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管理員解任投票/方針草案/一/其他語言版本制度參考


管理人員解任方針
2007.09.28-2008.06.18

已經結束的議題
議題1
是否要有此制?
表決 2007.10.07-21
完成-通過
(納入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
議題2
其他版本比較
投票解任是否唯一?
表決 2007.10.17-30
完成-通過
(納入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
議題3
程序問題
是否付委?
完成-不需成立委員會
議題4
細節討論
提交草案
表決 2008.06.12-18
完成-通過

通過的方針

另見:
過去票數討論

其他語言版本的管理制度,我想先從比較優缺及長短處,以及在中文維基百科執行上的影響這點開始。

為避免討論失焦,敬請遵守以下的簡單規定:

  • 在這裏所討論的並非是正式的共識,而是讓大家先有個交流看看各方面的建議。
  • 請勿提出針對特定意見或個人的攻擊語言。
  • 務必簽名,發言者最少必需要有見習編輯的資格。
  • 絕對不可以利用冷嘲熱諷的方式發表言論。
  • 重複發表過的議題請勿再發表。

這部份希望能產生以下共識:

  1. 只能用投票的方式來解任有問題的管理員嗎?
  2. 要用什麼樣的管理員解任制度?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Alexsh對話貢獻)於2007年10月26日 (五) 08:41加入。

修改一下,我想在制度還沒成形前就談仲裁委員會太早了。這麼早就限制這事可能會不太好。另外我想再提一個第二點前的問題:只能用投票的方式來解任有問題的管理員嗎?我想這個得先討論--Alex S.H. Lin 2007年10月27日 (六) 09:39 (UTC)回覆

只用投票制解任sys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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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個人覺得可以使用任期制,到了一定期限重新選一次,這樣的好處顯而易見,不用牽扯罷免的複雜性,也能使維基持續發展。如果要作類比的話,其實就相當於現在各國選國家元首。雖然一個人可能有問題,但是也只能在任期內出問題,下一次重選就可以避免此類問題。—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07年10月27日 (六) 15:07 (UTC)思考後撤銷此言論。—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07年10月29日 (一) 14:22 (UTC)回覆

各語言版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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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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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是必然的,只要是三個人以上做最後的決定就會是投票制。-- 百楽兎 2007年10月28日 (日) 02:11 (UTC)回覆

我是認為兩種都需要,不過這兩個議題可能應該要分開討論。--汪汪 2007年10月28日 (日) 03:53 (UTC)回覆
  • 無論如何,維基百科應該有一個制度去確保管理員被任免後服氣,首先確保確保罷免者的門檻不要太高或太低,首先要罷免一個管理員/行政員,就先要有充足的討論,就如上法庭也攜要帶足夠的證據上法庭。繼續X天的討論期後就進行投票,在投票後,根據比例的門檻而得出結果(這個可以在日後討論)。這樣的話也確保了避免殺錯良民。—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7年11月8日 (四) 02:20 (UTC)回覆

任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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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制和罷免方針是兩回事,不應該放在一起討論。終生制與任期制都會面臨罷免的問題。-- 百楽兎 2007年10月28日 (日) 02:03 (UTC)回覆

不明白你的意思。你的意思是用任期制代替罷免,還是設置罷免規則之外也將終生制改為任期制?由上面的言論來看,你的意思是前者,但前者不合理。後者是合理的,過去也曾辦過改為任期制投票,見:Wikipedia:投票/關於管理員任期的投票。-- 百楽兎 2007年10月29日 (一) 03:30 (UTC)回覆
懂你的意思了,也看了上次的投票,明白了現在當務之急確實是找到一個罷免的議案即可。謝謝指教。—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07年10月29日 (一) 14:23 (UTC)回覆
現在已經有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用於處理長時間未繼續參予維基的管理員—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10月31日 (三) 03:13 (UTC)回覆
唉,閣下終於看出此方案不管怎改名怎運作必然與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嚴重衝突的事實。Wikipedia:管理員上面就明明說「管理員只是一群維基百科的用戶」,「用戶」哪來任期、終生、罷免之說。再說: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的精神明明就是管理員用戶不使用管理員職權久了,就自動消失。違反管理職權規定,就在取得共識後由相關人員提交元維基封禁其管理員職權,而其共識更可依照Wikipedia:共識產生。現在卻繞在制度上:又是改名又是程序又是制度地轉轉轉還在轉。見到右版面冗長的尚未制定步驟,再比照參與討論的管理員寥寥無幾模樣,現在討論像極縣議會在修訂立法院組織章程。--winertai 2007年11月9日 (五) 06:07 (UTC)回覆

其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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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大家都認為現在重點應該是解任制度,這次討論的範圍又是除了投票解任還有沒有其他的方法,那麼大家就在這下邊寫下自己設想的方法。方便對此討論最後的處理。—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07年11月3日 (六) 14:04 (UTC)回覆

