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侏羅紀公園3
由Z7504在話題優良條目重審上作出的最新留言:8 年前
侏羅紀公園3曾屬優良條目,但已撤銷資格。下方條目里程碑的連結中可了解撤銷資格的詳細原因及改善建議。條目照建議改善而重新符合標準後可再次提名評選。 | |||||||||||||
| |||||||||||||
當前狀態:已撤銷的優良條目 |
本條目頁依照頁面評級標準評為乙級。 本條目頁屬於下列維基專題範疇: |
||||||||||||||||||||||||||||||||||||||||||||||||||||||||||||||
---|---|---|---|---|---|---|---|---|---|---|---|---|---|---|---|---|---|---|---|---|---|---|---|---|---|---|---|---|---|---|---|---|---|---|---|---|---|---|---|---|---|---|---|---|---|---|---|---|---|---|---|---|---|---|---|---|---|---|---|---|---|---|
|
本條目有內容譯自英語維基百科頁面「Jurassic Park III」(原作者列於其歷史記錄頁)。 |
以下用戶曾撰寫此條目或熟悉其所涉主題,或可解答內容查證與參考來源方面的問題:
|
此條目為第十一次動員令流行文化的作品之一,而此條目是一篇優良條目。 此條目亦有完成第十一次動員令之改善工程,提升了條目的質素。 放置此模板並不代表已提報條目作為動員令貢獻。要提報條目作為您的動員令貢獻,請前往自己的個人貢獻頁面,在適當分類加入相關資料。如果這條條目曾經從一個等級升級至另一等級,您需要重新提報貢獻。 |
新條目推薦討論
- 侏羅紀公園系列中有哪一部電影不是史蒂芬·史匹柏執導的?
- jarodalien譯自英文優良條目,去除了其中沒有來源或不能支撐的內容,並增加有來源支撐的內容。
- (+)支持--★ 喵虎 DC11主持人聯絡 2013年7月18日 (四) 14:33 (UTC)
- (+)支持--Iflwlou [ M { 2013年7月20日 (六) 08:54 (UTC)
- (+)支持--chaus(留言) 2013年7月20日 (六) 14:00 (UTC)
- (+)支持--Jamiewikitw(留言) 2013年7月21日 (日) 04:20 (UTC)
- (+)支持--宇帆(留言·聯絡) 2013年7月22日 (一) 00:27 (UTC)
優良條目評選
編輯侏羅紀公園3(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電影,提名人:劉嘉(留言) 2013年7月17日 (三) 13:56 (UTC)
- 投票期:2013年7月17日 (三) 13:56 (UTC) 至 2013年7月24日 (三) 13:56 (UTC)
- (+)支持:提名人票。譯自英文優良條目,去除了其中沒有來源或不能支撐的內容,並增加有來源支撐的內容,可供查證。--劉嘉(留言) 2013年7月17日 (三) 13:56 (UTC)
- (+)支持:內容很全面。--Labstore(留言) 2013年7月18日 (四) 01:59 (UTC)
- (+)支持:好片子!條目寫得也好!--守望者愛孟(留言) 2013年7月18日 (四) 12:33 (UTC)
- (+)支持:內容全面,參考資料充足。 二十八星宿_我有惹禍了? 2013年7月19日 (五) 05:00 (UTC)
- (+)支持:內容充足、語句順暢,參考資料足以支撐全文,段落大致上都有注腳,以支持票作獎勵。—ArikamaI 在沒有人有槍的國度裡,一把手槍的人就是國王(謝絕廢話|戰鬥記錄) 2013年7月19日 (五) 04:06 (UTC)
- (+)支持:參考資料充足。--Hikaru Genji(留言) 2013年7月19日 (五) 10:06 (UTC)
