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統合
歐洲統合是指歐洲整體或部分地區在政治、法律、經濟、社會、文化等領域的區域統合歷史。現代歐洲統合主要由歐洲聯盟和歐洲委員會推動進行。最初提出歐洲統合構想的是理察·尼古拉斯·馮·康登霍維-凱勒奇,他在1923年發表了一篇名為《泛歐羅巴》的宣言[1]。
歷史
編輯在古代,羅馬帝國帶來了多個歐洲和地中海領土的融合。 後來,由於1950年後的歐洲統合提供了靈感和歷史先例,對羅馬帝國以及古典帝國本身的許多後續繼承主張進行了重新解釋。
到了現代時,如何避免民族國家之間的戰爭的問題對於最初的理論至關重要。聯邦主義和功能主義提出了對民族國家的遏制,而交易主義則試圖將民族國家體系穩定的條件理論化
歐洲委員會
編輯歐洲安全與合作組織
編輯歐洲安全與合作組織成立於1973年,的成立目地是確保歐洲安定,成員國橫跨大西洋。
歐洲聯盟
編輯歐洲聯盟是歐洲多國共同建立的政治及經濟聯盟,現擁有27個成員國。
歐盟的主要機構有歐洲理事會(成員國家首腦組成)、歐盟理事會(成員國家部長組成的歐盟的上議院)、歐盟委員會(歐盟的行政機構)、歐洲議會(歐盟的眾議院,唯一的直接民選機構)、歐洲法院、歐洲中央銀行等。此外,歐洲原子能共同體也在歐洲共同體的管轄範圍之內,但在法律上是獨立於歐盟的國際組織。
歐元由27個成員國中的20個採納為流通貨幣;《申根條約》取消部分成員國之間的邊境管制,目前已有22個歐盟成員國和4個非成員國實施,歐盟公民在各國之間也直接享有工作權,甚至一部份的政治參與。在外方面,具備歐洲公民權的可申請使用標記歐盟標注的成員國護照,同時也享有所有成員國的領事保護資格。
目前歐盟的主要議題有歐洲聯盟擴大、落實《里斯本條約》、全球暖化問題、非歐元區成員國加入歐元區、歐洲主權債務危機、歐洲移民危機等。
區域性統合
編輯波羅的海國家
編輯蘇聯解體之後,波羅的海三國愛沙尼亞、拉脫維亞及立陶宛基於防範取代蘇聯的俄羅斯及加強自身安全,展開了多種合作。1992年,波羅的海三國和其他波羅的海沿岸國家成立了波羅的海國家理事會,其後三國一同加強合作,並一同加入歐盟及北約,徹底脫離俄羅斯的影響。
比荷盧三國
編輯位於歐洲中部及法國及德國之間的比利時、荷蘭和盧森堡在一戰結束之後就開始合作。1921年,比利時就和盧森堡組成了經濟同盟,兩國成為單一市場並且貨幣等值。1948年,比荷盧三國創建了比荷盧三國關稅同盟。之後就逐漸成為歐盟的前身。
參見
編輯參考資料
編輯- ^ Rosamond, Ben. Theories of European Integration. Basingstoke, Hampshire, UK: Palgrave Macmillan. : pp. 21–22 [2000]. ISBN 978-0312231200 (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