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野生生物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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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目野生生物保護是否應更名為野生動物保護

編輯

條目野生生物保護在創立時本名為野生動物保護,今年被@蕭漫:閣下以「Wildlife」在「術語在線」上譯為「野生生物」為由移動到現名野生生物保護。
然而,在兩岸三地的實際使用情況下,幾乎都是用「野生物保護(育)」的居多,用「野生物保護(育)」的較少。尤其是相關政府法規,都是使用「野生物保護(育)」這個術語:

像在台灣動保界,素來有「動保」和「野保」之分,前者指的是「動物保護」、後者指的是「野生物保育」[1] [2] [3]。就正式機構的部分,台灣有政府設立的多個野生物保護[4],此外還有國立屏東科技大學野生物保育研究所等等,但並未找到台灣有機構名稱使用「野生物保護(育)」的。
方針WP:常用名稱指出「條目命名應該儘量使用可靠來源中人、物或事項的常見的名稱」,因此,我認為應將此條目從「野生物保護」改回「野生物保護」為宜(相關分類也應一併更名)。歡迎大家對此提出意見,望能達成共識。--一群貓留言2022年12月14日 (三) 18:39 (UTC)回覆

目前,建議改回常用名,「野生生物保護」等在序言做別名闡述。「野生動物保護」術語長期且持續存在([5]1996及2008),「野生生物保護」為並行存在的替代品([6],2006及2021;其中台灣名僅「野生動物保育」)。雖然生態學名詞在2006年稱「早期野生動物管理學中,wildlife僅指野生動物。」,但這不代表延伸含義已取代原定義,例如林學名詞2016年「Wildlife Protection」定為「野生動植物保護」。且另見動物學名詞 (第二版) 徵求意見稿(2021年7月)第417頁,wildlife同時存在「野生生物保護」、「野生動物保護」等術語詞條。故應適時選用,用於包含或強調同時保護棲息地的植物環境,乃至對微生物等生態物種的保護。「野生動物保護」本就包含「保護野生動物及其生存環境」,生態鏈中的生物及環境都要保護,改稱「野生生物保護」只是一種強調方式和取向。想起類似的討論:絕滅。另如㺢㹢狓野生生物保護區,正文「登錄名稱為俄卡皮鹿野生動物保護地」,新聞也常見有"㺢㹢狓野生動物保護區""霍加狓野生動物保護區",名稱值得商榷。--YFdyh000留言2022年12月14日 (三) 20:09 (UTC)回覆
術語在線網站上的「野生動物保護」對應英文「wildlife protection」,而「野生生物保護」對應「wildlife conservation」,後者才是英維條目的名稱,不應放着「wildlife conservation」對應的中文不用,而去使用「wildlife protection」對應的中文名。況且《林學名詞》將「野生動植物保護」譯為「wildlife protection」恰好反向說明了「wildlife protection」並不僅僅是「野生動物保護」,理應和「wildlife conservation」一樣譯為「野生生物保護」。另外,將「wildlife protection」譯為「野生動物保護」的只有《資源科學技術》(2008)這一孤證,並且該書的主題為資源科技,在生物學領域的權威性應當不如《生態學名詞》(2006)和《動物學名詞》(2021)。--蕭漫留言2022年12月14日 (三) 21:49 (UTC)回覆
  1. 野生動物(wild animals)和野生生物(wildlife)不是同義詞,前者是後者的子類。野生生物保護除了包括野生動物保護外,還包括植物、真菌等其他生物的保護。若條目命名為「野生動物保護」,所述內容將僅限於動物的保護。