- (+)支持:內容完整,有可靠來源。--Kingskon(留言) 2013年7月20日 (六) 17:09 (UTC)
- (+)支持,完整詳細。--Huandy618(留言) 2013年7月21日 (日) 02:11 (UTC)
- (+)支持:完整度高,給予肯定!!!!--Jamiewikitw(留言) 2013年7月22日 (一) 18:56 (UTC)
- (+)支持:全面完整。--chaus(留言) 2013年7月24日 (三) 13:21 (UTC)
- 入選:10支持,0反對。--遊戲人間(留言) 2013年7月24日 (三) 14:40 (UTC)
優良條目重審
編輯侏羅紀公園3(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提名人:AT 2016年11月11日 (五) 17:27 (UTC)
- 投票期:2016年11月11日 (五) 17:27 (UTC) 至 2016年11月18日 (五) 17:27 (UTC)
- 不符合優良條目標準:提名人票。與英文版內容相距約一倍,應擴充、部分連結不相關(如海報等)、《綜藝》的連結指向不當。—AT 2016年11月11日 (五) 17:27 (UTC)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已更改一些內容。與英文版相差多少不是理由,以後是不是只要有個條目內容不如外文就不可以選GFA了?誰規定的?討論過了?達成共識了?-- 晴空·和岩 討論頁·協作計劃 2016年11月12日 (六) 01:11 (UTC)
- 為什麼不是理由?相差多少代表有兩種可能,第一種可能是本身翻過來時翻譯不全,換言之就是不夠全面,第二種可能是缺乏更新,內容停留在數年甚至很久以前,這樣的條目不符合優特應有標準。條目內容不如外文當然可以選,我立馬投個反對而已,其他語言先不說,如果是翻譯至英文的優特,全盤翻譯是基本原則吧?換句話說,英文版有內容增添的話,不及時加上就當然不符合優特標準。最後,我個人反對理據還需要共識?—AT 2016年11月12日 (六) 02:48 (UTC)
- 請問維基百科:優良條目標準究竟哪條規定了比英文版少就不符合標準?-- 晴空·和岩 討論頁·協作計劃 2016年11月12日 (六) 03:16 (UTC)
- 7自己也說了不足之處,還要我解釋嗎?您會支持一篇翻譯未全的條目登上優特嗎?重審亦同理。—AT 2016年11月12日 (六) 15:07 (UTC)
- 但這個水平已經夠了-- 晴空·和岩 討論頁·協作計劃 2016年11月13日 (日) 01:09 (UTC)
- 內文到這個層次難道不夠?相對很多颶風他還長了一些(雖然不是一個領域的),來源哪裡不豐富?建議閣下重申掉所有內容比外文少的條目。-- 晴空·和岩 討論頁·協作計劃 2016年11月13日 (日) 01:12 (UTC)
- 不夠。差一倍也算夠?內容長度與其他條目相比一點意義都沒有,只能夠跟自己比較,現在不是來源問題,是內容問題。我正在做,謝謝建議。—AT`
- 24,744字節,不夠?其他GA還不都是跟他一樣長?,難道一定要和外文比?你憑心說他劇情、評價。。。哪個沒有涉及到?一定要內容長才算符合ga?-- 晴空·和岩 討論頁·協作計劃 2016年11月13日 (日) 07:05 (UTC)
- 您看不到我上面說的內容長度與其他條目相比一點意義都沒有?不是單看內容多少啊,而是條目主題本身應該有多少內容,這樣才是重點。一篇應該寫成10萬以上的,但只有兩萬多的話,您又可以接受?—AT 2016年11月13日 (日) 07:16 (UTC)
- 你怎麼知道他應該寫到多少的?你跟英文版比真的有意義?-- 晴空·和岩 討論頁·協作計劃 2016年11月13日 (日) 09:52 (UTC)
- 當然有。一篇以英文版為藍本的翻譯條目,不看英文版看什麼?—AT 2016年11月13日 (日) 15:11 (UTC)
