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惟演
錢惟演(977年—1034年),字希聖,錢塘(今浙江杭州)人,中國北宋詩人,本為吳越國之王子,歸順宋朝後,成為西崑體領袖,其詩宗李商隱,見於《西崑集》。著有《典懿集》、《樞庭擁旄》前後集、《伊川漢上集》等[1],皆佚。《宋朝事實類苑》有輯錄。
錢惟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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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 | 吳越→北宋 | ||||||||||||
姓 | 錢姓 | ||||||||||||
名 | 惟演 | ||||||||||||
字 | 希聖 | ||||||||||||
封爵 | 彭城郡開國公→英國公 | ||||||||||||
籍貫 | 錢塘(今浙江杭州) | ||||||||||||
出生 | 977年 | ||||||||||||
逝世 | 景祐元年七月乙巳 1034年9月3日 (57歲) | ||||||||||||
諡號 | 文墨(擬而未授)→思→文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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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家王故事》、《金坡遺事》 | |||||||||||||
家庭
編輯生平
編輯宋太宗太平興國三年(978年),隨父歸宋,封團練使,累遷左神武將軍[2]。宋真宗時,改授文職,召試學士院,直秘閣,預修《冊府元龜》,歷任知制誥、給事中。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為翰林學士,天禧四年(1020年)爲樞密使、仁宗即位,爲樞密使,不久罷知河陽。天聖三年(1025年),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判許州[3]、八年,判陳州,明道二年(1033年)以泰寧軍節度使判河南府[4],又曾任洛陽留後,仿唐驛馬傳送荔枝給楊貴妃事,傳送洛陽牡丹品種「姚黃」供內廷玩賞,人稱洛陽使相。蘇軾曾寫《荔枝嘆》諷刺之。
宋仁宗即位後,宋仁宗養母太后劉娥佐政,錢惟演受劉太后寵信,仁宗惡之,仁宗親政後,罷黜皇后郭清悟,惟演又與郭皇后有姻親關係,立即被貶,謫居漢東,景祐元年(1034年)卒,贈侍中,太常張瑰認為他有文才,但是貪墨,請諡文墨,錢家抗辯,後來仁宗稱《諡法》:「追悔前過曰思」,改諡思,並不算個美諡。後又因為錢惟演之子錢曖上言,錢惟演生前主張以劉太后與仁宗生母李太后同配享宋真宗,仁宗喜,改諡文僖。
軼事
編輯歐陽修稱錢惟演坐臥、如廁都樂愛文學,經史、小說、小詞都讀[5];富貴過人還不滿足,一心只想當中書宰相,一生以不能副署公文為恨[6];錢惟演雖然富貴,但對家中子弟苛薄,不到發零用錢的日期,一個銅錢都不可能給。錢惟演有一座珊瑚筆架,珍愛萬分。筆架遭子弟竊去,錢惟演以為自己弄丟了,不惜懸賞一萬文錢要找回筆架,子弟們於是缺零用錢就偷筆架,一兩天後,再假裝幫錢惟演找回筆架,每年都偷個五次、七次,錢惟演愚昧不知[7]。
歐陽修在《五代史》說錢鏐建國吳越以來賦稅繁苛,貧民往往被官府刑求逼稅[8]。《丹鉛錄》記載,歐陽修為推官時,暱一妓,而為錢惟演所持去,歐陽修恨之,後作《五代史》時,乃誣錢惟演之父祖以「重斂虐民」之事。
注釋
編輯- ^ 《東都事略》、《隆平集》
- ^ 《東都事略》卷二四本傳、《隆平集》卷一二
- ^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三
- ^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九
- ^ 《歸田錄》:錢思公生長富貴,而少所嗜好,坐則讀經史,臥則讀小說,上廁則閱小詞,蓋未嘗頃刻釋卷也。
- ^ 《歸田錄》:錢思公官兼將相,階、勛、品皆第一。自云平生不足者,不得於黃紙書名,每以為恨也。
- ^ 《歸田錄》:錢思公生長富貴,而性儉約,閨門用度,爲法甚謹。子弟輩非時不能輒取一錢。公有一珊瑚筆格,平生尤所珍惜,常置之几案。子弟有欲錢者,輒竊而藏之,公即悵然自失,乃牓於家庭,以錢十千贖〈一作購〉之。居一、二日,子弟佯爲求得以獻,公欣然以十千賜之。他日有欲錢者,又竊去。一歲中率五、七如此,公終不悟也。余官西都,在公幕親見之,每與同僚歎公之純德也。
- ^ 歐陽修《五代史·吳越世家第七》:「錢氏兼有兩浙幾百年,其人比諸國號為怯弱,而俗喜淫侈,偷生工巧,自鏐世常重斂其民以事奢僭,下至雞魚卵鷇,必家至而日取。每笞一人以責其負,則諸案史各持其簿列於廷;凡一簿所負,唱其多少,量為笞數,以次唱而笞之,少者猶積數十,多者至笞百餘,人尤不勝其苦。又多掠得嶺海商賈寶貨。」又評價:「考錢氏之始終,非有德澤施其一方,百年之際,虐用其人甚矣,其動於氣象者,豈非其孽歟?是時四海分裂,不勝其暴,又豈皆然歟?是皆無所得而推歟?術者之言,不中者多,而中者少,而人特喜道其中者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