  2. 在2006年出版的《生態學名詞》和2021年出版的《動物學名詞(第二版)》中,「wildlife conservation」一詞均被明確譯為「野生生物保護」。這兩部學術名詞專著都是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組織編撰的,書中所載的規範用詞公佈於術語在線網站,該網站亦為全國科技名詞委旗下的平台。經全國科技名詞委審定的規範用詞,又被中國大陸官修的《中國大百科全書》作為科技類條目的命名依據(見此頁最下方的「其他」一節)。由此可見,全國科技名詞委審定的用詞在大陸學界具有絕對權威性。
  3. 《中國大百科全書》尚未收錄「wildlife conservation」這一條目,不過根據「國際野生生物保護學會」(The Wildlife Conservation Society)這一條目可知,「wildlife conservation」目前在大陸學界的規範譯法為「野生生物保護」,而非「野生動物保護」。
  4. 根據《生態學名詞》的解釋,早期的野生動物管理學中,「wildlife」僅指野生動物,而目前的定義則包括各種生物。這暗示了「野生生物」不如「野生動物」常用的原因——由於野生生物保護通常僅指野生動物保護,早期的中文學術界便直接將「wildlife」一詞譯為「野生動物」,後來才訂正為「野生生物」。我認為本站作為一部百科全書必須要保證嚴謹性,故應使用目前修訂的規範名稱,而不應沿用過去不甚準確的稱法,即便這種稱法更加常用。--蕭漫留言2022年12月14日 (三) 20:26 (UTC)回覆
    • 中維不是譯本,不需遵循英維條目的命名來直譯,相鏈條目內容同樣可能有些差異。
    • 動物學名詞(第二版)也有「07.0604 野生動物保護 Wildlife conservation」對應,所以為什麼不是說明也能譯作「野生動物保護」?
    • 「所述內容將僅限於動物的保護」,序言闡述別名及有時定義涵蓋植物和周邊生態的保護即可。
    • 中國大百科全書第三版未定稿,條目可靠性有限,僅為筆者一家之言,該條目瀏覽量不足百次。知網全文搜索"國際野生動物保護學會"顯示結果3.3萬條,"國際野生生物保護學會"6409條,未逐一查證,但譯名已不足為據。且協會譯名對術語定義只能作參考,有時並不標準。
    • 「而目前的定義則包括」未實際證明廣泛性和普適性,只是說明現在「可能指」,而不是「現在指」。術語改過又改回的情況不時存在,參考「絕滅」的討論。從嚴謹性角度,使用常用稱呼並且序言闡明最佳,或者找到更詳細可靠的闡述。「過去不甚準確的稱法」仍被後續術語規範使用中,且可能為舊詞新義而未必是不甚準確,應同時尊重舊有且廣泛的使用習慣。
    --YFdyh000留言2022年12月14日 (三) 21:27 (UTC)回覆
《動物學名詞》徵求意見稿不是該書的最終版本,也不是正式出版物,只是一份尚待完善的電子稿件。其中收錄了「wildlife conservation」的兩則解釋,後一則解釋對應的詞條名確實為「野生物保護」沒錯,然而在術語在線網站公佈的正式版本中,這則解釋所對應的詞條名被修正為「野生物保護」,另一則解釋則被刪除。--蕭漫留言2022年12月14日 (三) 21:41 (UTC)回覆
 確認。但是否變為常用目前保留意見,並仍建議擴充序言。--YFdyh000留言2022年12月14日 (三) 22:21 (UTC)回覆
經查《海峽兩岸動物學名詞》及《海峽兩岸生態學名詞》,「wildlife conservation」在大陸譯為「野生物保」,在臺灣譯為「野生物保」,並且《海峽兩岸生態學名詞》中的其他詞條[7][8]可以佐證「wildlife」一詞在大陸譯為「野生物」,而在臺灣仍舊譯為「野生物」。看來正確的做法是添加{{NoteTA}}地區詞轉換,大陸簡體模式下顯示為「野生生物保护」,臺灣正體模式下顯示為「野生動物保育」。--蕭漫留言2022年12月14日 (三) 20:26 (UTC)回覆
@蕭漫:閣下所提的地區詞轉換確為可行的解決方案之一。但仍應釐清和解決以下問題:
1.中國大陸地區用詞問題。儘管政府審定的工具書和學界多將此術語稱為「野生物保護」,但應注意中國政府有關法規《野生物保護》和有官方背景的組織「中國野生物保護協會」(China Wildlife Conservation Association)截至目前為止仍沿用「野生物保護」而未改為「野生生物保護」,而該法規和該組織又是在中國大陸的這一領域內最為知名、最具影響力的,故可見「野生物保護」在大陸官方和民間依舊相當常用。而我們中維是該選擇使用常用名、還是規範名,還應仔細斟酌其利弊得失。方針WP:常用名稱是比較強調條目命名應採用常用名的。
