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單車行駛高速公路規定

世界各國對於電單車能否行駛於高速公路規定不一,多以電單車排氣量做為標準[1],但有少數國家完全禁止電單車行駛高速公路。

愛爾蘭的高速公路標誌及禁止行駛規定
1.車輛排氣量低於50cc
2.慢車
3.不合法的載重
4.單車(自行車)
5.行人
6.動物
意大利高速公路標誌及禁止行駛規定
1.邊車排氣量低於249cc
2.電單車排氣量低於149cc
3.單車(自行車)、行人、牛車
澳洲高速公路標誌及禁止行駛規定牌
1.行人
2.單車(自行車)
3.動物
4.拖拉車
5.輕型電單車(低於49/50cc)
日本禁止電單車雙載標示(首都高飯倉出入口
韓國電單車禁行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牌

通行規定

編輯
  • (■):允許電單車行駛高速公路
  • (■):禁止電單車行駛高速公路(除緊急用車輛)
  • (■):大多情況允許電單車行駛高速公路
國家/地區 各國狀態 行駛條件 備註
  奧地利 允許 超過49/50cc   歐洲聯盟會員國
  澳洲 允許 超過49/50cc
  白俄羅斯 允許 超過49/50cc
  比利時 允許 超過49/50cc   歐洲聯盟會員國
  玻利維亞 允許 所有
  巴西 允許 超過49/50cc
  保加利亞 允許 超過49/50cc   歐洲聯盟會員國
  加拿大 允許 超過49/50cc
  中國大陸 國家法律上允許但地方自訂 電單車不得超過時速80km/h不得低於時速60km/h

只能行駛在最右車道(慢速車道)(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2]

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高速公路#禁摩現象
  智利 允許 超過49/50cc
  捷克 允許 超過49/50cc   歐洲聯盟會員國
  丹麥 允許 超過49/50cc   歐洲聯盟會員國
  芬蘭 允許 超過49/50cc   歐洲聯盟會員國
  法國 允許 超過49/50cc   歐洲聯盟會員國
  德國 允許 任何能超過時速60km/h   歐洲聯盟會員國,StVO§18條
  香港 允許 超過125cc
  匈牙利 允許 超過49/50cc   歐洲聯盟會員國
  印度 允許 超過349/350cc
  印度尼西亞 禁止 被禁日期:高速公路開放當天
  愛爾蘭 允許 超過49/50cc   歐洲聯盟會員國
  意大利 允許 超過149cc   歐洲聯盟會員國,邊車需超過249cc
  日本 允許 超過125cc
  盧森堡 允許 超過49/50cc   歐洲聯盟會員國
  馬來西亞 允許 超過49/50cc
  墨西哥 允許 超過49/50cc
  荷蘭 允許 超過49/50cc   歐洲聯盟會員國,RVV 1990§42條
  挪威 允許 超過49/50cc
  新西蘭 允許 超過49/50cc
  巴基斯坦 允許 超過599/600cc
  • 2019年3月該國高等行政法院認定高速公路電單車禁令不適用
  秘魯 允許 超過49/50cc
  菲律賓 允許 超過400cc
  • 高速公路上禁止行駛電單車:1968年2月19日
  • 高速公路上取消電單車行駛禁令:2001年(400cc 以上)、2006年(部分收費公路)
  波蘭 允許 超過49/50cc   歐洲聯盟會員國
  葡萄牙 允許 超過49/50cc   歐洲聯盟會員國
  羅馬尼亞 允許 超過49/50cc   歐洲聯盟會員國
  俄羅斯 允許 超過49/50cc
  新加坡 允許 超過49/50cc
  斯洛伐克 允許 超過49/50cc   歐洲聯盟會員國
  斯洛文尼亞 允許 超過49/50cc   歐洲聯盟會員國
  南非 允許 超過150/200cc
  南韓 禁止 參見「韓國高速公路#電單車限制
  西班牙 允許 超過49/50cc   歐洲聯盟會員國,BOE-A-2003-23514§38條
  瑞典 允許 超過49/50cc   歐洲聯盟會員國
  瑞士 允許 超過49/50cc
  中華民國 事實上禁止 參見「台灣高速公路限制電單車行駛
  泰國 視路段部分禁止
  土耳其 允許 超過349/350cc
  美國 允許 超過49/50cc 有些州禁止低於125/150cc的機動車
或低於5馬力的電單車
  英國 允許 超過49/50cc
  委內瑞拉 禁止 被禁日期:未知
  越南 禁止 行人、簡陋車輛、一般電單車、輕型電單車、拖拉機,與設計時速未達每小時70公里的專用電單車禁止進入 道路交通法[3]第26條第4款

速度限制

編輯
高速公路最高速限
國家 最高速限( 公里/小時
  汽車   電單車
  白俄羅斯 110 90
  保加利亞 130 100
  中華人民共和國 120 80[2]
  希臘 130 80
  俄羅斯 110 90
  土耳其 高速公路:120
快速公路:110
L3高速公路:100
L3快速公路:90
  烏克蘭 130
(同向二車道為110)
80
  越南 100-120[4] -

參見

編輯

參考資料

編輯
  1. ^ World motorcycle facts & figures (Honda)
  2. ^ 2.0 2.1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章第五節第七十八條[1]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3. ^ Luật giao thông đường bộ[2]
  4. ^ Hệ thống đường cao tốc Việt Nam – Wikipedia tiếng Việt[3]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