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備總司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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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備總司令部中華民國設立的軍事機構,可以指:

  •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南京警備總司令部 總司令湯恩伯
  • 北平警備總司令部 1946年8月成立。總司令陳繼承
  • 昆明警備總司令部/雲南警備總司令部 總司令霍揆彰
  • 武漢警備總司令部 總司令
  • 重慶警備總司令部 市長楊森任總司令
  • 海南警備總司令部:1949年4月成立,年底改稱為海南防衛總司令部,統一指揮集結在海南島的國民黨陸、海、空軍共10 萬餘人,大、小軍艦50餘艘,作戰飛機20餘架。
  • 交通警備總司令部 總司令吉章簡
  • 淞滬警備總司令部 1945年8月16日在重慶成立,9月上旬遷滬,駐北四川路底(今江灣路1號)。負責淞滬地區警備任務,並奉命接收侵滬日軍憲兵隊及各游雜部隊投降等事。總司令錢大鈞上將、副總司令李及蘭中將。1946年李及蘭繼任總司令。1946年6月縮編為淞滬警備司令部,李及蘭離職,宣鐵吾中將接任司令,副司令楊步飛中將。
  • 京滬杭警備總司令部:1949年1月18日京滬警備司令部擴大為京滬杭警備總司令部,由湯恩伯任總司令(撤銷衢州綏靖公署),統一指揮京滬兩市和蘇浙皖三省和贛東地區的軍事。副總司令石覺,副總司令萬建藩、副參謀長兼參謀處(後改作戰處)處長周自強(1949年4月升任參謀長)。副參謀長朱以德。炮兵指揮官邵伯昌曾向蔣匯報:各獨立炮兵團及軍師屬炮兵共有火炮約500門,每炮備彈300發,擬在陣地前每一公里正面平均配置5門火炮,構成一道「不可逾越的炮彈陣地」。在常州籌建。1949年1月5日進駐南京孝陵衛。把號稱60萬人馬的潰敗軍和雜牌軍組織起來,部署在江南數省的京滬杭戰區和長江下游一千數百里的江防全線上。直接控制第一、第十兩個補給區以及南京和上海兩個供應站。第二處處長毛森,副處長劉。第四處(負責後勤計劃)處長聶旭臨。
  • 河西警備總司令部:1942年成立,先後駐武威、酒泉。總司令李鐵軍/1946陶峙岳兼/1948湯祖壇代理,副司令王世和,參謀長湯祖壇。轄第三集團軍、整編第23師、騎兵第10師、獨立工兵第7團、駝兵團、勤務營、軍樂隊等。
  • 新疆警備總司令部:新疆警備總司令陶峙岳、參謀長陶晉初、副總司令兼整編第42師師長趙錫光、聯勤第8補給區司令曾震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