除了難以實行的獨裁制之外,枱面上的解任的方法只有「社群投票」(直接民權)與「仲裁委員會」(代議制)這兩種而已。枱面下的方法就五花八門了,但既不是正途所以也就不必多提。-- 百楽兎 2007年11月3日 (六) 14:47 (UTC)回覆
可惜這個討論一直也不熱烈,似乎關注的人不多。其實與其每次事到臨頭再發牢騷不如先把遊戲規則制定好,免得到時候白受委屈。我談談我的看法,基本上我比較贊成投票罷免,如果設立仲裁委員則其人選、任免等等又添許多不確定因素,不如投票來得簡單直接。其實中文維基真正活躍的人也不太多,1000人撐死了,實行「直接民主」完全可以。投票罷免配合任期制應該有很強的可操作性。  Mu©dener  留 言  2007年11月4日 (日) 19:10 (UTC)回覆
同意Mukdener兄的看法,個人認為在這裏設立仲裁委員會的最終結果,真的要罷免的時候可能會變成一方質疑仲裁委員會的裁決的結局,最後可能適得其反。雖然每人有一票也有其風險,但總比仲裁委員會這種代議制更容易說服其他使用者。如能實行任期制,就如人神之間兄所言,對所有人,包括維基,都有利益。但這個就要在完成此議題後再討論了...(希望那時候參與的人數不比現在少...(茶))—Altt311 2007年11月4日 (日) 19:26 (UTC)回覆
仲裁委員會的制度曾被社群反對(Wikipedia talk:仲裁委員會),贊成投票制。—Eky- 2007年11月7日 (三) 03:51 (UTC)回覆

有關解任管理員方針第二議題的表決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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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這個議題討論了那麼久,為了避免久懸不決,我建議本議題的表決事項如下:「您是否贊成本次解任方針草案僅先就投票解任管理員進行制定,其他制度日後再議?」。請在本週末結束前就我的提議提出意見,如未有意見,則自下週一開始表決。--Theodoranian|虎兒 =^-^= 2007年11月9日 (五) 05:04 (UTC)回覆

「僅先就投票解任管理員進行制定」是指「社群全體投票」嗎?--百楽兎 2007年11月9日 (五) 05:21 (UTC)回覆
是的。(任期制或仲裁制以後再議,投票制應該就指社群全體投票)--Theodoranian|虎兒 =^-^= 2007年11月9日 (五) 06:29 (UTC)回覆
我問一個關於此投票有效性的問題,在其他制度沒有出來之前,社群是否就遵照這個制度執行呢?否則的話又是相當於把問題無限期拖延。—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07年11月9日 (五) 06:12 (UTC)回覆
你說的投票,是指本議題的表決?或是整個管理員解任方針制度的投票呢?我想這次既然耗費了大量人力、時間來擬定以投票解任管理員的方針,日後在投票制以外的其他制度出現前,中文維基百科的管理員應該就只有這種解任方法(不含離任、辭職),不過這個方針並沒有排除日後有其他制度經討論產生的可能。我所建議第二議題表決事項之用意即在確認這件事。--Theodoranian|虎兒 =^-^= 2007年11月9日 (五) 06:29 (UTC)回覆
了解。我同意虎兄的做法。--百楽兎 2007年11月9日 (五) 07:46 (UTC)回覆
了解了,我也很贊同這種方法,先將部分爭議擱置,專心解決這一個方法。—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07年11月9日 (五) 12:07 (UTC)回覆
贊成這個方法,管理員任期問題可容後再談,現在最重要的是先把管理員解任的制度確定。—Altt311 2007年11月9日 (五) 14:45 (UTC)回覆
什麼時候開始?  Mu©dener  留 言  2007年11月9日 (五) 13:57 (UTC)回覆
理論上今天開始是可行,我記得英語連選個管理員也沒有一個投票比例,倒不如現在清理一些舊賬好一點。—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7年11月10日 (六) 00:41 (UTC)回覆
虎兒提出這個案子也好一陣子了,進度上的確偏慢,也沒有太多的宣傳和宣導來參與討論。其實已經可以開始進行是不是要用罷免制來解職。以後要有其他的制度可以另外討論,至少先有一個架構出來讓整個任免制度有完整的體系,其他的可以可以後面再討論。打鐵要趁熱,別辜負虎兒和其他幾位參與協調的使用者的用心。—cobrachen 2007年11月10日 (六) 20:45 (UTC)回覆
什麼時候投票才正式開始呢?—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07年11月12日 (一) 16:15 (UTC)回覆

投票案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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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票主題:您是否贊成本次解任方針草案僅先就投票解任管理員進行制定,其他制度日後再議?

※本文所指之「管理人員」係指所有透過中文維基百科社群投票選舉而產生的職務,包含管理員、行政員及尚未產生的用戶查核員。

提案緣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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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投票為確認建立「以投票方式解除管理人員的職務及收回管理權」的中文維基方針。

雖然中文維基百科社群能依據Wikipedia:申請成為管理員之規定投票產生管理人員並授予管理權力,但由於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中並未規定社群也得以投票方式解除管理人員的職務及收回管理權,一直以來在中文維基百科社群中存在着歧見與紛擾。為補強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的不足與缺漏、建立公平而合理的管理人員解任制度,因此舉辦本投票以確認中文維基百科社群的共識。

投票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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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票資格至少為見習編輯或同等資格以上。
  • 每人限投一票,只需簽名及日期,在表決區請不要寫下任何意見或理由
  • 投票時間為兩週(自UTC○年○月○日○時○分至UTC○年○月○日○時○分止),投票時間截止前可以改票。
  • 通過門檻為「贊成本次解任方針草案僅先就投票解任管理員進行制定,其他制度日後再議」的票數至少達25票(含)且佔總投票數的80%(含)以上。
  • 可以僅於意見區發表意見而不參與投票。
  • 意見區可以各自發表意見,但不得有任何相互攻訐、謾罵或人身攻擊等意見,如發現將直接移除該部分意見。

表決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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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成本次解任方針草案僅先就投票解任管理員進行制定,其他制度日後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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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贊成本次解任方針草案僅先就投票解任管理員進行制定,其他制度日後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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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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