃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鄱陽王
  • 494年
    侍中、司徒、驃騎將軍、鄱陽王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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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元四年(482年),齊武帝即位,以蕭鏘為使持節、督雍梁南北秦四州、郢州之竟陵、司州之隨郡軍事、北中郎將、寧蠻校尉、雍州刺史永明二年(484年),進號征虜將軍。永明四年(486年),為左衛將軍,遷侍中,領步兵校尉。永明七年(489年),轉征虜將軍,丹陽。不久加散騎常侍,進號撫軍。出為江州刺史,常侍如故。永明九年(491年),始親府、州事。加使持節、督江州諸軍事、安南將軍,置佐史,常侍如故。永明二年,省江州府,至此恢復。永明十一年(493年),為領軍,常侍如故。

蕭鏘和悌美令,被兄長齊武帝寵信,授領軍的待遇其他齊室諸王沒有過。蕭鏘為官理事無壅,當時被稱道。皇帝車駕游幸,常甲仗衛從,恩待僅次於豫章王蕭嶷。永明十一年(493年),給油絡車。隆昌元年(494年),轉尚書右僕射,常侍如故。不久遷侍中、驃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領兵置佐。[1]

蕭鏘雍容有人望,為皇帝蕭昭業(武帝長孫)所依信。蕭昭業心疑蕭鸞,諸王問訊,只留下蕭鏘詢問:「公聞鸞於法身何如?」蕭鏘說:「臣鸞於宗戚最長,且受寄先帝。臣等年皆尚少,朝廷之干,唯鸞一人,願陛下無以為慮。」蕭昭業對徐龍駒說:「我欲與公共計取鸞,公既不同,我不能獨辦,且復小聽。」等到蕭昭業被廢,蕭鏘竟不知。

蕭昭文延興元年(494年),蕭鏘進位司徒,侍中、驃騎如故。蕭鸞鎮東府,權勢很大,蕭鏘每次前往,蕭鸞常屣履至車迎蕭鏘。談到家國,言淚俱下,蕭鏘因此信任他。宮台內皆屬意於蕭鏘,勸蕭鏘入宮發兵變輔政。制局監謝粲勸說蕭鏘及隨王蕭子隆:「殿下但乘油壁車入宮,出天子置朝堂,二王夾輔號令,粲等閉城門上仗,誰敢不同?東城人政共縛送蕭令耳。」蕭子隆想要定計,蕭鏘以上台兵力都歸東府管理,猶豫不決。馬隊主劉巨是武帝舊臣,叩頭勸蕭鏘起兵立事。蕭鏘又回大內與母陸太妃辭別,一天一夜不成行。幾天後,蕭鸞遣二千人圍蕭鏘宅第殺害蕭鏘,謝粲等也被殺。蕭鏘時年二十六。

屬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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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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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中郎府(482年-484年)
  • 張瑰,鄱陽王北中郎長史,行府事[2]
征虜府(484年-486年)
安南府(491年-493年)

國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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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陽王國(479年-494年)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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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鏘有子[10],在蕭鏘被殺後被剝奪宗室屬籍。齊明帝建武元年(494年)十月篡位,於十一月恢復蕭鏘之子的宗室屬籍,並封侯[11]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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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齊書·卷35》,出自蕭子顯南齊書
 南史/卷43》,出自李延壽南史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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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南齊書》卷4:〔夏四月〕丁酉,以驃騎將軍廬陵王子卿爲衛將軍。尚書右僕射鄱陽王鏘爲驃騎將軍,竝開府儀同三司。
  2. ^ 2.0 2.1 《南齊書·卷二十四·列傳第五》
  3. ^ 《南齊書·卷三十六·列傳第十七》
  4. ^ 《梁書·卷九·列傳第三》
  5. ^ 《梁書·卷三十一·列傳第二十五》
  6. ^ 《南齊書·卷四十九·列傳第三十》
  7. ^ 《南齊書·卷三十二·列傳第十三》
  8. ^ 《南齊書·卷四十六·列傳第二十七》
  9. ^ 《南齊書·卷三十七·列傳第十八》
  10. ^ 《南齊書·卷三十五·列傳第十六》:「太祖諸王,鉉獨無後,眾竊冤之。」
  11. ^ 《南齊書·卷六·本紀第六》:「上輔政所誅諸王,是月復屬籍,各封子為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