- 英文版和中文版是兩個項目,英文版的條目其實也算其他條目。閣下真是雙重標準啊-- 晴空·和岩 討論頁·協作計劃 2016年11月14日 (一) 08:46 (UTC)
- 您分不到什麼是同一主題嗎?不是有很多內容,有不少來源支持就是優特。—AT 2016年11月14日 (一) 11:08 (UTC)
- 我覺得你就在追求「很多內容」-- 晴空·和岩 討論頁·協作計劃 2016年11月15日 (二) 12:49 (UTC)
- 非也,而是主題有多少寫多少。—AT 2016年11月15日 (二) 13:42 (UTC)
- 及格是60分,因為其他語言區的人考了80分90分,我們的70分就不及格。完全不理解我的意思,類似於M君,就此打住。-- 晴空·和岩 討論頁·協作計劃 2016年11月16日 (三) 09:58 (UTC)
- 非也,而是主題有多少寫多少。—AT 2016年11月15日 (二) 13:42 (UTC)
- 我覺得你就在追求「很多內容」-- 晴空·和岩 討論頁·協作計劃 2016年11月15日 (二) 12:49 (UTC)
- 您分不到什麼是同一主題嗎?不是有很多內容,有不少來源支持就是優特。—AT 2016年11月14日 (一) 11:08 (UTC)
- 英文版和中文版是兩個項目,英文版的條目其實也算其他條目。閣下真是雙重標準啊-- 晴空·和岩 討論頁·協作計劃 2016年11月14日 (一) 08:46 (UTC)
- 當然有。一篇以英文版為藍本的翻譯條目,不看英文版看什麼?—AT 2016年11月13日 (日) 15:11 (UTC)
- 你怎麼知道他應該寫到多少的?你跟英文版比真的有意義?-- 晴空·和岩 討論頁·協作計劃 2016年11月13日 (日) 09:52 (UTC)
- 您看不到我上面說的內容長度與其他條目相比一點意義都沒有?不是單看內容多少啊,而是條目主題本身應該有多少內容,這樣才是重點。一篇應該寫成10萬以上的,但只有兩萬多的話,您又可以接受?—AT 2016年11月13日 (日) 07:16 (UTC)
- 24,744字節,不夠?其他GA還不都是跟他一樣長?,難道一定要和外文比?你憑心說他劇情、評價。。。哪個沒有涉及到?一定要內容長才算符合ga?-- 晴空·和岩 討論頁·協作計劃 2016年11月13日 (日) 07:05 (UTC)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與英文版相差多少不是理由+1。聲明:此為本人一貫立場,並非跟風投票。--#胡蘿蔔 #亞洲月 2016年11月12日 (六) 02:50 (UTC)
- 當年翻譯是完成的,否則不會提名。現有英語版本自那以後的確進步很多,就是那裡列一堆恐龍名稱有點不當,另外Production章節還有點別的多餘細節。個人認為此條目現在對比來看顯然有改善空間,這就足夠了。此外我支持他人以任何的確有希望改善條目品質的原因對我以前提名通過的條目提出重審,因為這對條目、對讀者和我都只有好處,沒有壞處。至於別的什麼人喜歡到客棧如此這般,仿佛某些重審就是「惡意」,就對維基百科有害,或是什麼漢語維基就應該要哪些條目才有資格參評優特,連自己沒有去「殺幾個特色條目過過報復癮」這種事都可以直直講出來顯示「質素」的,呵呵,我還沒有那麼不要臉。一如既往:感謝User:AT提出重審,歡迎任何人對任何優特條目以任何能夠改善品質的理由提出重審。--7(留言) 2016年11月12日 (六) 06:05 (UTC)
- 我當然明白最初是全盤翻譯的,上述的也只是描述一下與外文版有差異的原因。7修好後請通知我,屆時我會撤銷提名。謝謝。—AT 2016年11月12日 (六) 15:07 (UTC)
- (=)中立:內容短或者長非GA和FA的主要原因...--Z7504(留言) 2016年11月13日 (日) 15:36 (UTC)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內容豐富,參注完備。--B2322858(留言) 2016年11月14日 (一) 11:06 (UTC)