2.台灣地區用詞問題。的確台灣幾本上都是以使用「野生動物保」為主,但應注意少數情況下政府也有在使用「野生動物保」作為正式名稱(「野生動物保」)。
3.香港地區用詞問題。這部分我不大清楚,只有查到政府相關法規是稱為《野生物保護條例》。
4.若使用{{NoteTA}}地區詞轉換,應注意禁止轉換中文世界的機構、法規等專有名稱,否則的話可能會出現不曾存在的機構名、法規名(如「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在台灣正體模式被錯誤轉換成「中國野生動物保育協會」這樣、或台灣的「野生動物保育法」在大陸簡體模式下被錯誤轉換成「野生生物保护法」)。在目前這個條目野生生物保護可能還不會遇到這問題,但若在其他有關條目應用這一套地區詞轉換,難免會碰上。
以上。--一群貓留言2022年12月15日 (四) 16:08 (UTC)回覆
(~)補充 「學界多將此術語稱」存疑待查。續前文「國際野生生物保護學會」譯法之觀點來說,存在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9](China Wildlife Conservation Association)、野生動物學報[10](Chinese Journal of Wildlife)等歷史悠久且學界仍沿用的常見譯法/稱呼,不宜將「野生動物」視作wildlife的不規範譯法。--YFdyh000留言2022年12月16日 (五) 02:26 (UTC)回覆
(~)補充依據公務員事務局法定語文事務部編訂之政府辭彙,漁農、環保等部門會直接以Conservation area指代自然保育區,並不會和wildlife同時使用。
單獨使用Wildlife的時候會對應野生動植物(如漁農專責處理野生動植物罪行小組使用的是Wildlife Crime)或野生生物(米埔Mai Po Wildlife Education Centre);
保育概念使用wildlife時,城市規劃部門是作野生生物保護區(wildlife protection area),康體部門作野生動物保護區(wildlife sanctuary)--約克客留言2022年12月16日 (五) 02:41 (UTC)回覆
根據上開討論,可知兩者皆非絕對錯誤之名稱,建議以「先到先得」原則來處理條目命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12月16日 (五) 07:39 (UTC)回覆
另外也請大家關注Category:野生生物保育及其子分類,應盡早對其做出明確定性,是只允許收錄動物,還是也可以包括植物(目前像Category:臺灣野生生物保育(一個月前建立)底下的子分類竟包括了Category:臺灣珍貴稀有植物)。
作為長期關注動保相關條目的編輯,我個人向來是將「野生動物保護(育)」視為「動物保護」的一個子主題來看待的,像是我今年建立的Category:野生動物保育者及其子分類Category:臺灣野生動物保育者,其功能就是作為Category:動物保育人士Category:臺灣動物保護運動者的子分類,裏面收錄的人物相當明確,就是只包括保育野生動物的相關人士,排除其他不涉及保育野生動物的保育人士(可放在Category:自然保育人士)。所以,無論「Wildlife」這個術語囊括的範圍如何,我強烈建議中維需要有專屬於「Wild animal」(野生動物)的分類,如果對應Wildlife(野生生物)的相關分類收錄範圍不能僅限於野生動物(Wild animal),則需考慮另行建立專屬於「Wild animal」(野生動物)的相關分類,收錄Category:野生動物保育者Category:野生動物攝影師Category:著名野生動物個體等等。--一群貓留言2022年12月16日 (五) 17:49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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