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大會(Shareholders Meeting)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分為年度股東大會(又稱週年股東大會;Annual General Meeting,縮寫AGM,直譯「年度大會」)和臨時股東大會。年度股東大會每年召開一次,應當於上一會計年度結束後的6個月內舉行;臨時股東大會則會在特殊情形時在法律規定期限內召開。股東會的議案投票通過與否並非取決於投票股東人數,而是由投票股東的持股比例加起來是否超過全部股權的半數來決定,會議主要內容為選舉董事監察人,決議盈餘分配、虧損撥補及其他重大議案。在某些國家如美國,部份股東如創業時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獲得比他們的持股比例更高的投票權,例如持有一股股票卻擁有兩股股票的投票權。一般而言,股東會皆由公司的負責人(如董事長)親自主持。另外,為解答股東公司法規與財務問題,得要求律師會計師一同列席[1]

紀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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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地方,如日本台灣,召開股東大會前,部份公司可能因公司派持有或掌握股數不足法定比例,會以贈送紀念品給股東,來換取股東會委託書,紀念品的內容大多為:

不過也有公司為降低成本,而不送任何紀念品給股東。

另類股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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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一般的股東會外,有些公司的股東會會加入額外的項目,例如鴻海集團曾在股東會結束後招待與會股東到員工餐廳用餐。而波克夏更將股東會擴大舉辦成數天的嘉年華會,旗下的各公司會設攤展示。

大會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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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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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第七條(股東會主席、列席人員)[失效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