- (?)疑問,劇情部分沒有腳註是電影條目的慣例嗎? 如果是,請問有相關方針或指引?--葉又嘉(留言) 2016年11月14日 (一) 16:04 (UTC)
- (!)意見:我支持有問題的GA條目拿出來重新評審,但是我認爲中文維基GA條目的評審,拿英文版的「長度」來對比的理由不妥。首先,拿的是舊版的中文版來對比現在的英文版;其二,用數字化來舉例,如果70分是合格標準,但是說「因爲你不像那個人做到了90分所以不合格」是不是邏輯很奇怪?其三,英文版維基GA評選不是什麼高大上的東西,遊戲規則跟我們的差異也很大,其中一堆魚目混珠的貨色也不是新鮮事,所以一個長度很長的GA英文條目不見得多出來的都是干貨。所以,審查時,英文版或其它語言版本的內容只能當作參考,而不能拿來當標準。直接拿中文維基以及條目涉及專業領域的標準去審查中文維基的條目(不管是不是翻譯來的)並具體指出問題之所在才是審查之道。-- Marcus Hsu ✉ 2016年11月15日 (二) 05:01 (UTC)
- 同意上述,不是針對本篇,但先前有部分生物學條目因此原因提出重審時,就有發現英語GA有些新增的段落都沒有來源。新增的內容也很可能沒經過英語社群審查,以此為理由似乎缺乏合理性。--Iv0202(留言) 2016年11月15日 (二) 11:02 (UTC)
- 理解。可惜不是每個人都是各種主題的專家,不容易辨悉出應該增補的地方,位元組數是一種快捷便利的方法用來反映條目仍有改善空間。如果那些新增的內容是不妥的話,說出來就好了,直接撤掉提名沒有問題的。—AT 2016年11月15日 (二) 13:42 (UTC)
- 理由越説越牽強。既然不是該主題的專家,辨別不出增補、錯誤的地方,那更説明了單純以位元組長度來提刪就是一個草率的行爲。用這種理由提刪,然後讓別人自行翻箱倒櫃去找那個比較胖的外文條目是不是有水分來反提刪?真是荒謬!而且,我上面説了,不能因爲考不到像別人一樣的90分就說不及格!不過在此我要特別聲明一點,就事論事、一碼歸一碼,對此條目提刪,我並不表示反對,因爲你還有補充其它理由。我衹是要提醒,與某外文版條目比較位元組長短,以及條目內容品質比不上某外文版,都不該是GA/FA的提刪理由。-- Marcus Hsu ✉ 2016年11月15日 (二) 16:29 (UTC)
- 不牽強,您雖然覺得草率,但在我看來是非常有效且合理,而且我不是以位元組長度多少來決定是否重審,而是以位元組差異從而反映出內容缺失為由而提出的。—AT 2016年11月15日 (二) 17:17 (UTC)
- 狡辯。話不投機半句多,就此打住。-- Marcus Hsu ✉ 2016年11月16日 (三) 01:32 (UTC)
- 不牽強,您雖然覺得草率,但在我看來是非常有效且合理,而且我不是以位元組長度多少來決定是否重審,而是以位元組差異從而反映出內容缺失為由而提出的。—AT 2016年11月15日 (二) 17:17 (UTC)
- 理由越説越牽強。既然不是該主題的專家,辨別不出增補、錯誤的地方,那更説明了單純以位元組長度來提刪就是一個草率的行爲。用這種理由提刪,然後讓別人自行翻箱倒櫃去找那個比較胖的外文條目是不是有水分來反提刪?真是荒謬!而且,我上面説了,不能因爲考不到像別人一樣的90分就說不及格!不過在此我要特別聲明一點,就事論事、一碼歸一碼,對此條目提刪,我並不表示反對,因爲你還有補充其它理由。我衹是要提醒,與某外文版條目比較位元組長短,以及條目內容品質比不上某外文版,都不該是GA/FA的提刪理由。-- Marcus Hsu ✉ 2016年11月15日 (二) 16:29 (UTC)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內容豐富--Dragoon17cc(留言) 2016年11月17日 (四) 17:53 (UTC)
- 4支持:1反對:未達標準--Z7504(留言) 2016年11月18日 (五) 22:42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